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提升工程 污水主管监理招标预告(杭州临平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26)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塘栖区域管道提升工程-石目路延伸段和纵十二路延伸段污水主管监理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 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

项目名称:塘栖区域管道提升工程-石目路延伸段和纵十二路延伸段污水主管监理
项目编号:A3301131280530033001221
招标人:杭州临平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13157196055
一、招标项目内容:监理招标内容,
二、招标控制价:129.739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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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栖区域管道提升工程-石目路延伸段和纵十二路延伸段污水主管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塘栖区域管道提升工程-石目路延伸段和纵十二路延伸段污水主管监理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项目名称:塘栖区域管道提升工程-石目路延伸段和纵十二路延伸段污水主管监理项目编号:A3301131280530033001221招标人:杭州临平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867540820一、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含设计变更)所有内容全过程范围监理,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全过程监理。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通过组织协调,力求在计划内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并对今后工程出现问题终身负责。二、招标控制价:129.7393万元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二四年五月塘栖区域管道提升工程-石目路延伸段和纵十二路延伸段污水主管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杭州临平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6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节投标人须知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错误!未定义书签。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错误!未定义书签。评定分离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塘栖区域管道提升工程-石目路延伸段和纵十二路延伸段污水主管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33011312805300330012211.招标条件塘栖区域管道提升工程-石目路延伸段和纵十二路延伸段污水主管监理已由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塘栖区域管道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临发改临科〔2025〕27号、《关于调整塘栖区域管道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临发改临科〔2025〕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杭州临平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杭州临平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塘栖区域管道提升工程-石目路延伸段和纵十二路延伸段污水主管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5634万元,☑工程概算403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061.8351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塘乾线至石目路和纵十二路至临平第二净水厂两段污水主管,长约7千米,建设地点:临平区塘栖镇。2.2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含设计变更)所有内容全过程范围监理,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内容包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全过程监理。对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和对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督促承包方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通过组织协调,力求在计划内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并对今后工程出现问题终身负责。☑本次招标控制价129.7393万元。2.3计划监理服务期:☐个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720个日历天另加保修期。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综合无等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资质动态核查暂不实施));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4投标截止之日在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上按规定对应的监理企业信用等级须具有(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投标截止日杭州市建设信用监管平台获取的等级相对应分数分及以上。□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6,(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9】9号)文件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3.8自年月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具体按(杭建市发【2019】9号)文件规定。3.10/(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信用中国网查询);3.1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网址: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其他:。6.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临平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西横头街15-2号联系人:杨工电话:0571-89022929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北沙东路7号1号楼(里面的楼)303联系人:陈薇电话:18867540820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杭州市临平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电话:0571-86164110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杭州临平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西横头街15-2号联系人:杨工电话:0571-89022929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北沙东路7号1号楼(里面的楼)303联系人:陈薇联系电话:0571-86225768、18867540820电子邮箱:/1.1.4项目名称塘栖区域管道提升工程-石目路延伸段和纵十二路延伸段污水主管监理1.1.5建设地点临平区塘栖镇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3.2计划监理服务期□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720个日历天另加保修期。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1.4.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其他:。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补充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于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形式:☑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实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资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其他:。联系方式:杨工联系人:0571-89022929。2.2.2招标文件澄清的发布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将在年月日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5构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3.1.1资格审查材料的其他投标资料:/;□3.1.2资信标的其他投标资料:/;□3.1.3技术标的其他投标资料:/;□3.1.4商务标的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宜200页以内。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与招标文件修订版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修订版为准。3.2.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经批准的概算监理费,即:万元;☑其他:最高投标限价129.7393万元。风险控制价103.7914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次监理招标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报价以工程概算建安费7061.8351万元为基础进行计算,最终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根据所监理工程经审核后的累计招标控制价总和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基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其附表,用内插法计算收费基准价,并按投标时规定的各项系数(专业系数1.0,工程复杂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及中标费率(%)计取。如服务期延长,监理服务费不作调整。如遇政策性调整,双方另行协商。中标费率=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比例再乘以80%得到中标费率。2、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3、本次招标投标参考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管理规范》(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其附表,《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费基准价的80%作为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2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4、担保交纳要求: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交纳。二、银行保函1、投标人可以在杭州银行办理在线投标保函,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保函复印件。若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的,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废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咨询电话:杭州银行临平支行0571-861656513.4.1投标保证金三、其它1、其它投标担保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等文件执行;2、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担保、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线下标需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备注: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杭州建筑市场主体警示信用信息记分标准“21.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对企业进行信用扣分。2、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四)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有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有关在建合同工程任职要求的情形。☑5.拟派项目总监因多个项目同时投标中标导致放弃中标的情形。□6.其他。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银行保函,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保证保险,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担保公司担保,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4.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资质证书(系统核验,投标人不需要提供证书);5.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本项暂不提供);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证书;□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9.《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10.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响应资料(详见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11.《投标诚信函》;12.否决投标情形中提及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资料;1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的资料)。(二)评审打分资料:☑1.评分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2.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汇总表;3.其他:/4、评标定标办法中提及的由投标人提供的评审打分资料。以上(一)、(二)条涉及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1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评标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其他。3.7.3签字或盖章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投标函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担保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采用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布的V3.3.0电子投标文件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生成后缀名为“.HzTbs”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四个部分制作,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保证金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3.技术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4.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三)其他要求:。3.7.4投标文件份数☑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其他:。4.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00秒4.2.2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详细上传方式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公告附件)。□(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个月社保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在时间前到达以下地点参加答辩:。□(三)将数据存储设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以下地点:。递交数据存储设备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3.其他:/。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一)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二)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四)未接到投标邀请书单位的投标文件(采用邀请招标的)。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一)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二)开标地点:。(三)开标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其他:。5.2开标程序(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三)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相应方法的系数□方法一:随机权重平均法开标时,所有投标文件在(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权重系数。☑方法二:A为权重系数(开标时从0.40、0.42、0.44、0.46、0.48、0.50中5.2开标程序随机抽取一个值);i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2、3、4、5、6、7中随机抽取一个值,或由当地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抽取区间和方法)。(四)特殊情况的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如遇网络故障、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或因招标人CA锁原因导致招标人解密环节出现问题,招标人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可延长开标时间或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因电子交易系统故障、投标人数量过多等非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招标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并征得同意后延长解密时间,并告知在线的投标人。4.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5.其他:。☑开标特别说明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三级及以下工程可采用技术通过制)□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要求对投标人进行面询、答辩。答辩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评定分离法。评定分离法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6.4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综合评估法适用)□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个。(1~3个)7.1.1☑定标委员会(评定分离法适用)定标委员会:共5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7.1.2□面询、答辩(评定分离法适用)□定标委员会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询、答辩,并出具面询、答辩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答辩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监理人员)。7.1.3口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评定分离法适用)☑价格因素:☑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企业信誉:☑监理大纲:☑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评标报告:□质询或(和)考察报告:考察、质询:☑不开展□开展,具体要求如下: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现场面试情况:□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1.4□定标方式(评定分离法适用)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集体议事法、其他定标办法选择其一)☑票决法☑直接票决法;□逐轮票决法;□票决价格法;□票决抽定法。□集体议事法□其他定标办法:。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其他情形:。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其他情形:。7.4.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社保、合同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非评定分离项目须勾选第2、3项)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一)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含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质询)或其他合理方式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二)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质询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总监资格、业绩条件(若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本项暂不实施);(2)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3)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含以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函未按本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是否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存在,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及银行出具的相关基本账户证明,否则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3.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7)“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显示的“投标函”中的投标人(含项目总监)信息(除正常的企业名称变更之外)与“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核验的信息不一致的;(注: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的材料需体现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中,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为准,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评标委员会可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8)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9)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此否决条款将按资格审查中的“(10)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予以否决);(10)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市信息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资格、市场行为限制情况、项目负责人姓名”,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10.1否决投标的情形2.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为准)签字或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含“有效的营业执照”、“总监资格证书”、“在建合同承诺书(如有)”、“投标诚信函”“行政处罚汇总表”)缺失的;(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5)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项、3.5.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第(五)点规定情形的;(6)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服务期的;(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8)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他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9)拟派项目总监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到位率要求的(本项目项目总监到位率不少于80%,即每月不少于24日历天);(10)拟派驻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个数及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需至少配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质量专监1人、安全专监1人);(11)投标人未按以下要求进行报价的:/;(12)报价评审时,投标人拒绝以下条款修正的:/;(13)主要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实质性材料中对监理人员配备要求不响应的(如有);(注: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中勾选项“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为实质性响应资料。若勾选,在招标文件修订版的修改内容中需亮色标注并清晰写出需求,并与项目团队的评审打分要求相区别,招标人需求不清晰的不得否决投标。)(14)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15)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无则删除本条)。3、监理大纲评审□(1)采用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分法时,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①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不符合工程需要;监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不明确;②监理大纲中未阐明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可行;③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管理措施不可行;④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的监理管理措施不可行;⑤检测仪器和工具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⑥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2)采用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分法和评定分离法时,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认为需要设置的填写,无则删除本条,默认为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单位全部通过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①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监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方面:;□②监理大纲中针对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方面:;□③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管理措施方面:;□④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的监理管理措施方面:;□⑤检测仪器和工具在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方面:;□⑥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本项目无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单位全部通过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有关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的内容如下: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0.2异议与投诉(一)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对开标结果和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及时给与答复;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提出和答复形式等详见前附表2.2.1和2.2.2。(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23号修正)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定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5.对定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结果公告的起始时间为准。10.3定标前核查(一)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的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二)招标人将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4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社保的说明投标人拟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或者提交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符合以下情形时,应将证明资料编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原则上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时未提供以下情形有效证明材料的,开标后补充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一)对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2.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非招标方式承接工程的,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合同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止。(二)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定标准: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的,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协议书中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应提供建设单位相关证明资料。2.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更换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原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还应同时提供备案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材料的,以更换后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未附证明材料的,则仍然以更换前的总监理工程师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开标后补充的变更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10.5特别说明(一)本招标文件斜体字部分是根据本次招标内容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填写。(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10.5特别说明准。(三)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监理费报价表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报价为准。(四)评标委员会评标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质询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成员为同一人;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9.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10.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1.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4.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五)总监的资格审查特别说明1.总监的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中人员签到情况对总监资格进行审查。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9】9号文件规定,一个项目总监可承担一个甲级资质或二个乙级资质(丙级)项目。根据上述规定和实际情况,招投标过程中将按照下表对总监可承接项目资格进行判定:情况中标加锁项目(个数)甲级乙(丙)级1122拟派总监在建项目个数超出表中所示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为总监未通过资格审查,作无效标处理。2.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监理项目,均默认为一类项目,对应企业资质等级为甲级。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非甲级监理项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能够体现该监理项目资质等级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结合《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进行判定。(六)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的对应部分,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七)其他:☑1、本项目需要工程渣土外运,招标人已列明相关子目并计入招标控制价中,要求施工企业根据《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管执联〔2025〕1号)及《关于明确杭州市工程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和报价口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方案实际合理报价,本次中标的监理企业须协助招标人及施工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杭城管【2022】39号)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根据《杭州市建委转发程闭环数智化监管技术标准(试行)的通知>》(杭建工通知【2022】60号)、《杭州市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工作实施意见》(杭渣专办【2022】7号)、《在全市房建市政工程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综合利用产品的通知》(杭建工(2025)118号)、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建工〔2024〕124号)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加强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督促施工单位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和备案工作并在施工现场公示,落实规范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分包、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运行符合标准的数字化管控设备、车辆装载、车辆冲洗、落实建筑垃圾转移电子联单运行管理和消纳处置等措施,做好工程渣土出土处置台账;进度款支付时,及时审核电子转移单,核验建筑垃圾产生的数量和消纳去向;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建筑垃圾运输业务、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要按照建设单位施工合同违约条款处罚,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2、住宅项目的投标人应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试行)》的要求,在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中包含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提出质量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措施。中标人在工程施工中应针对通病防治措施的重点和关键部位,按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采旁站、巡视或平行检验等方法,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落实防治措施。招标人应对监理单位在通病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3、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无;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无;监理单位应根据委托人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和措施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八)其他需说明事项:本项目次日评标,次日陈述答辩。特别提醒:1、项目要求提供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人员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社保打印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浙江省内社保证明需带有可扫描验真的二维码,浙江省外社保证明需企业附社保证明验证真实性的途径,投标人填报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在投标期间均应在投标人公司(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规定的情况除外),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及投标承诺书承诺接受处理。2、投标工具中需填报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投标人基本账户名称)”、“保证金缴纳账户号码(投标人基本账户号码)”,以上两处填报的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名称和基本账户号码。在项目评标时,如发现投标工具中填报的缴纳账户、账号与投标人基本账户、账号不一致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缴纳账户或账号雷同的,评标专家将对该投标人进行否决投标处理,并报监管机构进行严肃查处,请各投标人务必重视。第二节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监理服务标段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投标人是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4)为本标段的施工单位;(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相互控股或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或相互工作的);(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全部冻结的;(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范围及报价要求;(6)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内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3.1.1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4)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参与投标所需监理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6)《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证书或其他证书;(8)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招标人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提供);(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5条。3.1.2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评分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2)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汇总表;(3)投入到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的情况汇总表及业绩、经历、能力介绍、资格证明材料(附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及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4)到位率承诺书(详见格式);(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5条。3.1.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3.1监理服务大纲(1)本项目概况;(2)工作内容和依据;(3)监理机构的组织机构形式;(4)监理人员的作业安排和进场计划;(5)监理人员工作守则;(6)对本项目的实施意见及重点难点控制;(8)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仪器、仪表、设备及交通工具汇总表;3.1.3.2其他需要投标人阐述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5条。3.1.4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5)投标诚信函;(6)监理费报价表;(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5条。3.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5条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总监注册执业证书等材料的复制件。3.5.2投标单位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格审查资料。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除按否决投标处理外,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5.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电子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招标人在招标公告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标依据。6.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日历天,公示媒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适用于综合评估法)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适用于评定分离法)7.1.1定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应按以下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其他成员从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产生。随机抽取必须在法定交易场所进行。备选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定标委员会除组长外其他成员数的2倍,数量不足的,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备选人员名单确定需经招标人“三重一大”审议通过。(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以下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定标情形的。(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7.1.2定标会议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应全程录音录像,并统一密封保存定标投票表、过程记录、录音录像等书面或影音资料,存档备查。定标委员会是否需要在投票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面询或答辩,以及面询或答辩的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7.1.3定标要素(1)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确定定标要素及其内容,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明确。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定标核查情况、质询或考察报告(若定标会议前开展了考察、质询),还可以参考以下方面:①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②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③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④监理大纲: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⑤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⑥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2)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的,定标时应慎重选择:①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三年内的行贿犯罪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近三年内承接过的项目中有严重违约或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③近三年内被查实存在挂靠、转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④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应在定标报告中设置专门章节,明确中标人关于本条事项的核查情况。7.1.4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票决法:直接票决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逐轮票决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取投标报价最低的确定中标人。票决价格法:定标委员会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评分方式确定中标人。票决抽定法:通过投票,按得票数多少确定3个中标候选人,从中抽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其他定标办法。7.2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节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要求。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须在投标有效期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对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考察报告、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会议的监督。9.6异议与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第10.2条的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定标前核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特别说明:本项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以及措施:该要求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9.2减量化工作要求中明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监理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万元)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数计划监理服务期权重系数(如需抽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投标人确认备注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通过招投标交易平台反馈。(项目名称)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本中标通知书为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中标结果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定标委员会评审做出。本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具体内容如下: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中标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中标金额(大写):(小写):服务期中标内容范围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期限签订中标合同地址其他需说明内容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单位:(盖章)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关于中标结果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关于中标结果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评定分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三、评标程序和内容(一)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二)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三)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四)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五)投标文件的资信、业绩评审;(六)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七)答辩评审;(八)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质询,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九)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十)完成评标报告,以不排序的形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四、评审细则(一)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资格审查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三)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本项目不设置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条款)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监理大纲评审否决情形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该投标文件监理大纲评审不通过应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如招标人未设置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条款的,默认为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全部通过监理大纲否决性评审。(四)质询(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价、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质询。(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关注平台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的机会。(3)质询应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相关投标人。质询问题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其他合理方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五)投标文件的监理大纲评审1.监理大纲评分内容(50分):(1)监理人员(10分):(1-1)监理大纲中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是否符合工程需要;监理人员的资历配置是否合理;(1-2)对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权利和责任是否明确;监理人员的专业配置及其职责划分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2)质量控制(10分):(2-1)监理大纲中对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是否阐明,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2-2)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是否完整、可行;(2-3)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完整、可行;针对本工程质量控制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及关键部位旁站监理方案完整、可行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管理措施是否有针对性(10分):针对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难点分析透彻,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4)造价控制、进度控制与合同管理(10分):(4-1)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4-2)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方法是否可行,准确性保证措施是否有力;(4-3)针对本工程现场进度控制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4-4)针对本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是否合理、可行;针对本工程现场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工作重点把握准确,有针对性的,得9.5-10分;较好的,得9.0-9.5分(不含9.5分);一般的,得8.5-9.0分(不含9.0分)。(5)检测仪器和工具(5分):检测仪器和工具配置合理,满足监理工作要求的,得4.5-5分;较好的,得4.2-4.5分(不含4.5分);一般的,得4.0-4.2分(不含4.2分)。(6)合理化建议(5分):对业主或设计、施工、监理的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的,得4.5-5分;较好的,得4.2-4.5分(不含4.5分);一般的,得4.0-4.2分(不含4.2分)。2.监理大纲评审分计算由全体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监理大纲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规定的分值范围或未按要求书面说明具体理由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评分为:从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六)资信、业绩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体认定。1.投标人诚信评分(采用扣分法,扣分不设分值限定,以实际次数扣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因工程监理或招标投标原因导致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在公告期限内的,每次扣1分;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内容为准,时间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为准(由投标人自行填报相关内容,在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汇总表中如未如实填报处罚记录相关内容,被投诉且被查实的,将被加倍扣分)。☑2.监理业绩及项目团队评分(8分,招标人不设置监理业绩分的,该分数分配到监理大纲评分或者报价评分中)☑(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有效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制件、②监理合同复制件、③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复制件,①②③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①或②或③须体现项目金额、规模,若①②③对项目金额或规模的描述不一致时,按③、②、①的顺序进行解释;所有复制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如有模湖、内容不清等现象,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可将导致该业绩无效。☑(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总监身份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有效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复制件、②监理合同复制件、③竣工验收记录(或报告或证书)复制件,①②③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资料中①或②或③须体现项目金额、规模、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及姓名,若①②③对项目金额或规模或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描述不一致时,按③、②、①的顺序进行解释;所有复制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如有模湖、内容不清等现象,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可将导致该业绩无效。】☑(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班子关键岗位配备人员的资格(0-3分:1)拟派项目总监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拟派总监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的得1分。(有效证明材料:职称证书需网上可查、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2)组成监理项目部班子,驻地监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满足招标人对监理人员配备的要求的,得1分(每少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有效证明材料: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需提供上述人员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印章,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否则不得分。)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表:岗位人数配置专业及资格要求到位率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按甲方要求到岗,到岗率不低于阶段到岗要求的80%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具有安全监理工程师(省级及以上)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专业质量监理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省级及以上)证书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省级及以上)证书市政监理员2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员或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省级及以上)证书造价工程师1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含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3.企业信用(4分)信用评价得分按照投标截止之日杭州建筑信用监管平台上工程监理企业按规定对应的信用等级进行计取(无信用等级的按0分计取。本办法中涉及联合体项目的信用等级,均以联合体中信用等级低的单位的等级计取):□本次招标部分的概算建安造价房建工程30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10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A级的得4.0分,B级的得3.0分,C级的得2分,D级的得1分,E级的得0分;☑本次招标部分的概算建安造价房建工程30000万元以下,市政公用工程10000万元以下的项目,A级的得4.0分,B级的得3.5分,C级的得3分,D级的得1分,E级的得0分。(七)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为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且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B级□C级□D级(由招标人确定,概算建安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选B、C、D级,不足5000万元的项目可选C、D级),计算范围少于15家的则依次降低企业信用评价等级,降低至企业无信用等级时仍少于15家的则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均计入计算范围),计算精度保留到元。□方法一:随机权重平均法开标时,所有投标文件在(0-1)之间随机抽取一个权重系数(保留两位小数)。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评标价(C1、C2、…Cn),与对应的权重系数(A1、A2、…An)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C1×A1)+(C2×A2)+…(Cn×An)评标基准价=——————————————————A1+A2+…An☑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100-i)/100+算术平均值B×(1-A)A为权重系数(开标时从0.40、0.42、0.44、0.46、0.48、0.50中随机抽取一个值);i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2、3、4、5、6、7中随机抽取一个值,或由当地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抽取区间和方法)。算术平均值B:投标评标价m≤5个时,全部投标评标价进行算数平均;投标评标价m>5个时,去除n家高值和n家低值后进行算术平均,n值为m×20%的四舍五入取整值。(2)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4.报价评分(30分,若不设置答辩,此项38分;若不设置监理业绩分8分的,监理业绩分数分配到监理大纲评分或者报价评分中)(1)评分范围: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的所有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2)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30分或相应分数;b.投标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c.投标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2位小数。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评分不足10分的,计为10分。☑(八)答辩评审(8分)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要求投标人答辩。优7.5-8.0,良7.0-7.5(不含7.5),一般6.5-7.0(不含7.0),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中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为投标人的答辩得分。未参加答辩的,得0分。1.答辩人(入围确定):☑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且资信评分+报价评分之和排名前15名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的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详细流程和要求见评标办法后的“陈述和答辩操作指引”):☑资信和报价评审完成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知授权委托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通知答辩人参加陈述和答辩,答辩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知授权委托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通知答辩人参加陈述和答辩,答辩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答辩人应在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不得主动澄清其他事项。4.答辩地点:暂定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临平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具体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投标单位应保持电话通讯畅通,收到短信后,应及时回复,明确是否参加答辩。若在短信通知5分钟后未收到投标单位回复短信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通过交易中心(或各分中心)的录音电话再次联系投标单位,两次录音电话未拨通或未接听的,视为“已通知”。;陈述和答辩时间:从通知时间到答辩开始时间一般为90分钟,晚高峰、节假日等特殊时间段可延长到120分钟。由代理机构(或招标人)联系所有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且资信评分+报价评分之和排名前15名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加陈述与答辩,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到达时间超过短信通知时间的视为放弃答辩;5.答辩问题:相关陈述和答辩的问题,题目主要范围为(验收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等内容);具体题目应由评标委员会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统一拟定。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注意:投标人应妥善安排好人员,并在“投标诚信函”中填报真实、准确的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拟派总监或其他监理人员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陈述和答辩的,招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治理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223号)的规定,对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实施信用扣分,扣分相关通知材料将通过投标诚信函中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送达。)(九)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投标文件的诚信、业绩、企业信用评分、监理大纲评分、报价评分、答辩评分的总和。(十)推荐中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应按以下原则向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1.数量和推荐方法详见前附表,候选人不标明排序。2.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3家,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予以推荐。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则全部进入推荐名单。3.通过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投标人数量>3家的,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初步和监理大纲否决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资信、服务大纲与报价评审,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择前N家(N由招标人在3至5之间取值,在前附表相应条款勾选)予以推荐。4.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在前,投标报价相同的,资信分较高者排名在前,资信分相同的,采用随机方式,先抽到的投标人排名在前。五、完成评标报告(一)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二)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道提升工程 污水主管监理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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