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 多层螺旋CT招标预告(柳城县卫生健康局2025)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我单位受采购人柳城县卫生健康局委托,拟对2025年柳城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项目--柳城县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LZZC2025-G1-220099-GXHS)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5年12月29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雪潔 联系电话:0772-2999348
联系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89号B-3区3-1号
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信息:
预公示-柳城县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doc1.2M
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合项目名称:2025年柳城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项目--柳城县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5-G1-220099-GXHS采购人:柳城县卫生健康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4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5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柳城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项目--柳城县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ZZC2025-G1-220099-GXHS项目名称:2025年柳城县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项目--柳城县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预算总金额(元):22986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柳城县基层卫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22986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多层螺旋CT机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2298600.00元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每天09: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09:2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09:20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服热线:95763或者0771-3381253)。(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电子标项目不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到达现场,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柳城县卫生健康局地址:柳城县大埔镇湾塘路18号项目联系人:邱鸿胜项目联系方式:0772-76118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89号B-3区3-1号项目联系人:张雪潔、朱海项目联系方式:0772-2999348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3.根据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有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做投标无效处理。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5.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中文译本。6.本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或应用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7.本项目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要求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8.以下所列货物所属行业为:工业。一、项目技术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技术参数及要求控制单价数量/单位1多层螺旋CT 1.数据采集系统1.1 探测器材料:固体稀土陶瓷探测器1.2 探测器Z轴物理排数:≥32排1.3 每排探测器物理数目:≥860个1.4 数据采样率:≥4640采样/360°1.5 轴位扫描成像:≥64层/360° ▲1.6 探测器Z轴覆盖宽度:≥22.4mm 2.扫描机架系统▲2.1 机架最快旋转速度(360°):≤0.72s2.2 机架可选旋转速度:≥5档2.3 机架孔径:≥70cm2.4 机架倾角:≥±30°,数字倾斜2.5 滑环类型:低压滑环或非接触静音滑环2.6 内部冷却方式:风冷或水冷2.7 机架控制面板:≥2套2.8 机架液晶屏幕一体化显示患者信息、设备状态等2.9 焦点到探测器的距离:≥1000mm2.10 具备语音呼吸导航系统3.检查床系统3.1最长可扫描范围:≥1600mm3.2床水平移动最大速度:≥300mm/s3.3床水平移动最小速度:≤1mm/s3.4床面可升至离地面最高距离:≥1000mm3.5床面垂直升降范围:≥460mm3.6检查床承重:≥205kg4.扫描与重建参数▲4.1 最薄层厚:≤0.5mm4.2扫描野FOV:≥500mm4.3最小重建视野FOV:≤25mm4.4最大重建视野FOV:≥500mm4.5扩展FOV:≥600mm4.6图像重建速度:≥30幅/秒4.7图像重建矩阵:512×512,768×768,1024×10244.8图像显示矩阵:1024×1024▲4.9 最长连续扫描时间:≥120秒4.10 最大扫描螺距:≥2.04.11 最小扫描螺距:≤0.14.12 定位片长度:≥1700mm▲4.13 高对比度分辨率:≥20lp/cm@0%MTF4.14 低对比度分辨率:≤2mm@0.3%4.15 CT值拓展范围:-3,2768至+3,27675.X线及高压发生器系统▲5.1 球管阳极热容量(非等效):≥3.5MHU▲5.2 阳极最大散热率:≥740KHU/min5.3最小焦点尺寸:≤0.7mm×0.8mm5.4最大焦点尺寸:≥1.2mm×1.4mm5.5高压发生器功率:≥32kW5.6最低输出管电流:≤10mA5.7最高输出管电流(不含等效):≥320mA5.8管电流步进:≤1mA5.9最低管电压:≤70kV5.10 最高管电压:≥140kV5.11 球管电压选择范围:≥5档5.12 焦点至扫描野等中心距离:≤540mm5.13 数字飞焦点:在不增加X射线的情况下,实现双倍采集6.主控台计算机系统6.1操作系统:Windows106.2高性能计算机CPU:≥14核6.3内存:≥64GB6.4CD,DVD光盘刻录系统6.5标准DICOM3.0接口6.6不对称不规则图像打印编排6.7同步并行处理功能:扫描、重建、显示、存储、打印等操作可同步进行6.8自动语音系统及双向语音传输7.高级影像后处理工作站7.1内存≥16▲8提供深度学习AI重建技术8.1具备AI深度学习CT重建算法8.2基于生数据域的AI图像重建8.3去除图像蜡像感9.临床应用软件9.1基础软件功能9.1.1 2D功能9.1.2 3D功能9.1.3 多平面重建MPR9.1.4 曲面重建CPR9.1.5 最大密度投影MIP9.1.6 最小密度投影MinIP9.1.7 平均密度投影AIP9.1.8 表面遮盖显示SSD9.1.9 三维容积显示VR9.1.10 透明显示骨骼功能9.1.11 模拟手术刀技术9.1.12 1024大矩阵重建:用于清晰的显示内耳等精细结构,及小病变9.1.13 轮廓分割功能:能够自定义感兴趣区域的轮廓,并分割出来9.1.14 CTA血管造影技术9.1.15 CTU尿路造影技术9.1.16 肝脏三期扫描技术9.1.17 对比剂追踪技术9.1.18 对比剂追踪自动扫描触发功能9.1.19 动态扫描CT时间密度曲线9.2血管分析功能9.2.1 自动去除床板9.2.2 自动去除身体各个检查部位的骨骼9.2.3 自动提取医生感兴趣的主要分支血管,并自动命名9.2.4 随鼠标指针移动,自动显示主要血管名称9.2.5 自动血管拉直,自动测量管腔面积,最大、最小直径、狭窄率等9.3虚拟内窥镜功能9.3.1 气管内窥镜9.3.2 椎管内窥镜9.3.3 血管内窥镜9.3.4 能够自定义漫游路径,并支持自动,手动漫游,录制成Video9.4肺结节分析9.4.1 肺结节提取9.4.2 定义结节位置、大小、体积、CT值、类型、密度、特征等9.4.3 随访功能,病灶对比、量化体积变化、倍增时间等9.5头灌注功能9.5.1 头部动静脉血管检测9.5.2 头部CBF,CBV,MTT,TTP图像显示,曲线显示,以及测量结果显示9.6去伪影技术9.6.1 运动伪影消除技术9.6.2 去后颅窝伪影技术9.6.3 去金属伪影技术9.6.4 去射线束硬化伪影技术9.7低剂量扫描技术9.7.1 系统支持最低60kV扫描方案,大幅度降低辐射剂量,并提高对比度分辨率。9.7.2 根据患者的解剖结构自动进行实时的电流优化技术,mA步进≤1mA9.7.3 根据患者的体型,解剖结构,自动选择最优的扫描电压9.7.4 扫描过程中针对眼睛,甲状腺等敏感部位实施器官保护9.7.5 每个患者检查结束后会显示扫描所用的参数与剂量9.7.6 自动计算本次诊断的剂量报告,并可进行打印和保存。9.7.7 根据不同年龄组及体重自动选择儿童专用协议,并通过不同的颜色区分不同年龄段患者,便于操作人员选择。9.8CT能谱成像技术9.8.1 能够产生40-140keV单能量图,并支持伪彩显示9.8.2 能够产生能谱曲线9.8.3 能提供有效原子序数图9.8.4 能提供最佳对比噪声比(CNR)曲线图9.8.5 能提供水、碘、钙的物质分离图,并支持伪彩显示9.8.6 可进行物质密度测定9.8.7 可提供物质成分直方图9.8.8 能谱基物质成像9.8.9 提供痛风结石显示功能9.9自动语音功能:提醒患者做适时的检查配合,如屏住呼吸等9.10 视觉引导功能:对于听力障碍的患者,提醒做适时配合9.11 自动胶片打印功能10.智能自动摆位系统10.1 具备智能摄像头采集系统10.2 具备智能识别患者身体特征点位置信息10.3 智能摆位功能,可根据所选扫描协议和识别到的患者初始位置自动控制移床10.4 具备人工摆位及自动摆位双模式选择切换功能10.5 主控台显示屏幕集成化显示,实现扫描参数设定、协议选择、自动摆位等10.6 具备体位一致性检测功能10.7 具备姿态检测功能10.8 具备防碰撞提醒功能11.模体229.86万元1台▲二、商务要求表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质保期1.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2.从通过验收即日起质保期/服务期内所有由于质量问题导致的软、硬件产品故障以免费保修、免费人工及免费更换备件标准上门服务,并提供终身维护。基本要求l.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原装产品。 2.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的包装、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保险及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费用。3.中标供应商提供详细完整的中文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简易操作规程等资料交给采购人,同时提供电子版中文说明书等电子材料。4.供货产品为生产厂家1年内生产的设备(自设备出厂日期起至交货日期止不超过1年)。使用期限设备使用期限≥10年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如有“使用期限”要求的,需逐台写明该设备的“使用期限”。2.中标供应商交货时,所提供货物如有“使用期限”要求的,应符合以下要求:2.1“使用期限”≤5年的,交货时,所提供货物的“剩余使用期限”需大于等于该货物“使用期限”的90%;2.2“使用期限”>5年的,交货时,所提供货物的“剩余使用期限”需大于等于该货物“用期限”的85%;2.3“使用期限”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及相关法规指明的“使用期限”。2.4“剩余使用期限”指从中标供应商交货时到该货物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所剩余的时间。计算方法为:“剩余使用期限”=“使用期限”-(货物生产日期至成交供应商交货日期的时间间隔)。如某货物,其“使用期限”为60个月,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1日,成交供应商交货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其“剩余使用期限”=60个月-3个月=57个月。交付和安装1.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交付地点:柳城县采购人指定地点。3.中标供应商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或采购、投标文件)和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4.中标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附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一并交付给采购人,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5.中标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 6.中标供应商负责货物的卸货、搬运及安装,按照采购人要求将货物搬运至指定地点并由相关技术人员负责安装、组合成套并负责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要求1.保修期从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报告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内设备发生一般故障时,中标供应商应负责维修、更换零配件;设备发生大故障(指主要部件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供应商应负责更换相同品牌、型号的新设备,设备维修或更换后其保修期相应顺延。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在要求质量标准范围内的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中标人均要维修。保修期内发生的故障维修服务及更换配件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另外支付费用。对因采购人人员的不正当使用所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中标供应商保修范围,但中标供应商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设备,并保证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2.中标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电话响应维护服务,接到采购人设备报修通知后立即响应,电话指导采购人工程师维修。若4小时内不能修复,中标供应商在24小时内派维护人员到达设备现场及时维修,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保证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每次维修应提供维修报告交采购人备案。规定时限内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时响应,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设备安装完毕,由中标供应商维护人员对采购人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现场进行设备的应用、保养和维护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日常使用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维修,使相关人员掌握常规操作规程和各种功能的使用,并能处理简单故障,由此产生的一切支出,由中标供应商负担。4.设备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二次,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质量检查,运行状态检查,提供设备维护保养情况书面报告。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更换零部件费、人工费和差旅费等)。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并且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 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设备款项的100%,支付前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发票。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1.中标供应商所提供零部件、配件及安装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安全标准的全新、合格产品;该项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2.中标供应商所提供完整的全套设备须包括必备的易损耗备件和专用工具;3.中标供应商必须有完善的备品备件库体系,质保期内能提供相应的免费的措施和配件,保证质保期过后有足够的备品备件,为完成本项目技术支持、服务需求提供可靠保证。验收标准及要求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符合国家官方合格标准。 2.中标供应商须确保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供货时中标供应商应将关键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4.采购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中标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6.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或投标)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7.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验收前,中标供应商需负责安装完毕、培训采购人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人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招投标文件(或采购、响应文件)及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采购人才做最终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8.对技术复杂的货物,采购人可聘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垫付和承担。 9.验收时中标供应商代表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0. 中标供应商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须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复核并书面回复最终验收结果。 11.如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和支付款项,并依照处罚条款作出相应处罚: (1)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未达到其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导致无法通过验收交付使用的; (2)提供的货物经查证无法得到生产厂家正规售后服务的; (3)提供的货物未经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的; (4)提供的货物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了纠纷或诉讼,导致无法按期交付使用的; (5)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际测试发现不真实的。 (6)发现所提供的产品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的。12.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拟采购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类别序号设备医疗器械分类1多层螺旋CT 三类报价说明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否则投标无效;分标报价不能超过分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制冷量≤14000W)《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编列内容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5本项目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13.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为其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证明文件为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投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医疗器械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①采购货物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响应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 ②采购货物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响应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 采购货物同时有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按上述①②要求提供。 ③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证明复印件(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报价说明文件(格式自拟);(如有)(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的请按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填写);或(2)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按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含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内容和措施)等];7、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格式自拟)8、设备性能配置清单;(格式后附)9、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10、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6.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和税费。17.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18.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9.2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并按“广西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20.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进行加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1.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3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4.2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通知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5.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网站中的查询记录截图并作为评审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6评标委员会的人数:5人。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9.2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4 项。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3名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低的原则确定,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综合评分中技术分、商务分高低依次确定。如再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5.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1、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8.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纸质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质疑联系人:朱海;联系电话:0772-2999348,通讯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89号B-3区3-1号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39.1本项目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费率的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人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40.1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0.2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是指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认可的 CA 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为表现形式的印章,可用于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1.1.1.1.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1.1.1.2.2.定义1.1.1.1.3.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1.1.4.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1.1.1.1.5.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1.1.6.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1.1.1.7.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1.1.1.1.8.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1.1.1.1.9.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10.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1.1.1.1.11.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1.1.1.1.12.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13.7.转包与分包1.1.1.1.14.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1.1.1.15.7.2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包的方式,但分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1.1.1.1.16.7.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1.1.17.8.特别说明1.1.1.1.18.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1.1.1.1.19.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1.1.20.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1.1.1.1.21.9.回避与串通投标1.1.1.1.22.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1.1.1.23.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1.1.1.1.24.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1.1.1.25.10.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1.1.1.1.26.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1.27.11.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1.1.28.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1.1.29.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1.1.1.30.(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31.(2)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32.(3)商务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33.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1.1.1.34.14.1语言文字1.1.1.1.35.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1.1.1.36.14.2投标计量单位1.1.1.1.37.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1.1.1.38.15.投标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1.1.1.39.16.投标报价1.1.1.1.40.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1.1.1.41.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42.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1.1.1.43.17.投标有效期1.1.1.1.44.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1.1.1.45.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46.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1.1.1.47.18.投标保证金1.1.1.1.48.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1.1.1.49.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1.1.50.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1.1.1.51.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1.1.1.52.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1.1.53.19.投标文件的编制1.1.1.1.54.19.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投标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电子文件,并按“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上传。19.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1.1.55.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1.1.1.56.19.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1.1.57.20.投标文件的加密、解密1.1.1.1.58.20.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投标人应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进行加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1.1.1.59.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1.1.1.1.60.21.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内通过网络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21.3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或者未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1.1.1.61.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2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操作将电子版投标文件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2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撤销投标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8.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四、开标1.1.1.1.62.23.开标时间和地点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1.1.1.63.24.开标程序24.1开标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2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通知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件形式在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发送各投标人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1.1.1.1.64.25.资格审查1.1.1.1.65.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1.1.1.66.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6)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1.1.1.1.67.25.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1.1.1.1.68.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1.1.1.1.69.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1.1.1.70.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1.1.1.71.29.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推荐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3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七、中标和合同1.1.1.1.72.30.确定中标人1.1.1.1.73.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0.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0.4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1.1.1.74.31.结果公告1.1.1.1.75.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1.1.1.76.3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1.1.1.77.32.发出中标通知书1.1.1.1.78.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1.1.1.1.79.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1.1.1.1.80.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1.1.1.1.81.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1.1.1.1.82.35.履约保证金1.1.1.1.83.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84.36.签订合同36.1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书面或电子)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书面或电子)。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1.1.1.1.85.3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本须知正文第30.4条的规定执行。1.1.1.1.86.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1.1.1.87.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1.1.1.88.38.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1.1.1.89.3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1.1.90.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八、其他事项1.1.1.1.91.39.代理服务费39.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1.5%1.0%100~500万元1.1%0.8%0.7%500~1000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200-100)万元×1.1%=1.1万元合计收费=1.5+1.1=2.6(万元)1.1.1.1.92.4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0.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3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报价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1条(2)或者第5.2条(2)项情形的;(7)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商务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0)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1)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拟分包的;(12)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技术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2)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4)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2.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不得继续评标,并出具评标报告。3.澄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澄清函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电子回函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5.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比较。(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4)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评标标准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分项评审因素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满分30分)投标报价一、政府采购政策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投标产品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对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上述规定对报价给予扣除的,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扣除比例);不符合上述给予扣除情形的,评标价=投标报价。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投标报价分1、投标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分为满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某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某有效投标人评标价)×30分2技术分(满分50分)技术性能分(满分32分)(1)基本分(满分20分) 投标文件的项目技术要求均无负偏离得20分,项目技术要求在允许负偏离的项数范围内每有1项负偏离的扣5分,基本分扣完为止。 (2)货物性能分(满分12分) 所投货物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均无负偏离,非标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项加1分,满分4分;标注“▲”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项加2分,满分8分。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中文版技术白皮书或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佐证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接受其优于(正偏离)。项目实施方案 (满分18分)一档(6分):提供有实施方案,且实施方案可满足项目基本需求。二档(10分):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对项目的实施人员配备、分工安排计划,安装环境准备、安装、调试、项目验收计划,按期交货及质量保证措施,技术服务均有描述,项目进度安排合理,方案内容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三档 (14分):在二档的基础上,提供有详细的培训方案,有培训计划(包含培训安排、培训内容、培训持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后的技术支持等)、培训方法(包含理论知识、示范演示、实际操作、反馈与评估等),培训应贯穿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对项目实施有保障,能切合本项目提供具体的实施对接方案。 四档 (18分):在满足三档的基础上,应急措施及技术服务贴合本项目实际,能够提供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流程,整体方案能够体现出供应商对本项目有专业清晰的理解和对同类项目有实施经验,能保障项目实施质量且承诺能提前一周以上交货。注: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或提供的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不符不得分。3商务分(满分20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满分12分)一档(4分):提供有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满足项目基本需求。二档(8分):有结合本项目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方案,有售后服务流程(包含质保期内及保修期外)、具体的故障解决方案或措施、有服务质量保证、承诺故障响应时间、到达故障现场时间≤18小时,拟投入的售后服务人员2人,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三次。三档(12分):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可行,售后服务流程具体(包含质保期内及保修期外)、具体的故障解决方案或措施,有服务质量保证、技术培训计划及培训方案,承诺故障响应时间,到达故障现场时间≤12小时,拟投入售后服务人员≥3人,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四次,有质保期外对采购人有利且优于招标文件的优惠措施。注: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或提供的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不符不得分。综合实力分 (满分4 分)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厂家具有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满分4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以上证书能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否则不予计分)业绩分(满分3分)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厂家所投产品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合同业绩,每项1分,满分3分。(提供有效的合同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予计分)政策分(满分1分)(1)节能产品:每有一项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优先采购(清单内未标注“★”的品目)的产品的,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满分0.5分。(须提供清晰的证书并对投标型号做醒目标记,否则不予计分) 。(2)环保产品:每有一项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的,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满分0.5分。(须提供清晰的证书并对投标型号做醒目标记,否则不予计分)。总得分=1+2+3 总分值:100 分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低的原则确定,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综合评分中技术分、商务分高低依次确定。如再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书合同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采购单位(甲方)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及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单价(元)金额(元)12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2、合同合计金额包含设备本身费用以及设备调试至可正常使用前,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以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实物照片(如有)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不限,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应费用。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本合同货物不接受耗损。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时间:、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乙方交付货物的同时须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函,交付时间以验收申请函所载日期为准。1、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符合国家官方合格标准。2、乙方须确保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3、供货时乙方应将关键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4、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鉴定费由乙方承担。5、乙方必须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6.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或投标)文件及签订的合同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前,乙方需负责安装完毕、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招投标文件(或采购、响应文件)及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8.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聘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垫付和承担。9.验收时乙方代表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10.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须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复核并书面回复最终验收结果。11.如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支付款项,并依照处罚条款作出相应处罚:(1)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未达到其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导致无法通过验收交付使用的;(2)提供的货物经查证无法得到生产厂家正规售后服务的;(3)提供的货物未经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的;(4)提供的货物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了纠纷或诉讼,导致无法按期交付使用的;(5)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数据经实际测试发现不真实的。(6)发现所提供的产品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的。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安装要求:符合本次采购安装要求。3、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4、乙方应当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对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时间:甲方指定地点;培训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七条售后服务、保修期1、售后服务要求: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投标(响应)文件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质保期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年。3、质量保修范围:质保期内负责维修、更换配件,负责向用户提供设备维修及正常维护保养所需的零部件,质保期外提供终身维修服务。4、售后服务、保修时间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八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2、付款方式:根据采购需求填写3、支付方式:银行转帐。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一条货物包装、发货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应按要求在5日内更换完毕,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货物投入使用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交货当下未发现的其他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问题的(包括乙方应提供而未提供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具备的资质材料或资质材料到期未及时更新提供的),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乙方须支付甲方该批货款额的30%作为赔偿金。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批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提供的货物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了纠纷或诉讼,导致无法按期交付使用的,甲方可拒绝验收,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批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甲方偿付该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该批货款额5%。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签订的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签订的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承诺由生产厂家提供正规售后服务但经查证后无法得到生产厂家正规售后服务的,甲方可拒绝验收。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的,产生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如发现所提供的产品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产品或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此条赔偿总额为该批货款的50%,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8、将本项目转让、分包给他人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任何一方存在本协议的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第十七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附件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3、保修期责任: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声明格式投标声明(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一、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医疗器械备案证/注册证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位①单价②总价③=①×②12……本项目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 )注:1.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以上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相一致。4.以上报价合计应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开标一览表”所填写的报价一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2、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5.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6.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商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投标人的承诺偏离说明12…………………………注:1.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3.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为最低要求,若投标文件中有优于相关条款的其他内容,以最优内容为投标响应,若为负偏离作为投标无效处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技术要求偏离表项号标的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相关技术参数佐证材料所在页码……注:1.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投标人根据投标货物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3.投标人认为其投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列明,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佐证。4.如技术要求偏离表中的投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格式: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万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标准具体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9.设备性能配置清单格式设备性能配置清单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备注:以上设备性能配置清单中“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漏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证或者其他证书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2.投标人应当附本表所列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投标人(CA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质疑函格式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投诉书格式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标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多层螺旋CT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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