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招标预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2025)
椒江区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委托,就其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布如下,以公开征求意见。
_、意见征询编号:ZJXW-2025-J40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服务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6: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16时前送达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景元路580号三楼。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黄女士
5、联系电话:0576-88831316,13705768165
6、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景元路580号三楼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_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件信息:
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意见征询稿】.pdf (783.2 KB)
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意见征询稿】.pdf
台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1页共97页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项目编号:ZJXW-2025-JJ40)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采购方式)采购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二月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2页共97页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磋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3页共97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W-2025-JJ40项目名称: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46100元最高限价:946100元采购需求: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最高限价(万元)服务期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详见项目需求1项946100元1年二、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要求检验机构必须获得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证书(2015年8月后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下载)磋商文件时间:/至2026年1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4页共97页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月*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1月*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在线开标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1月*日09:30止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5页共97页v.cn/bidClientTemplate/2021-11-01/12975.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a2eab82.0.0.19c58540c14611ed94855fb6758c26ac),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E6%8A%95%E6%A0%87。▲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5、供应商同时还可以提供经政采云平台加密处理的、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强制要求,未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并按要求密封(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公章或磋商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标段、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建议采用顺丰邮寄(或直接递交)到台州市椒江区景元路580号三楼,收件人:黄海燕;联系电话:13705768165,逾期寄达、到付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八、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6页共97页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十、联系方式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7页共97页(一)采购人(受理质疑和询问)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项目联系人:洪女士联系电话:0576-88205790质疑受理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6-89065087(二)采购组织机构称: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辉村临时商业用房4楼项目联系人:黄海燕联系电话:13705768165质疑受理联系人:蒋鹏联系电话:0576-88831316(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6-88225817(四)政采云平台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五)其余事项中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需求向以下银行申请企业贷款,利率从优。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工商银行3.8%起王霖88588246、13857654562中国农业银行3.8%起龚盛15858682216中国建设银行3.8%起梅晶晶88525339、13736585303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8页共97页中国银行3.75%起任茜13857695378浦发银行台州分行4.05%起王渊13616676319浦发银行椒江分行4.05%起孙瑞华13857688081交通银行台州分行3.75%起周翔宇13867697018招商银行台州分行4.32%起王海玲13566413827浙商银行台州分行5.01%起章涉漪81880185、13606681262中信银行台州分行4.15%起陈金园13586052161华夏银行台州分行4.5%起邱明达81871518、13736252233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5.6%起梁宛莉13306869100民泰银行椒江支行5.8%起陈慧珠13857699669绍兴银行台州分行5.1%起郭庭斌15958633119温州银行台州分行4.55%起王晓波15824005475平安银行台州分行6.53%起李俊丽15906861025宁波银行台州分行4.35%起戴莉丽13566627207金华银行台州分行4.05%起金雪婷81886670、15968661569台州银行5.6%起洪婷15858624999邮储银行台州分行3.85%起董庆81888982、18957683735合同履约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1000元尹刚强13750668184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5%,最低保费1000王灵芳8886981813586123199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5%,最低保费1000徐小明8855278813968603112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2%,最低保费500元王仙高1385860022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王仙春13515769179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王春宇13676675331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9页共97页台州中心支公司预付款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3%,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2%,最低保费500元罗赛13736605643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十二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是否允许联合体不接受2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3是否包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4答疑会或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有需要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六)现场踏勘”5响应文件的制作和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日09时00分止1.响应文件的制作: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2.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6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日09时00分止备份响应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做响应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妥善保管。1.使用前提:供应商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无法按时寻求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按时完成解密。2.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3.投递邮箱:361139292@qq.com4.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因备份响应文件未加密而造成失密等情况,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未在系统上提交响应文件而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7不见面开标采购组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未参加,造成无法投标、投7不见面开标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8磋商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一切费用。2.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10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1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12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3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信函、传真。14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5其他供应商成交后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备案存档,纸质响应文件系电子响应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数量为:2份。邮寄地址代理机构另行通知。二、说明(一)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响应供应商承担。(二)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三)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四)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分部分。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同一合同项,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磋商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磋商,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五)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六)现场踏勘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依据。(七)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其中涉及资格条件的如非本法人所拥有,则投标无效。2.供应商所投产品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磋商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如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磋商、响应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4.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6.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8.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到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等文件,特别是有关利害关系应如实填写、如实披露,供应商授权参与政府采购的人员视为应当知道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如未如实披露,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由供应商承担不利后果。▲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三)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四)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于磋商截止时间的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响应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接到磋商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特别提示:如在磋商响应时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将原件扫描放入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中若有多标项的,若参与多标项磋商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1)磋商声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承诺函;(6)投标人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7)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优惠政策适用证明材料;(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1)评分索引表(2)供应商情况介绍。(3)磋商响应方案描述: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期、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实施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C.商务及技术响应表。(4)供应商根据评审要素自行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5)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商务与技术内容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7)售后服务描述及承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措施及承诺(技术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时间、技术培训方案、后期维护方案等)。3.报价内容的组成(1)报价内容由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2)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附条件的报价将被拒绝。(3)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及要求所包含的所有费用,包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专用工具投入、设备投入、所有人员工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保险和福利(如高温费、各类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办公设施费、管理费、税金、技术支持、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4)相关报价表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报价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报价有关表格应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三)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起9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响应文件的签署1.响应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2.响应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五)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按照前附表要求提交,如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约束。五、磋商程序(一)磋商开始时间到后,主持人准时组织磋商;(二)宣布磋商纪律;(三)宣布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四)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五)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六)磋商(详见第四章);(七)磋商结果公告。六、错误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政采云平台上开启的投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磋商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或未按要求进行有效澄清的,将终止磋商。七、磋商异议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可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环节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磋商结果确定(一)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二)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三)发放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四)中标人在中标之后领取通知书之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若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需承担招标代理机构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催讨车旅费、保全担保费等)。(五)招标代理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按下附表收费标准的70%,采用差额累进算法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结算不足陆仟元的,按定额陆仟元收取。该费用中标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户名: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开户行:台州银行海门支行;帐号:530333200200015)联系电话:0576-88831316。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类型率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九、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电子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存档。十、询问、质疑与投诉(一)询问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磋商公告”中“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质疑1.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针对同一环节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书面提出质疑:(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三)投诉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述为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工作部署,聚焦2026年椒江区水质全维度管控,优化监测、预警体系,确保国省控断面、河道库(湖)等各类水体指标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限值,因此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检测项目。序号项目类别名称数量单价预算/最高限价备注1固定项目街道水质考核检测点位19312059280监测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每月检测一次,共计12次。2固定项目老鼠屿预警检测31480044400监测指标: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氯离子、石油类、化学需氧量;包含船舶租赁费每月检测一次,共计12次。3固定项目大陈岛入海排口水质检测点位4380015200监测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每季度检测一次,共计4次。包含登岛及岛上交通费4固定项目大陈岛水库水质检测点位21400028000监测指标:水温、pH值、溶解氧、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叶绿素a、氯化物、总氮、总磷、锌、铅、铜、镉、硒、砷、硝酸盐、硫酸盐、粪大肠菌群、汞、铁、锰、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氟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电导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每季度检测一次,共计4次。包含登岛及岛上交通费5固定项目返黑返臭风险水体324800153600监测指标: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溶解氧、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每月一次,共计12次。6固定项目工业园区周边河道14456063840监测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每月一次,共计12次。7固定项目重点断面水生态监测426400105600监测指标:浮游动植物、底栖等指标;每季度一次,共计4次。8固定项目开展重点入河排口监督性监测19196037240监测指标: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每季度一次,共计4次。9应急项目应急包括水质断面预警、返黑返臭风险预警、各乡镇水质应急检测、治水办水质应急检测、速检、水生物调查、底泥监测、流量流速等费用。按实调整438940438940全年应急包括水质断面预警、返黑返臭风险预警、各乡镇水质应急检测、治水办水质应急检测、速检、水生物调查、底泥监测、流量流速等费用暂按438940元计,具体按实际调整结算。10合计946100注:1、以上数量暂定,具体按实结算。2、应急、黑臭水体等检测的费用结算按照(省物价局《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浙价费[2000]147号))测试费收费标准×中标下浮(中标下浮=中标价/946100元),具体数量按实结算,由于应急检测的突发性,要求中标单位对应急、黑臭水体等检测项目在24小时内快速出具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包括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部分时候需要在6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包括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二、项目要求1.对街道考核河道水质检测项目及频次1.1检测项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1.2检测频次:1次/月,共12次。2.老鼠屿预警断面检测项目及频次2.1检测项目: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氯离子、石油类、化学需氧量;2.2检测频次:1次/月,共12次。3.大陈岛入海排口水质检测项目及频次3.1检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3.2检测频次:1次/季度,共4次。4.大陈岛水库水质检测项目及频次4.1检测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叶绿素a、氯化物、总氮、总磷、锌、铅、铜、镉、硒、砷、硝酸盐、硫酸盐、粪大肠菌群、汞、铁、锰、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氟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电导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4.2检测频次:1次/季度,共4次。5.返黑返臭风险水体检测项目及频次5.1检测项目: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溶解氧、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5.2检测频次:1次/月,共12次。6.工业园区周边河道检测项目及频次6.1检测项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6.2检测频次:1次/月,共12次。7.重点断面水生态监测项目及频次7.1检测项目:浮游动植物、底栖等指标;7.2检测频次:1次/季度,共4次。8.重点入河排口监督性监测项目及频次8.1检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8.2检测频次:1次/季度,共4次。9.应急项目9.1检测项目:视应急需要。9.2检测频次:视应急需要。10.测试方法地表水各项目的检出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1.检测能力▲要求检验机构必须获得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证书(2015年8月后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12.质控要求为保证中标方实验室所提供数据的准确、真实、可靠,同时保证检测结果的公平、公正,中标方实验室需按照12.1、12.2质控要求执行,未达到相关要求的进行责任追究。12.1采样质控要求12.1.1采样容器材质要求:采样容器严格按照《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附表1的相关要求执行。12.1.2样品保存要求:水样的保存严格参照《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附表1中的相关要求执行。12.1.3采样方法:采样点位位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集采样点位处表层水的瞬时样。各断面采样时间原则上定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每月的具体时间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根据天气等情况确定。采样必须在三天内完成。12.1.4质控样的采集:采集所需水样的同时需采集各个项目的全程序空白样和每个项目不少于5%的现场平行样,不足20个样品的至少加采1个平行样。另外,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确定一定数量的平行样用于留样比对,具体点位采样前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随机确定。12.1.5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中的相关规定执行。12.1.6采样留痕:采样单位可采用采样车辆GPS定位、现场采样拍照等方式留下到达各检测点位采样的证据。12.2实验室质控要求12.2.1校准曲线:应在每次分析样品的同时,同步制作校准曲线。工作确实有困难时,对校准曲线斜率较为稳定的分析方法,至少在分析样品的同时,测定两个适当浓度(高、低浓度)及空白两份,分别取均值,减去空白均值后,与原校准曲线的相同浓度点校核,相对偏差小于5%,原曲线可用。否则,应重新制作校准曲线。校准曲线回归方程的相关系数、截距和斜率应符合方法中规定的要求。校准曲线只能在其线性范围内使用,在使用中不得在两端随意外推。12.2.2实验室空白:每个批次、每个项目都应做现场空白和实验室空白。两种结果之间应无明显差异,如现场空白明显高于实验室空白,表明采样过程中可能有意外玷污,在查清原因后方能做出本次采样是否有效以及分析数据能否接受的决定。12.2.3精密度控制:每批样品随机抽取10%的实验室平行样,平行双样的偏差需在《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附表2所规定的允许偏差内。12.2.4准确度控制:实验室内部自身对每批样品设置1-2个质控样,测定结果准确度合格率必须达到100%。12.2.5分析时间要求:所有样品必须按照《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在有效期限内完成分析,原则上不超过二天。13.报告提交要求中标实验室需在样品有效期内对样品进行分析,并在采样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提交至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并以河道为单位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绘制统计图表。14.检测范围具体检测点位见附表。二、其他要求:1、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含所有为本项目服务所花费的相关一切费用。3、付款方式:3.1预付款:合同签订且资金到位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3.2中期结算:服务期至2026年11月30日时,双方根据项目进度、实际检测点位数及考核结果(已经支付的预付款纳入本期应付进度款)。考核合格的,甲方全额支付本期应付进度款;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酌情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乙方应按付款进度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3.3尾款结算:服务期满后,双方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际检测点位数及考核结果进行最终结算(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及中期进度款)。考核合格的,甲方支付剩余全部合同款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酌情扣除相应费用后支付。乙方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4、应急、黑臭水体等检测费用按中标下浮(中标下浮=中标价/946100元)结算,具体数量按实结算,由于应急检测的突发性,要求中标单位对地表水应急等检测项目在24小时内快速出具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部分时候需要在6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包括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附件一:街道水质考核检测序号街道河道名称点位关联区级河道检测项目(mg/L)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水质类别1海门街五条河五条河市府大道桥2江城河陵园闸3白云街海门河轮渡路4联谊桥5葭芷泾中心医院6葭芷街海门河瑞景桥7东官河内环路桥8洪家街洪家场浦场浦桥9徐山泾台州大道10下陈街长浦明星村东端11前所街松浦河河坎下村2号公变A4号杆东面桥12红旗河妥桥村13六联小学14章安街下洋浦河黄礁村桥(接近椒北干渠)15康平桥(华洲东北面)16柏加王浦省道桥17梓杨河梓杨河古桥村18梓林东大河梓林东大河椒北供水东北桥19椒北北渠椒北北区坑口村附件二:老鼠屿预警检测序号河道名称点位检测项目(mg/L)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氯化物水质类别1老鼠屿老鼠屿(北)2老鼠屿(中)3老鼠屿(南)附件三:大陈岛入海排口水质检测序号街道点位检测项目(mg/L)氨氮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水质类别1椒江区大陈镇台州市椒江区上大陈小学下方入海沟渠2台州市椒江区下大陈梅花湾入海沟渠3台州市椒江区下大陈原味餐厅门前堤坝下入海沟渠4台州市椒江区下大陈百货超市门前堤坝下入海沟渠附件四:大陈岛水库水质检测点位街道椒江区大陈镇序号12点位南磊坑水库黄泥坑水库水温(℃)pH值(无量纲)溶解氧(mg/L)电导率(μS/cm)透明度(cm)高锰酸盐指数(mg/L)化学需氧量(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₅)(mg/L)氨氮(mg/L)总磷(mg/L)总氮(mg/L)铜(mg/L)锌(mg/L)铁(mg/L)锰(mg/L)氟化物(mg/L)汞(μg/L)硒(μg/L)砷(μg/L)镉(μg/L)铅(μg/L)六价铬(mg/L)氰化物(mg/L)挥发酚(mg/L)街道椒江区大陈镇序号12点位南磊坑水库黄泥坑水库石油类(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硫化物(mg/L)粪大肠菌群(MPN/L)氯化物(mg/L)硫酸根(SO42-)(mg/L)硝酸根(以N计)(mg/L)叶绿素a(μg/L)附件五:返黑返臭风险水体序号点位名称检测项目(mg/L)氧化还原电位溶解氧透明度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水质类别1群英河(岳头小区)2南门河3葭沚泾(桔园小学段)4墩头河5下洋浦6回浦支河7华景街河8洋头河(景鳌丽苑桥头)9古桥西洋河10杨司东中心河11前门河(崇梵寺排污门口大桥)12二条河13丰收河(东太和路)14丰收河(安康路)15庆丰河(方远桥)16庆丰河陶王桥17屷崦港18枫南河东头(幼儿园旁)19枫南河西侧桥20康平河21下陈泾22祝昌泾23后洋王泾24上横河25三顶桥浦26老鼠岭泾(恒固胶业东)27烟墩坝河(杜魁庙桥头)28葭沚泾(街洪村)29葭沚泾(海尚望府)30小板桥泾31施古桥泾32上洋桥泾附件六:工业园区周边河道序号县市区园区名称子园区名称河道名称点位检测项目(mg/L)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水质类别1椒江区浙江省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九条河九条河医化园区2九条河前进化工北门桥头3三条河七条河与枫南路交界4三条河与七条河交界5太和工业园区一条河枫南路桥头6东太和路桥头7椒北工业功能区块墩头河椒北大道桥头8盈丰路桥头西9上洋桥工业园区上洋桥泾跃龙路桥头北侧100米10跃龙路桥头南侧80米11兆桥工业园区永宁河永宁河星星六号桥12园区东南角13刘洋工业园区三才泾三才泾与三顶桥浦交界14广兴西路桥头附件七:重点断面水生态监测序号国省控断面点位检测项目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生物1省控断面栅浦闸2省控断面栅浦断面3省控断面岩头闸4国控断面老鼠屿附件八:重点入河排口监督性监测序号详细地址入河(海)排污口名称编码排污口类型责任单位检测项目(mg/L)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1台州市椒江区东埭村村委会南290米台州市椒江区东埭村村委会南290米城镇雨洪排口GD3310020029QT82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水椒江区章安街2台州市椒江区华鸿·天悦外滩售楼处台州市椒江区华鸿·天悦外滩售楼处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23QT74雨污分流彻底的城镇雨水口椒江区葭沚街3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杨家村)西南45米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杨家村)西南45米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20QT88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水椒江区下陈街4台州市椒江区镇海庙南95米台州市椒江区镇海庙南95米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21QT19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水椒江区下陈街5台州市椒江区东埭宾馆北130米台州市椒江区东埭宾馆北130米城镇雨洪排口GD3310020032QT75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水椒江区章安街6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宝石集团科技园(椒新线北)15幢东侧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宝石集团科技园(椒新线北)15幢东侧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05QT52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工业园区雨水口椒江区下陈街7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高铁新区临时过渡房20幢6期西面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高铁新区临时过渡房20幢6期西面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30QT15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水椒江区葭沚街8台州市椒江区新明·半岛南区29幢西面台州市椒江区新明·半岛南区29幢西面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22QT34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水椒江区葭沚街9台州市椒江区高张村三区174号西南侧台州市椒江区高张村三区174号西南侧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03QT09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水椒江区下陈街10台州市椒江区中共台州市委老干部局西北门东南15米台州市椒江区中共台州市委老干部局西北门东南15米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40QT36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水椒江区海门街11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与二条河交叉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与二条河GE3310020000QT32雨污分流不彻底的椒江区海门街11口东北角交叉口东北角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00QT32城镇雨水椒江区海门街12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与二条河交叉口西北角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与二条河交叉口西北角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01QT10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水椒江区海门街13台州市椒江区聚祥路与中心河交叉口西北角台州市椒江区聚祥路与中心河交叉口西北角城镇雨洪排口GD3310020005QT71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工业园区雨水口椒江区海门街14台州市椒江区葭沚泾西侧鸿州大道向南160米台州市椒江区葭沚泾西侧鸿州大道向南160米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26QT47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水椒江区洪家街15台州市椒江区老粮坊文创园(老粮坊八号街西)台州市椒江区老粮坊文创园(老粮坊八号街西)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13QT07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城镇雨水椒江区海门街16台州市椒江区腾云路与二条河交叉口东南角台州市椒江区腾云路与二条河交叉口东南角城镇雨洪排口GD3310020216QT00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工业园区雨水口椒江区海门街17台州市椒江区浙江通宇变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东侧台州市椒江区浙江通宇变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东侧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12QT65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工业园区雨水口椒江区海门街18台州市椒江区台州文峰油墨有限公司北65米台州市椒江区台州文峰油墨有限公司北65米城镇雨洪排口GE3310020028QT86雨污分流不彻底的工业园区雨水口椒江区海门街19台州市椒江区浙江欧森机械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浙江欧森机械有限公司工业企业雨洪排口2GE3310020030QT30雨污分流彻底的工业企业雨水口椒江区海门街序号类别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方法)上限单价(元/次)1水质水温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13195-1991252水质色度水质色度的测定GB/T11903-1989303水质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254水质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1989755水质总氮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956水质亚硝酸盐氮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法GB/T7493-1987757水质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758水质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759水质氯化物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T11896-19895010水质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5511水质高锰酸盐指数水质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GB/T11892-19896512水质挥发酚水质挥发酚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503-20099513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7494-19879514水质六价铬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7-19877515水质浊度水质浊度的测定浊度计法HJ1075-20192516水质电导率便携式电导率仪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1.9.12517水质溶解氧水质溶解氧的测定电化学探头法HJ506-20095518水质硫酸根(SO42-)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84-20169519水质氟化物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HJ488-20097520水质氰化物水质氰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484-20099521水质硫化物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1226-20219522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11523水质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9524水质动植物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9525水质砷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694-201411526水质镍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27水质铜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28水质铅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29水质锌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30水质镉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31水质钾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32水质钙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33水质钠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34水质镁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35水质铍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36水质铝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37水质钡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38水质钴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39水质锶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40水质钒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41水质铬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42水质银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43水质铁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44水质锰水质32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776-201511545水质汞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694-201411546水质硒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694-201411547水质锑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694-201411548水质金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49水质铋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50水质铈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51水质铯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52水质镝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53水质铒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54水质铕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55水质镓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56水质钆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57水质锗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58水质铪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59水质钬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60水质铟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61水质铱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62水质镧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63水质锂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64水质镥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65水质钼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66水质铌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67水质钕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68水质磷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69水质钯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70水质镨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71水质铂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72水质铷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73水质铼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74水质铑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75水质钌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76水质钪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77水质钐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78水质锡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79水质铽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80水质碲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81水质钛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82水质铊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83水质铥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84水质钨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85水质钇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86水质镱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87水质锆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88水质硼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11589水质总硬度(钙和镁总量)水质钙和镁总量的测定EDTA滴定法GB/T7477-19875090水质苯胺类化合物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GB/T11889-19897591水质甲醛水质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HJ601-20117592水质酸度酸碱指示剂滴定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1.11.15093水质碱度(总碱度、重碳酸盐、碳酸盐)酸碱指示剂滴定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1.12.15094水质游离氯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HJ585-20107595水质总氯水质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HJ585-20107596水质硝酸根(NO3-)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84-20169597水质透明度塞氏盘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1.5.22598水质臭文字描述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1.3.12099水质可滤残渣103-105℃烘干的可滤残渣《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1.7.275100水质全盐量水质全盐量的测定重量法HJ51-202475101水质矿化度重量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1.875102水质磷酸根(PO43-)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84-201695103水质溴离子(Br-)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84-201695104水质亚硫酸根(SO32-)水质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PO43-、SO32-、SO42-)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84-201695105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水质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T83-200195106水质氧化还原电位氧化还原电位《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1.1025107水质碘化物水质碘化物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778-201595108水质硝基苯类一硝基和二硝基化合物还原-偶氮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2.3.195109水质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10水质甲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11水质乙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12水质间,对二甲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13水质邻二甲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14水质异丙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15水质苯乙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16水质苯酚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76-2013115117水质2-氯酚/邻氯酚、2-氯苯酚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76-2013115118水质3-甲酚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76-2013115119水质2-硝基酚/2-硝基苯酚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76-2013115120水质2,4-二甲酚/2,4-二甲苯酚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76-2013115121水质2,4-二氯苯酚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76-2013115122水质4-氯酚/4-氯苯酚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76-2013115123水质4-氯-3-甲酚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76-2013115124水质2,4,6-三氯酚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76-2013115125水质2,4-二硝基酚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76-2013115126水质4-硝基酚/对硝基酚、4-硝基苯酚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76-2013115127水质五氯酚水质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HJ676-2013115128水质五氯苯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129水质六氯苯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130水质氯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31水质1,2-二氯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32水质1,3-二氯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33水质1,4-二氯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34水质1,2,4-三氯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35水质1,2,3-三氯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36水质1,2,3,5-四氯苯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137水质硝基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38水质对硝基甲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39水质间硝基甲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40水质邻硝基甲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41水质对硝基氯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42水质间硝基氯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43水质邻硝基氯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44水质对二硝基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45水质间二硝基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46水质邻二硝基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47水质2,6-二硝基甲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48水质2,4-二硝基甲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49水质3,4-二硝基甲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50水质2,4-二硝基氯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51水质2,4,6-三硝基甲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液液萃取/固相萃取-气相色谱法HJ648-2013115152水质1,3,5-三硝基甲苯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592-2010115153水质二氯甲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54水质四氯化碳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55水质1,2-二氯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56水质1,2-二氯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57水质反式-1,2-二氯乙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58水质氯仿/三氯甲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59水质氯乙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60水质1,1-二氯乙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61水质1,1-二氯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62水质氯丁二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63水质顺式-1,2-二氯乙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64水质2,2-二氯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65水质溴氯甲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66水质1,1,1-三氯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67水质1,1-二氯丙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68水质三氯乙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69水质环氧氯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70水质二溴甲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71水质一溴二氯甲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72水质顺-1,3-二氯丙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73水质反-1,3-二氯丙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74水质1,1,2-三氯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75水质四氯乙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76水质1,3-二氯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77水质二溴一氯甲烷/二溴氯甲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78水质1,2-二溴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79水质1,1,1,2-四氯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80水质三溴甲烷/溴仿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81水质1,1,2,2-四氯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82水质溴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83水质1,2,3-三氯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84水质正丙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85水质2-氯甲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86水质1,3,5-三甲基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87水质4-氯甲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88水质叔丁基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89水质1,2,4-三甲基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90水质仲丁基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91水质4-异丙基甲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92水质正丁基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93水质1,2-二溴-3-氯丙烷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94水质六氯丁二烯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39-2012415195水质萘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196水质苊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197水质二氢苊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198水质芴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199水质菲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200水质蒽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201水质荧蒽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202水质芘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203水质苯并[a]蒽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204水质䓛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205水质苯并[b]荧蒽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206水质苯并[k]荧蒽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207水质苯并[a]芘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208水质茚并[1,2,3-c,d]芘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209水质二苯并[a,h]蒽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210水质苯并[g,h,i]苝水质多环芳烃的测定液液萃取和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478-2009315211水质二(2-氯乙基)醚气相色谱-质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3.2415212水质异佛尔酮气相色谱-质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3.2415213水质二(2-氯乙氧基)甲烷气相色谱-质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3.2415214水质2-氯萘气相色谱-质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3.2415215水质4-氯苯基苯基醚气相色谱-质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3.2415216水质4-溴二苯基醚气相色谱-质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4.3.2415217水质2,4,4′-三氯联苯(PCB28)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18水质2,2′,5,5′-四氯联苯(PCB52)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19水质2,2′,4,5,5′-五氯联苯(PCB101)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20水质3,4,4′,5-四氯联苯(PCB81)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21水质3,3′,4,4′-四氯联苯(PCB77)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22水质2′,3,4,4′,5-五氯联苯(PCB123)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23水质2,3′,4,4′,5-五氯联苯(PCB118)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24水质2,3,4,4′,5-五氯联苯(PCB114)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25水质2,2′,4,4′,5,5′-六氯联苯(PCB153)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26水质2,3,3′,4,4′-五氯联苯(PCB105)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27水质2,2′,3,4,4′,5′-六氯联苯(PCB138)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28水质3,3′,4,4′,5-五氯联苯(PCB126)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29水质2,3′,4,4′,5,5′-六氯联苯(PCB167)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30水质2,3,3′,4,4′,5-六氯联苯(PCB156)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31水质2,3,3′,4,4′,5′-六氯联苯(PCB157)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32水质2,2′,3,4,4′,5,5′-七氯联苯(PCB180)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33水质3,3′,4,4′,5,5′-六氯联苯(PCB169)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34水质2,3,3′,4,4′,5,5′-七氯联苯(PCB189)水质多氯联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715-2014415235水质1,3,5-三氯苯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36水质1,2,4,5-四氯苯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37水质1,2,3,4-四氯苯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38水质α-六六六/甲体六六六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39水质五氯硝基苯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40水质γ-六六六/丙体六六六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41水质β-六六六/乙体六六六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42水质七氯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43水质δ-六六六/丁体六六六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44水质艾氏剂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45水质三氯杀螨醇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46水质外环氧七氯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47水质环氧七氯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48水质γ-氯丹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49水质o,p′-滴滴伊(o,p′-DDE)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50水质α-氯丹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51水质硫丹1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52水质p,p′-滴滴伊(p,p′-DDE)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53水质狄氏剂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54水质o,p′-滴滴滴(o,p′-DDD)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55水质异狄氏剂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56水质p,p′-滴滴滴(p,p′-DDD)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57水质o,p′-滴滴涕(o,p′-DDT)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58水质硫丹2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59水质p,p′-滴滴涕(p,p′-DDT)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60水质异狄氏剂醛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61水质硫丹硫酸酯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62水质甲氧滴滴涕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63水质异狄氏剂酮水质有机氯农药和氯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699-2014415264水质松节油水质松节油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696-2014115265水质吡啶水质吡啶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1072-2019115266水质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水质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894-2017415267水质甲醇水质甲醇和丙酮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895-2017115268水质丙酮水质甲醇和丙酮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HJ895-2017115269水质乙酸环境空气降水中有机酸(乙酸、甲酸和草酸)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1004-201895270水质甲酸环境空气降水中有机酸(乙酸、甲酸和草酸)的测定离子色谱法HJ1004-201895271水质磷酸盐钼锑抗分光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3.3.7.395272水质苯胺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822-2017115273水质粪大肠菌群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HJ347.2-201875274水质细菌总数水质细菌总数的测定平皿计数法HJ1000-201875275水质叶绿素a水质叶绿素a的测定分光光度法HJ897-201760276水质浮游植物淡水浮游植物的测定显微镜计数法(THDHZX-JF-03)(参考《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淡水浮游植物(试行)》(总站水字〔2022〕41号))2000277水质浮游动物淡水浮游动物的测定显微镜计数法(THDHZX-JF-02)(参考《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淡水浮游动物(试行)》(总站水字〔2022〕47号))2000278水质大型底栖生物淡水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的测定显微镜计数法(THDHZX-JF-01)(参考《水生态监测技术要求淡水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试行)》(总站水字〔2021〕629号))2000279水质总大肠菌群多管发酵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75280水质肉眼可见物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2320281水质臭和味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4部分: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5750.4-202335282水质总大肠菌群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第12部分:微生物指标GB/T5750.12-202375台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1页共97页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项目编号:ZJXW-2025-JJ40)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采购方式)采购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十二月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2页共97页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磋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3页共97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XW-2025-JJ40项目名称: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46100元最高限价:946100元采购需求: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最高限价(万元)服务期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详见项目需求1项946100元1年二、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要求检验机构必须获得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证书(2015年8月后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三、获取(下载)磋商文件时间:/至2026年1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4页共97页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月*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1月*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在线开标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1月*日09:30止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3、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5页共97页v.cn/bidClientTemplate/2021-11-01/12975.html?utm=web-government-front.a2eab82.0.0.19c58540c14611ed94855fb6758c26ac),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keyword=%E6%8A%95%E6%A0%87。▲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5、供应商同时还可以提供经政采云平台加密处理的、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不强制要求,未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并按要求密封(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应有磋商供应商公章或磋商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标段、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建议采用顺丰邮寄(或直接递交)到台州市椒江区景元路580号三楼,收件人:黄海燕;联系电话:13705768165,逾期寄达、到付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供应商仅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八、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6页共97页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十、联系方式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7页共97页(一)采购人(受理质疑和询问)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建设路7号项目联系人:洪女士联系电话:0576-88205790质疑受理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6-89065087(二)采购组织机构称: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辉村临时商业用房4楼项目联系人:黄海燕联系电话:13705768165质疑受理联系人:蒋鹏联系电话:0576-88831316(三)同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称: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台州市椒江区财政局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6-88225817(四)政采云平台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五)其余事项中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需求向以下银行申请企业贷款,利率从优。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工商银行3.8%起王霖88588246、13857654562中国农业银行3.8%起龚盛15858682216中国建设银行3.8%起梅晶晶88525339、13736585303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8页共97页中国银行3.75%起任茜13857695378浦发银行台州分行4.05%起王渊13616676319浦发银行椒江分行4.05%起孙瑞华13857688081交通银行台州分行3.75%起周翔宇13867697018招商银行台州分行4.32%起王海玲13566413827浙商银行台州分行5.01%起章涉漪81880185、13606681262中信银行台州分行4.15%起陈金园13586052161华夏银行台州分行4.5%起邱明达81871518、13736252233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5.6%起梁宛莉13306869100民泰银行椒江支行5.8%起陈慧珠13857699669绍兴银行台州分行5.1%起郭庭斌15958633119温州银行台州分行4.55%起王晓波15824005475平安银行台州分行6.53%起李俊丽15906861025宁波银行台州分行4.35%起戴莉丽13566627207金华银行台州分行4.05%起金雪婷81886670、15968661569台州银行5.6%起洪婷15858624999邮储银行台州分行3.85%起董庆81888982、18957683735合同履约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1000元尹刚强13750668184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5%,最低保费1000王灵芳8886981813586123199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5%,最低保费1000徐小明8855278813968603112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2%,最低保费500元王仙高1385860022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王仙春13515769179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王春宇13676675331台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第9页共97页台州中心支公司预付款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3%,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2%,最低保费500元罗赛13736605643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十二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是否允许联合体不接受2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3是否包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4答疑会或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有需要投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六)现场踏勘”5响应文件的制作和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日09时00分止1.响应文件的制作: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2.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6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日09时00分止备份响应文件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做响应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供应商自行妥善保管。1.使用前提:供应商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无法按时寻求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按时完成解密。2.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3.投递邮箱:361139292@qq.com4.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因备份响应文件未加密而造成失密等情况,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未在系统上提交响应文件而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无效。7不见面开标采购组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未参加,造成无法投标、投7不见面开标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8磋商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一切费用。2.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响应文件或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10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1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2026年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的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12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磋商响应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3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信函、传真。14解释权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5其他供应商成交后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备案存档,纸质响应文件系电子响应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数量为:2份。邮寄地址代理机构另行通知。二、说明(一)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响应供应商承担。(二)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磋商、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三)定义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组织磋商的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四)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分部分。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同一合同项,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磋商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磋商,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五)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六)现场踏勘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依据。(七)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其中涉及资格条件的如非本法人所拥有,则投标无效。2.供应商所投产品除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磋商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如采购文件中未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本磋商文件中关于电子磋商、响应内容、流程如与政采云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政采云系统中的要求为准。▲4.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6.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8.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到表、《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等文件,特别是有关利害关系应如实填写、如实披露,供应商授权参与政府采购的人员视为应当知道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之间的利害关系。如未如实披露,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由供应商承担不利后果。▲9.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三、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三)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四)采购组织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于磋商截止时间的5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响应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接到磋商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特别提示:如在磋商响应时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将原件扫描放入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中若有多标项的,若参与多标项磋商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资格证明内容的组成:(1)磋商声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须与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一致);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承诺函;(6)投标人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7)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优惠政策适用证明材料;(8)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磋商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2.商务与技术内容的组成:(1)评分索引表(2)供应商情况介绍。(3)磋商响应方案描述: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供应商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期、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实施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C.商务及技术响应表。(4)供应商根据评审要素自行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5)近三年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供应商商务与技术内容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7)售后服务描述及承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措施及承诺(技术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时间、技术培训方案、后期维护方案等)。3.报价内容的组成(1)报价内容由首次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2)此报价为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报出的唯一的首次报价,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附条件的报价将被拒绝。(3)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及要求所包含的所有费用,包括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专用工具投入、设备投入、所有人员工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保险和福利(如高温费、各类节假日加班工资等)、办公设施费、管理费、税金、技术支持、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4)相关报价表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报价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5)报价有关表格应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三)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截止日起9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响应文件的签署1.响应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本项目如允许联合体且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应盖章,并签署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的全名)。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2.响应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五)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按照前附表要求提交,如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约束。五、磋商程序(一)磋商开始时间到后,主持人准时组织磋商;(二)宣布磋商纪律;(三)宣布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四)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五)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六)磋商(详见第四章);(七)磋商结果公告。六、错误修正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磋商响应文件中首次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次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政采云平台上开启的投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磋商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或未按要求进行有效澄清的,将终止磋商。七、磋商异议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可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针对同一环节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磋商结果确定(一)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中推荐成交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二)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三)发放成交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政采云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四)中标人在中标之后领取通知书之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若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需承担招标代理机构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催讨车旅费、保全担保费等)。(五)招标代理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按下附表收费标准的70%,采用差额累进算法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结算不足陆仟元的,按定额陆仟元收取。该费用中标方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户名:浙江信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开户行:台州银行海门支行;帐号:530333200200015)联系电话:0576-88831316。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费类型率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九、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或者电子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成交资格。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至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存档。十、询问、质疑与投诉(一)询问磋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磋商公告”中“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质疑1.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或政采云平台的质疑系统一次性针对同一环节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书面提出质疑:(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三)投诉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述为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区委区政府“五水共治”工作部署,聚焦2026年椒江区水质全维度管控,优化监测、预警体系,确保国省控断面、河道库(湖)等各类水体指标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限值,因此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检测项目。序号项目类别名称数量单价预算/最高限价备注1固定项目街道水质考核检测点位19312059280监测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每月检测一次,共计12次。2固定项目老鼠屿预警检测31480044400监测指标: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氯离子、石油类、化学需氧量;包含船舶租赁费每月检测一次,共计12次。3固定项目大陈岛入海排口水质检测点位4380015200监测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每季度检测一次,共计4次。包含登岛及岛上交通费4固定项目大陈岛水库水质检测点位21400028000监测指标:水温、pH值、溶解氧、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叶绿素a、氯化物、总氮、总磷、锌、铅、铜、镉、硒、砷、硝酸盐、硫酸盐、粪大肠菌群、汞、铁、锰、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氟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电导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每季度检测一次,共计4次。包含登岛及岛上交通费5固定项目返黑返臭风险水体324800153600监测指标: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溶解氧、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每月一次,共计12次。6固定项目工业园区周边河道14456063840监测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每月一次,共计12次。7固定项目重点断面水生态监测426400105600监测指标:浮游动植物、底栖等指标;每季度一次,共计4次。8固定项目开展重点入河排口监督性监测19196037240监测指标: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每季度一次,共计4次。9应急项目应急包括水质断面预警、返黑返臭风险预警、各乡镇水质应急检测、治水办水质应急检测、速检、水生物调查、底泥监测、流量流速等费用。按实调整438940438940全年应急包括水质断面预警、返黑返臭风险预警、各乡镇水质应急检测、治水办水质应急检测、速检、水生物调查、底泥监测、流量流速等费用暂按438940元计,具体按实际调整结算。10合计946100注:1、以上数量暂定,具体按实结算。2、应急、黑臭水体等检测的费用结算按照(省物价局《浙江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浙价费[2000]147号))测试费收费标准×中标下浮(中标下浮=中标价/946100元),具体数量按实结算,由于应急检测的突发性,要求中标单位对应急、黑臭水体等检测项目在24小时内快速出具检测数据和检测结果(包括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部分时候需要在6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包括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二、项目要求1.对街道考核河道水质检测项目及频次1.1检测项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1.2检测频次:1次/月,共12次。2.老鼠屿预警断面检测项目及频次2.1检测项目: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总氮、氯离子、石油类、化学需氧量;2.2检测频次:1次/月,共12次。3.大陈岛入海排口水质检测项目及频次3.1检测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3.2检测频次:1次/季度,共4次。4.大陈岛水库水质检测项目及频次4.1检测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叶绿素a、氯化物、总氮、总磷、锌、铅、铜、镉、硒、砷、硝酸盐、硫酸盐、粪大肠菌群、汞、铁、锰、六价铬、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氟化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氨氮、化学需氧量、电导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4.2检测频次:1次/季度,共4次。5.返黑返臭风险水体检测项目及频次5.1检测项目: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溶解氧、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5.2检测频次:1次/月,共12次。6.工业园区周边河道检测项目及频次6.1检测项目: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6.2检测频次:1次/月,共12次。7.重点断面水生态监测项目及频次7.1检测项目:浮游动植物、底栖等指标;7.2检测频次:1次/季度,共4次。8.重点入河排口监督性监测项目及频次8.1检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8.2检测频次:1次/季度,共4次。9.应急项目9.1检测项目:视应急需要。9.2检测频次:视应急需要。10.测试方法地表水各项目的检出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1.检测能力▲要求检验机构必须获得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证书(2015年8月后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12.质控要求为保证中标方实验室所提供数据的准确、真实、可靠,同时保证检测结果的公平、公正,中标方实验室需按照12.1、12.2质控要求执行,未达到相关要求的进行责任追究。12.1采样质控要求12.1.1采样容器材质要求:采样容器严格按照《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附表1的相关要求执行。12.1.2样品保存要求:水样的保存严格参照《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附表1中的相关要求执行。12.1.3采样方法:采样点位位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集采样点位处表层水的瞬时样。各断面采样时间原则上定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每月的具体时间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椒江分局根据天气等情况确定。采样必须在三天内完成。12.1.4质控样的采集:采集所需水样的同时需采集各个项目的全程序空白样和每个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质量应急检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