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 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预告(集贤县交通运输局2025)



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集贤段(二九一农场至集贤宝山界)改扩建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

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集贤段(二九一农场至集贤宝山界)改扩建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项目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情况表
 
   为贯彻落实《******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精神,加大招标文件公示力度,现将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集贤段(二九一农场至集贤宝山界)改扩建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文件公示如下,如有意见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5日之内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反馈。
 

  项目名称
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集贤段(二九一农场至集贤宝山界)改扩建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

  招标人
集贤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电话:17745649000 邮箱:975989795@qq.com

  备注

附件:
省道名兴-试验检测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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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集贤段(二九一农场至集贤宝山界)改扩建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Z53278FW00010239招标人:集贤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1月.-1-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集贤段(二九一农场至集贤宝山界)改扩建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招标文件,以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为参考,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编制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由《项目专用本》、《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组成,两个文件之间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的优先顺序按《项目专用本》、《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借鉴并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的“投标人须知”正文、“评标办法”正文、“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完善、补充和细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处,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并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完善、补充、细化和约定。三、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四、《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注:1、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3、招标文件中所提到的所有复印件均指清晰的原件扫描件。-2-目录一............................................................-4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3二...........................................................-48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图纸和资料三...........................................................-52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4--5-第一章招标公告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集贤段(二九一农场至集贤宝山界)改扩建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Z53278FW0001023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集贤段(二九一农场至集贤宝山界)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集贤段(二九一农场至集贤宝山界)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黒发改交通〔2023〕47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集贤段(二九一农场至集贤宝山界)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黒交发〔2025〕8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集贤段(二九一农场至集贤宝山界)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黒交发〔2025〕26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集贤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留用债券和地**府自筹,招标人为集贤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集贤县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名兴公路与同汪公路T型交叉处,上跨哈同高速,经万生村、四间房后向东开辟新线,在民胜村东侧绕越,上跨哈同高速,经万生村西侧后向东开辟新线,在民胜村东侧绕越后回归旧路,然后在腰屯乡东侧绕越并上跨地矿铁路、二道河子,随后压覆荒废的工厂地基,绕越明星村、经腰屯村后,转而向西南方向,于天兴村与兴久村中间位置穿越,转而向南利用旧路线位,经治安村,于三方村东侧转而向东南绕越升昌镇布设新线,上跨福利屯至前进镇铁路,并与同哈公路(G221)平交后,向西南方向开辟新线后接回旧路,而后绕越丰林村开辟新线后回归旧路,终于集贤与宝山交界处,路线全长29.465公里(建设里程27.001公里,k119+450~k121+914.233水利工程实施段2.464公里),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新建桥梁4座(不包含新建跨越福前铁路公铁立交桥1座),其中:大桥212.8m/2座,分离桥593.04m/2座,利用原有小桥18.2m/1座,涵洞31道;平面交叉36处。2.3试验检测服务期:总工期746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按签订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服务报告之日止。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检测(包含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竣(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6-2.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质量要求应符合检测频率和检测操作规程要求。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标段里程(km)主要工作内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S1路线全长29.465公里(建设里程27.001公里,k119+450~k121+914.233水利工程实施段2.464公里)工程施工全过程检测(包含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竣(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314922.00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试验仪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3.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3.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试验室主任(检测工程师)要求: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桥梁、交安四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8月-2025年10月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中撤离)。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3.4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承担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至少包含1座桥梁工程)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项目,或至少承担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项目和1座二级公路及以上桥梁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项目。3.5信誉要求-7-(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2)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4)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3.6投标人不得同时接受本项目招标人和承包人针对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委托。违反本条款规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次招标不接受具备试验检测等级资质的本项目施工投标单位提出投标申请。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3.10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后审的方式。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月日14时00分至2025年月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月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8-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S1标段:1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推荐使用电子保函):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s://jt.hlj.gov.cn/)上同时发布。7.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29号人:王英吉联系电话:13159907837招标人:集贤县交通运输局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体育街198号人:张敬川联系电话:15046831092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人:陈永久、黄兵电话:0451-8188888816778065678电子邮件:975989795@qq.com-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集贤县交通运输局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体育街198号联系人:张敬川(暂定)联系电话:15046831092(暂定)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联系人:陈永久、黄兵联系电话:0451-8188888816778065678电子邮件:975989795@qq.com1.1.4招标项目名称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集贤段(二九一农场至集贤宝山界)改扩建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1.1.5标段建设地点集贤县1.1.6标段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名兴公路与同汪公路T型交叉处,上跨哈同高速,经万生村、四间房后向东开辟新线,在民胜村东侧绕越,上跨哈同高速,经万生村西侧后向东开辟新线,在民胜村东侧绕越后回归旧路,然后在腰屯乡东侧绕越并上跨地矿铁路、二道河子,随后压覆荒废的工厂地基,绕越明星村、经腰屯村后,转而向西南方向,于天兴村与兴久村中间位置穿越,转而向南利用旧路线位,经治安村,于三方村东侧转而向东南绕越升昌镇布设新线,上跨福利屯至前进镇铁路,并与同哈公路(G221)平交后,向西南方向开辟新线后接回旧路,而后绕越丰林村开辟新线后回归旧路,终于集贤与宝山交界处,路线全长29.465公里(建设里程27.001公里,k119+450~k121+914.233水利工程实施段2.464公里),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新建桥梁4座(不包含新建跨越福前铁路公铁立交桥1座),其中:大桥212.8m/2座,分离桥593.04m/2座,利用原有小桥18.2m/1座,涵洞31道;平面交叉36处。1.1.7建设工期总工期746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按签订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服务报告之日止。1.1.8项目总投资估算51011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建设资金来自省级留用债券和地**府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检测(包含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竣(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1.3.2试验检测服务期总工期746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1.3.2试验检测服务期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按签订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服务报告之日止。1.3.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质量要求应符合检测频率和检测操作规程要求。1.3.4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信誉要求:见附录3项目负责人资格:见附录4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天前形式:以网上递交形式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以网上发布形式发出招标文件澄清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以网上查询形式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网上发布形式发出招标文件修改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以网上查询形式确认3.1.1投标文件密封形式双信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所认为准备的其他证明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最新要求执行3.2.2报价方式总价3.2.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总额:S1标段:314922.00元超过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推荐使用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金额:S1标段:1000元(人民币)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00分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注: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3.4.2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2)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近五年(2020年1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按照线上开标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到解密,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解密完成后,在线等待老师评审,评审完成后进行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解密。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文件。3.7.5装订的其他要求线上开标,无需纸质文件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线上开标,无需纸质文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第一信封: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按照线上开标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到解密,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第二信封开标程序: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解密完成后,各投标单位切勿离开电脑,须在线等待老师评审,评审完成后系统告知入围投标单位进行第二阶段(报价文件)解密,未通过第一信封评审投标单位无需进行第二信封解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本项目同时在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s://jt.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及文件中所列中标候选人业绩;(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7.1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函或现金形式(推荐使用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地市级及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招标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不真实或无效,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不要求8.5.1监督部门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29号联系电话:13159907837邮政编码:155100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10.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正文不一致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与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与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2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报酬为人民币,以中标价为基价,按中标价的1.5%收取,由中标人支付。10.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10.4中标候选人公示后,由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投诉,经查投诉成立而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5资格审查时以各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各投标人须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辨,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及到开标现场递交任何纸质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的电子版证件以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并加盖公章,并保证在开标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可以随时解答评标委员会的疑问,如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系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4-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试验仪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15-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承担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至少包含1座桥梁工程)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项目,或至少承担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项目和1座二级公路及以上桥梁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项目。-16-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8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2)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4)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17-附录41项目负责人资格(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试验室主任(检测工程师)1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检测专业包含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或公路、材料、桥梁、交安四项),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8月-2025年10月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6类人员除外)。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中撤离)注:1.拟投入人员均须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人员身份证、职称证、相应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不得重复;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18-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管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主要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勘察设计人、施工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19-(7)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勘察设计人、施工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20-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图纸和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1-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包括下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技术建议书;(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投标函;(2)项目服务费用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22-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费用清单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阶段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费用清单”的要求填报服务费。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工程实施时委托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1)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同时附上①合同协议书或②补充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相关项目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5.3“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出具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住所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原件。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自行说明。3.5.4“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如有)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3.5.5“投标人人员情况表”后应按要求提供投标人人员职称证书。3.5.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应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本项内容不适用)。3.5.7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6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24-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章。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本项目全程线上开标解密,各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25-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线上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线上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5.2.1第一信封: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5.2.2第二信封开标程序: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场地,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5.2.3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并当场宣布为否决投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3)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5)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26-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5%。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8.4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附表一:开标记录表-30-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年月日时分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年月日-31-附件三: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32-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服务期: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33-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我方已接收(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招标代理:(盖单位章)年月日-34-附件六: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的通知(第号补遗书,正文共页),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文件规定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同时满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6)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10)投标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标段内各分项目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各分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实施性组织计划(技术建议书):35分主要人员:25分业绩:25分履约信誉:5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本次招标标底、控制价见前附表。2、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有效投标报价(不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中大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和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剩下的有效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等于5家时,将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去掉的报价不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但参与下一步评标。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2.2.4(1)实施性组织计划(技术建议书)35分技术方案15分提供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12~15分;提供技术方案较合理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得9~12分;提供技术方案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9分。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试验检测程序及措施10分程序合理;措施有力,得8~10分;程序较合理;措施较有力,得6~8分;程序、措施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6分。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试验检测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10分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得8~10分;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得6~8分;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6分。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2.2.4(2)主要人员25分试验室主任任职资格与业绩2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15分;试验室主任每提供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项目,加5分,最多加10分。(佐证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2.4(3)评标价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中分值;E1=1.0;E2=0.5。2.2.4(4)其他因素业绩25分业绩2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5分;近5年(2020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每增加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工程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项目,加5分,最多加10分。(佐证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2.2.4(4)其他因素履约信誉5分履约信誉5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5分。注: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9-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计算出得分B。(2)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3.3第二个信封开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40-3.6.1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41-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3.9评标结果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2-注:该合同范本参考公路标准服务合同范本所编制,该合同内容及条款只做参考,具体内容及条款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43-技术服务合同甲方:乙方:-44-技术服务合同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采购内容进行,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项目内容:,。第二条工作要求1.乙方应按照合同内容的约定承担相应工作。2.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程。3.合同期限:。第三条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文件。2.提供工作条件:配合乙方检测相关的协调工作并提供检查段落。第四条检测依据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2.《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5220-2020);3.《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3450-2019;4.《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5.其他现行相关标准。第五条仪器要求1.本项目使用的仪器应经过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计量部门的检定与标定,确保仪器设备的可靠运行,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用先进、可靠、适用的仪器设备,在进场前自检,确保试验与检查数据的精确可靠;2.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中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配备;3.仪器操作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或作业指导书及仪器说明书;4.无特殊原因,整个检查过程不得更换仪器,以最大限度地消除仪器误差,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仪器设备时,须向项目负责人和委托方报备,并进行设备比对,以保证检查数据的准确性。-45-第六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第七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含税):,小写¥元。(其中未税金额¥元,增值税金额¥元,增值税税率为6%。)2.具体支付方式:。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调整增值税税率及税价,按照最新适用税率执行。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地址、电话:账号:第八条双方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项目检查数据、结果及相关的一切内容。2.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与项目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4.泄密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九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第十条验收标准和方式1.乙方完成工作的方式: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服务、现场检查服务,提交电子文件数据。2.乙方工作成果应符合:通过甲方验收,检查流程符合国家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范。3.验收时间:按照甲方要求。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第八条约定,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逾期交付成果,每逾期一天应当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因逾期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46-3.乙方须为投入的人员、设备等进行保险,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4.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在任何媒体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也不得对与本工程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有关信息。5.甲方不定时对乙方工作开展的进度及质量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未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应设备,或现场不具备完成本项工作的能力,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限时更换设备及人员。如乙方拒不更换、超期或更换后仍无法满足甲方要求,此情况超过2次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并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需赔偿由此因素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现场检测和验收中提供的数据等材料进行检查,如发现检查材料、评定结果有误或未达到甲方要求,乙方需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超期或整改后仍无法满足相关要求,此情况超过2次后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同时赔偿由此因素对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7.双方协商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及损失,甲方可在应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减,如有不足,乙方另行给付。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经双方协商后,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够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3.其他约定情况。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47-第二卷-48--49-一、招标人要求(一)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名兴公路与同汪公路T型交叉处,上跨哈同高速,经万生村、四间房后向东开辟新线,在民胜村东侧绕越,上跨哈同高速,经万生村西侧后向东开辟新线,在民胜村东侧绕越后回归旧路,然后在腰屯乡东侧绕越并上跨地矿铁路、二道河子,随后压覆荒废的工厂地基,绕越明星村、经腰屯村后,转而向西南方向,于天兴村与兴久村中间位置穿越,转而向南利用旧路线位,经治安村,于三方村东侧转而向东南绕越升昌镇布设新线,上跨福利屯至前进镇铁路,并与同哈公路(G221)平交后,向西南方向开辟新线后接回旧路,而后绕越丰林村开辟新线后回归旧路,终于集贤与宝山交界处,路线全长29.465公里(建设里程27.001公里,k119+450~k121+914.233水利工程实施段2.464公里),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全线新建桥梁4座(不包含新建跨越福前铁路公铁立交桥1座),其中:大桥212.8m/2座,分离桥593.04m/2座,利用原有小桥18.2m/1座,涵洞31道;平面交叉36处。(二)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检测(包含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竣(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质量要求应符合检测频率和检测操作规程要求。(四)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五)试验检测服务期:总工期746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16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按签订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服务报告之日止。-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 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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