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设备招标预告(黔西市中医医院2025)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黔西市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ZWH-2025-19214F
采购预算:668600元
最高限价:6686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 2025年1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黔西市政府采购计划书;本项目需求公示已于2025年12月15日发布,此次公告与之前一致,仅为交易中心入场需要。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黔西市中医医院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57-4613888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维佳、赵军、邹燕
联系方式:18286767373
五、附件

附件信息:

【谈判文件需求公示稿】GZWH-2025-19214F黔西市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pdf554.5K

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标)黔西市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设项目名称: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XXXXXX购方式竞争性谈判购类别货物类购人黔西市中医医院采购代购理机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5日目录第一章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谈判内容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第五章谈判程序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附件附件1(指定格式):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件4:本项目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附件5:开标一览表(指定格式)附件7:商务偏离说明表(指定格式)附件8:其他承诺附件9:采购需求一、产品清单二、技术要求三、商务要求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1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第一章谈判公告黔西市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XXXXXX项目概况黔西市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XX月XX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XXXXX2、项目名称:黔西市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项目(二次)3、预算金额:668600.00元4、最高限价(如有):668600.00元5、采购需求:黔西市中医医院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设备采购,详见附件9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1年的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资信证明。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G.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H.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I.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注:证书或材料须满足医疗器械经营的相关规定)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J.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K.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L.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M.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XX月XX日00点00分至2025年XX月XX日23点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3、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XX月XX日10点00分2、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按照系统要求于2025年XX月XX日10点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1:0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3、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1.1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贵州CA办理:0857-8319852,紧急联系人15680500516。华测ca办理:085783165721.2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5680500516。1.3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2、投标保证金:2.1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XX月XX日10:00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确保在2025年XX月XX日10:0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定执行)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2.2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2.3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联系人:财务部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2.4采购活动询问或质疑方式: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黔西市中医医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联系方式:刘老师0857-46138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联系方式:项目一部0851-858018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孔维佳、赵军、邹燕电话:18286767373敬告: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和采购操作必须完全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后报价(第一轮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报价轮数由谈判小组确定。第二章谈判内容2.1货物说明: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产品清单及技术参数(规格)要求”2.2产品清单及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9:采购需求”;2.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属于中小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才可以享受价格扣除。敬告:1.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2.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视同国内产品同等对待;3.实现采购项目功能所需采购清单外的配件、辅材,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不再计费。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对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应明确品牌型号、数量和详细技术参数等内容,所提供的标的物质量、服务等必须满足或优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1总则3.1.1本《谈判文件》由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谈判。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谈判,成交后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3.1.3定义:(1)《谈判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简称,是代理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谈判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谈判应遵循的规则;(2)《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谈判而制作递交(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是本次谈判评审的依据;(3)“谈判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谈判的代理公司,即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4)“供应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中报名并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也称投标供应商、投标人;(5)“采购人”是指“黔西市中医医院”,也称采购单位、采购方,在合同中称甲方;(6)“成交供应商”是指通过谈判小组评审后报价得分最高(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并由谈判小组推荐,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供应商,也称成交单位、成交人,在合同中称乙方。(7)采购清单等同于标的物清单。3.1.4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谈判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代理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谈判小组和代理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3.1.5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本公司交纳采购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标准进行收费;(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账号:24020003292000689123.1.6同一供应商提供两份及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而未说明哪一份有效的,该供应商的所有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一个供应商只能委托一个代表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一个代表只能代表一个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1.6.3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3.1.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3.1.7.1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无质疑投诉,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保证金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供应商递交保证金的原账户依法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3.1.7.2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保证金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供应商递交保证金的原账户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在30个日历天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且无法律法规规定的正当理由,以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的,采购人将向担保机构启动索赔程序;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7.3采购人应将成交供应商未签订合同情况及时告知代理公司或书面告知交易中心,请交易中心暂缓退还投标保证金,如采购人未及时告知,交易中心自发出成交公告之日起37个日历天后,自动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3.1.7.4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责任自负。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他人转让或分包成交项目的。3.1.11报价:(1)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谈判会议的初步报价,仅为谈判参考。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在线谈判的最后报价是对全部采购物的一次性包干总报价,是评定成交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总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基础报价-最后报价)/基础报价的比值即为供应商谈判优惠比例,合同履行中涉及标的物增减的,按此比例结算。(2)供应商应按附件2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并盖章,且不得更改“设备名称、单位和数量”。(3)供应商在线报价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设备产品货物价、辅材价、包装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保管费、培训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直至货物到达使用地点,并验收通过,交付采购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4)供应商在线报价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规定。(5)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12成交通知:按谈判小组评审结果确定并公布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并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13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不应增加与《谈判文件》相违背的协议条款。3.1.14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3.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资格要求3.2.1有公告要求的资格;3.2.2在规定时间内向获取了《谈判文件》;3.2.3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了谈判保证金或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担保;3.2.4《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要求;3.2.5有良好的信誉,三年来没有重大违法不良记录。3.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质疑期限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澄清或者修改通知,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且距提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原则上不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3.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或询问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报名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或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或询问,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针对质疑或询问的内容进行书面答复,询问的答复时间为3个工作日质疑的答复时间为7个工作日。未获取谈判文件,或在报名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外,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或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作答复。供应商只能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2.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供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和质疑事项的佐证资料,并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质疑函要求原件或原件的扫描件,其他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3.2.2.质疑函递交相关信息:(1)采购人信息名称:黔西市中医医院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联系方式:刘老师0857-46138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联系方式:项目一部0851-858018223.3.3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没有按前款(3.3.2条)要求提出书面质疑或询问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谈判文件。在此时间之后提出质疑或询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答复。3.3.4在开标期间,谈判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采购人代表进行明确或澄清,没有采购人代表的,由谈判小组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或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3.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3.4.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资料要求:(1)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必须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指定格式要求,并按附件指定格式和审查项要求盖章(由于系统原因,电子印章未盖到指定位置的,不影响投标的有效性),响应文件封面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电子印章(或签字),其他投标资料按文件格式模板需要签字或签章的地方按要求执行并加盖电子签章,未做要求的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即可。如是自然人投标的,针对谈判文件及附件格式和审查项的盖章要求,只需盖自然人电子印章。(2)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可读。3.4.2《响应文件》的构成:(1)资格文件(资格审查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1年的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资信证明。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G.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H.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I.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注:证书或材料须满足医疗器械经营的相关规定)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J.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K.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L.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M.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2)技术文件:A、参加谈判说明:简要介绍谈判供应商的基本情况。B、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如有外文的应附中文译文。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名称与采购设备产品名称不一致的不影响投标的有效性,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需满足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C、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提供投标产品厂家盖章的参数确认函,根据“附件9: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中的技术条款按“附件6:技术要求偏离表(指定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供应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相比较,如有一处及以上出现“负偏离”的,该项审查不通过。(符合性审查项)D、售后服务措施。E、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性文件资料。(3)商务文件:A、商务要求:供应商须完全响应,根据“附件9:采购需求/三、商务要求”中的商务条款按“附件7:商务偏离说明表”填写,若出现负偏离的,该项审查不通过(符合性审查项);B、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商务性文件及资料(如商务要求中明确要求提供的承诺(若有)或证明材料(若有))。(4)报价文件:A、基础报价书(必须按本《谈判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报,且基础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金额一致,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供应商基础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谈判小组应当请代理公司通知明显低报价的供应商提供报价合理性证明相关材料(包含设备产品货物价、辅材价、包装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保管费、培训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和不影响产品质量和能诚信履约承诺书。明显低报价的供应商应接到代理公司通知后,在120分钟内通过QQ邮箱提供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送交谈判小组。如不能在120分钟内提供或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或谈判小组认为属于恶意低价竞争的,谈判小组应将明显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符合性审查项)B、《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附件5”填写《开标一览表》,且不能改变“设备名称、单位、数量”等。单项报价金额计算汇总后与总报价不一致的,谈判小组以单项报价金额修正总报价,修正后的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谈判小组应当请代理公司通知该供应商,如该供应商不能接受修正结果的也按无效投标处理。C、谈判报价程序承诺: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三条“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之规定,如我公司参加谈判的人员因不熟悉交易中心系统或由于其他原因,在谈判小组在线发出第一轮谈判报价后,未能在20分钟内未报价的,该轮报价以基础报价金额计;谈判小组在线发出第二轮谈判报价后,未能在20分钟内未报价的,该轮报价以第一轮报价计(没有第一轮报价的以基础报价计),以此类推。(符合性审查项)D、不恶意低价竞争承诺: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竞争,如我公司在线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可以要求我公司提供报价合理性证明相关材料(包含设备产品货物价、辅材价、包装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保管费、培训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和不影响产品质量和能诚信履约承诺书,我公司保证在120分钟内通过QQ邮箱提供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送交谈判小组。如我公司不能在120分钟内提供或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或谈判小组认为属于恶意竞争的,谈判小组可以将我公司的在线报价按无效在线报价处理,以上一轮报价(没有第一轮报价的以基础报价计)作为报价得分计算依据。(符合性审查项)E、无效投标的审查:不存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标情形。(符合性审查项)F、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报价文件及资料。G、特别提醒:由于供应商未按《响应文件》的构成顺序编制,谈判小组在其相应位置未找到证明材料,或资格证明材料、技术商务材料不清晰,谈判小组无法辨认等情况而导致资格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4.3响应文件的提交:(1)供应商应按系统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按要求进行加密上传。(2)供应商必须按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以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3.5谈判供应商从解密至评审结束期间,必须一直保持在线,因供应商不在线,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供补充响应或进行在线谈判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谈判资格的丧失3.6.1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并签到或解密的,供应商丧失谈判资格;3.6.2供应商没有在谈判会议前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谈判保证金的,丧失谈判资格;3.6.3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项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丧失谈判资格;3.6.4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项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丧失谈判资格;3.6.5供应商出现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谈判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情形的,丧失谈判资格。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4.1评审方法4.1.1供应商必须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以及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在此基础上根据最后谈判报价(或最后谈判报价经扣除后)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谈判报价被谈判小组按无效报价处理的除外)。4.1.2价格扣除评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价格扣除:①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③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①谈判小组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包括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监狱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①谈判小组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供应商须提供(财库〔2014〕68号)规定格式的《监狱性单位声明函》。(4)接受联合体响应或分包情况,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供应商提供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5)供应商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进行标注说明,且产品不得出现畸形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不予认可。供应商若同时享有以上价格扣除情况的,仅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作叠加扣除。注:①本项加分仅适用于货物采购项目。②投标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参加谈判;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采购需求中按照技术构成明确核心产品;或未在采购需求中明确核心产品的,按产品价格比重确定。(6)谈判过程中,若遇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有预见、或法律、法规未有规定的情况,则由谈判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集体商议决定。商议结果报有关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7)谈判小组对谈判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后,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8)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最后报价、成交通知书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4.2评定成交原则4.2.1各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对各供应商最后谈判报价(或最后谈判报价经扣除后)作比较,最后谈判报价(或最后谈判报价经扣除后)最低的投标供应商成为第1成交候选人(最后谈判报价被谈判小组按无效报价处理的除外),以此类推第2、第3成交候选人。如是扣除后最后谈判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第1成交候选人,最后谈判报价为该供应商的合同价,以此类推。4.2.2谈判小组从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中,按各投标供应商的最后谈判报价或最后谈判报价经扣除后从低到高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第1、2、3成交候选人。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后,如无评审错误,采购人将确定第1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否则,采购人有权申请原谈判小组复审。对因评审组织成员自身或者由于评审时间、相关资料等主客观原因,造成评审出现错误,依法予以纠正。当第1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排序为第2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最后谈判报价超过采购人公布的相应价格的,为无效标。4.2.3在此次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除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外。(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3成交通知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代理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1个工作日的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单位在成交公告期终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除了应当赔偿代理公司在组织此次谈判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4评审办法和纪律4.4.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谈判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4.4.2谈判会议由代理公司主持。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监督下在评审前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竞争性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认谈判文件;(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五)编写评审报告;(六)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4.4.3谈判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⑴权利: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⑵义务: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B.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C.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D.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E.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4.4.4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代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进行过考察的人员,不得出席谈判会议。4.4.5谈判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4.4.6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谈判、评审情况透露给与谈判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谈判会议结束后,与谈判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代理公司存档,谈判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4.4.7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倾向性意见,不得影响或左右谈判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4.4.8评审的标准是《谈判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谈判承诺。谈判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谈判承诺等进行评审,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谈判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审独立承担责任。4.4.9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4.10评审工作接受项目所在地财政局及上级财政部门的监督。4.5会场须知4.5.1谈判小组成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4.5.2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意进出;4.5.3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4.5.4从会议开始到评审结束期间,谈判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代理公司参会人员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下进行;4.5.5谈判小组成员就座后原则上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发表对供应商及其文件的观点和看法;4.5.6谈判小组集中与单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提及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和报价内容。第五章谈判程序5.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或以上单数。5.2网上开标:各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开标当日10:00至11:00(北京时间)之间)解密响应文件,如在此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本次采购按废标处理。代理公司进行网上开标,公布已解密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基础报价等情况(如公布信息有变化时,以交易中心系统公布内容为准),并将已解密的响应文件推送谈判小组。在开标当日11:00(北京时间)之后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开标,按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处理。在开标当日网上开标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评标。5.3谈判小组成员登录系统签到。5.4熟悉谈判文件:谈判小组熟悉谈判文件,并就不清楚的地方向代理公司询问,代理公司对其进行说明和解答。谈判小组组长宣读《评标纪律》(播放录音)。5.5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5.6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将供应商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响应文件,推送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按顺序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包含技术商务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和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5.7网上评标程序5.7.1资格性审查:5.7.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只有具有谈判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8第1轮谈判:5.8.1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的技术、商务等谈判。5.8.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分项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线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线作书面补充响应承诺。5.8.3技术与商务谈判补充承诺:谈判小组与各供应商的第1轮谈判结束后,主持人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就谈判中出现的疑问和偏离进行解答、明确或更正,对供应商提出补充响应要求。谈判小组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在线发放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将自己的补充响应承诺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交易中心规定格式填写完毕后,在60分钟内在线提交。5.9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谈判情况,进行商务技术、报价文件等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在质量和服务方面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如有供应商基础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谈判小组应当请代理公司通知明显低报价的供应商提供报价合理性证明相关材料(包含设备产品货物价、辅材价、包装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保管费、培训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和不影响产品质量和能诚信履约承诺书。明显低报价的供应商应接到代理公司通知后,在120分钟内通过QQ邮箱提供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送交谈判小组。如不能在120分钟内提供或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或谈判小组认为属于恶意低价竞争的,谈判小组应将明显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5.10价格谈判:5.10.1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概述谈判中各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现场在线报价,供应商现场在线报价需符合交易中心在线报价规定,否则现场在线报价无效。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确定报价的轮数,最后一轮报价为最后报价,是确定供应商是否成交的依据。5.10.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补充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本轮报价(即:谈判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报价。谈判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报价,以此类推)。5.10.3供应商在线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请代理公司通知明显低报价的供应商提供报价合理性证明相关材料(包含设备产品货物价、辅材价、包装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保管费、培训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和不影响产品质量和能诚信履约承诺书。明显低报价的供应商应接到代理公司通知后,在120分钟内通过QQ邮箱提供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送交谈判小组。如不能在120分钟内提供或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或谈判小组认为属于恶意低价竞争的,谈判小组应当将明显低报价的供应商的在线报价按无效在线报价处理,以上一轮报价(没有第一轮报价的以基础报价计)作为报价得分计算依据。5.10.4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5.11确定成交候选人:根据谈判小组的评审意见拟写竞争性谈判《评审报告》,按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成员签名确认。5.11.1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5.11.2“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认定依据:(1)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满足或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及条款。(3)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良记录情形。5.11.3不能满足“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认定依据:(1)不满足“2.‘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认定依据”的条款之一的。(2)被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3)三分之二以上谈判小组成员认为,供应商响应的质量和服务与其他供应商存在较大差异,且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对于质量和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认定,谈判小组必须进行记录。5.11.4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最后报价相同,则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采购产品通过认证的个数为优先依据。若都属于且通过认证个数相同或者都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谈判小组有权选择下述方法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再进行一轮次响应报价,直至区分出最低报价。(2)优先选择技术、商务响应较好的供应商。5.12在线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5.13谈判会议结束。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6.1乙方应在《成交通知书》下达之日起30日内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日即为生效之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优于《谈判文件》的承诺条件。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代理公司备案。6.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乙方若有违反本约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了作为第三人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外,还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3交货时间、地点、质量标准、验收、付款等:详见“附件9:采购需求/三、商务要求”。第七章附件附件1(指定格式):基础报价书致:黔西市中医医院我方已收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号的《谈判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一、提交《响应文件》。二、我方愿意以元(人民币)的基础报价参加谈判,并在谈判会上现场报出最后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采购物,且完全满足《谈判文件》对标的物的质量、服务内容、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成交,愿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服务费。三、我方愿意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如果我方在谈判活动中有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贵方将不退还我方交纳的谈判保证金,我方将永远放弃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追索谈判保证金的权利。四、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完全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如我方不在规定期限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贵方将不予退还我方的谈判保证金,且有权视其情节追究我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贵方将不予退还我方的履约保证金,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五、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谈判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六、我方的报价(含在线报价),承诺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承诺将承担违约责任。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七、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电子公章)年月日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报价、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授权代表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职务:职务:电话:电话: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附件4:本项目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1年的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资信证明。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G.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H.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I.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注:证书或材料须满足医疗器械经营的相关规定)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J.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K.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L.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M.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附件5:开标一览表(指定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型号制造商名称单价(元)小计金额(元)是否为微型或小型企业产品;是否为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是否为监狱企业产品;…投标报价(小写:元):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①投标人按所投标产品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逐项填写。②本表所填单价均应包括其它所有费用。③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承接服务的须进行标注说明,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④《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0。⑤投标人不能以价格折扣、价格优惠等方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或调整。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附件6:技术要求偏离表(指定格式)技术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参数(规格)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证明材料说明及材料所在页数投标人(电子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请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对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相关技术要求认真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投产品的技术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附件7:商务偏离说明表(指定格式)商务偏离说明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投标对应偏离情况我单位承诺:本表偏离情况完全属实,是我方参与本次投标产品的真实情况表达;若因我方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实际情况与本偏离表阐述情况不一致的,可以认为我方以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可以无条件没收我方针对本次投标项目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会同主管部门对我方按照相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并追究我方应负的所有法律责任。商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其他承诺1、谈判报价程序承诺: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三条“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之规定,如我公司参加谈判的人员因不熟悉交易中心系统或由于其他原因,在谈判小组在线发出第一轮谈判报价后,未能在20分钟内未报价的,该轮报价以基础报价金额计;谈判小组在线发出第二轮谈判报价后,未能在20分钟内未报价的,该轮报价以第一轮报价计(没有第一轮报价的以基础报价计),以此类推。(符合性审查项)2、不恶意低价竞争承诺: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竞争,如我公司在线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谈判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可以要求我公司提供报价合理性证明相关材料(包含设备产品货物价、辅材价、包装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保管费、培训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各种税费等和不影响产品质量和能诚信履约承诺书,我公司保证在120分钟内通过QQ邮箱提供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送交谈判小组。如我公司不能在120分钟内提供或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或谈判小组认为属于恶意竞争的,谈判小组可以将我公司的在线报价按无效在线报价处理,以上一轮报价(没有第一轮报价的以基础报价计)作为报价得分计算依据。(符合性审查项)附件9:采购需求一、产品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备注1C型臂(一体机)245000.00核心产品2手术无影灯6800.003手术显微镜188000.004空气波压力治疗仪6400.005射频控温热凝器102400.006肌电图诱发电位仪120000.00说明:①“产品名称”仅是采购人对产品的习惯性称呼,并不针对某特定名称,实际产品名称以产品注册证为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欢迎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的基本要求,采用满足或优于要求的产品参加投标;②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12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技术要求序号1:C型臂(一体机)1.总体要求:适用于满足骨科、创伤外科、脊柱外科、关节外科、疼痛科、以及急诊科开展骨伤诊疗、骨科介入等手术进行X射线透视及摄影诊断需求。2.电源要求:220V。3.高压发生器3.1一体化射线源及高压发生组件;3.2最大输出功率:≥5kW;3.3发生器频率:≥35kHz;3.4摄影kV最小值:≤40kV;3.5摄影kV最大值:≥125kV;3.6摄影mA:≥100mA;3.7连续透视最大KV值:≥110kV;3.8连续透视最小KV值:≤40kV;3.9连续透视mA:≥6.0mA;3.10脉冲透视KV最小值:≤40kV;3.11脉冲透视最大KV值:≥125kV;3.12脉冲透视最大mA值:≥30mA;3.13最大透视速率:≥30帧/秒;3.14限束器:具有透视和摄影功能,可快速切换。4.球管4.1旋转式阳极;4.2小焦点:≤0.3mm;4.3大焦点:≥0.6mm;4.4具有至少两种滤过方式:固有滤过:0.7mmAl/75kV、附加滤过:3.5mmAl的等效滤过;4.5阳极转速:≥3000rpm;4.6管套热容量:≥1,200,000HU;4.7管套散热率:≥300W;4.8阳极热容量:≥200,000HU;4.9阳极散热率:≥300W。5.平板探测器5.1非晶体硅材质平板探测器;5.2探测器尺寸:≥21cm*21cm;5.3图像采集最大像素矩阵:≥1530*1530;5.4DQE:≥70%;5.5图像动态范围:≥16bit;5.6像素尺寸:≤139µm;5.7空间分辨率:≥3.6Lp/mm(Mercu0909X1);5.8滤线栅:可拆卸,栅密度:150L/INCH,栅比10:1。6.显示器6.1C臂机具备触摸屏,支持触控操作调整参数;6.2移动台车显示屏:≥32寸,数量:≥1个;6.3移动台车显示器最大亮度:≥300cd/m2;6.4水平可视角度:≥178°;6.5垂直可视角度:≥178。7.C形臂7.1一体机设计,核心部件,工控机集成在C形臂中,可独立使用;7.2C臂机架:具有自平衡性能;7.3SID:≥1110mm;7.4开口:≥885mm;7.5弧深:≥705mm;7.6C臂水平轴旋转角度:≥360°;7.7C臂轨道内运动角度:≥150°;7.8C臂垂直移动:≥400mm;7.9C臂水平移动:≥200mm;7.10C臂左右摆动角度:≥±15°;7.11标配双向激光定位;7.12搭载曝光指示灯;7.13机架配有运动标识;7.14UPS不间断电池供电设计;7.15移动工作站重量:≤40kg。8.图像处理系统8.1工业级计算机,采用人体图形化操作界面;8.2Windows操作系统;8.3硬盘存储容量:≥1T,存储容量:≥340000幅图像;8.4具备登记功能:登记保存、病历查询、Worklist;8.5具备显示屏虚拟键盘技术;8.6具备用末帧冻结和脉冲采集两种方式采集图像;8.7具备处理功能:自动窗宽/窗位调整、图像±90°实时旋转、水平/垂直翻转、镜像、骨科测量(长度/角度)、缩放、漫游,图像标识、文字标注;8.8具备病案管理;病历查询;图文报告打印;8.9具备DICOM3.0接口;8.10具备图像存储与传输(包括DICOM图像转换、发送、DICOM导入);8.11具备DAP实时剂量记录显示;8.12具有APR程序透视。序号2:手术无影灯1.基本要求1.1灯珠数量:≥84;1.2中心照度(相距1M处LUX):130000-160000(10级可调);1.3色温(K):4300±500(10级可调节);1.4显色指数Ra:≥95%;1.5光斑直径(mm):100-300;1.6光斑分布直径(mm):80--150;1.7光柱深度(mm):≥1200;1.8辐照度(W/m2):≤400;1.9术野工作区域温升(℃):≤1;1.10电源电压:220V±22V,50HZ±1HZ;1.11输入功率:≥85VA;1.12灯泡平均寿命(h):≥60000;1.13灯泡功率:1W。2.性能要求2.1医生头部和伤口区域温升≤1℃。LED灯珠寿命可达6万小时以上;2.2光学参数:照度、色温≥10级可调,配有RGB彩色补偿功能;2.3控制系统:配有深腔、浅表、腔镜、正常四种控制模式;2.4全封闭超薄(≤100mm)流线型的灯头设计,灯盘为整体铝合金材质,灯头全部使用硅胶密封条固定;2.5悬挂组件系统:灯头外形为弧形双弯管结构,平衡臂内置合金材质、高韧度的弹簧,可上下跨90度、水平旋转340度。各关节均为轴承结构,使用弹性阻尼螺钉;2.6具备无级调焦功能;拆卸式无菌手柄,支持高温灭菌处理;2.7灯罩采用光学级亚克力材质;序号3:手术显微镜1.光学部份1.1显微镜采用光学玻璃,多层镀膜增透,复消色差光学设计,保证最佳对比度和清晰度;1.2双目镜筒:0°~190°变角双目镜筒;1.3焦距:F=170mm;1.4目镜:12.5x,目镜屈光度调节范围:±7D;1.5双目镜筒瞳距调节范围:55mm~75mm;1.6视场直径:10mm~84mm;1.7照明光斑直径(F250):照明光斑直径连续可调,当使用固定焦距为250mm的大物镜时,照明光斑直径应≥55mm;1.8滤色片:黄色滤光片、绿色滤光片;1.9转鼓倍率因子:五档γ=0.4X,0.6X,1.0X,1.6X,2.5X;1.10总倍率(F250mm):3.8X,6.0X,9.3X,14.8X,21.2X;1.11物面照度(F250mm):大物镜焦距为250mm时,照度≥40,000lx;1.12大变焦物镜:调焦范围≥F250mm-400mm,带物镜防溅罩;1.13分光器:面对面集成式分光器。2.支架系统2.1小横臂:长度:≥600mm,旋转角度:≥±150º,上下移动≥±300mm;2.2大横臂:长度:≥500mm;旋转角度:360º;2.3支架:落地式;2.4立柱高度:≥1600mm。3.电器系统3.1照明系统:LED光源,≥60000小时寿命;3.2自动开光装置:横臂内带有灯泡自动开关装置;4.影像系统4.1内置集成影像系统:内置集成式1080/60P全高清影像装置,实时影像HDMI输出,一键操控拍照/录像,动/静态影像可以直接储存于U盘中。配不低于21寸高清医用显示器;4.2高清显示器,含显示器支架、显微镜立柱抱箍;4.3线脚控系统:可连续拍照、录像等功能。序号4:空气波压力治疗仪1.用于脑血管意外、脑外伤、脑手术后、脊髓病变引起的肢体能障碍和外周非栓塞性脉管炎的辅助治疗,以及预防静脉血栓形成,减轻肢体水肿。2.压力范围:1-26kPa或8-195mmHg连续可调,调节精度1kPa。3.气泵流量:≥17L/min。4.压力显示单位:可选择kPa与mmHg两种压力显示单位。5.时间范围:5-99min,连续可调。6.充气速度:14秒/腔。7.输出制方式:通过一分二充气导管,可同时连接2个6腔充气气囊,并可同时按顺序充、放气。8.最大充气腔数:可同时充气≥12腔气囊。9.人机交互界面:组合式按键操作,高亮LED数码显示,运行时支持治疗模式、治疗压力、剩余时间等同屏显示。10.治疗模式:内置10种治疗模式,1种标准模式(静脉模式)+9种扩展模式(动脉模式、持续压力模式、按摩模式)。11.具有独立泄压功能。12.具有智能记忆功能。13.气囊结构:重复性气囊采用层叠式拉链套筒设计。14.气囊种类支持:下肢六腔气囊(拉链套筒式)、下肢四腔气囊(含足部)、小腿四腔气囊(含足部)、下肢三腔气囊、小腿三腔气囊、上肢六腔气囊(拉链套筒式)等。15.噪音≤60dB(A)。16.具有气囊及管路漏气检测功能。17.具有压力传感器精密控制硬件的故障代码提示报警功能。18.具备推车。19.主机质量:≤6Kg。序号5:射频控温热凝器1.电阻抗模式:优于人体生物阻抗特性的30-2999欧姆宽频数据显示范围。2.电刺激模式:具有恒定电流、恒定电压刺激功能。2.1电压刺激模式:电压刺激幅度:0.00-10.0V。2.2电流刺激模式:电流刺激幅度:0.00-10.00mA。3.射频治疗模式:具有单路应用、双极应用等功能模式,双极模式下分别实时显示两个电极温度,并分别控制每个电极的温度。4.连续射频模式:温度范围:30℃-95℃。5.脉冲射频模式5.1高温脉冲射频温度:30-95℃;5.2高电压脉冲射频模式,脉冲驻频最大息压幅度0V;5.3脉宽脉冲射频模式:3-40m。6.电刺激定位脉冲频率范围1-200电脉冲宽度薄用0.05-3mS。7.测温范围:20℃-99℃。8.连续射频时间设定0-10min。9.脉冲射频时间设定:O-3Omin。10.射频输出功率:5OW。11.连续射频工作模式:正常模式、阶段跳跃和功率模式。12.脉冲射频工作:温度模式、电压模式和脉宽模式。13.热凝工作频率:488KHZ±5KHZ。14.功能要求14.1屏幕:≥8寸全触摸屏操控;14.2工作显示界面:具有数字式、图示式两种;14.3负极片粘贴状态显示:能显示负极片粘贴是否良好;14.4常用参数储存功能:可存储5组常用电刺激和射频参数;14.5具备术前测试功能;14.6系统自设安全测试程序,电极功能、自动检测电极功能、超温报警、断开报警功能;14.7具备射频控温软件。带有一体化自动控制、数字+中文提示错误信息功能;14.8工作过程中温度可直接调节,无需停机;14.9自动工作模式(阶跃模式):可以预先设定要全部手术过程后,启动后自动操作。15.手术射频电极技术要求15.1配备两种手术电极,可高温高压手床电极及二次性射频消融电极;15.2一次性无菌包装套管针完全匹配手术电极。序号6:肌电图诱发电位仪1.硬件技术规格1.1肌电主控放大器1.1.1≥4通道;1.1.2输入阻抗:≥3000MΩ;1.1.3噪声电压(短路噪声):≤0.4uV;1.1.4共模抑制比:≥115dB;1.1.5幅频特性(频率范围):0.15Hz~10KHz,电压测量误差+5%~-10%;1.1.6分辨率:≥24比特;1.1.7电压灵敏度:0.05uV/div到30mV/div分档控制,显示灵敏度0.01uv/D—30mv/D;误差要求不超过±5%;1.1.8扫描速度测量误差(扫描时程):0.5ms/D—30000ms/D内,要求不超过±5%;1.1.9采样率:≥200千赫/每通道;1.2电刺激器1.2.1电刺激器:1个;1.2.2刺激类型:恒流;1.2.3刺激强度:0-100mA;1.2.4刺激分辨率:0.1mA;1.3听觉刺激器1.3.1刺激极性:疏音、密音、交替音;1.3.2刺激波形:喀喇音、纯音、爆发音等;1.4视觉刺激器1.4.1刺激模式:棋盘格翻转、LED;1.4.2刺激输出:≥17寸视觉刺激器;1.4.3刺激视野:全视野、半视野、1/4视野;1.4.4注视点:可移动;2.软件功能要求2.1神经电图2.1.1运动传导;2.1.2感觉传导;2.1.3F-波;2.1.4H-反射;2.1.5重复电刺激;2.1.6瞬目反射;2.2肌电图2.2.1静息单位电位;2.2.2运动单位电位;2.2.3干扰相;2.3诱发电位2.3.1体感诱发电位(上肢体感、下肢体感、脊髓诱发、三叉神经体感等);2.3.2听觉诱发电位(脑干、脑干听阈、40Hz等);2.3.3视觉诱发电位(模式翻转、LED闪光等);2.3.4事件相关电位(P300、P50等);2.3.5运动诱发电位。三、商务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完成所有采购内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10日内采购人向财政提请支付申请。具体付款方式按照财政专款使用规定执行。4.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以银行汇票、电汇凭据、银行进账单等形式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若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规定履约,则无权要求退回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限满1年后,一次性无息退还。5.质保期:1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若厂家质保期≥1年的,按厂家质保期质保(签订合同前,提供厂家关于质保期的证明材料)。项目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内所有产品零部件维修更换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其他费用。6.安装要求6.1.本次项目采购的所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设备安装所涉及的水、电线路铺设工作由成交供应商完成,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施工。6.2.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履约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配送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且自拟格式中应包括“(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履约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配送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验收要求7.1.合同货物安装完成正常工作后30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如设备性能稳定、达到验收标准,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应在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7.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以及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完整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质证明、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报告等。未提供对应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合同规定。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采购人在验收不合格后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整改,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3.如果合同软件或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4.成交供应商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及软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成交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8.售后服务要求:8.1.所投产品经成交供应商和厂家安装调试后正常运行使用,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相关法规要求。8.2.设备安装和使用期间,成交供应商需根据要求提供培训,使操作者掌握使用(包括仪器原理、使用方法和维护方法等),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内。8.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设备出现故障通知后,要求3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若存在更换零件的情况须在3日内解决故障,若不能解决,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责任和损失。8.4.成交供应商交货时必须所有货物的操作规程、操作手册、计量方案和中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等。8.5.成交供应商具有专业的维修工程师和维修点及零配件库,并提供安装工程师名单和国内维修电话,应具备快速响应服务能力。8.6.使用期间,厂家维修人员每半年上门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8.7.厂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有专门的售后维修人员。9.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9.1.设备材料的包装应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9.2.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材料运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9.3.各种设备,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9.4.设备材料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验收完毕。9.5.设备材料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9.6.设备材料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等环节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0.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所供设备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进行运输、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并提供设备出厂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在验收时,应提供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11.本项目所有产品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厂家(或注册证标注的代理人名称)授权书或其他有效代理商授权,即提供完整的授权链(授权链均须加盖授权方公章),授权书在签订合同前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均认可。12.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间之日起90日。13.其他未尽事宜,待中标签约时双方再议。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①本表将可能对外公开,请认真、慎重填写。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医优势专科建设设备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