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综合治理招标预告(宜宾首城康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2026)



长江流域凤凰溪(叙州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长江流域凤凰溪(叙州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宜宾首城康体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批复文号

建设地点

宜宾市叙州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污水提标改造设施 10 处,新建污水处理设施 4 处,总处理能力 3500m3/d;新建污水管网39 公里,生态护岸 30 公里,生态隔离 1 平方公里。;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12750.0

类似业绩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招采代理以及该项目所涉及的其他招标代理事宜。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20.43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20.43

计划招标时间

2026-03-16 00:00至2026-03-19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2026-03-16 00:00至2026-03-19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支付。支付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6%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该代理合同服务人员必须是合同中拟定的人员,若在代理服务过程中发现服务人员与合同拟定人员不符,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次代理事项应收代理服务费的20%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招标代理机构以后禁止入选招标人其他项目代理。 3.每项招标代理服务完成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移交全过程资料给招标人(需汇编胶装成册,纸质版3份;电子版U盘1份,内含全过程PDF或word版本格式)。汇编资料需在招标人合同公示结束后30日历天内送至招标人,否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次代理事项应收代理服务费的20%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招标代理机构以后禁止入选招标人其他项目代理。  4.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定标阶段需代理机构负责到招标人指定工作地点组织定标全过程事宜,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次代理事项应收代理服务费的20%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招标代理机构以后禁止入选招标人其他项目代理。 5.每一个代理事项完成后招标代理机构需接受招标人履约评价(评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代理事项履约完成情况,代理人员专业程度、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细则签订合同时拟定),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级等级为“中、差”的,视为违约,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次代理事项应收代理服务费的20%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招标代理机构以后禁止入选招标人其他项目代理。 6.该项目正在包装过程中,若后续该项目因不可抗力不再推动或因招标人不再作为项目业主单位或者因申报上级资金未被批复,项目不在继续实施,双方签订终止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该项目名称为暂定项目名称,后续若因申报上级资金等原因调整项目名称,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不影响合同继续执行。 7.以上涉及的代理费用、违约金的计费基数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若该次代理还未确定中标金额,则以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

联系人

游先生

联系电话

0831-875525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环境综合治理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