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招标预告(宿迁市教育局2025)



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现就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发布征求意见稿,就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内容公开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评分办法、采购需求等。
二、相关要求
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
2、针对项目需求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项目需求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3、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发送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三、意见的提交方式和联系人信息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04日17点30分前将盖单位公章的意见PDF扫描版和意见word版同步发送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人邮箱:793037739@qq.com,代理机构邮箱:sqzfcg@126.com。
采 购 人:宿迁市教育局
联 系 人:蔡灵之
联系方式:18851595918
采购代理机构: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胡海洋
联系方式: 0527-84396036

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300-JZCG-G2025-XXXX(征求意见稿)招标人:宿迁市教育局代理机构: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XX月XX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20第四章采购需求26第五章合同文本5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21.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宿迁市教育局的委托,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JSZC-321300-JZCG-G2025-XXXX)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概况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XX月XX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300-JZCG-G2025-XXXX2.项目名称: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3.预算金额:149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49万元5.采购需求(简介):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采购教师用台式计算机和学生用台式计算机。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安装调试到位。设备安装完成,试运行3个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函)。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使用CA锁登录系统后,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3.本项目共分一个分包。投标人应针对不同分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对应的分包。如若上传失误,自行负责。1.4.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XX月XX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1.5.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等。2.“CA”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宿迁地区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18762803891。3.宿迁地区“苏采云”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0527-84225125、0519-86722806。4.质疑渠道: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项目质疑申请”模块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处理联系方式详见“采购人信息”;财政部门投诉受理电话:0527-84363063。1.7.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迁市教育局地址:宿城区太湖路261号联系人:蔡灵之联系方式:188515959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联系人:胡海洋联系方式:0527-8439603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属性本项目属性按以下第1种确定:1.货物采购;2.服务采购;3.工程采购。2投标有效期60日(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3投标文件份数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4开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进行不见面开标。5进口产品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1.接受进口产品。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等相关规定;2.不接受进口产品。6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确定中标人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采购人按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2.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8分包要求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按以下第  2  种方式确定:1.允许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分包具体内容、金额或比例:无2.不允许分包。 9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10其他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前。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1.9.一、总则1、招标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本次招标及由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1.10.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应序号为6.1、6.2、6.3.16.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按第(2)种政策落实:(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与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2)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注:①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③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以“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为准,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以“须知前附表”、“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为准。)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6.2.1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6.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品目清单范围的,按以下条件优先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提供有效节能环保证书的投标人加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提供有效节能环保证书多的投标人为中标人。6.3政府采购需求标准6.3.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执行,本项目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3.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本项目绿色数据中心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3.3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执行,本项目绿色建材的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4采购产品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采购产品中涉及通用类货物、家具的,供应商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采购人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修改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3投标人应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能及时下载澄清答疑文件,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8.2投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之处,应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其他需要盖章但未明确要求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可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上传材料电子件或直接加盖电子签章。8.3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响应及偏离表、投标函、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投标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9.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证件等原件电子件的,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件应是对证书证件等原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可被“苏采云”系统识别的数字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其未提供。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但电子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相关资料电子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0、投标报价10.1报价为一次报价,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0.2报价注意事项:投标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注,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招标文件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执行。1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投标有效期1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2.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12.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提交13.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并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对应的本次开标采购包中。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1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4、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或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文件。1.13.五、开标、评标程序15、开标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解密。15.2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15.3投标人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投标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投标人应登录“苏采云”系统进入“开标大厅”,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解密,未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5.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5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16、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按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独立履行相关职责。17、评标程序17.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17.2符合性检查17.2.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2.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述设备质量、技术规格、数量、交货期、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标委员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17.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1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17.5相同品牌产品投标17.5.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7.5.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7.5.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7.6有关问题的澄清17.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章(或签字)。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17.6.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7.6.3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17.7异常低价投标审查17.7.1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2)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含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17.7.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17.8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比。17.9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1.14.六、无效投标、废标、串通投标及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情形18、无效投标情形18.1投标人同一分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18.2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18.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8.4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18.5投标文件出现重大偏离,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18.6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8.7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18.8投标人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18.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19、废标情形19.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19.5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0、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处理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条款进行处理。21、串通投标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21.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1.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21.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21.4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1.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1.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21.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放弃中标、成交;21.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1.10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1.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1.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1.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1.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情形2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2.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2.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2.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2.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2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七、中标及合同签订23、确定中标人23.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3.2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采购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24、中标通知书24.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3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未中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授予合同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5.2采购人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26、履约保证金按照以下第(1)方式确定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26.1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履约保证金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提交,除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外,投标人还可选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向采购人缴纳。26.2履约保证金提交金额按采购合同总价的%提交。支持和鼓励投标人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如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可按采购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原提交金额的6折)提交。办理流程、偿付等内容见江苏政府采购网“保险保函”模块。26.3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投标人存款账户或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26.4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具有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材料。26.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人收到投标人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6.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6.7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7、线上融资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28、合同履行28.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8.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1.15.八、质疑与投诉29、质疑2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从“项目质疑申请”模块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详见采购公告。29.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本项目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事实依据;(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出质疑的日期;(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9.5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投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第三章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一、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下列指标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资格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投标声明及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信用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符合性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法人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三、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综合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后投标人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四、评标标准评审因素分数评审标准投标报价40.0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注: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技术参数响应39.00分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中的“三、技术参数要求-(二)技术参数”所列内容(★项除外)进行评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 39分。“▲”为重点参数要求,每有一项(一个句号的完整内容为一“项”,共10项)不满足的扣1.605分;“○”项为一般参数要求,每有一项(一个句号的完整内容为一“项”,“▲”项除外,共27项)负偏离扣0.85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针对本项评标内容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技术响应偏离表》中未列出的对应项按负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1.00分所投产品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认证证书电子件得1分,最高得1分。注:响应文件提供上述证书电子件和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认证完整页面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5.00分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四、项目实施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满足采购需求的,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培训方案5.00分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五、培训要求”提供培训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满足采购需求的,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项目巡检方案5.00分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六、项目巡检要求”提供项目巡检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满足采购需求的,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应急响应方案5.00分针对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七、应急响应要求”提供应急响应方案。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满足采购需求的,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台式计算机-教师机工业2台式计算机-学生机工业二、基本概况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要求,本次采购内容为台式计算机(教师使用机)、台式计算机(学生使用机)。三、技术参数要求(一)产品清单序号产品采购要求数量单位1台式计算机-教师机(核心产品)参见指标和技术规格要求(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133台2台式计算机-学生机参见指标和技术规格要求(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186台(二)技术参数序号指标 分类一级 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要求1产品 规格CPU规格CPU信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给出CPU信息,包含CPU型号、物理核心数、主频、末级缓存容量、线程数、热设计功耗及内存的最高速率、通道数和位宽。2产品 规格内存规格内存配置容量(教师机)▲≥32GB。3产品 规格内存配置容量(学生机)▲≥16GB。4产品 规格内存类型★支持 DDR4/LPDDR4/LPDDR4X 及以上内存类型。5产品 规格内存条配置数量(板载内存不涉及)★≥1 。6产品 规格主板规格主板集成模块★集成资源扩展模块、计算处理模块、音频扩展模块等,主板的互联拓扑可通过处理器或交换电路实现。7产品 规格主板支持的CPU和内存情况★支持1颗C86处理器,支持2根DDR4-3200内存。8产品 规格主板内置PCIe插槽数量PCIe插槽:主板提供不少于1个PCIex16,不少于1个PCIex4扩展槽,不少于1个PCIe x1扩展槽。9产品 规格主板规格特殊孔位及接口a)预留满足 USB3.0 数据传输规范的接口,工作电压 5V,最大过电流应不小于 3A;b) 预留多功能导入装置板卡安装孔位,采用内置方式与主机一体化集成,容量不小于 145mm×125mm×16.5mm (长×宽×高)。10产品 规格主板其他内置接口★供应商给出相关 SATA、M.2、USB 接口数量及占用状态。11产品 规格单内存插槽最大可支持容量(板载内存不涉及)▲≥16GB。12产品 规格内存插槽满配时提供的最高内存总容量▲≥32GB。13产品 规格存储设备规格固态盘数量★≥1个。14产品 规格固态存储容量(教师机)▲≥512GB。15产品 规格固态存储容量(学生机)▲≥256GB。16产品 规格固态存储接口协议UFS/SATA/PCIe/NVMe等类型接口协议。17产品 规格固态存储形态★采用插卡或板载等形态,可选用符合M.2或2.5寸SATA或mSATA等标准的插卡形态。18产品 规格存储设备扩展盘位≥0。19产品 规格存储设备其他参数要求★固态盘应符合SJ/T11654相关规定;其它参数应符合GB/T12628相关规定。20产品 规格显卡规格显卡类型★独立显卡。21产品 规格独立显卡显存类型★显存类型应为DDR3/DDR4/GDDR5/GDDR6/LPDDR4。22产品 规格独立显卡显存位宽○显存位宽≥16 位。23产品 规格独立显卡显存容量▲显存容量≥2GB。24产品 规格独立显卡接口协议○支持 PCIe 协议版本大于等于 2.0 或 HT(HyperTransport)协议版本大于等于 3.0 的独立显卡接口协议。25产品 规格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屏占比▲≥85%。26产品 规格显示屏分辨率★≥1920x1080。27产品 规格显示屏像素密度○≥85像素/英寸。28产品 规格显示屏可视角度○水平≥170° 。29产品 规格显示屏尺寸★≥23.8英寸。30产品 规格显示屏屏幕比例★16:9/3:2/21:9/16:10 等。31产品 规格显示器外观颜色★黑色/白色/银色等商务色系。32产品 规格显示屏防蓝光○支持防蓝光模式,蓝光加权辐射亮度比应≤0.0012W/(·cd·sr)(瓦每坎特拉每球面度)。33产品 规格显示设备规格显示屏低频闪○显示屏应支持低频闪≤-35dB 。34产品 规格显示屏防炫目○显示屏镜面反射率≤10%。35产品 规格外设规格传声器数量≥0 。36产品 规格扬声器数量≥0 。37产品 规格鼠标数量★≥1个。38产品 规格键盘数量★≥1个。39产品 规格摄像头数量≥1个。40产品 规格光驱数量≥0个。41产品 规格键盘按键数目★101 键/104 键。42产品 规格摄像头像素≥50 万。43产品 规格摄像头分辨率≥800*600。44产品 规格扬声器功率≥1 瓦/个。45产品 规格扬声器频率范围不低于(100Hz-8kHz)范围。46产品 规格扬声器总谐波失真谐波失真在 100Hz-7kHz 频率范围内不高于 10%。47产品 规格扬声器最大声压级最大声压级在粉红噪声播放场景下,工作距离处声压级不低于 70dB。48产品 规格键盘连接方式★有线或无线。49产品 规格键盘键程★2.3mm~4.0mm。50产品 规格键盘按键压力★按键压力应在0.54N±0.14N。51产品 规格有线键盘连接线★≥1.5米。52产品 规格键盘颜色★黑色/白色/银色等商务色系。53产品 规格键盘其他要求键盘外观结构、连接方式、主要功能、安全、电磁兼容性、可靠性应符合GB/T14081的相关规定。54产品 规格鼠标连接方式★有线或无线。55产品 规格有线鼠标连接线★≥1.5米。56产品 规格鼠标DPI分辨率★800~1600。57产品 规格鼠标颜色★黑色/银色/白色等商务色系。58产品 规格鼠标其他要求★其它参数应符合GB/T26245的相关规定。59产品 规格内置光驱支持内置光驱。60产品 规格网络设备规格有线网卡数量★≥1 。61产品 规格无线网卡及天线数量≥0 。62产品 规格单无线网卡天线数量≥0 。63产品 规格外部接口规格USB接口数量★前面板提供不少于4个 USB 3.0接口;后面板提供不少于2个USB2.0接口,2个USB3.0接口。64产品 规格USB母座接口要求机箱前面板额外预留 2 个专用 USB 母座接口孔位和 1 个通用 A 型 USB 母座接口孔位,采用横向排列中心间距应不小于 27mm。65产品 规格视频接口数量★≥1 。66产品 规格音频接口数量★≥1 。67产品 规格存储卡接口数量≥0 。68产品 规格整机基础规格整机外观★产品表面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层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无锈蚀及其它机械损伤;产品表面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端正、牢固。69产品 规格状态指示灯★在产品显著位置提供状态指示功能,如运行状态,并由供应商提供详细参数。70产品 规格整机结构★机箱应符合 GB/T 4208、GB/T 26246的相关规定;产品内部结构应符合通用部件的安装需求;所有输入输出接口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产品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可插拔部件应可靠连接,开关、按钮和其它控制部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使用;所有 I/O 连接器及需插接线缆的部位应预留采购人操作空间,方便插拔解锁与插拔线缆;可插拔板卡插槽部位应预留安装、拆卸或更换板卡空间;拆装可能接触到的金属剪口或金属尖角部位应做防划伤处理,以保证安全;整机内部走线应规整,固线结构和位置要合理可靠并做防割线处理,需便于理线和插拔操作,走线应不影响系统各主要部件组装和拆卸;如需通过孔走线,过线孔应做防割线处理;各插头位置和插拔方向应合理,应做到插拔无障碍设计,具备防呆设计,有效避免误操作;各主要部件拆装无障碍,使用常规工具拆装,无特殊拆装工具需求;各主要部件拆装步骤要少,各自拆装需避免相互干扰;对于整机或零部件外表面为高亮面的,应粘贴保护膜,保护膜需粘贴牢固,运输、组装等过程不易脱落,撕下无残留;其它要求应符合 GB/T 9813.1 的相关规定。71产品 规格机箱防护要求★机箱应符合GB/T4208中IP20防护要求。72产品 规格整机噪音○产品工作在空闲状态下,产品的声功率级应不超过 4.5 Bel。73产品 规格整机散热★在环境温度25℃及处理器满载情况下,产品表面温度应符合如下要求:a)出风口在机箱后面板情况下,出风口温度不高于55℃;b)可触及面温度不高于45℃;c)显示器表面温度:显示屏不高于38℃,显示屏上下灯带位置温度(如涉及)不高于40℃,出风口温度不高于45℃。74产品 规格整机能效限定值★产品能效限定值应达到GB28380-2012标准中能效等级2级及以上。75产品 规格机身材质★金属。76产品 规格机身颜色★灰色/黑色等商务色系。77产品 规格整机基础规格机箱尺寸容量★机箱体积应不大于 30L。78性能要求CPU性能CPU物理核数★≥8 。79性能要求CPU主频★≥3GHz。 80性能要求CPU末级缓存容量▲≥16MB。81性能要求CPU支持的内存最高速率○≥2666MT/s。82性能要求内存性能内存读写速率○≥2666MT/s。83性能要求显卡性能显示分辨率○≥1920x1080。84性能要求显卡显示芯片核心频率○≥300MHz。85性能要求显存等效频率○≥1000MT/s。86性能要求显卡可支持多屏同时显示数量★显卡应支持2块屏幕同时显示,分辨率应不低于1920×1080。87性能要求显示设备性能显示屏刷新率○≥75Hz。88性能要求显示屏位深○≥8位。89性能要求显示屏色域○≥99% sRGB。90性能要求显示屏色准○△E≤4 。91性能要求显示屏响应时间○≤8ms。92性能要求显示屏亮度○≥250尼特。93性能要求显示屏亮度一致性○≥70% 。94性能要求显示屏对比度○≥500:1 。95性能要求显示屏其他参数★其它参数应符合 SJ/T 11292 的相关规定。96性能要求网络设备性能有线网卡速率★最高速率应不低于1000Mbps,应支持10Mbps、100Mbps、1000Mbps速率自适应。97性能要求支持无线网络通信技术协议支持WAPI或WiFi5.0及以上协议。98性能要求无线网卡频宽≥20MHz。99功能要求主板功能内存扩展接口(板载内存不涉及)★≥2个。100功能要求存储扩展接口(板载存储不涉及)供应商给出主板支持存储扩展接口类型,如UFS3.0、SATA3.0、SAS3.0、M.2等类型接口。101功能要求主板USB瞬间过流保护★支持有瞬间过流保护功能。102功能要求主板防静电保护★支持防静电保护功能。103功能要求I/O接口功能★提供基于标准USB接口外设连接功能、基于音频输入输出接口的音频扩展功能、基于PCIe接口板卡扩展功能、基于HDMI或VGA或Type-C或DVI或DP等接口外接显示器扩展功能、基于存储接口对产品进行增容功能等。产品I/O接口,应具备外接标准USB设备、显示器、音频设备等内外部设备能力。104功能要求显卡功能显卡外接显示接口★显卡至少支持VGA、HDMI、DVI、DP、Type-C中1种显示接口,并与显示器接口相匹配。105功能要求独立显卡数量★≥1 。106功能要求显示设备功能显示器接口★显示器应与显卡外接显示接口匹配。107功能要求显示器支架★显示器应提供显示器支架。108功能要求显示器参数调节★提供OSD选单按钮用于调节色彩、模式等;支持色温、亮度、对比度调节。109功能要求外设功能摄像头物理隐私保护开关支持物理隐私保护开关。110功能要求传声器降噪支持降噪功能。111功能要求键盘背光支持键盘背光。112功能要求光驱功能光驱应支持只读、刻录等类型;最大读取速度 CD 不低于 24×150KB/s;最大读取速度DVD不低于8×358KB/s;最大刻录速度CD不低于24×150KB/s;最大刻录速度 DVD 不低于 6×1358KB/s;兼容光盘类型包含只读光盘、可读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等。113功能要求存储功能存储功能★通过SATA固态存储/PCIe固态存储/UFS固态存储/SATA硬磁盘等存储部件提供存储功能。114功能要求内置控制器固态存储加密固态存储通过内置控制器硬件支持加密,不依赖处理器,保障数据安全性,但不得影响存储性能。支持加密功能,且加密功能开启不影响SSD读写性能;支持固件加密、安全启动和安全升级;支持数据的安全擦除。115功能要求网络设备功能网络功能★支持网络连接、网络开启/关闭功能;支持访问网络和数据交换功能。116功能要求无线网卡频段支持双频段。117功能要求物理开关支持网络设备物理开关。118功能要求数据传输★支持数据传输能力,并提供数据流量和异常日志记录功能。119功能要求蓝牙协议若支持蓝牙模块,蓝牙协议不低于5.0版本。120功能要求有线网卡接口类型★支持RJ45接口。121功能要求无线网卡标准若配备无线网卡,产品应符合GB15629.11所有部分。122功能要求网络设备拆装★网络设备支持物理拆装,包括无线网卡和蓝牙模块等。123功能要求外部接口功能音频接口类型★支持3.5mm孔径3段式或4段式接口。124功能要求视频接口类型★至少支持 VGA、HDMI、DVI、DP、Type-C中 1 种显示接口。125功能要求HDMI、DP、Type-C显示接口要求★若提供HDMI或DP或Type-C作为显示接口,应支持音频和视频同步输出。126功能要求其他接口a)支持串行接口,可实现GB/T6107的功能;b)支持并行接口,可实现GB/T18235.1的功能。127功能要求存储卡接口类型支持SD、TF等存储卡接口。128功能要求电源功能电源线适配能力★电源≥300W电源适配器电线组件应符合GB/T15934的要求,可拆线的插头和连接器可以不做要求。129功能要求操作系统及软件功能中文信息处理要求★符合GB 18030的相关规定。130功能要求操作系统备份及还原功能★支持操作系统备份及还原功能。131功能要求固件备份还原能力★支持备份及还原固件的功能。132功能要求操作系统及驱动升级★支持通过网络、闪存盘等方式对操作系统、驱动进行升级。133功能要求固件升级★支持通过网络、闪存盘等方式对固件进行升级。134功能要求BIOS支持关闭通讯接口★支持BIOS关闭以太网及USB接口。135功能要求固件查看信息★支持查看固件版本、内存信息、主板信息、处理器信息和系统时间信息等功能。136功能要求固件设置启动顺序★支持设置启动顺序功能,并按照设置的启动顺序启动。137功能要求固件设置口令★支持设置口令、修改口令、验证口令功能。138功能要求固件设置网络引导★支持网络引导启动和关闭功能。139功能要求生物识别功能指纹识别指纹识别功能符合GB/T37742的相关规定。140功能要求人脸识别人脸识别功能符合GB/T37036.3的相关规定。141功能要求静脉识别指静脉识别功能符合GB/T33135的相关规定。142功能要求硬件加速功能NPU/GPU等AI加速模块支持NPU/GPU等AI加速模块。143功能要求视频编解码加速模块支持视频编解码加速模块。144功能要求影像处理加速模块支持影像处理加速模块。145可靠性要求存储设备可靠性固态存储寿命○TBW≥80TB(条件:240GB硬盘容量)。146可靠性要求显示设备可靠性显示屏屏幕失效点★符合GB/T9813.2的要求。147可靠性要求外设可靠性键盘按键寿命★≥1000万次。148可靠性要求鼠标按键寿命★≥500万次。149可靠性要求键盘鼠标线材寿命★键盘鼠标所用线材经±60°弯折不低于3000次,功能、外观完好。150可靠性要求风扇寿命★≥4万小时。151可靠性要求整机可靠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的抗扰度★符合GB/T9254.2的规定。152可靠性要求环境条件要求的气候环境适应性★符合GB/T9813.1中规定。153可靠性要求环境条件要求的振动适应性★符合GB/T9813.1中规定。154可靠性要求环境条件要求的冲击适应性★符合GB/T9813.1中规定。155可靠性要求环境条件要求的碰撞适应性★符合GB/T9813.1中规定。156可靠性要求环境条件要求的运输包装件跌落适应性★符合GB/T9813.1中规定。157可靠性要求整机可靠性要求MTBF测试★MTBF(m1)≥10万小时。158兼容要求兼容要求常用软件兼容○支持流式软件、版式软件、浏览器、邮件采购人端、解压软件、多媒体、图形图像处理等常用软件。159兼容要求数据库兼容○兼容3个及以上厂商的数据库产品。160兼容要求中间件兼容○兼容3个及以上厂商中间件产品。161兼容要求平台软件兼容○兼容3个及以上厂商云计算及大数据平台。162包装及运输要求包装及运输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符合GB/T9813.1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规定。163服务要求服务要求配置检查工具★供应商提供自检测试工具。164服务要求服务响应★供应商提供电话、电子邮件、远程连接等多种形式服务;供应商提供同城4h、异地12h技术响应服务,2个工作日解决问题,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应提供可行的升级方案,并提供周转设备或更换设备;建立全国技术服务体系和服务团体,符合专业服务体系标准要求,提供原厂中文服务;服务周期内提供产品的维修、换件和升级服务。165服务要求服务周期★设备停产后应继续提供质量保障服务(含备品备件),服务终止时间与最后一批设备交付时间间隔不低于6年;产品停止服务时间应提前1年告知;应明确产品发布日期。166服务要求预装操作系统★预装符合桌面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正版操作系统。167服务要求培训服务★供应商提供培训材料、产品手册、培训视频等培训相关内容。168服务要求典型问题解决手册★供应商提供典型问题解决说明文档或视频。169服务要求厂家升级软件与扩容服务★供应商提供上门升级部件/软件与扩容的增值服务。170服务要求整机质量服务要求▲免费服务周期(含换件和维修)应不小于 6年。171服务要求合格证书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172服务要求开箱组装/使用指导要求★供应商提供开箱组装/使用指导。173服务要求驱动下载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驱动光盘或下载方式。174服务要求兼容适配软件下载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兼容适配软件下载渠道(光盘、网站)。175服务要求跨架构平台应用兼容供应商提供跨架构平台的应用兼容工具,支持一种或者一种以上不同架构平台的应用。176供应链合规性供应链合规性产品部件保障○供应商保障产品主要部件,提供6年的备件服务能力(自购买之日起),或提供可兼容原设备的升级换代产品。177供应链质量供应链质量抗干扰性★当产品部件出现供应风险时,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并提供风险应对方案确保产品的服务保障。178供应链质量供应能力证明★供应商提供供应链稳定承诺书,确保产品的部件在产品服务周期内稳定供货179关键部件安全要求关键部件安全要求关键部件安全要求★CPU 和操作系统等关键部件应当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180整机安全性要求整机安全性要求密码算法实现★CPU芯片应符合GM/T 0008的相关规定,或芯片密码模块应符合GB/T37092或GM/T0028的相关规定。181整机安全性要求整机安全性要求USB端口管控支持USB端口管控。182安全要求安全物理锁支持安全物理锁。183安全要求信息安全基本要求★产品应符合GB/T39276的5.2的规定;生产厂商应建立漏洞跟踪表,保证产品版本涉及到的漏洞(如驱动程序等)可查看;产品不得包含已知的恶意代码或漏洞,不存在未声明的指令、功能、接口。184安全要求固件安全启动★支持固件安全启动功能,固件启动过程中只有通过启动校验才能正常启动。185安全要求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符合GB/T26572中规定。注:1、本次采购的台式计算机(教师机和学生机)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应符合以下要求:针对所投产品,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不满足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2、根据《宿迁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宿财资﹝2019﹞6号),台式计算机(含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价格小于或等于5000元/台。价格超过5000元/台,按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要求,同时满足高中信息技术新课标、新教材教学要求(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本单位CA电子公章的承诺函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承诺函)。未提供该承诺函的将作无效标处理。四、项目实施要求(1)投标人在提供所投产品的同时必须提供对于本次招标产品的系统安装、集成服务。(2)投标人安装调试,投标人应具备实施本次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充分了解采购人现状和业务需求,与用户等相关方充分沟通后,制定详细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对技术方案规划、项目计划与进度、项目质量、风险等进行总体管控与协调,经用户认可后方可开始实施。(3)投标人需组织协调所投产品原厂工程师、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对本项目进行实施,设备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及安装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实施过程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范。(4)安全及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对现场安全完全负责;负责送货、安装、调试现场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等废弃垃圾搬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清扫现场。(5)投标人中标后需组织项目实施小组,协助采购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强制保障措施:为了保障本次项目顺利实施完成,投标人需遵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承诺,提供足够数量且能力相符的现场实施人员。五、培训要求1、培训内容:在学校教学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所投产品的基本操作原理、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2、培训时间及人数:提供2次培训服务,每次培训不少于5人/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3、培训地点:由采购人指定。4、通过培训确保采购人的管理人员能够了解产品的安装及配置,掌握安装调试及使用、常见故障的解决办法、系统的简易性恢复等技能。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及方案。六、项目巡检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保修期内每季度上门预防性主动巡检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学业考试、系统测试、春节、国庆等时间,并出具巡检报告。巡检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投产品的运行情况,配置情况,性能指标等,并给出优化建议和合理的解决方案。七、应急响应要求1、根据应急预案,执行重大故障事件应急响应工作。2、重要时期的重点运维保障,在学业考试、测试时期,需要重点服务。3、投标人应提供7x24小时故障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在接到应急响应服务请求后须在二十分钟内远程响应处置、1小时内派应急响应小组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并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应急响应主要针对突发的重点区域机器故障、网络不通、应用瘫痪、数据丢失事件等进行诊断、分析并协助解决。在完成应急事件响应处理后及时向服务采购人提供事件处理记录及整改建议报告。八、验收要求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验收标准。2、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的验收。如有需要,采购人有权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书至采购人处根据合同规定办理付款手续。3、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中标人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4、验收方案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项目验收方案,包括设备进场验收、设备安装验收、设备调试验收、项目最终验收等,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积极配合项目验收。九、付款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成,试运行3个月后无其他问题,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全额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十、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辅材、测试等),项目实施过程必须接受采购人全程跟踪管理。(2)中标人所投产品的设计、部署、实施等活动须满足《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如因产品设计缺陷、部署或运维规范问题导致了采购人损失,中标供应商需对此类事件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的赔付金额不低于损失金额。(3)供货要求a、中标人应确保提供的设备和配件的完整性、实用性。b、交货方式:中标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c、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中标人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十一、品包装环保要求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注:检测方法(1)商品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的检测按照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规定的方法进行。(2)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检测按照GB/T23986-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规定的方法。十二、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0、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本项目采购需求中★项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草案)项目名称: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甲方:宿迁市教育局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宿迁市教育局乙方(全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三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台式计算机及操作系统采购标的及数量:采购台式计算机319台(其中教师机133台、学生机186台)及其配套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1.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成,试运行3个月后无其他问题,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全额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金额,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款规定。2.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按采购合同总价的%提交。支持和鼓励投标人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如使用江苏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可按采购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原提交金额的6折)提交。办理流程、偿付等内容见江苏政府采购网“保险保函”模块。履约保函(保险)开具期限须覆盖合同履约期。A.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投标人存款账户或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B.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具有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材料。C.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人收到投标人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D.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履约验收条件达到时,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履约验收工作,并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验收小组制定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开展验收;履约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形成书面验收意见。采购人、供应商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验收书格式见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4.组成合同的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6.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纸质合同和双方在“苏采云”系统签订的电子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宿迁市教育局(甲方)供应商(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1、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法人授权书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报价表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六、技术响应偏离表(技术参数响应)七、企业业绩八、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九、承诺函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一、投标函投标函宿迁市教育局: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JSZC-321300-JZCG-G2025-XXXX的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特作出如下承诺: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开标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函上网公开。投标人名称:(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1300-JZCG-G2025-XXXX号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三、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CA公章):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300-JZCG-G2025-XXXX采购项目名称:分包名称:标题内容投标总报价元日期:年月日四、分项报价表序号1234567891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产地交付期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234………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五、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宿迁市教育局的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供应商填写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符合报价折扣情形的请将此函填报上传至“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一栏中。3.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供应商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宿迁市教育局的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2.符合报价折扣情形的请将此函填报上传至“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一栏中。六、技术响应偏离表(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偏离内容及说明(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1、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打“★”内容)须做出明确响应,《技术响应偏离表》中未列出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对采购需求的其它非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按所投产品情况在此表中详细列出偏离情况(包括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并说明理由;未列明的均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供应商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七、企业业绩投标人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注:涉及评分标准的“企业业绩”在本表中填报,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中标后,本表将随中标结果进行公开。八、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请在此文档中提供所投产品节能认证证书电子件。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九、承诺函宿迁市教育局:根据JSZC-321300-JZCG-G2025-XXXX号宿迁市湖滨高级中学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项目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承诺如下:我方所投产品将满足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要求,同时满足高中信息技术新课标、新教材教学要求。如违反,将自愿接受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进行处理,承担相关责任。单位名称(盖CA电子公章):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请在此文档中增加投标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评分办法、采购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如没有请将此空文档上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脑及学生机房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