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服务招标预告(织金县人民医院2026)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织金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服务公司(二次)
项目编号:YYGCZX-2026-002-1
采购预算:654804元
最高限价:654804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织金县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织金县人民医院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744942328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毅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志婷、潘元毅、潘元荣
联系方式:0851-84180098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需求公示.pdf376.4K

需求公示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七)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二、商务要求:2.1标的物:转运处置医院业务工作开展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详见附件4)。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并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权利。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准,下浮25%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2.2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详见附件4;2.3服务期、服务地点服务期:1年,若本年度本项目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采购人不能及时采购到其他单位进场服务,在项目服务期届满后还需成交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的,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可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事宜。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2.4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执行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2.5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2.6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2.7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处置、运输、售后服务等;(2)实现采购项目功能所需采购清单外的配件、辅材,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不再计费;(5)供应商须单独承诺:a.售后服务网点承诺: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地点已有售后服务网点,或承诺中标后在项目实施地点设立售后服务网点,为采购人提供及时性响应服务b.供应商须承诺:如若中标,为确保本项目的运营安全,将为拟投入本项目员工购买公共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若发现未购买,因此带来的劳务纠纷问题及相关风险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c.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所提供用于本项目耗材及物品须符合相关质量法规要求,不得使用刺激性强、腐蚀性大、对人体和设施设备绿植等有害的材料和物品。(6)成交供应商将医疗废物转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处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根本违约,院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成交供应商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全部返还采购人,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本年度服务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若遇成交供应商设备故障需进行检修的,经采购人同意后暂委托其他县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院方医疗废物情况的,双方不存在违约责任。(7)在清运、处置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对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赔偿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8)除不可抗力因素和采购人原因外,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或双方约定的日期及时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的,视为逾期履行,每逾期一日,成交供应商按照上月医疗废物处置费金额的1‰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个月内发生三次及以上逾期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本月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成交供应商年逾期履行次数累计达十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采购人决定解除合同的,自采购人作出决定之日生效。(9)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时,要爱护采购人单位公共设施和物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医疗废物处置技术规范,因操作不当造成采购人单位或第三人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赔偿全部损失。采购人因此承担的相关责任的,有权向成交供应商全额追偿。(10)成交供应商在清运、处置医疗废物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技术规范或本合同约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1)节假日按正常工作日收运处置。2.8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附件4标的物服务内容要求:服务内容:转运处置医院业务工作开展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服务要求:根据医院业务工作开展中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量实际情况,安排专业人员运送并进行处置,在医疗废物运送及处置过程中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评分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谈判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