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业服务招标预告(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市政府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文件、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要求,我单位于2025年12月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意见征询编号:/二、征求意见范围: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支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1、意见递交时间:2025-12-1218:00:00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3、意见接收机构: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科4、联系人:李晓光5、联系电话:42205996、联系邮箱:/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详见附件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1、本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本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3、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4、本项目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5、本项目履行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符合有关规定。五、注意事项:附件信息:采购需求论证意见汇总表.pdf(112.6KB)专家需求论证意见表.pdf(273.7KB)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