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行政后勤业务外包招标预告(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2026)
【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项目】文件预公示
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拟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6年03月19日-2026年03月23日)
一、招标编号:ZJHG-FW-2026-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两步开标法),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项目
2. 招标内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包括综合内勤岗和汽车驾驶员。本业务主要设备、设施由招标人提供。
3. 最高限价:174.42万元/年(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服务期限:1年。
5. 服务地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指定地点。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且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须不少于50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的类似业务外包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则另需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
3. 近2年公司所承担业务外包范围内无2人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应急管理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招标代理人将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投标人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投标保证金:
1.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 投标人应于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或出具银行保函。
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或出具银行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8时5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 月 日8时5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2026年 月 日8时50分在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楼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
2.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人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96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585846507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杨未、戴蓓霞、章黎栋、王辉云
联系方式:0574-87425382、88090681
异议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王老师
联系方式:0574-87425391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y-vivi@163.com
投诉联系人(招标人):邱老师
联系方式: 0574-27698348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附件信息下载
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JHG-FW-2026-招标人: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拟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ZJHG-FW-2026-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两步开标法),资格后审方式。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项目2.招标内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包括综合内勤岗和汽车驾驶员。本业务主要设备、设施由招标人提供。3.最高限价:174.42万元/年(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4.服务期限:1年。5.服务地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指定地点。四、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且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须不少于50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的类似业务外包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则另需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3.近2年公司所承担业务外包范围内无2人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未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应急管理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截图)。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招标代理人将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投标人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16时00分。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六、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投标人应于2026年月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或出具银行保函。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或出具银行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8时50分。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月日8时5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八、开标时间及注意事项本项目将于2026年月日8时50分在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楼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2.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人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96号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5858465079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联系人:杨未、戴蓓霞、章黎栋、王辉云联系方式:0574-87425382、88090681异议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王老师联系方式:0574-87425391投诉联系人(招标人):邱老师联系方式:0574-27698348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CA咨询热线:400-666-4230第二章招标需求一、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项目二、商务要求服务期及地点服务期限:1年服务地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指定地点。★付款方式(一)结算支付:业务外包费用采用“按月支付”的方式结算,双方在每月20日之前完成工作成果交接单(附件)含考核情况及上月外包业务结算统计,结合月度考核情况进行结算。(二)结算方式:□设置履约保证金万元,按月足额结算;☑未设置履约保证金,按月95%结算,年末或本合同期末结清。如设置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15日内,将扣除违章罚款后剩余的保证金无息退还投标人。(三)资金监管:招标人、投标人及银行三方签订《结算账户资金管控服务协议》,开立银行监管账户,招标人应按月将服务费支付到此监管账户。投标人同意被管控账户的对外支付需经过招标人审批或满足预先设置的管控条件后办理,并同意招标人查询被管控账户的资金余额和交易明细。银行监管账户由招标人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成本统计、分析、上报。(四)投标人根据双方确认的工作成果交接单开出正式发票向招标人结算,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国家税率变化,税前金额需保持不变)及经双方审核的工作成果交接单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因投标人未按约提供前述资料的,招标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五)投标人在合同期内的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各类考核扣款、租金等各项费用,招标人均有权直接从任何一期服务费中扣除。合同签订本项目最终合同由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与中标单位直接签订。三、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根据业务生产的需要,将部分行政后勤等业务外包,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人员提供服务。(二)主要内容(1)综合内勤岗①培训辅助岗服务主要内容:培训执行保障:熟悉培训组织实施流程,能协助完成培训班主任、现场布置、学员签到、师资对接、设备调试、突发情况处置等工作;具备一定的活动统筹协调能力。材料整理归档:能规范整理培训讲义、签到表、考试试卷、总结评估等资料,确保材料完整、分类清晰、归档及时。数据统计分析:熟练使用Excel进行数据录入、统计、汇总及图表制作,能准确完成培训人数、考核通过率、满意度等数据的分析工作,形成数据报表。人员数量最低要求:5人基本条件:具有2年及以上培训辅助工作经验,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无缺陷,具有较强的管理、沟通能力、活动统筹协调能力;文化程度在大专及以上;能较为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能适应加班要求。②窗口服务岗服务主要内容:报名与咨询服务:具备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能准确解答学员关于报名条件、流程、所需材料等咨询,引导学员规范填写表单。材料审核办理:熟悉各项业务的审核标准和办理流程,能快速、准确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内容;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完成证件办理、发放工作。资料整理与归档:具备较强的档案管理意识,能及时将办理完成的申报材料、审批文件等分类整理、立卷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人员数量最低要求:4人基本条件:具有2年及以上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经验,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无缺陷,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文化程度在大专及以上;能较为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能适应加班要求。(2)汽车驾驶员服务主要内容:安全驾驶与车辆维护: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熟悉本地及周边道路情况,能根据办公、培训需求合理规划行车路线;掌握车辆日常检查、保养知识,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检修,确保车辆状况良好。服务保障能力:严格遵守用车纪律,准时准点接送人员及物资;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主动协助装卸培训物资、办公文件等;行车途中保持车辆整洁,注重礼仪规范。人员数量最低要求:2人基本条件:有2年及以上国企/机关单位专职驾驶工作经验,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10年及以上;具备一定的基本车辆故障应急处理能力者优先;需承诺近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酒后驾驶、超速5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记录。(3)本业务主要设备、设施由招标人提供。(4)本项目设置一家中标候选人。(三)本项目最高限价:1、行政后勤业务外包最高限价为174.42万元/年。2.各项业务具体人员配置、工作内容详见“(二)主要内容”。投标人根据人员配置数及人工成本进行报价。人工成本详见附表2附表2人工成本表序号岗位名称需求人数(人)年平均支出成本(万元/人)1综合内勤岗915.532汽车驾驶员216.14(四)其他条件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投标人应提供“(二)主要内容”中要求的人员配置名单(按招标人提供的具体作业量和业务范围)(含身份证号码),如未达到所列人员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不予退还。(五)报价要求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为服务本项目所涉的所有服务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残保金、雇主责任险、工作餐、劳保用品、人员招聘、各类培训(含初审费、复审费)、体检、设备使用费、雇主责任险、税费等所有费用(人工成本未含雇主责任险)。已涵盖投标人履行本合同所涉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价格上涨、发生事故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因国家、省、市、招标人上级单位(集团)要求或政策变动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不含在本次报价中】。(六)其他要求1.原业务外包项目中的服务人员愿意留下继续工作且经招标人同意的,投标人须优先接收,保留工作岗位及不低于原薪资待遇,不得另派他用。人员增减需招标人同意,并事先做好记录备案,同时不得影响投标人的服务质量。2.招标人与投标人业务外包合同终止时,投标人自行招聘的服务与招标人生产业务的人员与投标人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由投标人负责。3.从业人员应具备所从事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有教育培训档案。4.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现场从事风险较高作业的人员,应为其购买相关商业保险。5.为从业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6.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并制定管控措施,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清单。7.投标人提供合格的作业或服务,安排人员统筹负责对接该项目,并自行管理日常事务,同时,配备兼职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投标人人员各类事故的处理并统计上报工作。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项目2招标内容:见招标公告。★3投标报价及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最高限价:174.42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标。3、本次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为服务本项目所涉的所有服务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残保金、雇主责任险、工作餐、劳保用品、人员招聘、各类培训(含初审费、复审费)、体检、设备使用费、雇主责任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已涵盖投标人履行本合同所涉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价格上涨、发生事故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因国家、省、市、招标人上级单位(集团)要求或政策变动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不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公告5答疑与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要求收受人进行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要求回执确认。6投标文件组成: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一阶段评审);价格标(第二阶段评审)。7投标截止时间、地址:详见招标公告。8开标时间、地址:详见招标公告。9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0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媒介: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hgdzzb.nbport.com.cn/)公示3个工作日。11投标保证金退还: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最迟在签署合同后5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14采购资金来源:自筹。★15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16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形式,需对上线交易项目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2、根据集团相关要求,按新收费标准执行。★17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18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中标人”经过招标、评审而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由招标人及经济、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具体评审工作的机构。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服务。6.“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7.“线上形式”系指浙江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等。8.“集团”系指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9.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八)特别说明: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九)异议和投诉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逾期不予受理。2.异议应当在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提出,投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线上形式或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受收人,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线上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3.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各投标人可根据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分为资审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投标人应分别编制、上传各部分内容,商务技术标、资审文件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其内容分别为:第一部分:资审文件(★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一-2);(3)投标人资格声明书(附件二);(4)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附件三);(5)承诺函(附件四);(6)承诺与声明(附件五);(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附件六);(8)承诺书(附件七)。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函(附件八);(2)商务响应表(附件九);(3)服务响应表(附件十)(4)投标人的基本情况(附件十一);(5)企业综合实力(格式自拟)(附件十二);(6)服务方案(格式自拟)(附件十三);(7)服务响应承诺(格式自拟)(附件十四);(8)内部管理制度(格式自拟)(附件十五);(9)安全生产保障及环保措施(格式自拟)(附件十六);(10)需求的理解和解决方案(格式自拟)(附件十七);(11)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表(附件十八);(12)业绩情况表(附件十九);(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及内容(若有,格式自拟)。第三部分:价格标(1)投标报价表(附件二十);(2)报价明细表(附件二十-1、附件二十-2);(3)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情况说明或资质证书。注:以上投标资料所要求为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相关资料进行原件核实,若有虚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报价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保证金形式:电汇。3.最迟在签署合同后5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4.保证金不计息。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人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的条款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拒签合同的;(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六)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应按价格标、商务技术标和资审文件分别编制。(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八)投标无效的情形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审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第一阶段评审(资审文件和商务技术标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网卡MAC地址(如有)、硬盘(含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0ptane_0000、0100_0000_0000_0000序列号除外)、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6)资审文件或商务技术标中出现“价格标”内容或投标报价。(7)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第二阶段评审(价格标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2)超过最高限价的。(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然具有竞争性的,对过程和结论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后,对过程和结论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后,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如认为没有竞争性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五、开标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六、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招标人代表(如有)组成。(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招标人代表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问,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及时澄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计算复核。(4)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除评标委员会同意外。投标人在接到澄清函后须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进行书面回复并通过投标管家APP进行上传,如未按要求的时间内上传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定标1.评标结束后,结果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在异议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将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八、合同授予1.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投标人。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及经济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三、评标程序1.第一阶段评审1.1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初步审查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初步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投标保证金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本项目剩余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然具有竞争性的,对过程和结论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后,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如认为没有竞争性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1.2商务技术标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技术、商务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两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委评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评委评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如有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情况出现,则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2.第二阶段评审2.1价格标初步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本项目剩余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然具有竞争性的,对过程和结论进行充分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后,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如认为没有竞争性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2.2价格标详细评审2.2.1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投标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商务部分以商务标为准,技术部分以技术标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经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价格调整的原则(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2)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评标价格。但在签订合同时,调整部分的价格不计入合同总价,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漏项项目。(3)如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投标价格不予调整。但在签订合同时,超出部分设备及相应价格应予以剔除。(4)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调整原则,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5)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按照相应的价格评分方式评分。(6)调整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2.2.3价格标按“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评议,计算价格得分,并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澄清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有关澄清的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必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确认,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汇总纳入评标报告。4.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投标价低者优先;如投标价也相同,则技术分高者优先;如技术分也相同,则由投标人抽签决定。5.评标结果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公示,根据公示和决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承诺履行的,招标人可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四、评分标准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综合评分包括商务资信、技术和价格评分。商务资信、技术部分、价格部分评分,评标因素及标准详见附表。第一阶段评审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商务资信、技术得分40分企业综合实力(4分)根据投标人的企业规模等做横向综合比较,进行评分:①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或以上证书的得1分。②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对企业人数进行评审:人数≥1000人的得3分,500人≤人数<1000人的得2分,50人≤人数<500人的得1分,人数<50人的得0分。注: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4分)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类似业务外包项目业绩的,且单个合同总金额(服务期为多年的按一年计算)在100万元及以上,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范围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复印件,②结算发票扫描件(证明结算金额),二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合同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内容,则另须提供业主盖章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不得分。服务方案(8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情况等进行横向比较,酌情评分:优(6-8],良(4-6],一般(2-4],差[0-2],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响应承诺(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服务的便捷性、响应时间、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居住情况、是否具有驻点机构等进行综合评议:优(3-5],良(2-3],一般(1-2],差[0-1],未提供的不得分。备注:(1)招标人作业地点指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2)在合同履行期间,若投标人未按照其承诺执行,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中相关条款约定处理。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7分)1.作业人员:评委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作业人员配置(包括人员数量、资格证书(如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培训师、驾驶证等)、项目经验、人员的稳定性、年龄、学历等)情况横向比较,酌情评分:优(4-6],良(2-4],一般(1-2],差[0-1],未提供的不得分。2.安全管理人员: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安全管理人员1人及以上的得1分,无不得分。注:作业人员需提供本单位2025年10月-12月社保缴纳证明、资格证书(如有)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资料的人员不计入评分。内部管理制度(6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人员组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安全机构设置,安全制度建设、工作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员工考核、内部激励、考勤管理等)科学性、合理性等情况综合评议:优(5-6],良(3-5],一般(1-3],差[0-1],未提供的不得分。安全生产保障及环保措施(3分)评委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生产保障及环保措施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情况横向比较,酌情评分:优(2-3],良(1-2],一般(0.5-1],差[0-0.5],未提供的不得分。需求的理解和解决方案(3分)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解决方案是否有独到的优势,是否有安全、稳定、成熟可行的方案,确保及时得到有效的技术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的办理劳动关系建立、转移、解除(终止)手续和人事档案的调入调出、建立及管理的响应及深化方案,协助进行考勤统计与工资核算,处理工伤、职业病、意外事故等响应及深化方案,投标人交接方案及应急预案等;有独到优势、方案突出得3分,内容良好得2分,内容基本符合得1分,未提供或者可行性低的不得分。第二阶段评审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价格得分60分价格60分评标基准价及价格分计算:①投标人为五家及以下,A=评标基准价=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投标人为五家以上,A=评标基准价=经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B=各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计算价格分方法如下:(1)评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得60分;(2)B≥A,投标人报价得分=60-60×(B-A)/A;(3)B<A,投标人报价得分=60+30×(B-A)/A。注:1、投标人的每一项报价(含单价)低于所有每一项有效报价(含单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5%,将视为不合理报价,其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并且该投标人的价格分得基本分42分。2、如果税率一致时,以含税价进行评审,如果税率不一致时,以不含税价进行评审。以上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注: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目录前增加索引页,针对评标办法中的每一个评分项目,注明投标文件内相应的页码,以方便检索。2.满分100分,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法),酌情评分部分的最小评分单位为0.1分。3.请投标人书面提供评分标准表中需要投标人承诺或者证明的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如不提供相应的承诺及资料,将视其无法提供。4.投标人提供相关人员社保时须用红色框圈出相关人员社保,便于寻找。5.带“[]”表示包含此数,带“()”表示不包含此数。六、本办法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评标过程如有异常情况,由评委集体讨论决定,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本合同条款为参考条款,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业务外包合同甲方(发包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住所地:宁波镇海区沿江东路496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承包方):住所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行政后勤业务外包事宜,订立本合同。1.外包业务内容1.1外包业务名称: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项目1.2招标内容:外包业务,具体如下:①综合内勤岗②汽车驾驶员本业务主要设备、设施由甲方提供。1.3服务期限:1年,本合同服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4完成业务地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2.甲方权利义务2.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15】日内提供如下资料:(1)乙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2)乙方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资质、规模和经营业绩;(3)乙方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4)乙方提供服务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人员花名册、学历证明、资格证书、驾驶证、专业技能证书等);(与附件1服务内容及人员要求相对应)乙方应对提交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2.2甲方应将其相关规章制度等材料书面告知乙方,并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参照执行,相关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在甲方。2.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考核表详见附件2月度考核表)并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2.4甲方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包括提供工作餐(现场交接)/办公场所/班车通勤,相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可委托甲方代购,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2.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队伍稳定及人员变动情况,乙方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2.6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及时支付服务费用。3.乙方权利义务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足额支付本合同服务费。3.2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乙方有权就承包的相关业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外包业务服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并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报告。3.3乙方系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的独立经营、自主管理、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乙方应具备所承包本合同约定业务的能力或相应的资质。乙方应及时申请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按时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检验等,确保本合同履行期限内资质合法、有效。3.4乙方在甲方提供的相关规章制度等文件(详见附件7)的基础上制定本公司关于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管理乙方服务人员。3.5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乙方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会保险,为乙方服务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50万的雇主责任险,乙方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上岗作业条件和能力。3.6乙方需根据招标文件、本合同及甲方要求,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各类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及在岗人员的各类业务技能培训、安全作业培训、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等培训,受训人员培训达到甲方相关要求后方可进入甲方服务区域提供服务。相应培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相应服务条件和能力的人员。3.8乙方车辆、人员进入甲方服务区域时,必须到甲方或其他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做到证照齐全,人证、车证相符,并按规定行驶和服务。3.9乙方服务人员发生劳动或劳务纠纷时,乙方应自行解决并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应及时处理好纠纷,以免影响甲方的生产作业,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10乙方承担提供服务人员的工伤(亡)事故所有责任,认真做好工伤(亡)服务人员就医、家属安抚、工伤报备、伤残评定、理赔等工作,在处理过程中不得损害甲方公司的形象以及影响甲方公司的正常运行。3.11乙方及乙方服务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及第三方的各种设备和工具,如因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造成损坏或丢失的,须承担维修或按市场价赔偿责任。3.12乙方不得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完成,也不得与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乙方完成承包业务中的人员仅为其自有人员。3.1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成本构成明细表》《外包用工收入明细表》等报表。3.14乙方提供合格的作业或服务,安排人员统筹负责对接该项目,并自行管理日常事务,同时,配备兼职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乙方人员各类事故的处理并统计上报工作。4.现场管理4.1乙方应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服务区域进行组织、指挥和管理,管理人员应与甲方保持密切沟通,全面理解甲方的工作要求,精细组织乙方人员全面完成承包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承包业务完成的进展情况。当甲方对外包业务的作业有新的要求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将甲方的新要求落实到具体服务中。4.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企业标识、业务品牌等无形资产。乙方对使用甲方各类设备和工具,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及时保养或维修,以保证其正常状态。5.服务要求5.1乙方的服务组织、人员规模、服务方式等应能满足全面、按时、保质完成承包业务的要求;若承包业务需要分批次完成的,乙方应确保每一批次承包业务的完成都符合甲方的时间要求。如甲方对该作业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当满足。5.2乙方应确保其服务组织能与承包业务前后作业环节有效衔接,有序进行,合理安排人员。5.3为确保甲方外包业务顺利开展,乙方应按照附件1服务内容及人员要求。5.4若乙方服务人员违法违纪、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或无法满足甲方相关要求的,乙方应及时在【5】日内进行安排更换和补充,乙方拒绝或怠于履行的,由甲方在考核中予以考虑或按本合同约定予以执行。5.5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数量、质量均应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交付工作成果时,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甲方:,联系方式:;乙方:,联系方式:)应对业务单价、业务量、考核情况、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后,双方签署工作成果交接单并盖章,工作成果交接单作为计付乙方业务外包费用的基本依据之一。56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留置工作成果及任何甲方或第三方的教学内容。6.考核6.1甲方对乙方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考核表详见附件2月度考核表),甲方在每月__10__日前,对乙方进行月度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结果通知书,乙方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书后__5日内提供反馈意见,逾期未提供书面反馈意见的,视为乙方认同。月度考核结果与月度业务外包费用结算挂钩。6.2乙方要保证项目人员的相对稳定,每月末需向甲方提交人员月度流失率,人员月度流失率应小于等于5%,如有违反,每超1个百分点(按四舍五入计算)考核2000元。6.3乙方经甲方考核,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接受甲方书面意见进行限期整改的或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7.业务外包费用与支付7.1业务外包费用业务外包费用年度总价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元),每月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月整(¥元/月)。业务外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合同所涉的服务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残保金、雇主责任险、工作餐、劳保用品、人员招聘、各类培训、体检、商业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已涵盖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涉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价格上涨、发生事故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因国家、省、市、甲方上级单位(集团)要求或政策变动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不含在年度合同价中】。7.2结算支付:业务外包费用采用“按月支付”的方式结算,如:甲乙双方在每月20日之前完成工作成果交接单(附件8)含考核情况及上月外包业务结算统计,结合月度考核情况进行结算。7.3结算方式:□设置履约保证金万元,按月足额结算;☑未设置履约保证金,按月95%结算,年末或合同期末结清。如设置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15日内,将扣除违章罚款后剩余的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7.4资金监管:甲方、乙方及银行三方签订《结算账户资金管控服务协议》,开立银行监管账户,甲方应按月将服务费支付到此监管账户。乙方同意被管控账户的对外支付需经过甲方审批或满足预先设置的管控条件后办理,并同意甲方查询被管控账户的资金余额和交易明细。银行监管账户由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成本统计、分析、上报。7.5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成果交接单开出正式发票向甲方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及经甲方审核的结算统计表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因乙方未按约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7.6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发票抬头:税号:地址: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监管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7.7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各类考核扣款、租金等各项费用,甲方均有权直接从任何一期业务外包费用中扣除。8.违约责任8.1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完成承包业务的,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和违约责任的轻重为:乙方未能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致使结果影响甲方教学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每违约一次,需向甲方支付【5000】-【20000】元的违约金。8.2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的过程中,致使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失的,应予赔偿。赔偿额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经济赔偿、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乙方人员、财产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3因乙方违约致甲方对第三方违约的,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也应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有权按第7.7条执行。8.4乙方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为合同终止前两个月的月均业务外包费用的3倍。8.5合同任何一方违约,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服务费、公证费、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取证费、执行费等。9.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1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需变更本合同之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2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单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年业务外包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9.2.1乙方未遵守依法经营规定,丧失相关业务外包资质的;9.2.2乙方经甲方考核,连续三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拒不接受甲方书面意见进行限期整改的或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9.2.3乙方擅自向第三方转包或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委托给第三方实施的;9.2.4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的资料和信息。10.保密10.1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中心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0.2合同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合同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而解除(或约定:合同双方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2年,自本合同履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计算)。10.3因违反保密义务而致对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经济损失无法计算的,则应向对方赔偿10万元。11.不可抗力11.1本合同中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金钱给付义务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11.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中止合同的履行。12.争议解决12.1对于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当事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或者在第三方主持下调解解决,也可以通过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本约定如与法律规定的专门管辖或专属管辖相冲突的,应服从法律的规定。(2)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注:具体填写规范的仲裁机构名称),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注:填写具体的仲裁地点,仲裁地点可以与仲裁机构所在地不同)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庭的组成应有3名仲裁员,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2.2对于合同中未受争议问题影响的其他条款,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13.其他13.1双方约定,本承包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承揽合同。本合同约定不明的,适用《民法典》合同编关于承揽合同的规定,依据承揽合同规定仍不能解决的,再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其他规定解决。13.2本合同签订前和履行期间,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一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即必须遵守。13.3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双方仅能接受以本合同中列明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为合同履行及任何法律文书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任何信息的变更均应当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原联系方式仍为有效送达地址和方式。13.4本合同自双方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13.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贰】份,各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附件1:服务内容及人员要求附件2:业务外包项目月度考核表附件3:安全生产协议附件4:廉洁协议附件5:合规承诺函(商业合作伙伴)附件6:工资支付承诺书附件7:乙方应建立的规章制度清单附件8:工作成果交接单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服务内容及人员要求(签合同时附)附件2: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月度考核表考核周期:年月-年月考核日期:年月日考核分对应金额标准1.月度得分[90,N]分的,无扣罚;2.月度得分[80,90)分的,每分扣2000元计算方式为(90-实际得分)*2000元。3.月度得分[0,80)分的,每分扣5000元,计算方式为(80-实际得分)*5000元。4.原则上当月扣罚总额不超过结算费用的5%。以上罚款仅适用于本项目月度得分考核,下述考核项若与甲方相关规定冲突的,按最高标准考核扣款。评估考核项目评分标准(100)考核部门得分培训辅助情况(30)1.场地布置规范、无遗漏,物料齐全、分类清晰,准备工作提前完成,不影响培训进度。一项未达标扣1分。2.维持现场秩序良好,无混乱情况,及时响应学员需求,处理突发问题高效,配合讲师完成教学辅助工作。出现秩序混乱、未及时处理问题等情况,一次扣1分。3.资料收集完整、分类归档规范;反馈报告及时提交,内容详实;资料留存安全、无丢失。资料缺失、反馈延迟或内容敷衍,一次扣1分。窗口服务情况(30)1.审核细致,无遗漏关键信息;准确判断材料是否齐全、合规。出现审核失误,一次扣1分。2.办理证件零差错;每出现1次差错扣1分。3.资料收集完整、分类归档规范;资料留存安全、无丢失。资料缺失、反馈延迟或内容敷衍,一次扣1分。汽车驾驶员情况(20)1.月度无交通违章、无安全事故;每出现1次违章扣1分。2.准点率100%,每迟到1次(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扣1分。3.车内、车外整洁干净,无杂物、无明显污渍;检查发现不整洁情况,一次扣1分。规章制度情况(10)1.严格遵守外包单位及用工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违反1次扣1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无故旷工1次扣1分。服务质量情况(10)1.态度热情、耐心,无投诉情况,收到有效投诉1次扣1分,扣完为止。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工作,沟通顺畅,出现协作推诿、沟通不畅情况,一次扣1分。安全事故发生一次的视情扣分;若认定为责任事故,则视情况,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其他加减分项如隐患排查、甲方上级奖励、合理化建议等可酌情作为加分项。公司各部门合计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盖章附件3:安全生产协议甲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496号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与文明管理,保持良好的服务秩序和服务场所的环境卫生安全,在签订服务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经济合同的附件,双方应共同恪守执行。一、甲方职责:1、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相关危险情况的说明。2、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责令整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及一切不安全行为。3、甲方在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上为乙方提供方便,对乙方的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4、对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和服务项目作业,如对可能引发火灾、爆破、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害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作业场所及大型吊装作业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专门的技术交底,要求乙方对施工项目的风险进行控制,制定应急处置措施。二、乙方职责:1、乙方负有管理其成员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责任。2、乙方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3、乙方开始提供服务前要对工作环境、安全设施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符合安全要求,乙方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提供服务。4、乙方工作人员有既定的工作区域,严禁擅自进入非工作区域。5、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范围内严禁擅自私拉乱接临时电源、气源、水源,若工作需要,由甲方人员负责办理,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的意见及时落实,发生人身事故或涉及工作中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7、乙方作业人员应在作业区域内活动,严禁进入非作业区域,严禁任意乱动与作业无关的设备和设施;严禁乱动现场任何安全消防设施;对于集中施工和有污染的项目,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并做好封闭措施。8、乙方作业人员进入甲方作业现场,高空作业必须扎合格的安全带,着装应符合安规要求和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9、乙方进入生产现场作业前,应指定作业负责人并在作业现场设监护人,全面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并接受甲方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的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10、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如需动火、登高等其他八大类特殊作业,乙方应根据作业特点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经确认达到作业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特殊作业。11、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的意见应及时落实,发生人身事故或涉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三、甲乙双方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置:1、甲(乙)方原因造成乙(甲)方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由甲乙双方联合调查处理。由于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他外单位人员人身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由于甲、乙以外的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设备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5、乙方保证派遣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切实采取安全措施并对所派遣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四、退出程序:1、乙方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启动清退程序:①工作人员持用虚假证件、冒名顶替、伪造履历入职,或隐瞒重大职业健康禁忌,经查实的。②合同期内,工作人员接连发生习惯性违章行为,屡教不改的。③合同期内,作业人员因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遭受5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负面舆情影响的。④合同期内,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未开展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未开展安全教育并形成教育记录等履职不到位情形且不配合整改的。⑤合同期内,管理人员未按公司合理要求落实整改或拒不整改的。2、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启动清退程序①合同期内,累计造成2名及以上人员重伤责任事故的。②合同期内,造成1名及以上人员死亡责任事故的。③合同期内,累计被查处5名及以上人员经常性严重违章行为的。④合同期内造成事故,导致甲方遭受1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负面舆情影响的。⑤连续3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经整改仍无法满足要求的。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业绩证明,骗取准入资格或合作机会的。⑦违反外包合同及安全协议约定,擅自转包、分包外包业务的。⑧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⑨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管的。⑩无正当理由,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⑪发生其他法定禁止行为的。五、争议的处理: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机构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其他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已收到甲方相关规章,同意乙方的安全教育管理、违章罚款等按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七、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履行期满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4:廉洁协议合同名称:甲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乙方: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规范双方业务活动,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第一条双方的共同义务1.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洁规定。1.2全面执行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1.3双方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对方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相关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制度,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应及时要求对方纠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有向其或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的权利。1.6依法保护举报人员,并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1.7发现对方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义务的行为,有权向其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义务2.1贯彻落实有关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2.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与平台。2.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2.4甲方人员不得参与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及其他可能影响工作正常、公正开展的活动。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明示、暗示或接受乙方和其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境外旅游等提供方便。2.7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收受乙方的红包、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2.8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有关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其相关单位推荐物资供应、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等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9不得违反《******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廉洁规定的要求。第三条乙方义务3.1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2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3.3不得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3.5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及其他可能影响工作正常、公正开展的活动。3.6不得为甲方或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3.7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勾结,通过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3.8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574-27698452第四条本协议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五条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乙方:年月日,年月日附件5:合规承诺函(商业合作伙伴)为满足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港口学校”)合规管理要求,规范本公司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公平、公正交易,本公司特作出以下承诺:1.本公司理解港口学校合规管理需求,在合作范围内遵守港口学校对第三方的合规管理要求。2.本公司具有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能够有效履行合同义务。3.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任何不廉洁行为,严格履行以下合规义务:(一)本公司员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二)本公司员工不得给予港口学校及相关单位或个人的任何不正当馈赠。(三)本公司员工不得接受港口学校及相关单位或个人的任何不正当馈赠。(四)本公司员工不得参加港口学校及有关单位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考察等活动。(五)本公司员工不得从事其他可能影响廉洁商业的行为。4.本公司坚持诚信商业行为,依法依约保守港口学校的商业秘密。5.本公司严守缔约精神,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擅自变更、中止以及不履行合同,发生履约突发事件时将及时通知港口学校。6.本公司同意在合同目的范围内配合港口学校的合规检查,不得隐瞒可能造成港口学校利益受损的信息。7.本公司承诺对本承诺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公司及员工未遵守承诺事项,本公司承诺自愿赔偿由此给港口学校造成的损失,或按相关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港口学校有权终止相关合同。本承诺函一式两份,经承诺人签字后生效,由承诺单位和港口学校各保留一份。承诺单位(盖章):年月日附件6:工资支付承诺书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为维护业务外包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业务人员利益,结合本公司承接的XXXX项目的业务外包作业实际情况,针对服务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薪酬发放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1、根据合同预估的业务量情况,拟定薪资发放制度,明确每位服务人员的工资标准,发放时间、奖惩情况等相关内容。2、每月按时足额向服务人员发放劳动报酬,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服务人员的工资,并接受招标人对服务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3、如因操作量不足(新员工及员工请病、事假除外),当月应发工资总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给予补足。4、如因服务人员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服务人员存在不同的形式上访、闹访、集访等恶性的情况发生,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特此承诺!承诺人:时间:年月日附件7:乙方应建立的规章制度清单序号制度名称制度主要内容1薪酬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工资结构、绩效考核、福利待遇、调整机制及合规管理等内容。2考勤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出勤记录、请假审批、迟到早退处理及异常考勤核查等内容。3职工奖惩办法主要涉及奖励标准、处罚情形、审批程序及申诉机制等内容。4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及争议处理等内容。5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及经费管理等内容。6适岗管理规定适岗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岗位要求、能力评估、调整程序及考核标准等内容。7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涉及责任划分、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及事故追责等内容。8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办法主要涉及配备标准、发放流程、使用监督及维护更新等内容。9安全管理规定主要涉及责任划分、风险管控、应急措施及监督检查等内容。10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培训计划、实施要求、考核评估及档案管理等内容。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主要涉及排查机制、分级管控、整改措施及闭环管理等内容。12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主要涉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监测监管及责任追究等内容。13其他甲方要求建立的相关制度其他甲方要求建立的相关制度附件8:(2026年X月)工作成果交接单序号业务类别业务单价业务量小计(万元)结算附件1行政后勤业务外包元/月2月度考核月度得分分(标准详见附件2)附表月度考核表3其他考核4其他费用(按实结算)工具租赁费(可单列)5……6……7合计制表:,审核: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盖章日期,日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审文件封面,供参考)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后勤业务外包项目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针对资格审查内容,编制目录索引,注明审查内容所在投标文件页码,格式自拟(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一-2);(3)投标人资格声明书(附件二);(4)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附件三);(5)承诺函(附件四)(6)承诺与声明(附件五)(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附件六)(8)承诺书(附件七)附件一-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1、如果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如果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报价,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投标人及其投标项目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附件四承诺函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我方(投标人)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能、保障服务等能力。我方在职人员不少于50人(后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社保缴纳证明附件五承诺与声明致:宁波市港口职业培训学校本公司特承诺声明如下:一、本公司认识到本项目非政府采购与建设工程招标。二、本公司已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本公司保证严格保密招标文件的内容,不泄露贵单位的任何信息。三、本公司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合同等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本公司愿意承担虚构信息及伪造资格证明、合同等有损诚信行为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构成要约,本公司即受上述文件中意思表示的约束。四、贵单位有权在签署中标合同前的任何时间终止本次招标。五、在招投标及服务过程中,本公司承诺不做影响正当交易的任何事情。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行政后勤业务外包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