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招标预告(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沭阳县林业局)2026)
沭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沭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进行征求意见,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
主要用途及功能
估算价 (万元)
1
沭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
主要任务包括:地籍调查成果收集整理;补充完善已登记、已调查未登记、未调查宗地的图形数据;入库上图并汇交到省厅和自然资源部,逐步推进地籍图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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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予以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规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涵盖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三、公告时间
2026年03月17日09:00至2026年03月19日17:30。
供应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征求文件。
四、意见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标的
详细功能、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自身优势
参考价 (万元)
(二)提交证明资料:
1.
2.
3.
……
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1348841516@qq.com,其中明确要求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征求意见资料请加盖制造商公章。
(三)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9日17:30
(四)供应商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1348841516@qq.com),逾期完成发送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5号
联系人:靳华建
联系方式:13812314536
采购需求-沭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docx
采购需求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沭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项目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3.付款方式:预付款:合同金额的10%,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支付;进度款:数据成果经过省级检查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0%;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合同款可以采用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规定。4.验收标准:通过省级或部级检查和最终验收。5.验收:采购人以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为依据,成立验收小组,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验收。二、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010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开展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苏自然资函〔2024〕868号)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加强地籍数据库建设,推动构建全域覆盖、要素齐全、现势有效、权威准确的地籍“一张图”,更好支撑确权登记、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势在必行。我局拟开展沭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三、工作范围与服务期限(一)工作范围图1项目作业范围(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中标单位须根据项目总体需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工作进度安排应合理、可靠、切实可行。提供项目提前完成的管控措施、延期交付的应对解决方案等。1.2026年3月底前,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地籍数据和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的省级检查,并汇交至部。2.2026年8月底前,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库、地籍图的省级检查,并汇交至部。3.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内容并通过验收。四、工作目标地籍调查以推进地籍数据库和地籍图全覆盖为工作目标,以已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加强地籍测绘、推进成果整理为重点,采用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数据标准,夯实完善地籍数据,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进一步强化地籍数据的共享应用和动态更新,同时结合利用基础地理、实景三维、国土调查、空间监测、天地图等数据构建全域覆盖、要素齐全、现势性强的地籍“一张图”,为确权登记、审批、供应等自然资源相关管理环节提供支撑。2026年底前,完成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的收集整理,实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图全覆盖,数据成果入库上图并汇交到省厅和自然资源部。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收集整理,补充完善已登记宗地的图形数据,入库上图并汇交到省厅和自然资源部。五、工作依据(一)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序号标 准 名 称标准版本号1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95号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481号3江苏省关于深化开展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868号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籍数据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010号5关于做好2025 年度地籍成果入库汇交工作的通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6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8地籍调查规程GB/T42547-20239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1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702712信息安全技术 政府部门信息安全管理基本要求GB/T292451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简称《图式》)GB/T20257.1-20171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15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1066-20211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17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TD/T1067-202118地籍数据库 第1部分:不动产TD/T1015.1-202419地籍数据库 第2部分:自然资源TD/T1015.2-202420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数据规范TD/T108421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3地籍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24不动产测量报告格式及编写要求试行25不动产单元图样式及编制要求试行(二)测绘基准1.大地基准: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2.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3.投影方式:采用3度分带的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120度。4.时间基准:日期采用公历纪元,时间采用北京时间。(三)计量单位1.坐标单位采用米(m)或度分秒(°′″)。坐标单位采用米(m)时,X坐标和Y坐标的小数位保留两位。2.边长、距离等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两位小数。3.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2)、公顷(hm2)和亩(mu)。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两位小数;面积单位采用公顷(hm2),保留四位小数;将亩(mu)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三位小数。六、工作内容(一)基础资料收集1.沭阳县2024年、2025年优于0.5(或1米)米的影像数据。2.沭阳县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数据、沭阳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沭阳城镇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国有建设用地登记数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调查数据。3.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4.近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5.沭阳县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二)地籍调查、地籍图编制1.已调查已登记、已调查未登记、未调查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和自然资源地籍数据的整理入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图形数据缺失的辅以影像勾绘,完成逐级检查并汇交到省厅。2.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等地籍数据整理入库,完成逐级检查并汇交到省厅。3.地籍图编制。地籍图以电子地图为主,电子地籍图输出时,其图式符号大小(含线宽),不随比例尺的变化而变化,地籍图采用PDF格式时,输出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依托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库、国有建设用地数据以及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库,按照《地籍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图式符号编制地籍图,地籍图编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地籍调查规程》要求,遵守国家关于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不得出现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军事设施等内容,同时注意做好成果数据使用中的保密工作。已完成地籍调查的,利用地籍调查成果的地籍要素、基础地理数据(行政区划、地形)和专题数据(地类要素、海域要素)等编制地籍图;未调查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可借助勾绘成果编制地籍示意图。对于完成地形要素采集的区域,优先使用测绘成果;未调查的道路、水系、公园绿地等地形要素,可利用国土变更调查、天地图或其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补充。七、工作主要任务(一)健全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地籍调查工作要求,涉及不动产权利设立或自然资源首次登记的,除已有调查成果符合需求的,根据《地籍调查规程》等规范要求,以不动产单元或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基本单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开展权属调查和地籍测绘,查清权属状况和自然状况,建立健全地籍调查服务自然资源管理的工作机制。(二)地籍调查成果的收集整理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基础,收集整理沭阳县不动产登记数据、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数据、农村不动产地籍调查和权籍调查成果、大比例尺地形图、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等,认真梳理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房屋权属等要素数据,统一坐标系统和数据库建库技术要求,夯实地籍调查数据底板。(三)有序推进地籍调查结合工作需要和基础条件,分类型、分阶段推进地籍调查全覆盖。区分已登记、已调查未登记、未调查三种情形,分类推进。对已登记的,重点补充完善图形数据;对已调查未登记的,重点整理汇交调查成果。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未开展地籍调查或缺少宗地图形数据的,进行图形勾绘补充完善,利用大比例尺地形图数据(城镇地区比例尺不小于1:1000,农村地区比例尺不小于1:2000),辅以最新的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5m),勾绘宗地范围,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以单独图层纳入数据库管理。(四)审核地籍调查成果严格落实地籍调查机构地籍测绘成果质量主体责任,实施调查人员自检、调查机构质检、市级检查、省级检查等质量管理措施,确保调查成果质量。鼓励注册测绘师参与地籍调查,对成果签字加盖执业印章。使用地籍调查成果的业务部门或受委托的专业技术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依托地籍数据库,对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各环节地籍调查成果通过审核或验收后,及时纳入地籍数据库。(五)地籍数据库建设按照《地籍数据汇交要求(试行)》等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分类型(已登记、已调查未登记、未调查)、分阶段逐步建成空间全覆盖、权利全类型的地籍数据库,实现对地籍数据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的一体化存储、管理和应用。(六)开展地籍图编制依托已建成的地籍数据库,根据《地籍调查规程》、《地籍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等要求,编制地籍图,地籍图以电子地图为主。八、工作主要目标1.地籍数据建库。2.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数据建库并汇交至部。3.国有建设用地数据建库并汇交至部。4.能够基于沭阳县地籍数据库,依据《地籍图编制技术规范(试行)》,生产符合标准的地籍图。九、技术及服务要求(一)技术要求1.该项目中标供应商形成的成果及相关数据版权归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2.在履约过程中,如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有以下行为:(1)中标供应商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的,且造成不良后果的;(2)工作中涉及到的涉密和敏感图文资料、电子数据,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如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的;(3)其他不良行为。注:服务过程中因上级文件或政策而引起的工作量的变化,最终结算价不做调整。请各位交易响应人充分考虑,结算时不做变更。3.在项目服务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成果提交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做好数据应用技术支持。(二)售后服务要求1、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投标人须成立项目组,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项目的建设,如项目需要投标人须提供驻场技术支持服务。在项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应分别配备有实际业务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的管理工作,配备项目核心技术团队及技术支持团队。2、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实施方案需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递交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3、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建设要求。4、为保障项目高质量完成,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售后服务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应建立有效的服务保证措施。5、供应商须在2小时以内响应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其他未尽事宜按其所提供的相应承诺执行。十、成果要求(一)文档成果1.沭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项目技术设计书。2.沭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项目技术总结。3.沭阳县地籍汇交数据基本情况说明。4.沭阳县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质量检查报告。5.其他相关技术文档。(二)数据成果1.不动产地籍数据库。2.自然资源地籍数据库。(三)数据成果标准及提交格式1.数据标准采用《地籍数据库第1部分:不动产》(TD/T1015.1-2024)和《地籍数据库第2部分:自然资源》(TD/T1015.2-2024)。2.数据库数据格式为GDB/SHP,地籍图格式为PDF。十一、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理解方案:针对江苏省颁布的相关文件和指导意见的特点进行项目的理解,内容应当包含对项目背景、项目范围、项目依据、项目内容、项目成果要求等的总体理解,目标任务应当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应当切合沭阳当地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深度,要全面、合理。2、技术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工作内容及要求”制定项目技术方案。主要内容包括:(1)地籍数据成果采集、分析;(2)地籍数据成果整理;(3)补充地籍调查与宗地勾绘;(4)地籍数据标准化建库;(5)地籍图编制;(6)地籍数据汇交。3、项目组织实施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总体要求,制定项目组织管理、进度计划、质量保障等方案。组织机构设置应当全备、各项制度应健全、项目进度安排合理且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有完善质量保证措施。4、安全保密措施:工作中涉及的敏感资料、电子数据等相关信息,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制定相应安全保密措施方案,含涉密成果管理、涉密人员培训等。十二、项目人员及设备配置1、成交供应商须组建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其中包含项目组负责人1名,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8人。注:提供上述人员自2025年09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2、针对本项目的实施,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设备如全站仪、GNSS接收机、手持式激光测距仪等。十三、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籍调查和地籍图编制工作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