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补平衡技术服务招标预告(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2025年度第一批咸安区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征求意见公告
一、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号
(一)采购编号: XNZC-2025ZG-26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第一批咸安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5-01598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度第一批咸安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02-2025-01598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需求:完成2025年度第一批咸安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系统报备和工程验收等服务工作(包括贺胜桥镇黄祠村、贺胜桥镇黎首村、向阳湖镇祝垴村和马桥镇鳌山村四处)
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项目实施、验收完成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5、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6、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8、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三)项目预算:120.75万元,预算控制最高价:100万元。
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9日
四、征求意见的提交方式
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或将反馈意见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66978240@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六、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情况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139号
联系方式:15872770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温泉三号桥教院巷1号10栋201室
联系方式:17707155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女士
电    话:17707155177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_20251114085248.pdf

2025年度第一批咸安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人: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第一部分基本情况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预算金额:120.75万元3、最高限价:100万元4、采购需求:完成2025年度第一批咸安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系统报备和工程验收等服务工作(包括贺胜桥镇黄祠村、贺胜桥镇黎首村、向阳湖镇祝墒村和马桥镇鳌山村四处)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项目实施、验收完成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第二部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6.特定资格要求:无。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2025年度第一批咸安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技术服务项目1项服务二、项目概述。完成2025年度第一批咸安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预算编制、系统报备和工程验收等服务工作(包括贺胜桥镇黄祠村、贺胜桥镇黎首村、向阳湖镇祝墒村和马桥镇鳌山村四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在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V5.0”系统中完成验收指标备案;2、完成项目选址工作:3、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工作;4、组织项目验收资料,协助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5、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与本服务项目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四、商务要求。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第一批咸安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与林地优化整治提升工程)技术服务项目。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时开始至项目实施、验收完成。3、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50%,采购人自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完成预付款支付工作。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采购人会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5、售后服务要求: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免费质保期,能定期跟踪回访或函询相关情况并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后续服务工作。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验收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提请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咸安财采发【2024】16号“关于印发《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执行。备注: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占补平衡技术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