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健康体检 体检人数统计表招标预告(清远市教育局2025)



政府采购|;采购需求公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清远市2025-2026学年市直学校学生健康 体检采购项目

公告标题: 清远市教育局清远市2025-2026学年市直学校学生健康 体检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2025-2026学年市直学校学生健康 体检采购项目
采购品目名称:C 服务

二、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五、联系事项

1.采购人: 清远市教育局
联系人: 廖老师
联系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0号
联系电话: 0763-3361562
2.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龙飞
联系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151号新城之光碧桂园21号楼4层20号
联系电话: 0763-3390271

六、附件

采购需求公告附件(1).doc

清远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19日

1.采购需求公告附件.doc

清远市2025-2026学年市直学校学生健康体检采购项目需求书为科学有序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现采购2025-2026学年市直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及时收集整合市直学校学生体检数据。预算非初一(高一)寄宿制学生费用35元/人、初一(高一)寄宿制学生体检42.35元/人,2026年6月1日前完成全部学生体检。体检人数约30142人(最终以实际人数为准)。主要体检项目:在籍学生的流行病学检查、形态指标检查、内科检查、外科检查、口腔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具体经费预算如下:2025-2026学年市直公办学校体检人数统计表序号学校高一新生总人数高一寄宿制总人数学生总人数备注1清远市第一中学1649164648312清远市第二中学1317114334763清远市第三中学110198332684清远市华侨中学2748167569705清远市源潭中学3243199306清远市梓琛中学54427315177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1555106532008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1918186749679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424035310清远市体育学校6767630公办学校合计112659078301421: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高一级新生已完成结核分枝杆菌检测。2: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高一级新生已完成结核分枝杆菌检测。3: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新生已完成结核分枝杆菌检测。一、项目一览表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项目实施地点最高限价2025-2026学年清远市市直学校学生健康体检1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2026学年清远市市直属学校学生健康体检项目服务结束止(签定合同后的5个月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人民币109.98万元注:1.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2.投标价格包括:人员及设备运送车辆、医疗设备、数据系统技术服务、人员食宿、补贴、差旅、其他服务、各项税费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选定承接单位,签定框架协议;学校(被体检学校)与中标的医疗机构(体检机构)签订具体合同。被体检学校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被体检学生花名册提供给体检机构。三、项目概况(一)检测方式:健康体检场所设置在学校内。完成检测后,并录入学生体检数据。(二)检测时间:签定合同后的5个月内。(三)抽测学校及人数:市直学校在籍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学生健康体检。体检学生人数按学年度登记注册学生人数为准。合同签订年度内,被体检学校的学生人数变动在5%(含5%)以内的,无需通知体检机构,以签订合同的学籍年学籍系统中的为准;被体检学校的学生人数变动在5%以上的,则需通知体检机构,体检机构根据实际人数增加或退减相应体检费用。体检人数约30142人(最终以实际人数为准)。(四)检测内容:1.询问:既往疾病史(含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2.形态指标检查:身高、体重、腰围、臀围;3.内科检查:心、肺、肝、脾、血压、肺活量;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5.耳鼻喉科检查:听力、外耳道与鼓膜、外鼻、嗅觉、扁桃体;6.眼科检查:眼外观、远视力、屈光度;7.实验室检查:(1)血常规;(2)丙氨酸氨基转移酶;(3)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寄宿制初中、高中入学新生)。(五)健康体检机构调试必备体检设施,检测方法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标准,并定期校准。健康体检机构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检查技术规范。(六)健康体检结果反馈与健康档案管理。1.健康体检机构在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生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并由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反馈。2.健康体检机构分别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反馈学生健康体检结果。3.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当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超重、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须作为指导的重点;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当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水平,营养状况分布,脊柱弯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缺陷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建议。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当包括所检查学校学生的总体健康状况分析,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缺陷检出率以及健康指导建议。4.健康体检报告单的反馈时限。个体报告单应当于体检结束后2周内反馈;学校汇总报告单应当于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反馈;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当于体检结束后2个月内反馈。四、健康体检机构资质和人员资质要求1.机构条件。符合《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具备独立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人员和条件。能对学生健康体检状况进行个体和群体评价、分析、反馈,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2.有足够的与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和统计人员;按体检项目确定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数量,每个体检项目不得少于1人,检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3.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技术人员的专业与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相符合,具有与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和常见病防治相关的知识和技能。4.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检查及实验室检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专业体检医师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健康体检各类人员均应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统一体检标准。6.健康体检机构应当指定医师审核签署健康体检报告单。负责审核健康体检报告单的医师应当具有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7.检测人员应穿着白大衣或工作服,并佩戴工作证。五、仪器设备要求学生健康体检所需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能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并运行良好,定期校验;仪器设备有完整的操作规程。1.实验室基本设备:离心机、电冰箱、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仪、血细胞分析仪、紫外线灯。2.体检基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身高计、体重秤、皮尺、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验光仪(无验光仪地区可采用串镜)、耳鼻喉科器械(额镜、检耳镜、鼻前镜、压舌板)、口腔科器械(平面口镜、五号探针、牙周探针)、诊查床;与健康体检项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如躯干旋转测量仪、血红蛋白仪等根据要求进行准备)。3.体检器具的消毒应当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中的医疗用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六、全流程质控承接方应建立质控小组,负责检查场所是否合格、流程是否规范、操作是否按规定标准进行;并随机抽查5%学生进行复测,复核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提高检测质量。从而做到全流程质控。七、项目承接方基本要求(一)承接方须具有开展学生健康体检业务范围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拥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近三年未出现过严重违规事项;(二)承接方需为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三)对检测项目所需设施设备提前进行采购、规划及布置,保证项目所需设备及相关物料,能按项目时间开展;(四)检测项目中的所有工作人员,须达到国家相关资质要求具有国家相关执业医师或技师,远视力检查工作人员须具有护士或国家相关技师资质。八、付款方式(一)甲方支付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学校支付;非义务教育阶段,按代收费管理。如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按期支付。(二)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成交通知书;3.项目完成验收单;4.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或收据);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清远市2025-2026学年市直学校学生健康体检采购项目需求书为科学有序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现采购2025-2026学年市直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及时收集整合市直学校学生体检数据。预算非初一(高一)寄宿制学生费用35元/人、初一(高一)寄宿制学生体检42.35元/人,2026年6月1日前完成全部学生体检。体检人数约30142人(最终以实际人数为准)。主要体检项目:在籍学生的流行病学检查、形态指标检查、内科检查、外科检查、口腔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具体经费预算如下:2025-2026学年市直公办学校体检人数统计表序号学校高一新生总人数高一寄宿制总人数学生总人数备注1清远市第一中学1649164648312清远市第二中学1317114334763清远市第三中学110198332684清远市华侨中学2748167569705清远市源潭中学3243199306清远市梓琛中学54427315177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1555106532008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1918186749679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424035310清远市体育学校6767630公办学校合计112659078301421: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高一级新生已完成结核分枝杆菌检测。2: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高一级新生已完成结核分枝杆菌检测。3: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新生已完成结核分枝杆菌检测。一、项目一览表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项目实施地点最高限价2025-2026学年清远市市直学校学生健康体检1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2026学年清远市市直属学校学生健康体检项目服务结束止(签定合同后的5个月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人民币109.98万元注:1.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只对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2.投标价格包括:人员及设备运送车辆、医疗设备、数据系统技术服务、人员食宿、补贴、差旅、其他服务、各项税费等完成该项目的一切费用。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选定承接单位,签定框架协议;学校(被体检学校)与中标的医疗机构(体检机构)签订具体合同。被体检学校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被体检学生花名册提供给体检机构。三、项目概况(一)检测方式:健康体检场所设置在学校内。完成检测后,并录入学生体检数据。(二)检测时间:签定合同后的5个月内。(三)抽测学校及人数:市直学校在籍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学生健康体检。体检学生人数按学年度登记注册学生人数为准。合同签订年度内,被体检学校的学生人数变动在5%(含5%)以内的,无需通知体检机构,以签订合同的学籍年学籍系统中的为准;被体检学校的学生人数变动在5%以上的,则需通知体检机构,体检机构根据实际人数增加或退减相应体检费用。体检人数约30142人(最终以实际人数为准)。(四)检测内容:1.询问:既往疾病史(含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的问诊);2.形态指标检查:身高、体重、腰围、臀围;3.内科检查:心、肺、肝、脾、血压、肺活量;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5.耳鼻喉科检查:听力、外耳道与鼓膜、外鼻、嗅觉、扁桃体;6.眼科检查:眼外观、远视力、屈光度;7.实验室检查:(1)血常规;(2)丙氨酸氨基转移酶;(3)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检测(寄宿制初中、高中入学新生)。(五)健康体检机构调试必备体检设施,检测方法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标准,并定期校准。健康体检机构严格执行健康体检安全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检查技术规范。(六)健康体检结果反馈与健康档案管理。1.健康体检机构在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生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并由学校向学生及其监护人反馈。2.健康体检机构分别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反馈学生健康体检结果。3.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当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超重、肥胖、营养不良、脊柱弯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须作为指导的重点;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当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水平,营养状况分布,脊柱弯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缺陷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建议。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当包括所检查学校学生的总体健康状况分析,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缺陷检出率以及健康指导建议。4.健康体检报告单的反馈时限。个体报告单应当于体检结束后2周内反馈;学校汇总报告单应当于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反馈;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当于体检结束后2个月内反馈。四、健康体检机构资质和人员资质要求1.机构条件。符合《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具备独立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人员和条件。能对学生健康体检状况进行个体和群体评价、分析、反馈,并提出健康指导建议。2.有足够的与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质量控制和统计人员;按体检项目确定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数量,每个体检项目不得少于1人,检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3.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熟悉本专业业务,技术人员的专业与学生健康体检项目相符合,具有与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和常见病防治相关的知识和技能。4.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检查及实验室检验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各专业体检医师至少有1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健康体检各类人员均应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统一体检标准。6.健康体检机构应当指定医师审核签署健康体检报告单。负责审核健康体检报告单的医师应当具有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接受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并考核合格。7.检测人员应穿着白大衣或工作服,并佩戴工作证。五、仪器设备要求学生健康体检所需的医疗检查设备与检验仪器的种类、数量、性能、量程、精度能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并运行良好,定期校验;仪器设备有完整的操作规程。1.实验室基本设备:离心机、电冰箱、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仪、血细胞分析仪、紫外线灯。2.体检基本设备:听诊器、血压计、身高计、体重秤、皮尺、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验光仪(无验光仪地区可采用串镜)、耳鼻喉科器械(额镜、检耳镜、鼻前镜、压舌板)、口腔科器械(平面口镜、五号探针、牙周探针)、诊查床;与健康体检项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如躯干旋转测量仪、血红蛋白仪等根据要求进行准备)。3.体检器具的消毒应当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中的医疗用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六、全流程质控承接方应建立质控小组,负责检查场所是否合格、流程是否规范、操作是否按规定标准进行;并随机抽查5%学生进行复测,复核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提高检测质量。从而做到全流程质控。七、项目承接方基本要求(一)承接方须具有开展学生健康体检业务范围且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拥有良好的经营信誉,近三年未出现过严重违规事项;(二)承接方需为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法企业;(三)对检测项目所需设施设备提前进行采购、规划及布置,保证项目所需设备及相关物料,能按项目时间开展;(四)检测项目中的所有工作人员,须达到国家相关资质要求具有国家相关执业医师或技师,远视力检查工作人员须具有护士或国家相关技师资质。八、付款方式(一)甲方支付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学校支付;非义务教育阶段,按代收费管理。如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按期支付。(二)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成交通知书;3.项目完成验收单;4.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或收据);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健康体检 体检人数统计表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