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预告(遂宁市安居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6)



招标计划

招标计划编号:
5109042026021207

拟招标项目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柔刚街道首座、现代城老旧小区附属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批准文件:

所属区县:
安居区

项目批准文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26/3/16 15:39:00

项目类型:
市政基础

招标人:
遂宁市安居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肖遥

招标人联系方式:
18599185180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联系人: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估算总投资(元):
67450000.000000
资金来源:

招标项目概括:
本项目对首座,现代城老旧小区附属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居民868户,主要改造内容包含改造沥青道路9815平方米,小区附属连接管网3.24公里,机动车停车位11000平方米,配建非机动车棚1000平方米,机动车充电桩60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300平方米;对19栋住宅楼顶进行防水治理并对有风险边坡与围墙进行加固,改造照明,消防,监控,垃圾收储等小区内外公共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小区人居环境水平。

招标内容:

序号
招标内容
预计招标时间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要求
拟交易场所

1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全部招标
2026-04-22
以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地址:
遂宁市安居区柔刚街道

备注:
提前发布的招标计划内容仅供各方主体提前获知项目基本信息和拟招标内容,招标项目的实际信息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附属 首座、现代城老旧小区 立项批复.zip

遂宁按居区发展和改遂安发改[2025]355号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遂宁市安居区柔刚街道首座、现代城老旧小区附属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遂宁市安居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你中心《关于审查遂宁市安居区柔刚街道首座、现代城老旧小区附属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遂安住保中心[2025]2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项目编号:2512-510904-04-01-975427—1-二、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柔刚街道首座、现代城老旧小区附属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三、项目地址:遂宁市安居区柔刚街道。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首座、现代城老旧小区附属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涉及居民868户,主要改造内容包含改造沥青道路9815平方米、小区附属连接管网3.24公里、机动车停车位11000平方米,配建非机动车棚1000平方米、机动车充电桩60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300平方米;对19栋住宅楼顶进行防水治理并对有风险边坡与围墙进行加固,改造照明、消防、监控、垃圾收储等小区内外公共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小区人居环境水平。五、建设性质:改建。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745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七、项目业主:遂宁市安居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八、法人代表:贺誉,联系电话:15729599581。九、建设工期:24个月。十、文件有效期:2年。希接此批复后,务必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开展下阶段前期工作,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待条件成熟后再妥善组织实施。若项目的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项目内容调整情况报我局申请变更。—2—附表: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此复。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12月1日--3-附表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建设项目名称:遂宁市安居区柔刚街道首座、现代城老旧小区附属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万元)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勘察√6745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单项采购,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4.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执行。5.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盖章)2025年12月1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