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招标预告(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2026)



项目概况                                                                
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YZX-2026-2-016
项目名称: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预算金额(元):1035000
最高限价(元):103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103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的承保、理赔及后续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采购人实际需投保的所有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保险保单载明生效之日起满三年,且本项目合同遗留保险理赔案件处理完毕为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国家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寿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2)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至少包含人身保险业务);(3)无独立法人资格的需取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且同一法人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只能授予其所属的一个分支机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www.lecaiyun.com)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4:00        
开标地点:“乐采云平台 ”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在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供应商需保持乐采云平台在线便于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投标供应商因未参加线上开标活动而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为乐采云平台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乐采云平台-商家中心-商家帮助-注册与系统管理 ”)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201号         
联系方式:0576-86658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                     
联系方式:15058619215          

项目联系人:黄露梦

附件信息:

定稿采购文件-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v1)(1)(2).pdf561.6K

公平性审查.pdf1.0M

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国企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GYZX-2026-2-016采购人: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采购组织机构: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乐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lecaiyun.com)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GYZX-2026-2-016项目名称: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035000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1035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的承保、理赔及后续服务。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实际需投保的所有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保险保单载明生效之日起满三年,且本项目合同遗留保险理赔案件处理完毕为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国家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寿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2)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至少包含人身保险业务);(3)无独立法人资格的需取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且同一法人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只能授予其所属的一个分支机构。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由其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必须为该投标分支机构本身所具有,总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不能作为该投标分支机构的文件予以确认。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lecaiyun.com)。方式:(1)尚未注册乐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乐采云平台-商家中心-商家帮助-注册与系统管理”,注册申请免费。(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乐采云平台”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公告附件所附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乐采云平台”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3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sitecdn.zcycdn.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new/official/lcy/LeCaiYunSetup.latest.exe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乐采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乐采云平台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在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供应商需保持乐采云平台在线便于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投标供应商因未参加线上开标活动而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为乐采云平台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乐采云平台-商家中心-商家帮助-注册与系统管理”)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20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658757质疑联系人:陈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6-866588592.采购组织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黄露梦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861921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www.lecaiyun.com),点击咨询小采(服务中心-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帮助,或拨打乐采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3是否允许联合体□是/☑否4是否允许分包□是(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详见采购需求内容)/☑否5答疑会或现场踏勘无6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投标请投标人在投标前仔细阅读“乐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1.投标文件的制作: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乐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乐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s://www.lecaiyun.com)。2.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北京时间14:00)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3.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北京时间14:00至14:30完成解密。7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是通过“乐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产生的备份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妥善保管。1.使用前提:在解密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行在线解密操作失败,又未能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帮助解密,或者投标人寻求技术人员帮助仍无法完成解密。2.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3.投递邮箱:894934825@qq.com。4.备份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投标人自行承担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风险,因备份投标文件未加密而造成失密等情况,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未在系统7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上提交投标文件而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其响应无效。5.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的,并符合备份投标文件使用前提的,启用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8不见面开标本项目开评标环节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取乐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实现,投标人可自行登录乐采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观看现场直播画面。采购组织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未参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远程在线视频询标系统使用要求(根据评标需要使用)1.本项目线上询标通过“乐采云平台视频评标系统”进行,投标人登录乐采云平台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进行操作。乐采云平台视频评标系统在线上视频演示时需要投标人电脑配置有摄像头、音箱和必要的网络带宽(浏览器建议用谷歌浏览器,网络带宽不少于50兆,请勿用无线,以免出现卡顿现象。摄像头建议用中档及以上摄像头,以利于画面质量;音箱请提前予以调试,以避免出现没有声音现象)。乐采云平台视频讲标系统目前不支持手机端。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询标函方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询标回复内容、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投标人在开标前确保成为乐采云平台正式注册用户,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12询问、质疑渠道通过乐采云平台提出询问、质疑。13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主要性能参数带“★”的条款是主要性能参数。15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信函、传真。16投标报价▲1.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任何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2.投标价报出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16投标报价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履约保证金1.金额:合同暂定总金额的1%;2.支付方式:现金(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或银行独立保函形式;3.其他详见合同条款。18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的费率表计算的基准价格的6折计收,不足的8000元的最高可按8000元收取;2.收取方式:电汇或转账;3.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由采购组织机构在签发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单位收取。19免责声明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人未中标、采购项目终止的,采购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均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相关的所有损失。20注意事项1.如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招标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提出。2.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3.请务必确保“乐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4.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5.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CA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CA驱动未正常安装、USB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6.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7.投标人在使用乐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时,应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温岭市国企招标文件,第10页共81页24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二、说明(一)总则本招标文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编制。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由投标人承担。(二)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三)当事人1.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团体组织。3.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5.联合体: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四)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分部分;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投标,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五)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名称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六)现场踏勘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七)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且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其中涉及资格条件的如非本法人所拥有,则响应无效。2.本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内容、流程如与乐采云平台系统中最新的内容、操作不一致的,以乐采云平台系统中的要求为准。3.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除实质性必须响应的除外),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4.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采购项目。▲9.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特别是有关利害关系应如实填写、如实披露,投标人授权参与采购的人员视为应当知道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如未如实披露,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由投标人承担不利后果。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三、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三)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四)采购组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更正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15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平台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四、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若参与多标项投标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编制投标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1)投标声明书;(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无需提交本授权委托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或同时提供以下四项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②依法缴纳税收;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提供招标公告中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如有)相关证明资料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1)技术方案描述部分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②评分索引表;③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项目功能设计完备、对系统各组成部分等功能进行准确的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④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期、确保项目进行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⑤项目验收方案(包括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⑥技术需求响应表;⑦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技术性能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2)商务响应及其他部分①证书一览表;②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③商务技术响应表;④缺服务免费补充承诺函;⑤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企业实力及信誉评分项的各类证明材料)。3、报价文件的组成:(1)开标一览表;(2)针对报价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二)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3.投标报价不得为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三)投标有效期▲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授权委托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2.投标文件中所有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3.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处,可使用有效安全的电子签章替代。(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按照前附表要求提交,如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五、开标(一)开标程序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准时组织开标;2.宣布开标纪律;3.宣布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4.投标人登录乐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5.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6.公布开标结果。(二)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开标会议结束后不再接受相关询问、质疑或者回避申请。(三)投标人不足三家,不得开标。六、评标(详见第四章)七、定标(一)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人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二)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平台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三)发放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乐采云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八、合同签订及公告(一)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二)签订合同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人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采购人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三)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平台上公告。九、履约验收(一)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组织机构对中标人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并存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三)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四)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五)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六)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有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十、询问、质疑1.供应商对本次招标相关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询问。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3.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章采购需求一、总则本采购需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采购需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服务。投标人服务与本采购需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投标人服务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执行最新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招标等各项工作。投标人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二、服务期限、保险期限(一)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采购人根据年度供应商履约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实际需投保的所有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保险保单载明生效之日起满三年,且本项目合同遗留保险理赔案件处理完毕为止。(二)保险期限本项目保险期限:本项目保险期限:一年,每年一保,累计三年。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保险保单载明生效之日起一年。(三)本项目有下列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本项目遇不可抗力影响或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影响合同无法执行的;2.中标人违反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3.中标人因管理不善或投诉产生严重不良影响,采购人责令中标人整改仍未改善的;4.经省、市级新闻媒体曝光,中标人为责任方,造成恶劣影响的;5.中标人经有关部门认定严重违反劳动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其它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6.中标人其它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7.合同履约期间,中标人法人组织破产,或重组变更法人主体的;8.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其它终止合同的规定,其它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形;9.合同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三、服务内容(一)服务范围1.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的所有环卫作业人员均纳入本次保险采购范围,拟投保人员岗位暂估1500位(一人一岗),最终结算金额按照保险保单实际费用进行结算。服务期限内,存在人员增减等情况,投保的最终数量以实际为准,各投标人注意报价风险。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突发疾病身故、全残保险、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的承保、理赔及后续服务。3.采购人(被保险人)根据招投标结果约定的内容确定险种、额度并与中标人(保险公司)签订保单,采购人(被保险人)与中标人(保险公司)按约定的保单履约。(二)项目的险种及要求1.人员保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序号投保险种保障保险金额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伤害200000元/人2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意外医疗50000元/人3附加突发疾病身故、全残保险疾病身故(猝死)50000元/人4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意外住院津贴50元/天/人▲投保人员年龄为79周岁及以下(三)单项险种具体要求1.意外身故保险责任(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中标人按上述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该事故发生起下落不明,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宣告死亡的,中标人按上述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中标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3)被保险人身故或被宣告死亡前中标人已给付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2.意外伤残保险责任(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为直接原因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所列残疾之一的,中标人按上述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被保险人的残疾程度不在《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之列,中标人不承担给付残疾保险金责任。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残疾程度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给付比例100%90%80%70%60%50%40%30%20%10%(2)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该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3)对于不同保险事故造成的伤残,本次保险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等级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等级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所致附件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3.中标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身故、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中标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4.意外身故、意外伤残责任免除(1)因下列原因之一,直接或间接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中标人不负责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①采购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②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③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④被保险人违法、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⑤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的伤害,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高原反应、病毒和细菌感染(意外伤害导致的伤口感染不在此限);⑥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导致的伤害,但意外伤害所致的流产或分娩不在此限;⑦被保险人应药物过敏、整容手术、内外科手术或其他医疗行为导致的伤害;⑧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⑩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参加任何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期间;⑪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⑫恐怖袭击。(2)下列任一情形下,中标人对被保险人身故、残疾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①被保险人精神失常或精神错乱期间;②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③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④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5.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中标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中标人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2)中标人对于每次事故的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按100%的给付比例,在上述保险金额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中标人继续承担保险金给付保险责任,除另有约定外,住院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止,门疹治疗者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5日止。(3)在保险期内,中标人对被保险人所负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以该中标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中标人对该被保险人的本条保险责任终止。(4)本保险合同为费用补偿型合同,适用医疗费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除本保险合同外还可以从其它保险计划(包括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单位、本公司在内的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获得医疗费用补偿,中标人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获得补偿后的医疗费用的余额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6.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免除(1)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也适用于本保险合同。(2)下列情形或者下列费用,中标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①非主险合同所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治疗;②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假眼、配镜等)的费用;③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心理咨询或康复治疗的费用;④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下且非中标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的治疗费用;⑤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及被保险人的误工补贴费。7.疾病身故保险责任(1)在保险期间内,中标人承担下列保险金给付责任:被保险人自本保险合同生效起90天后因疾病身故,中标人按上述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2)本项目为续保延续项目,不适用于本条给付责任,故自本保险合同生效起之日后因疾病身故,中标人按上述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8.疾病身故保险责任免除(1)主险合同无效或失效,中标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2)因下列原因之一,直接或间接造成被保险人的疾病身故,中标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①投保前已有的残疾、未告知的既往症以及保险单特别约定除外的疾病;②采购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患病或伤残,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疾病或伤残;③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④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⑤恐怖袭击。(3)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因疾病身故的,中标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①被保险人精神失常或精神错乱期间;②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③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④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9.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中标人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遭受主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中标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中标人对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按上述的日津贴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金。(2)被保险人单次住院治疗的,住院津贴金的给付天数最高不超过180天;被保险人多次住院,累计给付天数最高不超过180天。实际给付天数累计达到180天的,中标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10.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责任免除(1)主险合同无效或失效,中标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2)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也适用本保险合同。(3)在下列情形下,中标人不负责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①被保险人非因主险合同所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的治疗;②被保险人矫形、整容、美容、器官移植的治疗;③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心理咨询或康复治疗;④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下且非中标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的治疗。(四)服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间内,因为国家法律、相关政策调整,保费优惠规定出现更为有利于采购人(被保险人)的情形时,中标人应当立即按新规定给予最大优惠幅度调整,确保采购人(被保险人)享受更有利的优惠政策,并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被保险人),具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浙江省赔付标准或国家下发的文件如对浙江省赔付标准有调整的,按最新标准执行。2.投保手续:▲(1)新增或替换人员: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新增人员投保通知后,需在当日办理承保手续。(2)续保转保:中标人须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保单一年保期到期前30天内统计下一保险年度续保清单交予采购人。▲3.保险生效时间:(1)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人支付保险费次日零时生效。4.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本项目,专人负责办理投保承保和理赔(提供具体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5.服务人员能保证随叫随到、主动上门办理投保、承保手续,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6.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承诺及时出具正式保险单。7.有服务保障措施,如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较差的业务人员有具体处罚办法。8.提供7×24小时服务。9.有专人指导采购人全程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有充足的现场勘查人员(提供人员合同或相关支持材料)。1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款在采购人规定时间统一汇入采购人账号,其他赔款直接汇给受保人,赔款汇单上必须注明伤亡人员姓名;赔款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同时经采购人授权。11.投标人须提供专门的处理人员及联系方式。1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约定的费率标准计收保费。13.投标人须提供理赔咨询、送赔款上门等项目服务。14.合同履行期间,因相关部门或新下发文件要求导致工作内容或工作量增加或调整的,中标人应积极响应并实施到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要求增加相关费用,中标人投标时应考虑其相关风险。15.做到“程序合法、行为亲民、方法科学、内容真实、结果准确”,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行为,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搞“人情协议”、“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水平;接受采购人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16.本招标文件未明确部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17.投标人参加投标所做的承诺及保费的计算报价必须符合保险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五)其他增值服务要求1.投标人须对抢救期内(7日历天)产生的费用全额承担的时间、用药范围等做出承诺。2.投标人须对整个医疗期内非医保药品承担额度做出承诺(医药费小于1万元不得加扣非医保药费,医药费大于1万元的非医保用药扣除额不得超过医药费的6%)。3.投标人须对需通过走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比例,即司法程序解决纠纷占总事故出险次数的比例做出承诺。4.服务期限内,中标人若不能100%兑现自己的承诺,则每次处罚1万元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有权追责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须于三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付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约。投标人所承诺的增值服务条款均要在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允许范围内,否则,出现废标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四、知识产权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所有资料等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投标人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投标人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采购人声誉免受损害,采购人保留追责的权利。2.本项目工作中涉及的原始数据及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不得泄露给采购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原始数据及成果。3.中标人须承担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须遵守保密义务。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五、管理要求1.中标人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良好的企业员工形象。2.科学、合理地安排所有服务人员及工作时间,采用动态管理方式,保持服务区域的正常运行。3.投标人须有完善的管理结构,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培训制度;员工岗位责任制;员工劳动纪律和行为规范;员工奖惩制度;各类检查、考核制度;设备、工具使用、存放、保养制度。其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有服务优先的管理理念与明确的服务定位和目标方案。4.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5.根据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6.服务人员应相对稳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六、技术要求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中标人的正常工作。如发生上述情况,中标人应主动及时告知采购人或委托人;未告知的,视作未按规定进行服务工作。2.按采购人或委托人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开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成果资料提交给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形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征得采购人或委托人同意后可给予适当延长。对因时间紧急,需加急投保的人员,中标人应抽调精干力量配合采购人优先服务。3.积极主动地配合采购人或其它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及时参加采购人或委托人等组织的工作汇报、工作评估、重点难点分析等报告会,派遣的参会人员需熟悉项目有关情况,并做好情况汇报工作和相关的技术解释工作。4.车辆、仪器、设备、软件和设施配置要求(1)须配备足够的车辆、仪器、设备、软件和设施,以满足多个点位同时工作的需要,保证工作进展。(2)不能满足本项目工作的车辆、仪器、设备、软件和设施,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更换的车辆、仪器、设备、软件和设施性能须满足本项目工作需要。5.与项目相关的工作档案(包括综合性档案和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须符合法定要求,并应确保各种档案的完整、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和服务合同中明确相关档案的存放地点、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并制定完整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和不当管理的追责制度。七、服务人员要求1.中标人派出的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且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2.中标人派出的人员不能胜任采购人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该服务人员退出或要求中标人调换服务人员,如5个自然日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终止合同。中标人派出的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未按采购人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工作成果未达到采购人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付或扣付相关服务费用。3.中标人派出的人员应服从采购人的项目工作安排,完成任务。工作期间,未经采购人批准,人员不能调换(采购人要求的除外),不得中途退出;如因客观情况确实需要更换的,应经由采购人书面批准。中标人未经采购人批准调换服务人员、中途退出,采购人将拒付或扣付相应的服务费用。4.中标人派出的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采购人制定的工作纪律或被有效投诉经采购人核实处理的,采购人除有权拒付或扣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外,还可视情节解除与中标人的服务协议。5.中标人派出的人员依法开展相关的工作,对工作情况的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6.为保证采购人相关工作总体进度,中标人派出的人员应及时就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采购人汇报。7.中标人派出的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的工作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8.中标人所用员工需自行向社会招聘,身体健康,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劳务)合同。9.中标人每月应按时、足额向服务人员支付相应的人工工资与加班费,发放津贴、高温费、福利等,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一经发现中标人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在中标人补足欠薪的基础上,采购人将按原欠薪额的200%对中标人进行扣款。10.服务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最低福利待遇及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等。八、其他要求▲1.责任界定(1)采购人作为服务的发包方,不承担具体的管理责任,只负责乙方工作成果的验收。(2)中标人为完成工作须自行采购相关设备设施,因设备设施自身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全额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缴纳标准须符合企业所在地社保缴纳要求;中标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众责任险等与采购服务有关的一切保险,要求工伤保险应保尽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公众责任险全覆盖,纳入考核。因未办理(缴纳)服务人员基本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众责任险等与采购服务有关的一切保险引起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人事仲裁、纠纷投诉等事宜,均由中标人自行全权负责,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采购人不因此承担责任或受到损失,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依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4)中标人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工作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服务过程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含意外风险事故)以及因事故引发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采购人不因此承担责任或受到损失,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依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5)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严格的各类服务安全防护保证措施,做好安全工作。中标人因经营管理失职造成人身损害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采购人不因此承担责任或受到损失,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依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6)中标人应切实保障其雇聘人员的全部劳动者权利,某些岗位可能存在劳务争议,中标人应向人员明确不属于劳务派遣,并承担该可能存在争议岗位人员的劳动者权利保障责任,相应责任与采购人无涉。(7)因中标人的劳动用工、提供服务或其服务领域发生因人身损害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保证不对采购人造成任何负面影响。(8)如中标人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服务,必须提前1个月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依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2.如招标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服务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参考;中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完整性负责并保证项目实施运行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服务要求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中标人须承诺免费提供缺少的服务要求直至项目能够正常实施并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3.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服务人员饮食、交通、劳保用品、办公场地租赁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4.中标人服务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时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依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5.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项目延期或取消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损失,采购人不负任何违约责任,不承担任何赔偿。▲6.服务期内,如中标人所派服务人员及设备设施不能满足项目实际正常运行需要的,中标人须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服务人员及设备设施,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九、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人以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进行价格填报。▲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报价范围:0元/人/年(不含)-230元/人/年(含);不按要求填写做无效标处理。3.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为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所需的车辆、设备设施、器材、仪器、软件、工具的购买或租赁费、存放费、管理费、运输费、日常维护保养费、维修费;服务人员人工工资(含月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生活津贴、奖金、节假日加班费及各类加班费、高温补贴、节假日慰问费、餐补费及企业福利等;服务人员食宿与交通、运输工具、公积金、企业年金、工会经费、疗休养、教育培训、体检、关爱活动、职教费、残保金、奖罚措施、各类社会保险【基本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众责任险等】;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资料的提交;开办费、企业管理费、办公、通信、利润、税费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费用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保障及第三方责任赔偿、风险、责任、义务、不可预见费等各项应有费用。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4.中标单价一次性包干不作调整,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报价风险。5.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投保数量,最终结算金额按照保险保单实际费用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预算金额。6.最终结算金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际保费(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中标单价*实际投保环卫作业人员数量)。7.最终结算金额不超预算金额(1035000元)。(二)合同款支付方式1.本项目保险费按批次结算支付,每批次保险保单送达采购人处,中标人提交该批次保险费款项结算申请以及相关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对该批次保险费结算款审核完毕后1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该批次保险费结算总金额*100%。2.采购人在支付本项目合同项下的任一合同价款前,中标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开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若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延期付款的责任。3.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政府部门验收检查的,以政府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前提。4.结算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保险保单、结算清单、合同复印件、合法发票等资料,采购人再将款项以转账形式汇入中标人指定的账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原则(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二、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三、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四、无效标情形(一)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与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或者报价文件中报价的服务跟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投标服务出现重大偏差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在限定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或未填写投标报价的;(六)投标参数未如实填写的;(七)投标文件存在虚假材料的;(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相关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相关部门:1.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3.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十)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打“▲”内容)不响应的或响应不符合要求的;(十一)商务条款不响应的;(十二)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十三)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十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五、废标情形(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二)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投标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乐采云平台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具有独立承担民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或同时提供以下四项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②依法缴纳税收;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声明书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信用记录1.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3.使用规则: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4.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投标人无须单独提供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3.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采购项目。4.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定资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国家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寿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2)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至少包含人身保险业务);(3)无独立法人资格的需取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且同一法人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只能授予其所属的一个分支机构。依据相关文件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由其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必须为该投标分支机构本身所具有,总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不能作为该投标分支机构的文件予以确认。落实国企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问,在乐采云平台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串通投标未出现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其他条件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三)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其中商务技术分60分,报价分40分。评分按以下标准及要求进行:1.评分标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商务技术评分1企业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本项目类似险种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上述评分项需提供保单原件或保险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2份及以上合同,合同业主、项目名称均相同又分多个年份签订的,按一个业绩计算。3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投标人总公司2025年3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①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的,得3分;②18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的,得2分;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得1分。注:上述评分项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33消费者满意度亿元保费投诉量:根据投标人所属总公司中国金融监管总局浙江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公布的关于2025年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亿元保费投诉量”由低到高进行打分:投诉量在0-2.5(2.5)之间得3分,投诉量在2.5-5(含5)之间得2分,投诉量在5以上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确保与中国金融监管总局浙江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公布的关于2025年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公布数据一致,如不一致或未提供该项不得分)3消费万张保单投诉量:根据投标人所属总公司中国金融监管总局浙江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公布的关于2025年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万张保单投诉量4者满意度”由低到高进行打分投诉量在0-0.25(含0.25)之间得3分,投诉量在0.25-0.5(含0.5)之间得2分,投诉量在0.5以上得1分,(提供证明材料(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确保与中国金融监管总局浙江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公布的关于2025年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公布数据一致,如不一致或未提供该项不得分)35风险评级据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5年度三季度风险评级结果评分,A级及以上得3分,B级及以上得2分,C级及以上得1分,C级以下不得分。备注:需提供综合偿付能力报告或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法证明的不得分36服务方案提供团意险服务方案,优化经办流程,提高公司响应速度。根据保险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对比评分:①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完整且可行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强,贴合本项目的实际,能够充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得4.1-6分;②服务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完整且可行性、可操作性、针对性一般,基本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但有一定不足,需进一步完善,得2.1-4分;③服务方案欠科学、合理、完整且可行性、可操作性、针对性欠缺,得0.1-2分;④特色服务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得0分。67赔付时效索赔手续齐全,投标人承诺:①5万元及以下赔偿,保证1个工作日内赔付;②5-10万元(含10万)赔款,保证3个工作日内赔付;③10-20万元(含20万)赔款,保证5个工作日内赔付;④20万元以上赔款,保证7个工作日内赔付;上述4项内容全部响应的得6分,每延长1天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上述内容作出明确承诺,未满足要求的不得分。68服务响应根据投标人承诺的服务响应时间等情况综合评分。a.承诺接到采购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含)到达现场的得4分;b.承诺接到采购方通知后,在6小时内(含)到达现场的得2分;c.承诺接到采购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含)到达现场的得1分;接到采购方通知后,超过12小时到达现场的或未提及此项不得分。49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就如何完成本项目各项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认知、服务理念、服务总体构想、服务过程跟踪、服务质量反馈、服务流程后续跟踪有无具体措施、实施流程、安全管理、项目组织机构、项目进度安排、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等内容)、工作方法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针对性等进行评分。①对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工作有深刻的认识,熟悉采购人现状及存在问题,有很强的技术积累,有很强的适用性,能拿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设备软件等配备充分;实施进度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质量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健全、完善;详尽的描述了本项目中各项任务的实施方案,且实施方案贴合本项目的实际,能够充分保障项目的实施,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强,得7.1-10分;②对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工作有较强的认识,熟悉采购人现状及存在问题,有较强的技术积累、适用性,能拿出较强的解决方案;较详尽的描述了本项目中各项任务的实施方案,能够较好地保障项目的实施,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强,得5.1-7分;③对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工作有一定的认识,较熟悉采购人现状及存在问题,有一定的技术积累,有一定的适用性,能拿出一定的解决方案,但有一定不足,需进一步完善;就如何完成本项目的各项任务均有描述,基本能够保障项目的实施,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较普通,针对性欠缺,得3.1-5分;④对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工作不太了解,技术积累、适用性较差,解决方案偏离较大;就如何完成本项目的各项任务描述不完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内容、工作方法不完善,不能很好的针对本项目,得0.1-3分;⑤项目整体实施方案未提供的得0分。1010疑难案件根据投标人对疑难案件处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疑难案件以及具体的解决办法)进行评审。①方案合理,内容全面详细,分析到位,贴合采购需求的,得2.1-4分;②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分析基本到位,基本贴合采购需求的,得1.1-2分;③方案内容简略,可行性较低的,得0-1分。411合理化建议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的项目合理化建议是否科学、合理、完整及可行性、可操作性、针对性等进行评分。①合理化建议科学、合理、完整且可行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强,贴合本项目的实际,能够充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得3.1-5分;②合理化建议基本科学、合理、完整且可行性、可操作性、针对性一般,基本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但有一定不足,需进一步完善,得1.1-3分;③合理化建议欠科学、合理、完整且可行性、可操作性、针对性欠缺,得0.1-1分;④合理化建议不合理或未提供的得0分。512特色服务根据投标人结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的特色服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完整及可行性、可操作性、针对性等进行评分。①特色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完整且可行性、可操作性、针对性强,贴合本项目的实际,能够充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得3.1-5分;②特色服务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完整且可行性、可操作性、针对性一般,基本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但有一定不足,需进一步完善,得1.1-3分;③特色服务方案欠科学、合理、完整且可行性、可操作性、针对性欠缺,得0.1-1分;④特色服务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得0分。513服务团队根据投标人拟针对本项目设立的专属承保服务团队,服务团队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团队项目服务经验,团队成员6人及以上,能提供上门承保服务,服务团队人员组成合理(列明团队人员组成,如负责人为班子成员、其他组成为中层几名、科员几名,以及公司内任职的任命文件等资料)进行评分:①承保服务团队方案详细,内容全面,完全符合采购需求的,得3.1-5分;②承保服务团队方案较详细,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1-3分;③承保服务团队方案简单简略,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0-1分。注:上述评分项人员身份证及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未提供不得分。5报价分评分1报价以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低评标价的投标报价得分为40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标报价得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评标基准价/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效投标报价)×40%×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标报价得分。402.评审要求(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其中客观评分项的分值应当一致。(2)对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乐采云平台上开启的投标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③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④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⑤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澄清的,其投标无效。(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结果汇总及排序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现场由采购人代表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五)评标报告撰写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一部分(合同书)及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年月日,(采购人)以(采购方式)对(项目名称、编号)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现于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等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招标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数量: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1.2.2标的质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3价款1.3.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暂定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合同实际结算金额(含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际保费(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中标单价*实际投保环卫作业人员数量)。1.3.2合同实际结算金额不超预算金额(1035000元)。1.3.3合同条款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车辆、设备设施、器材、仪器、软件、工具的购买或租赁费、存放费、管理费、运输费、日常维护保养费、维修费;服务人员人工工资(含月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生活津贴、奖金、节假日加班费及各类加班费、高温补贴、节假日慰问费、餐补费及企业福利等;服务人员食宿与交通、运输工具、公积金、企业年金、工会经费、疗休养、教育培训、体检、关爱活动、职教费、残保金、奖罚措施、各类社会保险【基本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众责任险等】;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资料的提交;开办费、企业管理费、办公、通信、利润、税费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费用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保障及第三方责任赔偿、风险、责任、义务、不可预见费等各项应有费用。除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1.3.4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本合同单价固定不变,不因标的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成本价格的变动而做任何调整。1.3.5分项价格: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暂定总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交至甲方处;1.4.4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5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的,在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全部履行并取得甲方认可或本合同因甲方要求终止或甲乙双方协商终止时,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或者其他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款项无息退还给乙方,因乙方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的除外;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甲方有权优先在履约保证金中优先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或者其他款项,如有扣除的,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如果乙方未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补足履约保证金一日的应补足而未补足履约保证金金额的6%计算,逾期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不能补足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1.4.6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保单形式的,应保证其有效期不短于合同履行期限结束之日起30日;1.4.7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赔偿款或要求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时,甲方有权向出具前述保函、保单的出具机构要求无条件支付相应款项;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拒绝支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后续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数额;1.4.8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履约保证金冲抵其它费用,亦不得将履约保证金作为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者,或作为对第三者债务的担保;1.4.9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6‰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标的数量,乙方根据实际提供服务。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履行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保险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3履行地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履行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6‰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5个工作日未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依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因逾期未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8.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6‰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终止本合同。1.8.3乙方提供的服务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承诺、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成果,乙方愿意补足或完善服务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补足或完善服务的,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依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1.8.4若发生纠纷,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纠纷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1.8.5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6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甲方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30日内仍未解决的,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依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1.8.7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8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9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10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时生效。2.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形式明确。2.0.3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为合同编号为【】的【】项目合同的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2.2.1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2.2.2服务质量按最新颁发的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地方标准执行,国家与地方均没有的,按行业或企业规定执行。国家、地方规定标准低于行业或企业标准的按行业或企业标准执行,就高不就低。2.2.3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同一服务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2.2.4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技术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甲方在使用本项目成果相关的所有资料等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乙方还应及时澄清相关信息,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2.3.2本项目工作中涉及的原始数据及成果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泄露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原始数据及成果。2.3.3乙方须承担本项目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须遵守保密义务。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3.4合同涉及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另有约定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5.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5.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5.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6技术质量保证2.6.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6.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7延迟履行2.7.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履行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延期应通过甲乙双方认可并修改合同的方式进行。2.7.2除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延迟履行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并取得甲乙双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违约金之外,乙方延长履行时间将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违约金。2.8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9合同转让和分包2.9.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2.9.2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9.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乙方承担的责任,乙方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2.9.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履行范围,在乙方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2.9.5乙方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可直接向分包供应商支付款项。2.9.6如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依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2.10不可抗力2.10.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0.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0.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1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12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3合同中止、终止2.13.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3.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3.3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并有权单方面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13.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2.13.4.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2.13.4.2甲方认为乙方在本项目招投标竞争和合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2.13.4.3本项目遇不可抗力影响或法律、法规、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影响合同无法执行的;2.13.4.4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2.13.4.5乙方因管理不善或投诉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甲方责令乙方整改仍未改善的;2.13.4.6经省、市级新闻媒体曝光,乙方为责任方,造成恶劣影响的;2.13.4.7经有关部门认定乙方严重违反劳动法,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其它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2.13.4.8乙方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2.13.4.9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其它中止、终止合同的规定,其它法律规定的中止、终止情形;2.13.5如果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4通知和送达2.14.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4.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写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合同附件2.17.1保密承诺书。2.17.2廉洁承诺书。2.17.3乙方《开标一览表》。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附件浙江省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招标文件名称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作业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代码ZJGYZX-2026-2-016招标人温岭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0576-86658757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15058619215序号审查标准审查结果1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招标投标活动;是口否2直接或者变相要求优先采购在本地登记注册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口否3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或者通过行政审批性质的前置备案程序;是口否4将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等作为参与本地招标投标的必要条件;是口否5将经营者取得业绩和奖项荣誉的区域、缴纳税收社保的区域、投标(响应)产品的产地、注册地址、与本地经营者组成联合体等作为投标(响应)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成交、入围)条件或者评标条款;是口否6将经营者在本地区业绩、成立年限、所获得的奖项荣誉、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因素,或者根据商品、要素产地等因素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7根据经营者投标(响应)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评审标准;是口否口7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将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无关的上述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加分条件;是口否口8是口否9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是口否10设置不合理的公示时间、响应时间、要求现场报名或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等;是口否11在获取招标文件、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其他特定人员到场;是口否12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是口否13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或者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口否14对省级相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以上述企业未在全国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作为否决投标或不予加分的条件;是口否1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是口否16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或者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是口否16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投标;是口否17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评标标准;是口否口18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是口否19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20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违规收取保证金,或者限定保证金只能以现金或非现金担保唯一形式缴纳;是口否21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口否是否违反相关标准的结论(如违反,请详细说明情况)(可附相关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审查单位负责人意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