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城中村改造用地配套招标预告(金华市绿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6)
[招标文件]婺城区新狮街道车头社区城中村改造用地配套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A3307020790007345002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婺城区新狮街道车头社区城中村改造用地配套项目
项目代码:
2311-330702-04-01-210155
标段(包)名称:
婺城区新狮街道车头社区城中村改造用地配套项目
标段(包)编号:
A3307020790007345002001
招标人:
名称:金华市绿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586987649
电话:13645792446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01-14 16:30:20
公示结束时间:
2026-01-19 23:59:59
信息来源: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预)招标文件-婺城区新狮街道车头社区城中村改造用地配套项目.pdf
婺城区新狮街道车头社区城中村改造用地配套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单位:金华市绿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单位: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投标方式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7.行政监督部门及投诉受理联系方式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施工廉政合同(示范文本)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合同协议书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婺城区新狮街道车头社区城中村改造用地配套项目(JTGC-2026-)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婺城区新狮街道车头社区城中村改造用地配套项目已由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11-330702-04-01-21015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金华市绿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金华市绿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为3284.3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用地约33450平方米,其中配套道路约12983平方米,公园绿化约20467平方米,其中龙翔街(桃源路-玉泉东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北起桃源路,南至玉泉东路,道路红线宽度14米,线路全长约413.953m。规划横四路(玉壶街-金盆街)规划为城市支路,西起玉壶街,东至金盆街,道路红线宽度14米,线路全长约482.715m。建设地点:新狮街道玉壶街以东、桃源路以南,金盆街以西,玉泉东路以北;2.2招标范围:婺城区新狮街道车头社区城中村改造用地配套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及管线综合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其他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控制价为万元。2.3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2.4工程质量: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月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完成过业绩(仅适用于国家对投标人无资质要求的情形)。证明材料需提供:。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职称(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情形)。如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1月、2025年12月)及以上的社保凭证【退休人员无需提供,但应提供退休证明及投标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符合以下规定:①社保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②每月缴纳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但入职投标单位未满3个月的人员除外【新入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建造师转注证明,入职投标单位前的缴纳单位可为其他单位,但3个月社保不得间断】。(三)其他: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4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4.招投标方式公开招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自行下载。5.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月日时分。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时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6.2开标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应使用钉钉软件进入开标直播群:婺城区新狮街道车头社区城中村改造用地配套项目不见面直播(群号),开标全过程将在钉钉群中进行直播。6.3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请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jinhua.gov.cn/)上发布。7.2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8.行政监督部门及投诉受理联系方式电话:0579-82487077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联系方式电话:0579-82307732招标人:金华市绿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桃源路800号浙中贝乐产业园C1座2楼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东楼七楼联系人:董先生联系人:楼工、郭工联系电话:0579-82686015联系电话:0579-828268092026年01月日扫黑除恶举报:如有发现以下涉黑涉恶情况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举报:1.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殴打等暴力手段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阻扰施工等软暴力手段,强包强揽土石方、附属设施等工程,强买强卖、垄断砂、石、水泥、商品砼等建材,强装强卸、强迫他人供货或接受服务。2.以强制、威胁等手段扣押建造师等各类注册证书并限制相关人员流动。3.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煽动闹事、封门堵路、断水断电、殴打施工人员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阻扰正常施工。4.在项目建设中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等,实施敲诈勒索。5.虚假招投标、恶意竞标、恶意围标串标以及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6.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以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恶意拖欠、随意克扣、有组织的暴力讨薪、聚众滋事、以讨要工资为名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等。7.其他涉黑涉恶情况。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579-823374190579-82307732举报邮箱:498615664@qq.com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金华市县一体电子招投标新系统,使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2.8.2版本号),投标人可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交易系统限额以上工程交易项目招投标工具一览表(http://ggzyjy.jinhua.gov.cn/art/2025/11/27/art_1229633991_3000.html)在附件区下载工具。2.招标代理公司使用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2.8.2版本号)编制完成后缀名为“.JhZbs”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该文件内含工程量清单。3.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后缀名为“.JhZbs”的电子版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使用2.8.2版本号投标工具编制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4.投标企业必须将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后缀名“.JhTbs”、后缀名“.JhBfTbs”)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5.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各参投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上传,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必须要上传,后缀名“.JhBf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作为备份标书使用,自行选择上传或者不上传,若后缀名为“.Jh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可以启用后缀名“.JhBfTbs”的电子版本投标文件;(2)由招标代理发起标书解密后各参投企业应在60分钟内完成标书的解密。建议参投企业应在开标前提早确认CA锁是否能登录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进行签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若不能登录,及时联系技术人员0579-83180571、0579-83181910,QQ请咨询:800181896选择金华地区(正常工作时间在线8:30-17:00);(3)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无效标处理。6.在使用招投标工具及上传招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电话:4000166166转7转1(8:30-20:30),4000166166转3加区号(20:30以后),QQ请咨询:4000019090。7.评标专家将使用新版评标系统对各企业投标文件进行评审。8.其他8.1潜在投标人可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jinhua.gov.cn/)中浏览招标文件。如已注册账号且办理过浙江CA证书和电子签章,在市交易平台均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另行付费(咨询电话:0579-83180571),可通过账号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下载招标文件;8.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刊登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jinhua.gov.cn/)的公告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下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8.3缴纳投标保证金需从CA锁办理,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CA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若未缴纳成功请及时与0579-83180571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金华市绿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2#楼8楼联系人:董先生电话:0579-8268601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婺江东路66号望门楼东楼七楼联系人:楼工、郭工电话:0579-828268091.1.4工程名称婺城区新狮街道车头社区城中村改造用地配套项目1.1.5建设地点新狮街道玉壶街以东、桃源路以南,金盆街以西,玉泉东路以北。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企业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50%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3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1.4投标人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其他:。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17时,投标人通过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上提出。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在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个日历天的,招标人将顺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在http://ggzyjy.jinhua.gov.cn/公布,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供投标人下载。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适用于明标),□技术标(适用于暗标),暗标编制要求:;□其他投标资料:。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投标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招标控制价万元2.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为风险控制价/(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他:(1)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市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改装的通告》(金市建综【2012】231号)文件及《金华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绿色施工整治方案》规定,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2)本工程执行《金华市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绿色施工整治方案》,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3)本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按(金市建建【2018】56号)文件规定使用,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4)本工程民工工资管理按(金市建建【2018】89号)文件规定执行,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该项因素。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时分(以到账时间为准)二、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请在交易系统中点击选择递交形式):1.以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全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3.4.1投标保证金账号、开户行信息获取方式: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银行转账”获取缴纳订单,选择订单中的一个子账号,线下完成转账递交;投标人在转账时请按照“缴纳订单”中的信息填写收款账号、开户行信息。注:(1)缴款子账号根据不同项目(标段)随机生成,此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按时缴纳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要求单笔付款,并且与“缴纳订单”中的金额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579-831805710579-824870772.数字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数字保函”按钮跳转至数字保函平台并按系统提示完成购买。注:(1)投标人应当以基本账户购买数字保函;(2)数字保函的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逾期视作无效;(3)投标人不按流程操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记录数字保函信息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缴纳: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纸质保函”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递交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1)出具保函的单位须为银行或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2)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3)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纸质保函方式投保的,须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携带纸质保函原件至开标现场并提交给招标人。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确认纸质保函属实有效的,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4.信用免缴:(按最新政策执行),可免缴投标保证金。登录“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在“我的投标项目管理”菜单的项目列表里找到参与投标的标段,点击“进入项目”,点击“信用免缴”按钮并确认采用此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企业信用等级以投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jsj.jinhua.gov.cn)公布的最新一个季度信用评价结果为准。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放弃中标造成的实际损失,如重新招标的费用,项目延误带来的损失,差价损失以及因项目延误带来的其他直接和间接损失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有权对上述行为处以罚款,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定时期内参加相关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目录内容。3.7.3(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本项目招、投标工具使用金华投标工具V2.8.2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须在中标结果发布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五套(包含一套正本,四套副本)。3.7.3(3)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其他:/。4.1.1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金华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gbweb/#/login。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2号楼9楼开标室)。3.开标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后续解密流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cjs.ggzyjy.jinhua.gov.cn:5443/open/login。4.其他:。5.2开标程序1.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系统开标顺序。商务标评标基准价K值应当在商务标符合性评审完成后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抽取。2.由招标代理建立钉钉群,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扫描招标公告中的二维码进入直播群。开标全程录像由交易中心录制保存备查。3.由代理公司(或软件公司)在系统中发起解密,投标单位自行解密。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60分钟倒计时内解密,超过时间未完成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视为投标无效。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5.2开标程序或软件公司。代理工作人员将现场宣布解密情况。□公证机构☑代理工作人员将现场宣布解密情况。4.系统进行智能检测是否存在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指硬盘号、MAC地址和CPU号)相同;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上情形的,经评标委员会核实后否决其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对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6.宣布开标结束。7.以上环节均由行业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代表、公证处共同监督见证下进行。8.其他:/。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的“.JhTbs”无法解密,且未上传“.JhBfTbs”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共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人【其中: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3人,其他专家0人】;异地远程评标专家随机抽取人(其中:经济专家/人,技术专家/人,其他专家/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组长1人(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主持评标工作。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标评分92分+资信标评分8分。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评标基准价确定方法详见评标办法。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采用评定分离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中标候选人数量按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相关规定执行。1.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有效投标人为1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3.有效投标人为2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人。4.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采取票决定标法,淘汰一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抽签确定淘汰者。5.有效投标人为4至5家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6.有效投标人为5家以上时,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jinhua.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日必须为工作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B)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1.定标方法:☑直接票决;□逐轮票决;□集体议事法;□其它:。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在此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由定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出前2名。2.定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文件要求组建。3.定标时间: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4.定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5.定标材料:评标报告、投标文件及定标要素相关资料。6.其他:定标要素(1)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包括团队(项目负责人)类似代表业绩、履约情况(质量情况)、后期维护保障等因素。(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各级行政机关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等。(3)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行业排名(如有)、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注:定标要素内容由中标候选人自行准备相关材料,纸质文件一正四副,电子文档(U盘)一份,包装在一个密封袋(或箱)中,在定标会前送达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联系人:董先生(0579-82686015)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7.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出具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需满足以下条件: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注:若采用现金转账,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历天内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若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或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则在中标通知书发放15日历天内,提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保函、保单,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归档后,一次性无息退还。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公证机构:金华市正信公证处。行政监督部门: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监管联系方式:0579-82307732。招投标投诉受理联系方式:0579-82307732。10.1商务标编制相关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15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10.2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3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核查1.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10.4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初步评审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验证身份并签到,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2)答辩开始前正式通知项目负责人参与答辩,并在核对身份后集中监控,项目负责人须在收到通知后15分钟内参与答辩,同时上交通讯工具,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5.陈述和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拟定。□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10.5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10.6否决投标的情形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一)智能检测内容: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指硬盘号、MAC地址、CPU号三项均相同);2.两个及以上投标文件被评标系统确认采用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二)初步评审内容:(初步评审内容已包含在各评审环节中,若有需要,自行增加)(三)技术标评审内容: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10.6否决投标的情形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适用于技术标采用明标的);2.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不能满足要求的;3.主要施工方案不可行的;4.工程质量保障措施不可行的;5.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不可行的;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不可行的;7.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不能满足要求的;8.主要施工设备配置不能满足要求的;9.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的施工组织方案不可行的;10.未按暗标要求编写的(适用于技术标采用暗标的);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投标资料的;12.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1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其他:/。(四)资信标评审内容: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要求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书;3.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5.其他:/。(五)商务标评审内容: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整提交投标资料的;4.未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5.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6.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7.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8.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注:暂列金额及专业工程暂估价由系统清标,其他暂估价由评标专家核对。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10.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11.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13.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要求的;1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6.其他:/。(六)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如有)的;投标内容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范围;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资料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如有),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4.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6.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招标文件规定的区域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7.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如有);8.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投标承诺书的;9.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的;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1.其他:/。(七)其他:1.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7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价款结算方式:☑工程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按划分(节点划分: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4.□实施BIM的内容:。5.□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6.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7.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8.其他:拟派人员中含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使用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10.7特别说明注: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10.8补充内容1.本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在投标人提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反映。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4.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5.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10.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本次招标过程中的公证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规范;(6)工程量清单;(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2.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不具备法律效力。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三)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具体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目录内容。3.2投标报价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投标报价的说明及报价格式:3.2.6.1投标报价编制主要依据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按照最新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1)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及浙江省补充规定(适用于国标清单招标);(3)国家或省级、市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5)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6)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7)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市场的实际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投标人结合自身能力编制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措施等情况,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8)其他相关资料:如图纸等。3.2.6.2工程量清单报价包括完成本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费用。3.2.6.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由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等组成。3.2.6.4风险费用的计取范围投标人应考虑为了防范、化解、处理由于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及政策风险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本工程项目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涨跌调价方案为:详见合同条款。3.2.6.5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编制的施工方案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用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用,不得删除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不发生的措施项目。措施清单项目计价,对于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一律以“0”计价。3.2.6.6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中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下限值(取费基数额度大小按规定采用分档累进以递减方式计算)。其中:1)市政土建工程:%2)市政安装工程:%3)绿化工程:%低于下限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标处理。3.2.6.7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根据“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文件):规费取费投标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自身缴纳规费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其投标费率,但在规费政策平稳过渡期内不得低于标准费率的30%。其中:1)市政土建工程:%2)市政安装工程:%3)绿化工程:%3.2.6.8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税金按9.00%计取。3.2.6.9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详见附件)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在工程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中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结算时有数量增减,其增减部分的费用按投标文件的组价原则结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及相关文件等有关子项重新组价出综合单价进行调整。3.2.6.10暂列金额:本工程暂列金额元(不含税),列入道路工程其他项目清单,在竣工结算时按实结算。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招标项目无异议或投诉的,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招标项目有异议或投诉,但处理所需时间较长的,招标人将酌情退回与异议或投诉无关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资料目录内容。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投标人应按电子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若有)内容,通过“投标工具”分别编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并生成电子标书。编制完成后通过“投标工具”合成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含企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介质)进行签章和加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JhTbs”),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开标服务器。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间后,应根据系统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超过时间不进行解密而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遇解密问题,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不按本项规定制作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标书时,应分别将电子标书包括的各部分内容(含与投标相关的证件、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导入到“投标工具”指定位置。由于导入位置不正确,造成评审内容与投标人导入的标书内容不对应,评标专家无法进行评审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③投标人应将最后一次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开标服务器,如果要重新编制电子标书,无论是否修改了电子标书内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上传,新上传的文件会覆盖之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④投标人在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时,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变更书面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一致(包括清单排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⑤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导致电子标书无法录入“金华市市县一体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按否决投标处理。如经查实属故意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7.5其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标书无法录入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无法对电子标书进行评审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如果经查实属故意废标情形的,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A)不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7.2(B)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7.2.1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逐轮票决;□集体议事法;□其它。7.2.2定标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2.1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2.3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定标原则:(1)定标应遵循机会平等、权责对等、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2)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7.2.5定标程序: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是的,取票数前2名在此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由定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出前2名。7.2.6评标结果公示7.2.6.1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本章第7.1条规定的媒介公示不少于3日,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对公示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交异议书。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处理不满意的,可在招标人异议回复或明确拒绝异议受理后十日内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书。7.2.6.2评标或定标结果未被质疑、投诉的,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拟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7.2.6.3评标结果被质疑或投诉,使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所有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2)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两家时,中标候选人不另行替补,可按程序进入定标。(3)剩余中标候选人为一家时,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6.4定标结束后3日内,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指定交易平台公告不少于3日。7.2.7定标报告(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2)定标报告应包括内容: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定标程序;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名单。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缴纳,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出现本章3.3.3项特殊情况,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4)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不再招标的情形见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前提,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投诉概不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应在规定期限提出,逾期概不受理。(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直播群(或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3日内难以查实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受理异议的书面答复,查实后应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并及时告知招投标监管部门;未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自招标人作出答复的次日起10日内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事项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4)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书面异议材料按照投诉书的要求执行。(5)异议人单独或者在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同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异议书的,不得视为已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质量承诺工期项目负责人备注(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予以回复。问题:1.问题:2........(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建设的位于(地点)的(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层数、跨度、管径、长度等),招标内容及范围为。于年月日公开开标后,已完成评标工作,并经过3日公示无异议,现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为,中标价为(币种,金额,单位),大写,中标总工期为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标准。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年月日时分前到,(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招标方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年月日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年月日交易见证单位:(盖章)该项目已进场交易20年月日监管单位:(盖章)20年月日注:此表一式八份附表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附表六:异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年月日异议提出人名称(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职务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电话:异议受理人(招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异议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另附材料)备注注:异议人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诉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第11号令)规定提出异议。附表七:投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书受理单位:,年月日投诉人名称(名称及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职务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电话:被投诉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投诉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可以另附材料)备注注:投诉人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诉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七部委第11号令)规定提起投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诉,将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评标程序(一)商务标评审;(二)评审区间确定;(三)初步评审;(四)技术标评审;(五)资信标评审;(六)投标人总得分计算;(七)资格审查;(八)推荐中标候选人;(九)出具评标报告。二、商务标评审(92分)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人存在初步评审或商务标评审中否决投标的情形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商务标得分=商务总报价评分82分+报价质量分10分。计算过程中各项评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一)商务报价评分(82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1.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即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2.调整系数=(100-K)%,K为Z.XY,K值在Z.00~Z.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X、Y分别从0~9中抽取;Z值范围:本项目Z值为5。报价分的确定: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2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0.8,即商务总报价得分=82-|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8;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个百分点扣1.6,即商务总报价得分=82-|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1.6;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差错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二)报价质量分(10分)报价质量分(10分)①投标报价大小写不符,但未达到否决投标规定的,扣2分;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算术性错误,但未达到否决投标规定的,扣2分;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综合单价未填报的,但未达到否决投标规定的,扣2分;④其他:暂定综合单价、材料(设备)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投标人《品牌响应表》的格式、内容不符招标文件要求的,扣2分。注:异常报价按以上评分原则进行统一扣分,扣分总值累计大于10分的,按10分扣。其中①~③项由系统辅助审核,第④项(如有),由评标委员会手工评审。三、评审区间确定1.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30个时,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2.通过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30个时,确定商务标得分前30个(含并列)的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若第30个投标人商务标得分存在并列情况时,与第30个商务标得分相同投标人全数入围评审区间。四、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若有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不再替补投标人。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五、技术标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六、资信标评审(8分)1.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3分)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投标人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得3分;C级得2.5分;D级得2.0分;E级得0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得1.0分。2.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5分)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的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的得5分;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D级的得4.8分;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E级的得4.6分;未取得与招标项目相同专业类别信用得分的项目负责人得4.2分。评标时,投标人信用等级、类别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jsj.jinhua.gov.cn/)公布的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本项目专业类别: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所在地:婺城区)。3.资信标得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3分+项目负责人的信用评价分5分。备注:暂未在金华区域内实施建设工程信用评价的其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信用评价评审标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但项目未达到《浙江省技术复杂项目最低标准》的,不得设置资质、业绩、奖项等加分。七、投标人总得分计算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标评分92分+资信标评分8分。八、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推选(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总分、报价都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用随机方式在开标现场确定),并按照推选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产生5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的情形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九、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十、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所称“承包人”是指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本章所称“发包人”是指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或为委托“招标人”招标的本项目“建设单位”。)第一节合同协议书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执行。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执行。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投标文件,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其他有关变更文件和有关资料,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书面协议或文件、《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若干指导意见》(金市建〔2025〕46号)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临时办公场所、材料库房、加工场、施工便道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场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性法规和省、市相关行政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5套(含备案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完整有效。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工程量报表、工程款拨款申请、工程验收报告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相关节点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六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递交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开工前7天,提供图纸5套(含备案图纸)。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用地红线范围以外的为场外交通,用地红线范围以内的为场内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场外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另行增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提供给第三方或公开发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及以上,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予以调整,工程量变化项目的相应单价按以下程序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按财政审定价编制口径组价并按投标下浮率下浮,最终在竣工结算时由发包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定后的价格作为结算单价。以上合同总价是指中标价(包含含税暂列金额及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在施工现场行使权利。协调有关各方关系,对施工现场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对工程量增减、工程变更和相关费用进行预审。开工、停工、复工的确认,施工图纸技术问题处理,延长工期签证,工程量调整签证,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图纸会审、交底及各项验收组织等。涉及到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签证等相关经济签证及工期顺延的认可或确认须按发包人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加盖公章。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临时便道、施工用水、用电,发包人仅负责协调,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施工技术措施费用中,发包人不签证相关费用;(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3)保证施工场地。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将该些资料存档备案。归档资料应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及发包方对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照城建档案馆部门所规定提交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另外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五套和电子版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其它各单项验收如人防、环评、卫生等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附光盘(含影像资料、图片等)。(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报送当月已完合格工程量月报表、施工月报,并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工料机计划表、资金使用计划表及监理单位要求承包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各一式四份;当月已完合格工程量:指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的应予计量的已完合格工程量)。②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范围内及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项目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发包人独立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如果不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由此发生责任事故由其自行承担。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应当由其他承包人承担的除外)。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危害或干扰。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与发包人安监部门联系,熟悉并接受发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③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跟踪审计单位和监理人提供办公室共6间(配套办公桌椅、通信网络及空调设施),并承担上述用房、设施的维护及水电网络费用。④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的水、电费:水、电费装表计量,承包人必须每月依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按照需缴费金额及时向发包人缴交,若承包人不按时支付,则发包人可以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由于承包人不按时支付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电讯线路接入和使用费用由承包人自理。⑤承包人须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生活用电,配备足够容量的应急备用电源,应充分考虑本工程的抢工需要及临时停电、停水的可能,并做好应急措施,该费用已包含在措施费中。如发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2000元/天的罚款。⑥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双标化”要求管理,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污水排放许可、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的管理规定,相关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相应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⑦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和设备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和设备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相应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⑧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事先未知的自来水管、通讯电缆、其他地下管线、文物等时,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并保护好现场,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保证自来水管、通讯电缆的正常运行。具体由承包人负责保护,相应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⑨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金华市建筑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化”工地管理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所发生的各项清理费用、临时性收费、临时性占用场地费、临时设施费及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内。要求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⑩承包人负责基坑内倒灌水等其他原因引起的抽水、排水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⑪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按总平面图。施工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以现场踏勘为准,承包人应根据现场实际合理安排好上述工作。⑫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施工场地围墙,施工场地内道路、排水、排污等临时工程由承包人提交方案经工程师、发包人审批后,承包人自行完成,该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⑬承包人应自行处理好与当地各级部门(如公安、林业、城管、市政、环保、排污排水、街道、村委、绿化、卫生等方面)及居民的关系,自行办理好对外的各类报批工作,做好所需资料的整理等各项工作。⑭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A.承包人应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日内将整体工程移交发包人。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书面提出的其他合理的相关工作内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项。B.承包人负责办理与承包人有关施工中的一切手续,并承担其应交纳的相关费用。C.如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D.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保险的缴纳、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劳务及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及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E.承包人应与当地***门协商,在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并在施工现场配置安防用监控设备,保证对各出入口及现场施工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防措施,安防用监控设备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F.施工期间的排水(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由承包人根据现场情况充分考虑防汛、防台及其他措施的需要,制定措施方案,所需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今后不得因此类事件进行相关费用的索赔。若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上述规定,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责任自负。G.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H.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区及施工现场应设有临时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施工排水设施,生活、施工垃圾等处置应妥当,施工材料如涂料、化学品等应妥善存放,并设有防雨、防风等措施。I.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及时从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一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在保修期结束之前,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设备、临时设施保留在发包人指定的位置。J.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及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K.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管理。L.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并应承担提供全部试验、试样及检测的费用(包括建筑节能规定的有关费用等);当承包人必须开展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试验、试样、检测工作不符合现行有关规定(包括不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时,发包人有权直接指定符合有关规定的试验机构进行相关试验、试样、检测工作,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M.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的档案管理,项目整体竣工资料的检查、汇总、整理和移交。O.在合同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投入及管理不符合发包人要求,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发包人可视情况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并且对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负责本合同工程的日常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结算等相关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每天工作时间不小于8小时)。少于30%的,发包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的履行,其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不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处30万元违约处罚;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经发包人同意并向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后可进行更换项目经理,同意更换的处10万元的违约处罚,但更换仅限壹次;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支付工程款。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支付工程款。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书面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对承诺的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必须全部到位。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则分别按30万元、10万元及五大员每人5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经发包人同意并向行业监管部门备案后可进行更换项目负责人,同意更换的处10万元的违约处罚,但更换仅限壹次;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每月出勤均不少于22天,若缺勤或擅自离岗,则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分别按20000元/天、10000元/天、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分包项目发生时双方协商确定。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如发现擅自分包,除立即取消分包人的分包资格外,承包人还应按签约合同价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专业工程,需对分包的应经发包人同意,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分包工程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对相应工程进行分包。分包工程合同由承包人与专业分包人签订,且合同内容需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签订;若监理人或发包人对分包合同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承包人需进行修改并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签订。(2)在相关分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给监理人和发包人,承包人应保障分包工作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4)发包人直接专业分包的工程应与承包人签订总包管理协议。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发包人直接专业分包的除外);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同时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交支付凭证,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下期总包工程款;因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直接向分包支付相关分包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款项而影响承包人工作的,所造成的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5.5本工程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交接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发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现金(转账)、银行支票、汇票【根据金市建综〔2017〕95号规定,允许施工企业选择金华(区域)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金华(区域)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公司保单。】,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占50%、工期保证金占20%、文明施工保证金占10%、项目管理班子到位率保证金占20%。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扣除各项违约金后无息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受发包人全权委托,对施工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控制,合同管理及有关方面的协调等,详见监理合同条款。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驶的职权: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进行变更;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根据合同及工程需要下达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增加的工程量、设计变更、经费方面等签证;在工程实施中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授予的职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当初次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验收标准,否则承包人将按100%的质量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同时工期不予顺延。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婺城区城建局、金华市建设局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文明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若违反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规定,发包人有权从文明施工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发生的实际费用。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措施费按(金市建建【2018】56号)文件规定使用,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通过企业账号将签约合同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承包人,先行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的开工日期前3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3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3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计划开工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前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计划开工前7天。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7.4.2承包人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负责,因测量放线错误导致工程建设所有问题,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②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③不可抗力,按监理人、发包人签证的天数给予相应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承包人达不到本工程施工工期的要求,延误10天内每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延误11-30天每天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违约金(含前面的10天);延误30天以上每天向发包人支付40000元违约金(含前面的30天);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若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若中途实际施工进度严重延期影响进度工期2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支付工程款。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按合同工期,提前或按期完工,工期不奖不罚。8.材料与设备8.1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本工程宕渣填筑材料禁止使用红石,若发现使用红石,承包人需无条件整改。本工程所需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用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合格证书或试验报告,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及环保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复试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招标文件中发包人推荐品牌的承包人应使用推荐品牌,有特殊原因,采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材料或设备,须经发包人同意。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无价材料价格签证应在使用30天前报送发包人(约定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0天),报送资料应满足发包人组织询价的需求。发包人在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应在15天内完成确认或提出意见(约定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0天)。发包人逾期未确认或提出意见的,视为认可;承包人在收到签证单后7天内未提供充分有效的佐证材料或意见的,视为认可。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监理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材料设备采购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商和品牌,生产厂商和品牌需经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都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采购前应至少提前25天按发包人要求提交其样品(质量等级、规格等)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确认是否符合上述所规定的要求后方可采购。(2)在材料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之前10天,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出具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证明,并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认可后方可施工;(3)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提交与材料供应商的供应合同副本各一份;(4)如事后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设计、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代表将拒绝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及(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5)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更换设计材料,新增或减少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增减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及更换材料导致合同价款变更的,其调整方式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6)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复二次达不到承诺要求的,更换新机。承包人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两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增加或减少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严格按变更单先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再报发包人签字确认的程序办理。未收到经发包人签发的变更指令,严禁实施变更。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a.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投标报价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b.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漏项或变更工程的价格,按财政审定价编制口径进行组价。其中: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率按中值计取,人工、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金华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平均价或签证价。根据上述依据计算出的综合单价乘以(1-投标下浮率),得出的价格为漏项或变更新增项目的结算综合单价。投标下浮率=【1-(中标价-含税暂列金额-含税暂估价)/(招标控制价-含税暂列金额-含税暂估价)】*100%,(无信息价材料按签证价,签证材料不下浮,其他费用按投标下浮率下浮)。(2)组织措施费、规费按投标费率计取,税金按规定计取。(3)暂定价的材料、暂定分项项目的价格以招标人的招标中标价或签证价为准(这些材料或分项项目采用询标、招标或其他方式选择供应商或专业施工单位并确定供应价格);签证价不考虑承包人采购材料所需的资金垫付问题,材料的预付款、中途的材料款支付比例、尾款结算等资金请投标人自行在综合报价中予以考虑。(4)投标报价中设立品牌、规格的材料设备,原则上不允许施工变更,确需变更的,发包人有权审查该材料设备报价的合理性,如有异常报价的,承包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新增加材料、设备按施工期《金华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平均价结算,无信息价的按签证价结算。(5)无信息价材料、设备由发包人签证后列入结算价(不做下浮)。10.4.2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字确认的变更指令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逾期未提交的,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专项施工方案等变更应同时提交变更估价申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中村改造用地配套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金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