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中间完善监理服务招标预告(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6)
湖州市本级 | 工程监理服务
公告日期:2026年3月31日
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_、意见征询编号:HZHC-2026(A)017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6年4月3日下午17: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传真
3、意见接收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4、意见接收地址: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
5、联系人:张燕
6、联系电话:0572-2170108
7、联系邮箱:5476362@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_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6年4月3日下午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2-2170108,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定)--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pdf1.4M
磋商文件(定)--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pdf
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6]1452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HZHC-2026(A)017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盖章)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4月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0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0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1前附表„„„„„„„„„„„„„„„„„„„„„21一、总则„„„„„„„„„„„„„„„„„„„„23二、磋商文件的说明„„„„„„„„„„„„„„„24三、响应文件的提交„„„„„„„„„„„„„„„29四、磋商规则、程序„„„„„„„„„„„„„„„31五、授予合同„„„„„„„„„„„„„„„„„„35六、其他内容„„„„„„„„„„„„„„„„„„36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7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7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82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6]1452号)批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的委托,就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2026(A)017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简要技术要求1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1项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42万元详见磋商需求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及分包;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4.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4.2项目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六、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4月**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4月**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linksgood.com/client/topic/show/llianClient3),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7、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八、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九、磋商时间:2026年4月**日上午9:00分整十、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9、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9.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9.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政府采购”模块9.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http://www.zjhzhc.cn十三、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2-2170108地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联系人:褚女士联系电话:0572-2598818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莲花庄路108号3、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郭女士联系电话:0572-2170098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396781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4月**日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1、项目实施地点:湖州市中心城区。2、项目建设规模:建安费用暂估1800万元(仅限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采购项目)3、项目概况:对包含在中间完善内的公园水体净化循环、局部绿地景观配套调整完善、照明安全保障提升、节日氛围环境布置、道路功能性修复和集中修缮、桥梁病害集中处理等项目进行监理服务。4、监理服务期:暂定一年,具体与施工同步(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即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项目核准和竣工资料备案归档)。三、监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校修复费用等。四、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省外进浙投标项目总监须进浙备案】。2、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应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3、监理员必须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4、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均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并常驻现场。5、监理人员配额:根据本工程特点人员和《湖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要求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员2名(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总人数不少于4人。总监必须到位,不得设置总监代表且不得兼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工程操作中,必须保证现场监理人员不少于1人。本项目会出现多点位同时开工,监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8须确保各个点位均有监理人员,且同一监理人不得同时兼顾多个点位,供应商应在报价报价中综合考虑;若上述人员配备无法满足实际情况的需要,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安排,调配人员加强工程的监管。五、投标监理机构和项目总监的要求:1、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框图(附个人照片)、总监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员职责、监理人员工作守则、监理工作程序框图、质量控制程序图、安全文明监理程序图、造价控制程序图、进度控制程序图等应张贴在现场监理部。2、项目施工阶段,采购人将建立监理机构人员到位率和履职情况检查记录制度,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不到位、到位率较低或履职情况较差的,采购人有权向监理企业提出更换或增加监理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时将向工程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3、所有驻地监理人员必须提供最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份的本单位或分公司依法缴纳个人社保金的有效证明。六、商务条款: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取,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且经核准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2、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2.1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为预付款;所有项目竣工验收且核准后结清。(本项目服务费为总价包干)工程投资总额的变化、图纸变化、服务需求的调整修改变更、服务标准规范的修改(或新出台)、政策规划的调整、施工周期的延长导致的现场服务期限延长、人工物价的上涨、成熟的供应商应考虑到的其他风险等一切风险。)注:若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七、其他要求:1、在未经委托人许可或批准的情况下,监理人不得把合同或合同的一部分工作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9包给别的公司。2、监理人必须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内容实施监理工作。如果监理人工作不力,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付监理酬金相抵监理人已完成的所有工作,将监理人清退出场。凡被清退出场的,采购人可以采取任何手段(包括没收监理技术装备、检测设备等)清理现场。3、项目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将建立监理机构人员到位率和履职情况检查记录制度,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不到位、到位率较低或履职情况较差的,建设单位有权向监理企业提出更换或增加监理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时将向工程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本项目会出现多点位同时开工,发现监理人员不在岗,按2000元/次的标准扣罚;发现同一监理人同时兼顾多个点位,按1000元/次的标准扣罚。4、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经委托人审查如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单位必须在一星期内予以更换,否则将处罚金5000元/人·天。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进驻施工现场,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事先应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若擅自更换,或更换后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更换总监罚款5000元,更换其余技术人员每人罚款1000元,对于确实不适合现场监理的工作人员,委托人有权提出调换,监理员应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岗,否则委托人有权进行处罚。5、监理单位不应局限于事后检验和局部抽查,为保证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必须跟随施工进度对施工质量进行同步监督和全数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制度,若监理单位未能履行旁站监理职责,或旁站不到位,采购人有权进行通报,累计通报三次,采购人有权对监理单位处以罚金1000到5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工程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委托合同,并要求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6、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检查采购人认为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若因监理方原因,将追究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并处罚金5000~10000元,在工程监理费扣除。7、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单位工作拖拉,未能及时对工序质量进行同步检查、隐蔽验收,或其他非采购人原因造成延误工程进度的,采购人将追究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并处罚金1000-2000元,在工程监理费中扣除。8、由采购人提出,交由监理单位督促落实的整改要求,监理单位未能加以落实、完成整改,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采购人将根据情况每次罚款2000-10000元,在工程监理费中扣除。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09、监理人员违反规定擅自签署的联系单,采购人将不予认可并由监理方承担责任。10、由于采购人提出,并由监理人员督促落实的整改要求,监理单位未能加以落实、完成整改,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采购人将根据情况每次罚款2000~5000元,在工程监理费中扣除。11、开工后,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上报分阶段人员到岗计划(必须配备足够的相合适的专业和业务素质的监理人员和检测设备,以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个人资料报采购人审查,由采购人书面审定认可,并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到位,监理单位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未经审查认可的,采购人有权视不同性质予以处罚。12、监理单位因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有责事故发生,视情况每次罚款2000-5000元;且累计达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且不作赔偿。终止监理合同时,按合同已实际监理工程量的80%结算监理费,多退少补。13、监理单位因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或监理失误而影响本项目质量的,采购人有权扣减监理费总额的2.5%作为监理单位违约金。若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与中标实施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隐瞒中标实施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之事实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并有权要求监理单位退还已收的监理费用。14、监理单位因监理失误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向采购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监理费总额。15、监理单位对于因中标实施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或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16、如监理人员不称职,采购人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17、采购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项目编号:HZHC-2026(A)017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6]1452号3磋商内容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4项目实施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5服务期限2026年6月至2028年6月(具体与中间完善项目同步)6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7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8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4月**日上午9:00前9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时间:2026年4月**日上午9:00分整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磋商时间2026年4月**日上午9:00分整11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12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3磋商办法及评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3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4采购人详见磋商公告1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取,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且经核准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16其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文件应附有报价组成分析表)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1.3监管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4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2.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2.4.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2.4.2项目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伍仟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5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2.响应文件的效力: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6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技术文件:2.1大纲总体评价;2.2质量控制方案;2.3进度控制方案;2.4投资控制方案;2.5合同管理方案;2.6安全措施方案;2.7组织协调方案;2.8监理要点方案;2.9工作制度方案;2.10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2.11检测设备;2.12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商务文件:3.1商务响应表;3.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资信及其他文件:4.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74.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4.3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4.4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资格审查条款)4.5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截图模板详见附件)4.6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4.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资格审查条款)4.8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资格审查条款)4.9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条款)4.10供应商情况表;4.11人员配置;4.12企业业绩;4.13企业荣誉;4.1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首次报价文件:5.1响应函;5.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5.3报价明细表;5.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9.磋商报价说明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89.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9.2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3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额,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标;9.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9.5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一律不予考虑;9.6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9.7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五天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8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9最后报价及报价明细清单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5476362@qq.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名确认;9.10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11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12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9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磋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盖章;12.2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12.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格,作无效标处理;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3.5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3.6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3.7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1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6.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217.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6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7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8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9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3.10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的;17.3.11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3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4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17.3.15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17.3.1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3.17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319.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9.6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9.6.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9.6.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9.6.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9.6.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4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4.1-4.9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5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23.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HZHC-2026(A)017)”磋商文件。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6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分别送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六、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7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8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省略,使用时按(GF-2012-020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省略,工程报价中相应体现)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建安工程费:约万元;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第29页共69页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费:。2.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监理服务期暂定一年,具体与施工同步(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即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归档及保修阶段服务)。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第30页共69页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31页共69页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总责。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上述有关条款行为和其他有关法规的,作为其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形成相关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成为其能否准入建设市场的基本依据。(四)本廉政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本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并送建设工程项目廉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备案一份。甲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地址:电话:年月日乙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地址:电话:年月日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工程,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监理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监理责任人。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工程施工监理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施工监理业务活动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施工监理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监理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二)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进行现场监理。(三)甲方应按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支付监理费,除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监理费或拖延监理费的支付。(四)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监理资质证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监理合同,按投标承诺的监理人员及时到位。监理人员不能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五)乙方必须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务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岗位职责,严格监理检查制度。对工程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必须实施全过程的现场监理旁站,并有完整的监理旁站记录;严格计量支付;合理有效地控制进度。(六)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监理资料应真实、完整。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条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条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附件。第八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包装封面格式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HC-2026(A)017响应文件名称: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六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技术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2、商务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3、资信及其他部分目录(具体参考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技术文件格式:供应商根据“技术文件组成及评分标准要求”自拟格式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项目名称: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工作年限专业证书名称及证件号职务或职称备注说明:服务期内无工作日和节假日区分,常态化保障人员配置,允许成交供应商假期公司人员调岗轮休,但人员配置要求和数量不得降低;在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服务期内总监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筑工程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和监理员要求全职,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注:1、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2、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需合理配备各专业监理人员。3、提供上述人员各类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4、此表中的派驻人员为采购人要求的必备人数,供应商根据需要也可另行增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测量仪器自备清单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备注1水准仪2经纬仪3全站仪4卷尺5皮尺6回弹仪7小铁锤8数码照相机9办公电脑10打印机11沥青测温仪123m靠尺13RTK测量仪14锥帽注:以上注明的仪器、设备为必须配备的基本设备,供应商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另行增加仪器、设备,特别是平行检测设备等,以满足工程检测等要求。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文件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原因1服务期2履约保证金3付款方式4其他要求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技术响应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指标响应文件实际指标响应情况偏离原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资信及其他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项目的投标活动。被授权代表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名)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表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信用承诺书致: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供应商情况表企业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拟参加投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限现任职务技术职称聘任时间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工作单位名称邮政编码地址身份证号监理主要经历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请附随表相应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单位社会保险的证明。(项目团队,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配备人员)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请附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团队人员参加投标单位社会保险的证明。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6]1452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HZHC-2026(A)017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盖章)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2026年4月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0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0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1前附表„„„„„„„„„„„„„„„„„„„„„21一、总则„„„„„„„„„„„„„„„„„„„„23二、磋商文件的说明„„„„„„„„„„„„„„„24三、响应文件的提交„„„„„„„„„„„„„„„29四、磋商规则、程序„„„„„„„„„„„„„„„31五、授予合同„„„„„„„„„„„„„„„„„„35六、其他内容„„„„„„„„„„„„„„„„„„36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7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57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82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6]1452号)批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的委托,就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HZHC-2026(A)017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简要技术要求1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1项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42万元详见磋商需求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及分包;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4.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4.2项目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六、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4月**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4月**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linksgood.com/client/topic/show/llianClient3),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7、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八、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九、磋商时间:2026年4月**日上午9:00分整十、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十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9、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9.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9.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政府采购”模块9.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http://www.zjhzhc.cn十三、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72-2170108地址: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联系人:褚女士联系电话:0572-2598818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莲花庄路108号3、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郭女士联系电话:0572-2170098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程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2396781地址: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4月**日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1、项目实施地点:湖州市中心城区。2、项目建设规模:建安费用暂估1800万元(仅限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采购项目)3、项目概况:对包含在中间完善内的公园水体净化循环、局部绿地景观配套调整完善、照明安全保障提升、节日氛围环境布置、道路功能性修复和集中修缮、桥梁病害集中处理等项目进行监理服务。4、监理服务期:暂定一年,具体与施工同步(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即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项目核准和竣工资料备案归档)。三、监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校修复费用等。四、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省外进浙投标项目总监须进浙备案】。2、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应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3、监理员必须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4、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均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并常驻现场。5、监理人员配额:根据本工程特点人员和《湖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要求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员2名(1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总人数不少于4人。总监必须到位,不得设置总监代表且不得兼职专业监理工程师。具体工程操作中,必须保证现场监理人员不少于1人。本项目会出现多点位同时开工,监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8须确保各个点位均有监理人员,且同一监理人不得同时兼顾多个点位,供应商应在报价报价中综合考虑;若上述人员配备无法满足实际情况的需要,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安排,调配人员加强工程的监管。五、投标监理机构和项目总监的要求:1、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框图(附个人照片)、总监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监理员职责、监理人员工作守则、监理工作程序框图、质量控制程序图、安全文明监理程序图、造价控制程序图、进度控制程序图等应张贴在现场监理部。2、项目施工阶段,采购人将建立监理机构人员到位率和履职情况检查记录制度,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不到位、到位率较低或履职情况较差的,采购人有权向监理企业提出更换或增加监理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时将向工程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3、所有驻地监理人员必须提供最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份的本单位或分公司依法缴纳个人社保金的有效证明。六、商务条款: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取,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且经核准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2、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2.1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为预付款;所有项目竣工验收且核准后结清。(本项目服务费为总价包干)工程投资总额的变化、图纸变化、服务需求的调整修改变更、服务标准规范的修改(或新出台)、政策规划的调整、施工周期的延长导致的现场服务期限延长、人工物价的上涨、成熟的供应商应考虑到的其他风险等一切风险。)注:若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七、其他要求:1、在未经委托人许可或批准的情况下,监理人不得把合同或合同的一部分工作分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9包给别的公司。2、监理人必须按响应文件承诺的服务内容实施监理工作。如果监理人工作不力,委托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付监理酬金相抵监理人已完成的所有工作,将监理人清退出场。凡被清退出场的,采购人可以采取任何手段(包括没收监理技术装备、检测设备等)清理现场。3、项目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将建立监理机构人员到位率和履职情况检查记录制度,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不到位、到位率较低或履职情况较差的,建设单位有权向监理企业提出更换或增加监理人员要求,情节严重时将向工程所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本项目会出现多点位同时开工,发现监理人员不在岗,按2000元/次的标准扣罚;发现同一监理人同时兼顾多个点位,按1000元/次的标准扣罚。4、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经委托人审查如有不尽其职或虚挂其名的情况,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单位必须在一星期内予以更换,否则将处罚金5000元/人·天。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进驻施工现场,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事先应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若擅自更换,或更换后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更换总监罚款5000元,更换其余技术人员每人罚款1000元,对于确实不适合现场监理的工作人员,委托人有权提出调换,监理员应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岗,否则委托人有权进行处罚。5、监理单位不应局限于事后检验和局部抽查,为保证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必须跟随施工进度对施工质量进行同步监督和全数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制度,若监理单位未能履行旁站监理职责,或旁站不到位,采购人有权进行通报,累计通报三次,采购人有权对监理单位处以罚金1000到5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给工程造成重大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委托合同,并要求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6、工程施工过程中,经检查采购人认为工程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若因监理方原因,将追究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并处罚金5000~10000元,在工程监理费扣除。7、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单位工作拖拉,未能及时对工序质量进行同步检查、隐蔽验收,或其他非采购人原因造成延误工程进度的,采购人将追究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并处罚金1000-2000元,在工程监理费中扣除。8、由采购人提出,交由监理单位督促落实的整改要求,监理单位未能加以落实、完成整改,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采购人将根据情况每次罚款2000-10000元,在工程监理费中扣除。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09、监理人员违反规定擅自签署的联系单,采购人将不予认可并由监理方承担责任。10、由于采购人提出,并由监理人员督促落实的整改要求,监理单位未能加以落实、完成整改,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采购人将根据情况每次罚款2000~5000元,在工程监理费中扣除。11、开工后,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上报分阶段人员到岗计划(必须配备足够的相合适的专业和业务素质的监理人员和检测设备,以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个人资料报采购人审查,由采购人书面审定认可,并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到位,监理单位未能履行上述义务或未经审查认可的,采购人有权视不同性质予以处罚。12、监理单位因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有责事故发生,视情况每次罚款2000-5000元;且累计达3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且不作赔偿。终止监理合同时,按合同已实际监理工程量的80%结算监理费,多退少补。13、监理单位因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监理职责或监理失误而影响本项目质量的,采购人有权扣减监理费总额的2.5%作为监理单位违约金。若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与中标实施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隐瞒中标实施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之事实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监理合同,并有权要求监理单位退还已收的监理费用。14、监理单位因监理失误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向采购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监理费总额。15、监理单位对于因中标实施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或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16、如监理人员不称职,采购人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17、采购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项目编号:HZHC-2026(A)017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6]1452号3磋商内容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4项目实施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5服务期限2026年6月至2028年6月(具体与中间完善项目同步)6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7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8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4月**日上午9:00前9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时间:2026年4月**日上午9:00分整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磋商时间2026年4月**日上午9:00分整11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12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3磋商办法及评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3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4采购人详见磋商公告1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取,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且经核准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16其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文件应附有报价组成分析表)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1.3监管部门: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4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2.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2.4.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2.4.2项目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伍仟元整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5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2.响应文件的效力: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6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技术文件:2.1大纲总体评价;2.2质量控制方案;2.3进度控制方案;2.4投资控制方案;2.5合同管理方案;2.6安全措施方案;2.7组织协调方案;2.8监理要点方案;2.9工作制度方案;2.10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2.11检测设备;2.12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商务文件:3.1商务响应表;3.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资信及其他文件:4.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条款)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74.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4.3提供授权代理人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4.4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资格审查条款)4.5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截图模板详见附件)4.6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4.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资格审查条款)4.8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资格审查条款)4.9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审查条款)4.10供应商情况表;4.11人员配置;4.12企业业绩;4.13企业荣誉;4.1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首次报价文件:5.1响应函;5.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5.3报价明细表;5.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9.磋商报价说明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89.1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9.2磋商报价指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3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就采购事项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磋商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暂定价、暂估价、暂列金额,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标;9.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9.5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一律不予考虑;9.6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9.7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里有关投标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五天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8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9最后报价及报价明细清单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5476362@qq.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名确认;9.10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11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12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19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磋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盖章;12.2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12.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0格,作无效标处理;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地址为: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湖州市天宁巷16号镭宝大厦14楼1710室],联系电话:0572-2170108,电子邮箱:5476362@qq.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6年4月**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3.5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3.6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3.7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1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6.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217.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6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7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8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9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3.10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的;17.3.11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3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4二分之一以上的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17.3.15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17.3.1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3.17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319.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9.6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9.6.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9.6.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19.6.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19.6.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4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4.1-4.9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5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23.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但需要以书面确认,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完成以下事项: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湖州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6年城区中间完善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HZHC-2026(A)017)”磋商文件。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2-2170108传真:0572-217010826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分别送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六、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间完善监理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