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招标预告(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2026)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标前公示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标前公示
项目名称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BCG-H -SHDL
项目预算
800000.00元
采购内容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采购一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依法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 ④投标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安徽世之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 联系人:况主任 联系电话:18056149822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世之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38号新城国际A座802号 联系人:黄佳佳 联系电话:13731866872 邮箱:2630600072@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公示期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7日五个工作日
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7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安徽世之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托,将对“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招标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3月27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标文件。
安徽世之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
2026年3月20日
附件: 意见反馈书格式.doc 宋疃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3.20.docx
【说明:电子版(可编辑的Word版)的也请发到电子邮箱(2630600072@qq.com),逾期不予受理。】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的反馈意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安徽世之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针对“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的标前公示,我单位反馈意见如下:一、附件()内容存在倾向性内容,建议进行修改,修改意见如下:1、2、…二、附件()存在不明确(或不完整)内容,无法报价,建议进行完善,完善意见如下:1、2、…特此函告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年月日附:(须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明文件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货物类)(2026年版)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CG-采购人: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世之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采购需求18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7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3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CG-2.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3.3.预算金额:80万元4.最高限价:800000.00元5.采购需求: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采购一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具体详见采购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依法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②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具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④投标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x月x日09点00分至2026年x月x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查阅磋商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交易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561-3199732。(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3731866872四、响应文件提交2026年x月x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7号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x室五、开启时间:2026年x月x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7号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x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解密、询标等通过系统在线方式完成。供应商远程解密要求:①供应商使用CA锁自行登录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进行解密);②解密时间:30分钟内(投标截止时间后,以交易系统解密指令发出起为准),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因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故障无法在上述时间段进行解密操作的,待故障排除后,供应商根据系统提醒,在解密时间内继续进行解密。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2.潜在供应商查阅磋商文件后,如参与响应,则需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相应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响应信息的填写以及格式为.HBZF磋商文件的下载。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地址: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联系人:况主任联系方:180561498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世之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38号新城国际A座802号联系人:黄佳佳联系方式:1373186687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7号淮北市招商大厦联系方式:0561-306919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7.1包别划分☑不分包 □分为 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 1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1.1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日13.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2.响应截止后,交易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应在交易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30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响应文件,超过30分钟未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退回,不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14.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17.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17.3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7.4本国产品价格扣除(适用于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货物项目)(1)项目或者采购包中采购内容为单一产品的,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扣除20%。(2)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80%,所有产品价格扣除20%。2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家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3.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适用最低评标价法)(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适用综合评分法)(5)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 数据电文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26.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 2.5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3)收取单位: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 (4)收取账号: 中标后提供 (5)退还时间: 服务期满后 5 个工作日 (非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退还保证金的,除退还本金外,还应对超期占用资金支付利息。)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8.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中标人 (2)收取方式:√转账/电汇(3)收费标准:参考安徽省地方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DB34/T 5013-2025)附录A中招标代理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80%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无需单独列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 31.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方式或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接收部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详见投标邀请通讯地址:详见投标邀请32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5.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9.投标报价9.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投标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3.开标13.1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3.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4.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1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5.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5.2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15.2.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投标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5.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需求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15.2款规定处理。15.4投标文件的澄清15.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5.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5.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5.4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投标无效16.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1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比较与评价1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并通过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1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7.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注: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17.5同时符合17.3和17.4的价格评审优惠时,评标价为投标报价分别扣除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和本国产品支持政策的价格评审优惠后的价格。18.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1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或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19.保密要求1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0.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1.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3.中标结果公告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3.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中标通知书24.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告知招标结果25.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代理费用28.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9.廉洁自律规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0.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1.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2供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货及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4免费质保期一年5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二、货物需求1.设备名称: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2.用途:彩超是一种无创、无辐射的检查手段,可以对人体内部器官进行全面、准确的检查,对于腹部、浅表组织,妇科、产科、泌尿系统、血管、乳腺、甲状腺等的诊断具有重要意义。3.主要技术规格及系统概述:3.1主机成像系统:3.1.1高分辨率液晶显示器≥21英寸操作面板具备防眩光彩色触摸屏≥12英寸。操作面板上下左右调节。3.1.2触摸屏支持手势控制,可自定义≥7个双指手势功能(如冻结、存图、打印等)3.1.3数字化全程动态聚焦,数字化可变孔径及动态变迹,A/D≥12bit3.1.4数字化二维灰阶成像及M型显像单元3.1.5▲解剖M型技术≥3条取样线,可360度任意旋转,可在实时和冻结的二维图像上获取解剖M图像。3.1.6数字化频谱多普勒显示和分析单元(包括PW、CW和HPRF)3.1.7智能化一键图像优化技术,自动连续优化图像,具备独立按键。可支持对二维灰阶、彩色多普勒、频谱多普勒、及造影图像的优化。3.1.8空间复合成像技术,支持彩色多普勒模式3.1.9斑点噪声抑制技术,在二维图像,造影成像模式及三维成像下可支持≥7档调节。3.1.10穿刺针增强技术,凸阵和线阵探头均可支持,具有双屏实时对比显示(增强前后效果),并支持自适应校正角度3.1.11具备腹部、妇科、产科、浅表、心脏模式自动工作流协议,支持定制化模板,在检查过程中可按照协议自动注释,自动标记体位图,自动切换图像模式等3.1.12可支持血管硬度分析,实时跟踪血管上下壁运动并显示血管壁的运动曲线,自动检测颈动脉弹性和血管硬度,通过射频数据计算血管直径的变化,计算脉搏波速度以评估血管弹性。3.1.13▲支持连接其它品牌超声脱机工作站,通过超声机器控制面板上的按键可直接存储静态和动态超声图像到工作站。3.2先进成像技术:3.2.1▲造影成像技术及造影定量分析功能:可支持多种探头:凸阵探头、线阵探头,腔内探头,心脏探头、容积探头;支持微血管造影增强功能;支持造影图像和组织图像位置互换;造影定量分析:取样点可跟踪感兴趣区运动、提供TIC时间强度曲线分析、可选择原始曲线和拟合曲线、具有表格报告分析3.2.2应变式弹性成像技术:支持探头:线阵探头、腔内探头、容积探头。具备组织硬度定量分析软件,支持应变、应变率和应变直方图的测量;具备肿块周边组织弹性定量分析功能;具备定量测量映射分析,即在组织图测量时弹性图同步测量3.2.3▲剪切波弹性成像:可在凸阵探头上实现剪切波弹性成像;浅表探头支持应变式弹性成像功能及剪切波弹性成像功能;支持二维实时剪切波和单点式剪切波成像;实时剪切波弹性成像取样框大小可调,可得到取样框内≥3种定量参数;同时输出以kPa和m/s为单位的组织硬度定量数据,保证临床可以使用硬度数据进行临床诊断3.2.4▲TDI组织多普勒成像:TDI成像模式:彩色速度模式图、能量模式图、频谱模式图、M型模式图;TDI组织多普勒定量分析软件:支持运动追踪功能;同步显示≥6段心肌组织运动速度曲线图;TDI曲线解剖M型模式:同步显示心肌组织节段运动同步性、运动时相对比3.2.5▲内置超声教学软件,提供解剖示意图、标准超声图像,包含腹部、心脏、乳腺、甲状腺、妇科、产科等切面。同时,支持腹部及心脏各≥5个标准切面的自动识别。3.3测量和分析:(B型、M型、D型、彩色模式)3.3.1定点测速功能,彩色多普勒模式下可同屏测量血管腔内≥7个任意位置的血流速度3.3.2全科测量包,自动生成报告:腹部、妇科、产科、心脏、泌尿、小器官、儿科、血管等。3.3.3具备专业卵泡评估报告,多项IVF评估指标及发育曲线分析(提供IVF发育曲线趋势分析证明图片)3.3.4心脏测量软件包:心功能自动测量软件,无需ECG可自动识别四腔心、两腔心切面,自动识别心肌边界,并进行自动描迹,无需手动选择切面和手动描记3.3.5自动肝肾比测量:一键自动肝肾器官识别,自动计算肾皮质及肝脏的灰阶比值,方便进行肝脏脂肪变的定量评估3.3.6▲血管测量软件包:IMT血管内中膜自动测量,测量结果参数至少包括测量长度、ROI长度及质量指标等7项,具有随时间变化的IMT厚度变化评估曲线3.3.7支持颈动脉血管内中膜自动实时测量,自动获取6组IMT内膜厚度值,并实时更新3.3.8★小儿髋关节自动测量功能,不需要测画基线,可一键自动计算α角,β角,自动进行临床分型3.4图像存储(电影)回放重显及病案管理单元3.4.1硬盘≥1T,图像存储,电影回放:≥150秒3.4.2支持向后存储和向前存储,时间长度可预置,向后存储≥6分钟的电影,对剪接和编辑的电影图像可多次存储和多次编辑;图像和电影均可以实时扫描、冻结状态下直接存储,并且具有独立的存储功能键3.5连通性要求:3.5.1支持网络连接,能开放DICOM3.0接口满足不同厂家PACS联网传输,并可支持DICOM结构化报告3.5.2支持移动设备无线传输,一键传输图片到智能手机终端或PC端。支持手机等移动终端APP远程操作设备4.系统技术参数及要求:4.1系统通用功能:4.1.1▲主机探头接口≥4个,大小一致,全激活、相互通用;单晶腹部凸阵探头(2.0-5.5MHz)血管/小器官线阵探头(3.0-13.0MHz)腔内探头(3-11MHz),扫描角度≥190°。单晶心脏相控阵探头(1.5-4.5MHz)4.1.2频率:超宽频带或变频探头,所配探头均为宽频变频探头二维、谐波、彩色及频谱多普勒模式分别独立变频,≥3段;电子线阵探头阵元数≥1924.2二维显像主要参数:4.2.1TGC:≥8段,LGC:≥8段4.2.2显示深度≥38cm4.2.3伪彩图谱:≥8种4.2.4最大帧率:≥600帧/秒4.2.5动态范围:≥240,可视可调4.3彩色多普勒:4.3.1显示方式:包括速度、速度方差、能量、方向能量显示等4.3.2速度标识功能,标识不同血流速度边界,观察血流分布及速度梯度4.3.3取样框偏转:≥±30°,取样框可根据探头血流方向自动调节4.3.4最大帧率:≥220帧/秒4.3.5彩色频谱自动反转:当调节彩色取样框从一侧偏转向另一侧时,系统可自动触发反转功能,保证偏转调节过程中,血管内血流颜色不变4.4记录装置:4.4.1内置一体化超声工作站:数字化储存静态及动态图像,图像支持BMP、JPG、TIFF、DCM、AVI、MP4格式直接导出。4.4.2★主机内置USB接口≥6,HDMI视频端口,S-VIDEO视频端口,VGA视频端口4.4.3硬盘≥1T,图像存储,电影回放:≥150秒4.5外设和附件:4.5.1★主机一体化耦合剂加热器,实体按键(附图),非触摸屏操作,温度≥3档可调。主机一体化探头放置架≥6个4.5.2主机一体化探头放置架≥6个;腔内探头放置架,可左右互换4.5.3设备使用年限≥10年4.5.4主机一体式LED照明灯,辅助暗室临床操作三、报价要求1.本项目按照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适用于合同分包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7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适用于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5,且提供《联合协议》。《联合协议》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供货及安装期限、供货及安装地点、免费质保期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异常低价投标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异常低价投标审查(1)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提醒:上述第(1)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的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例: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注: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评审标准第(1)项至第(3)项中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4详细审查2.4.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4.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 70 分)业绩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具有医院或医疗机构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2分, 最多得6 分。(注:合同复印件中需反映出签约双方名称及公章、签约时间、设备名称、型号。如上述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辅证。)0-6技术参数及要 求响应情况情况进行分析打分。 1、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中“技术参 数需求”的,得40分。 2、标注“★”的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不允许负偏离;如出现负偏离视为技术参数不响应,做无效标处理。(提供证明材料或检测报告) 3、重要参数(标记“▲”的技术参数):各项性能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检测报告的得满分;有一项偏离扣 5 分。 共 8 项,共 40 分。(同一项参数不重复扣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检测报告的视同偏离按项扣分4、其他技术参数(未标记“★”和“◆”的技术参数)符合性检查,有5条及以上未响应或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注:本项满分40分,最多扣至0分。以投标响应表中的技术响应表和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0-40质保时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质保一年,在此基础上承诺每增加一年得 2 分,最多得4 分。(格式自拟)0-4安装调试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所 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安装调试过程中提供充足的备品备 件、辅材,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 试任务,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5 分; (2)供货安装过程中提供的备品备件、辅 材预留情况基本满足项目需求,能够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任务的,得 3 分; (3)供货安装过程中提供的备品备件、辅 材预留情况有待完善,能够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安装调试任务的,得 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0-5售后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所 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培 训内容详实,技术支持快速及时,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较强,优于本项目采购需 求的,得 5 分; (2)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基本完善,培训 内容基本详实,技术支持及时,具有可行 性、实用性、针对性,能够保障本项目采 购需求的,得 3 分; (3)售后服务方案有待提升,可行性、实 用性、针对性有待完善,基本保障本项目 采购需求的,得 1 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0-5培训服务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 案进行评审: (1)培训服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人员安 排合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 得 5 分; (2)培训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人 员安排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具有可行性、 实用性、针对性,得 3 分;(3)培训服务方案有待完善,可行性、实 用性、针对性有待提升的,得 1 分; (4)未提供的,得 0 分。0-5应急处置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等突发事情的处理方案、应急响应时间、人员安排、突发情况的等),进行综合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应急处置方案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 5 分;(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应急处置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 3 分;(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应急处置方案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 1 分;(4)应急处置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0-5价格分( 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2.4.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时间: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5)合同是否分包:是否(6)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7)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分期付款:/,其中涉及预付款的:/成本补偿:/绩效激励:/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淮北市(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支票、汇本、本票、保险、保函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2.5%履约担保期限:自合同签订至合同内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部完成之日止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100%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起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安徽省淮北市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卫生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无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验收主体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同时履行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第二节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指定现场采购人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无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无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不能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其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者根据本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全部违约金,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如果乙方能按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无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无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乙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乙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要求入围供应商终止与卖方的采购协议。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除遇到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有权从合同款项中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每延误一天的,乙方应当按迟交货物或服务的费用的百分之零点零肆(0.04%)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交付为止。延期交付超过 30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作为赔偿,如仍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足额赔偿全部损失。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备注:按安徽省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 号文件,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政府采购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 LPR 支付逾期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4%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1)向淮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交易地点所在地;(2)向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无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第包】(如不分包,请删去本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投标范围全部/第 包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其他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2.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三.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四、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五、投标分项报价表5-1货物部分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23…合计金额(元)5-2服务部分(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序号服务内容项单价小计(元)123…合计金额(元)5-3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比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 %提醒:1.投标人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2.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分项报价表-货物部分”的内容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进行测算(比例未达到80%或未进行比例测算的,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不予价格评审优惠),如有虚假响应,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3.上表中全部产品成本之和是指表5-1和表5-2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成本之和。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表5-1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2.上述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内容的全部费用(总报价为表5-1和表5-2合计金额之和),如有漏项或缺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六、投标响应表6.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供货及安装地点3供货及安装期限4免费质保期…6.2技术响应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偏离说明1234…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七、联合协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请删去“联合协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制成扫描件上传,同时删去本提示内容)联合体成员一名称:;联合体成员二名称:;……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联合体成员二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4.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成员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八.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不允许合同分包或未采用合同分包的,不需此件,请删去“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允许合同分包且投标人采用合同分包的,请将此件制成扫描件上传,同时删去本提示内容)(一)拟分包情况说明致:采购人我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序号分包承担主体名称分包承担主体类型(选择)资质等级拟分包合同内容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占合同金额的比例(%)1□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2□中型企业□小微企业□其他…合计: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拟分包情况说明仅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如招标文件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否则投标无效。(二)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接受分包企业一名称:;接受分包企业二名称:;…………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八条规定,现就分包意向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本项目投标人为本项目总承包单位。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总承包单位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总承包单位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分别与各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各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投标人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为,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接受分包企业一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为,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接受分包企业二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为,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4.中标后,本分包意向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分包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与总承包单位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接受分包企业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接受分包企业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注:分包意向协议中须约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项目内容及分包内容占合同金额比例。九、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货物名称”。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设备,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对应货物的“所属行业”,如工业)行业;制造企业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请删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十一、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不符合本国产品扶持政策,不需此件)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的/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上述声明函中标注/的,无需填写。4.投标人应当结合“五、投标分项报价表-货物部分”相关信息进行填写。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本项目所称的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十二、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十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致:采购人我单位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