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咨询服务招标预告(宜兴市财政局2025)
宜兴市财政局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意见公示
一、征集人
征集人:宜兴市财政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0-87951112
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
二、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现将该项目的征集内容予以公示,征求各潜在供应商意见。请潜在供应商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法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提交至征集人处。“采购需求文件”及“市场调研表”电子文档在本公示附件中发布。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期限:2025年12月9日
公示结束期限:2025年12月11日
四、意见反馈时限
反馈开始期限:2025年12月9日
反馈结束期限:2025年12月11日
宜兴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8日
1-1-附件1、采购需求文件及采购需求调查表.pdf
1-1-附件2、市场调研记录表.doc
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调查第一章: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一、项目概况1、征集人:宜兴市财政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510-87951112联系地址:宜兴市荆溪中路35号五局大院内2、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3、拟采用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4、拟采用评标方法:质量优先法5、拟采用的组织形式:分散采购6、项目名称及数量: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数量:1批7、采购预算:800万元8、最高限价:同采购预算9、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10、验收方式:征集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征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办法详见《宜兴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宜财采(2025)1号)。11、服务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12、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宜兴市财政局。13、费用计取标准:根据“收费标准、报价系数以及考核结果”结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备注:实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项目收费标准×报价系数×考核系数,计费基数根据项目实际审核情况确定对应计费内容。投标金额考核得分*100%;考核系数*100%报价系数=考核总分最高限价(1)概算审核:房屋建筑类概算审核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的80%计取,市政道桥、交通水利、景观绿化环境类概算审核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的7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1亿元以上概算审核(房屋建筑类)送审概算造价0.88%0.72%0.56‰0.48‰0.32‰0.16%项目类型计费基数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1亿元以上概算审核(市政道桥、交通水利、景观绿化环境类)送审概算造价0.77%0.63%0.49%0.42‰0.28%0.14%(2)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类):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类)费用原则上按照《省物价局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8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5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以内(含)1亿元以内(含)5亿元以内(含)5亿元以上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审核工程清单)审核送审工程造价0.8%0.64‰0.48‰0.4‰0.32‰0.24%(3)招标控制价审核(货物服务类):招标控制价审核(货物服务类)费用原则上参照《省物价局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5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川100万元川300万元≤500万元川1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招标控制价审核送审标底价1.35‰1.2%1.05%0.85%0.7%0.55%(4)以工作日为单位计算报酬的计日工:参照《关于2022-2023年度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一工程造价审计定点采购的通知》锡财购(2022)8号)规定的计日工标准的70%计取,具体费用如下:注册造价工程师1200元/人·天(含税);一般工程协审人员600元/人·天(含税)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第二章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本次入围为宜兴市财政局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具体要求如下,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服务,不得有负偏离。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2.品目:服务3.征集人:宜兴市财政局4.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君瑞祥泰招标有限公司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7.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8.评标方法:质量优先法9.预算金额:800万元10.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11.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12.适用框架协议的征集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宜兴市财政局。二、采购需求1、需求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咨询服务。(备注: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概算审核、招标控制价审核、计日工等)。入围供应商能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行业规定、征集人要求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成果文件,对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淘汰率按20%计算,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少于2家时,采购活动终止)。本项目入围供应商上限为20家。3、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法:直接选定,由征集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征集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4三、技术参数1、在项目协审期间,供应商的协审人员须常驻宜兴,且在接到征集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征集人要求的服务地点,如不按要求人员常驻,则按相关考核办法扣分。2、拟入围机构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执业资格需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所有专业人员需与所在造价咨询机构签订聘用合同。(以上专业人员所涉及的聘用合同、专业技术职称、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应放入响应文件《项目人员配置清单》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拟入围人员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业务专用章,同时注明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等。)3、暂停交易资格(1)未按照征集文件与采购合同要求配备协审人员的;(2)未经征集人同意,擅自更换协审人员的;(3)服务期间,协审人员不按规定常驻宜兴的;(4)抽查过程中发现在宜办公人员不符合要求的;(5)项目审核误差率超过行业相关规定或征集人要求的;(6)项目审核时效超过征集人相关规定的;(7)单个项目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8)项目资料遗失严重的;(9)未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的;(10)项目协审过程中,未遵守项目审核管理规范,出具报告不符合要求的;(11)协审机构在概算审核中,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恶意提高或降低审核标准的。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出现(1)-(7)情形的,由征集人对协审机构进行约谈并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协审机构受到征集人第1次警告时,暂停其框架协议交易资格六个月;受到征集人第2次警告时,暂停其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交易资格。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出现(8)-(11)情形的,由征集人对协审机构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其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交易资格。对于上述情形,不接受约谈或被约谈后拒不整改以及整改不到位的协审机构,征集人有权取消协审机构该项目的服务资格,重新进行委派。4、终止交易资格入围供应商被发现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5第十九条所列情形的;或存在下列情形的,解除当期框架协议,同时将建议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1)入围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3)出具虚假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4)造成项目重大损失的;(5)存在人员挂靠、业务转包等现象的;(6)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采购单位正常采购活动;(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5、费用计取标准:根据“收费标准、报价系数以及考核结果”结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备注:实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项目收费标准×报价系数×考核系数,计费基数根据项目实际审核情况确定对应计费内容。投标金额.100,考技系数考核得分报价系数=*100%最高限价考核总分(1)概算审核:房屋建筑类概算审核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的80%计取,市政道桥、交通水利、景观绿化环境类概算审核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的7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1亿元以上概算审核(房屋建筑类)送审概算造价0.88%0.72%0.56%0.480.32‰0.16%项目类型计费基数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1亿元以上概算审核(市政道桥、交通水利、景观绿化环境类)送审概算造价0.77‰0.63‰0.49%0.42‰0.28%0.14%(2)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类):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类)费用原则上按照《省物价局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8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5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以内(含)1亿元以内(含)5亿元以内(含)5亿元以上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审核工程清单)审核送审工程造价0.8%0.64%0.48%0.4%0.32%0.24%(3)招标控制价审核(货物服务类):招标控制价审核(货物服务类)费用原则上参照《省物价局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5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招标控制价审核送审标底价1.35%1.2%1.05%0.85%0.7%0.55‰(5)以工作日为单位计算报酬的计日工:参照《关于2022-2023年度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一工程造价审计定点采购的通知》锡财购(2022)8号)规定的计日工标准的70%计取,具体费用如下:注册造价工程师1200元/人·天(含税);一般工程协审人员600元/人·天(含税)。四、实质性要求本章有关服务与商务条款的要求为基准要求,如供应商不能完全符合此基准要求,可高于7此基准要求进行投标,征集人将不接受低于该基准要求(负偏离)的投标,供应商需对此基准要求作实质性响应。1.服务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2.验收方式:征集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征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办法详见《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财采(2025)1号)8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一、评分项目(总分100分)评分标准100分二、评审内容:评审内容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主观评审因素1协审实施方案15分根据实际特点,撰写协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供应商内控制度,审计组织管理等1、协审实施方案:针对审计服务的时间、方法、流程、措施全面、合理、有针对性、规范性强的,得5分;较详实全面的,3分;全面性、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2、内控制度供应商内控制度内容健全、能有效落实并能合理且有针对性的举例说明的,得5分;供应商有相关内控制度且能基本落实的,得3分;内控制度制定及落实一般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3、协审组织管理及人员配备方案协审组织管理及人员配备方案科学、合理、全面,能有效提高协审效率及协审质量的,得5分;方案较科学、合理,能提高协审效率的,得3分;方案普通、基本达到项目协审条件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主观评审因素22服务保障方案服务保障方案20分20分撰写服务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协审工作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解读、质效保障、人员考核、信息化、高科技手段等;1、政策掌握能力。根据供应商已有的经验,对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管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造价协审管理、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等相关政策及要求的掌握程度,包括对政策及要求把握的全面性、相关性、准确性等。(1)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规范性强,能灵活运用,严格遵守的,得5分;(2)较好,能合理遵守的,得3分;(3)全面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4)其余情况不得分。2、进度保障措施。(1)有针对协审工作完善、具体的进度保障措施,内部质量控制落实到具体环节、时点、人员的,得5分;(2)有完善的进度保障措施,内部质量控制落实到具体环节、时点的,得3分;(3)有具体的进度保障措施,内部质量控制落实一般的,得1分;(4)其余情况不得分。3、内部考核体系。供应商提供总公司或在宜已设机构内部考核体系及内部考核成果与报酬挂钩的奖惩情况。(1)内部有考核体系,定性正确、表述清晰,有内部考核成果的,得5分;(2)内部有考核体系,内部层级分工不够明确的,得3分;(3)内部有考核体系,表述模糊的,得1分;(4)其余情况不得分。4、专业软件及设备平台。(1)供应商自身具备开展项目协审所需平台且对该平台操作熟练、在投标项目协审工作中针对信息化管理应用方案(含协审人员审核、机构核查、质量控制等)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2)供应商自身具备开展项目协审所需平台且对该平台操作较熟悉、在投标项目协审工作中针对信息化管理应用方案(含协审人员审核、机构核查、质量控制等)较全面、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3)供应商自身具备开展项目协审所需平台且对该平台操作熟悉度一般、在投标项目协审工作中针对信息化管理应用方案(含协审人员审核、机构核查、质量控制等)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4)其余情况不得分。3协审成果转化方案5分市级投资项目审核过程中或结束后,需对工程节约投资、优化管理、指标控制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提炼,形成相关经验成果,包括重要控制指标、重点专题审核、典型审核案例等。需提出落实协审成果转化的方案,明确具体举措,包括但不限于问题发现途径、平时关注点、日常控制点、相关人员配备等。(1)方案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5分;(2)方案较清晰、较合理、较详细、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3)方案粗糙、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4)其余情况不得分。4档案整理与管理5分供应商须设立档案整理与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单位、要求、归档文件制度的建立情况等。(1)有档案管理制度,表述清晰,可操作性强,且提供2024年台账的,得5分;(2)有档案管理制度,表述较为清晰,具备较强可操作性的,得3分;11(3)有档案管理制度,表述模糊,可操作性一般的,得1分;(4)其余情况不得分。5应急处理方案5分根据各供应商针对协审工作的应急处理方案的优劣程度,包括项目协审人员驻场及现场响应时间、与参建各方面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所在地开展协审工作的保障措施(包括人员、设备等),进行评审:(1)方案中内容清晰、合理、详细、全面、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得5分;(2)内容较清晰、较合理、较详细、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得3分;(3)内容基本全面、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4)其余情况不得分。客观评审因素1企业业绩8分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担过政府或国企投资的项目(以委托单位性质为准)的概算审核或控制价审核或政府采购价格审核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提供4个。本项最多得8分;(供应商须提供由委托单位盖章确认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对应业绩的审核成果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时间以成果报告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不可重复得分。2人员业绩10分2022年1月1日以来,拟投入协审人员负责或参与政府或国企投资的项目(以委托单位性质为准)概算审核或控制价审核或政府采购价格审核的,每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供应商须提供由委托单位盖章确认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对应人员业绩的审核成果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时间以成果报告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提供的同一份业绩不可重复得分。3专业人员数量6分拟入围机构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达到标准后,每增加1人,得0.5分,最多得6分。12(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以上人员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4专业人员职称8分拟入围人员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人;拟入围人员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人。本项最多得8分,同一人员仅取最高职称,不重复计取。(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5专业人员执业资格8分1、拟派专业人员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为4分;2、拟派专业人员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为2分;3、拟派专业人员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专业),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为1分;4、拟派专业人员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为1分;总分最多得8分。同一人员仅取最高执业资格,不重复计取。(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以上人员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6人员稳定性10分1.专业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在供应商缴纳社保交满48个月的,得1分/人;2.专业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在供应商缴纳满36个月的,得0.5分/人;以上最高得10分,同一位专业人员仅计取一次,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备注:1、评分过程中如出现小数点后三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最终保留两位小数;2、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加分。3、所有评审内容供应商做出的响应均视为承诺。在订立框架协议期间和订立框架协议后13发现提供的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其它弄虚作假之处,一经发现,取消订立框架协议资格,并在3年内不接受重新订立框架协议的申请。4、所有注册证的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否则不得分。5、主审、助审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协审期间更换。若更换的,被更换人员两年内不得参与宜兴市财政局协审服务招投标活动。除重大疾病、辞职、退休等情况之外,更换协审人员扣减该项目协审费用3%/次。14封闭式框架协议(格式)框架协议文本宜兴市财政局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编号:甲方(征集人)乙方(入围单位)甲、乙双方根据宜兴市财政局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的结果,签署本文本。一、服务事项甲方聘请乙方入围甲方建立的宜兴市财政局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以备征集人用于选取协审项目的被委托人,从事市级投资项目概算审核、招标控制价审核、计日工等工作。二、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三、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关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征集文件(2)响应文件(3)入围通知书(4)入围供应商在响应和评标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5)相关业务考核办法等。四、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由甲方通过苏采云系统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协议价格是征集人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宜兴市开展的审核咨询服务业务予以指导和监督,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和乙方审核咨询服务行为延续期间,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等文件和资料,对乙方实施考核管理。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征集文件要求,对乙方进行解除其框架协议的处理。2、甲方(征集人)根据委托项目的审核进度,按双方咨询合同约定方式支付服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51、乙方具有为征集人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2、乙方有权拒绝征集人提出的以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名义购买非入围货物、服务、配件或满足征集人超出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3、对征集人在购买入围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作出处理。4、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征集人名义按照协议价格购买入围服务和进行现金交易。5、乙方的工作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考核按宜兴市财政局相关文件执行,主要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设备、审核质量、审核时效、档案管理等方面,并接受根据考核结果做出的奖惩。对不同意参加考核的乙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考核办法如有修订,按修订后文件执行)6、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能满足甲方的服务需要。7、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受托工作,不得因业务量大小、难易程度、地域远近、费用高低而拒绝甲方按相关规定委托的具体项目和工作内容。8、乙方对造价审核咨询服务业务不得分包和转包,不得用项目组成员以外的人员进行造价审核咨询服务,甲方有权从项目组成员中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指定项目负责人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方核实,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本协议的执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1)没有按照造价审核咨询服务程序和步骤开展工作,导致造价审核咨询服务结果产生负面影响的,或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2)发生将委托的造价审核咨询服务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3)不履行回避义务,接受相关单位委托,承担本业务;(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10、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协审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审核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审核意见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11、乙方在审核过程中,应加强审核质量控制,定期向甲方(征集人)提供审核工作进展信息,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12、乙方应严格执行审计纪律,不得要求被审计单位支付除审计费以外应由乙方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项目审核的有关情况。13、乙方应保证甲方(征集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16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六、框架协议造价人员乙方参与甲方(征集人)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时,协审人员只能在入围人员中产生,按投标承诺驻宜兴开展工作,未经甲方(征集人)同意,不得私自更换。七、服务费用1、根据“收费标准、报价系数以及考核结果”结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备注:实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项目收费标准×报价系数×考核系数,计费基数根据项目实际审核情况确定对应计费内容。投标金额考核得分*100%;考核系数=*100%报价系数=*100%最高限价考核总分(1)概算审核:房屋建筑类概算审核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的80%计取,市政道桥、交通水利、景观绿化环境类概算审核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的7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1亿元以上概算审核(房屋建筑类)送审概算造价0.88%0.72%0.56%0.48%0.32%0.16%项目类型计费基数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1亿元以上概算审核(市政道桥、交通水利、景观绿化环境类)送审概算造价0.77‰0.63‰0.49%0.42%0.28%0.14%17(2)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类):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类)费用原则上按照《省物价局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8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5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以内(含)1亿元以内(含)5亿元以内(含)5亿元以上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审核工程清单)审核送审工程造价0.8%0.64%0.48%0.4%0.32%0.24‰(3)招标控制价审核(货物服务类)招标控制价审核(货物服务类)费用原则上参照《省物价局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5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川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招标控制价审核送审标底价1.35%1.2%1.05%0.85%0.7‰0.55%(6)以工作日为单位计算报酬的计日工参照《关于2022-2023年度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一工程造价审计定点采购的通知》(锡财购(2022)8号)规定的计日工标准的70%计取,具体费用如下:注册造价工程师1200元/人·天(含税);一般工程协审人员600元/人·天(含税)。2、财政部门如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辅助性复核工作,服务费用按征集文件规定计取。八、履约管理要求1.管理形式:为了确保项目协审工作质量,甲方及相关部门将对乙方在服务周期内进行协审工作考核,考核办法按征集文件要求执行。2.管理措施:一、暂停交易资格18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出现(1)-(7)情形的,由甲方对乙方进行约谈并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乙方受到甲方第1次警告时,暂停其框架协议交易资格六个月;受到甲方第2次警告时,暂停其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交易资格。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出现(8)-(11)情形的,由甲方对乙方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其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交易资格。对于上述情形,不接受约谈或被约谈后拒不整改以及整改不到位的乙方,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该项目的服务资格,重新进行委派。(1)未按照征集文件与采购合同要求配备协审人员的;(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协审人员的;(3)服务期间,协审人员不按规定常驻宜兴的;(4)抽查过程中发现在宜办公人员不符合要求的;(5)项目审核误差率超过行业相关规定或甲方要求的;(6)项目审核时效超过甲方相关规定的;(7)单个项目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8)项目资料遗失严重的;(9)未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的;(10)项目协审过程中,未遵守项目审核管理规范,出具报告不符合要求的;(11)乙方在概算审核中,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恶意提高或降低审核标准的。二、终止交易资格入围供应商被发现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十九条所列情形的;或存在下列情形的,解除当期框架协议,同时将建议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1)入围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3)出具虚假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4)造成项目重大损失的;(5)存在人员挂靠、业务转包等现象的;(6)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采购单位正常采购活动;(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九、违约责任:1.在本项目规定的服务有效期内如发现入围供应商相关人员有行贿、受贿、经济犯罪等违19法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政府采购合同;2.入围供应商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擅自变更、转让、租借承接的工程造价审核咨询业务;一经查实,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政府采购合同;3.在协审工作中,因入围供应商原因造成违约或疏忽,延误工程实施进度或审核工作出现错误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将终止其在服务周期内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的资格,必要时并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4.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协审结果以及自行对外提供协审咨询报告的,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咨询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甲乙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十一、框架协议的修正和终止:(一)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框架协议,否则擅自解除框架协议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二)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正或依法终止本框架协议;(三)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框架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及时将情况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对履行框架协议的影响。框架协议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框架协议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或继续履行框架协议;十二、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以及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相应情形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20十三、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本框架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监管部门各执一份。本框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十五、本次采购活动中的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关澄清文件,为本框架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框架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律。十六、本框架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及与征集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项目征集文件(项目编号:)为准。十七、附1:《廉洁从审承诺》;甲方(采购单位)(盖章)乙方(成交单位):(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21附1:《廉洁从审承诺》廉洁从审承诺书为了认真做好征集人(甲方)委托的市级投资项目协审,规范审计从业行为,确保我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审计过程中正确行使权力,恪守审计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我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郑重承诺如下:1、不接受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2、不参加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3、不无偿使用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4、不借用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财物和在建设项目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5、不向建设项目相关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6、不向建设项目相关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7、如与被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8、不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9、不与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私自联系,不与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单独商谈审计组提出的审计事项处理意见。10、不与建设项目相关单位串通舞弊,不隐瞒或变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提交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我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如违反《廉洁从审承诺》,将接受按有关规定进行的一切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承诺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22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格式)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23年月日,宜兴市财政局以封闭式框架协议的采购方式对宜兴市财政局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宜兴市财政局确定(入围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入围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宜兴市财政局(以下简称:甲方)和(入围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入围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征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征集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2.4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其他审核人员:,执业资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24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根据“收费标准、报价系数以及考核结果”结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备注:实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项目收费标准×报价系数×考核系数,计费基数根据项目实际审核情况确定对应计费内容。投标金额考核得分*100%;考核系数=*100%报价系数*100%最高限价考核总分(1)概算审核:房屋建筑类概算审核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的80%计取,市政道桥、交通水利、景观绿化环境类概算审核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的7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1亿元以上概算审核(房屋建筑类)送审概算造价0.88%0.72%0.56‰0.48%0.32%0.16%项目类型计费基数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1亿元以上概算审核(市政道送审概算0.77%0.63%0.49%0.42%0.28%0.14‰桥、交通水利、景观绿化环境类)造价(2)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类):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类)费用原则上按照《省物价局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8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5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以内(含)1亿元以内(含)5亿元以内(含)5亿元以上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审核工程清单)审核送审工程造价0.8%0.64‰0.48%0.4%0.32%0.24%(3)招标控制价审核(货物服务类)招标控制价审核(货物服务类)费用原则上参照《省物价局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5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100万元≤300万元川500万元≤1000万元川5000万元>5000万元招标控制价审核送审标底价1.35%1.2%1.05%0.85‰0.7%0.55%(7)以工作日为单位计算报酬的计日工:参照《关于2022-2023年度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一工程造价审计定点采购的通知》(锡财购(2022)8号)规定的计日工标准的70%计取,具体费用如下:注册造价工程师1200元/人·天(含税);一般工程协审人员600元/人·天(含税)。2、财政部门如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辅助性复核工作,服务费用按征集文件规定计取。1.4.2发票开具方式:开具增值税发票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261.5.1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计结束期内有效,若项目接受宜兴市监察委员会抽复审,则该合同至抽复审结束期内有效;1.5.2履行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1.5.3履行方式:现场交付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由于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承担27由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甲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1.6.6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7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1.7.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1.8合同生效1.8.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1.8.2本合同一式叁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报送财政监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29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入围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征集人应支付给入围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入围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征集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征集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入围供应商签署合同的征集人;征集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入围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征集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技术成果归属甲方。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30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5.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5.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5.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质量保证2.6.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6.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8合同变更2.8.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31过原合同价的10%;2.8.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如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甲方接受中标后分包,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0不可抗力2.10.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0.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0.4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2.10.5“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某些政府行为,例如政府颁布新政策、法律和采取行政措施;社会异常事件,例如罢工、战争等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2.11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2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32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合同中止、终止2.13.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3.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4检验和验收2.14.1乙方按照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定期进行验收;2.14.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通知和送达2.15.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5.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33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调查意见表需求论证内容专家意见①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扶持范围;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符合要求③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④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⑤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费用计取标准:根据“收费标准、报价系数以及考核结果”结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备注:实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项目收费标准×报价系数×考核系数,计费基数根据项目实际审核情况确定对应计费内容。报价系数=投标金额*100%;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最高限价考核总分(1)概算审核:房屋建筑类概算审核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⑤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的80%计取,市政道桥、交通水利、景观绿化环境类概算审核费用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价服(2004)483号文)的7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1亿元以上概算审核(房屋建筑类)送审概算造价0.88%0.72‰0.56%0.48%0.32%0.16%项目类型计费基数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1亿元以上概算审核(市政道桥、交通水利、景观绿化环境类)送审概算造价0.77%0.63%0.49%0.42‰0.28‰0.14‰(2)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类):招标控制价审核(工程类)费用原则上按照《省物价局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8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5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以内(含)1亿元以内(含)5亿元以内(含)5亿元以上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含审核工程清单)审核送审工程造价0.8%0.64%0.48%0.4%0.32%0.24%(3)招标控制价审核(货物服务类)招标控制价审核(货物服务类)费用原则上参照《省物价局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的50%计取。接受宜兴市财政局考核,最终结算费用与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费率详见下表。项目类型计费基数川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川1000万元川5000万元>5000万元工作日为招标控制价审核送审标底价1.35%1.2%1.05%0.85‰0.7%0.55%单位计算报酬的计日工:参照《关于2022-2023年度市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服务一工程造价审计定点采购的通知》(锡财购(2022)8号)规定的计日工标准的70%计取,具体费用如下:注册造价工程师1200元/人·天(含税):一般工程协审人员600元/人·天(含税)。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验收方式:征集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征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验收,具体验收办法详见《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宜财采(2025)1号)其他需论证的事项;专家签字大文一道才王科云铁改2026-2027年度宜兴市市级投资项目审核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需求调查签到表年月日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专业类别限3313179660031保应高12带0及工程合沟柳13811156272供高训宝兴市土木建设工质量给13812230166活加的1284”程22613915397700优请苏13961541具它市造处122061012活王科云宜兴市财政局18021550511采人限造才宜兴市财政局1880153066采购人钱泼宜兴市财政局188005287874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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