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站通道灯箱广告媒体招标预告(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
伊宁站、石河子、克拉玛依、阿勒泰、奎屯、吐鲁番、和田站出站通道灯箱广告媒体项目招商预公告(二次)
一、招商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名称:伊宁站、石河子、克拉玛依、阿勒泰、奎屯、吐鲁番、和田站出站通道灯箱广告媒体项目
三、招商编号:LFJT-GGZS2026-001
四、招商依据: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5日总经理办公会第45期会议决议,该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
五、项目概况:
伊宁站、石河子、克拉玛依、阿勒泰、奎屯、吐鲁番、和田站出站通道灯箱,明细如下:
区域
序号
车站
位置
规格(长m*高m)
数量
面积(㎡)
北疆
1
伊宁站
出站通道
4*2
17
136
2
石河子
出站通道
4*2
15
120
3
克拉玛依
出站通道
3.16*1.76
13
72.3008
4
阿勒泰
出站通道
3.6*1.8
8
51.84
5
奎屯
出站通道
3*1.5
18
81
东疆
6
吐鲁番
出站通道
3*1.5
15
67.5
南疆
7
和田
出站通道
4*2
18
144
合计
104
672.6408
六、招商范围:伊宁站、石河子、克拉玛依、阿勒泰、奎屯、吐鲁番、和田站出站通道灯箱广告经营使用权。
七、租赁期限:三年零一个月(中商方可享受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的审刊、上刊期限)。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从事商业服务的经验,提供过往同类或类似业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关键页等);
3.与招商人之间未发生过任何广告及有关事宜的纠纷或诉讼(提供承诺函);
4.按《招商文件》约定提交《竞商文件》并已缴纳竞商保证金;
5.竞商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或承诺函);
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
9.在我公司合作期内合同无应收债权;
10.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11.竞商方需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期至响应该项目招商前一个月的公司内部相关财务报告。
12.竞商方3年内未被纳入旅发集团商家“黑名单”的情况,方可参与招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纬三路163号2号楼102室-213室
联 系 人:贝楠
联系电话:1389990520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步行街支行
行 号:105881001115
帐 号:65050188865300000194
2026年1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站通道灯箱广告媒体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