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招标预告(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
台州市本级 |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为确保招标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采购顺利开展,现就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等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331000261500010000007-TZZH2026-STHJJ21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条款; 2、招标文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6-04-17 16:00:00
2、意见递交方式: 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台州市黄岩区尚司路33号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意见接收机构: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王女士
5、联系电话:0576-84216006,13738606556
6、联系邮箱:37694060@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五、注意事项:
1、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附件信息:
(意见征询稿)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项目.pdf (562.8 KB)
(意见征询稿)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项目.pdf
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项目项目编号:331000261500010000007-TZZH2026-STHJJ21采购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一、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四、公开招标需求五、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331000261500010000007-TZZH2026-STHJJ21二、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一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项目详见公开招标需求1项200200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3、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六、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七、评标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八、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九、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5、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邮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或以加密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7694060@qq.com,“介质(U盘)存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台州市黄岩区尚司路33号浙江华诚会计师事务所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否则视作投标人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6、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8、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投标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9、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十、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十一、相关注意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5、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十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名称: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6-84216006,13738606556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尚司路33号(二)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76-88581162采购人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三)质疑受理采购人书面质疑接收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76-88581162书面质疑接收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代理机构质疑受理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76-84216006,18857607770书面质疑接收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尚司路33号(四)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陈工、李工联系电话:0576-88206705、88206731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五)政采云平台联系电话:95763(六)其余事项: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工商银行2.6%起王霖13857654562中国农业银行2.5%起吴灏15268898874中国建设银行3.0%起丁君因13606679819中国银行3.0%起任茜13857695378交通银行台州分行3.0%起彭舟丹18858683371中信银行台州分行3.2%起金辉13750690231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3.259%起管晓晓13958665211合同履约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1000元尹刚强13750668184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5%,最低保费1000元王灵芳8886981813586123199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5%,最低保费1000元徐小明8855278813968603112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2%,最低保费500元王仙高1385860022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元王仙春13515769179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年费率0.3%,最低王春宇13676675331中心支公司保费1000预付款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3%,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2%,最低保费500元罗赛13736605643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4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3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4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电子签章。5投标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6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密封包装后(顺丰快递形式)或以加密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7694060@qq.com,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台州市黄岩尚司路33号浙江华诚会计师事务所,高小姐收,联系方式:0576-84260529。7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或以加密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7694060@qq.com(一份);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7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0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1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和《台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台财采发〔2022〕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5投标保证金无16履约保证金无17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8其他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备案存档,纸质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数量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正一副。1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四)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1、声明书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提供关于供应商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中小企业等声明函8、针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9、非联合体投标申明10、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如有)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情况介绍(企业实力)2、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3、项目负责人及组员情况4、项目理解情况5、项目工作重难点分析情况6、项目监测服务保障情况7、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情况8、项目报告大纲情况9、项目售后服务情况10、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如有)。3、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如有)组成。(2)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投标报价是包括所有人员的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办公设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报价中。(5)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四、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1.3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1.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1.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1.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的签章1.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1.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1.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3、投标文件的形式3.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3.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5.2采购机构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7.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7.2包装与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3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的投标地点。五、开标和评标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投标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1)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7694060@qq.com(3)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5)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资格审查2.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3、评标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对其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人;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正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8)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9)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0)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此调整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技术资信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3)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4)除3.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或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5)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5开启供应商商务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格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认定为重大偏差的,做无效投标处理。3.6▲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报价×65%;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3.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3.8评标时如遇到招标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3.9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将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6、评标原则▲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7、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定标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八、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执行,按照本项目中标金额,按下附表收费标准,采用差额累进算法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低于柒仟元按柒仟元计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名称: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台州银行市府大道支行;帐号:512092304500015)联系电话:0576-84260529。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0%1.50%100-5001.10%0.80%500-10000.80%0.45%1000-50000.50%0.25%5000-100000.25%0.10%10000-1000000.05%0.05%100000以上0.01%0.01%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二)各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投标供应商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者经评标委员会核查不符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二)价格扣除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推荐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六、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10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商务资信(24分)1投标人实力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每具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2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类似大气污染防治或噪声污染防治相关业绩,每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13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4项目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2、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5分。3、具有一个环境工程专业得0.5分,具有一个环境科学专业得0.5分,具有一个大气科学专业得0.5分,具有一个光学专业的0.5分,重复专业不得分,最高得2分。4、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14商务技术(66分)5项目理解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背景、2025年台州市空气和声质量的现状、道路空气微站空气质量现状、VOCs污染现状、扬尘污染现状及成因、台州市现行扬尘管理措施的不足等分析情况以及对项目所在地历史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控情况、重点区域近源排放和企业绩效分级情况的了解程度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调查详细全面、项目所在地情况熟悉,背景、现状分析有针对性的得3.0-5.0分;分析基本合理、到位的,项目所在地情况基本了解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6工作重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的分析把控情况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重难点层级分析清晰、深刻透彻、有针对性,且有清晰详尽处理方法的得3.0-5.0分;分析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有处理方法但阐述不够详尽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7监测服务保障根据投标人对具有可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基本仪器设备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自有挥发性有机物高分辨率走航监测设备、手持式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扬尘走航监测设备等,每提供一种设备得2分,通过租赁的每种设备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合同、发票的扫描件以及设备图片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招标文件中,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设备图片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8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VOCs和扬尘(PM2.5和PM10)走航监测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工作内容理解全面,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透彻,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9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道路空气质量分析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工作内容理解全面,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透彻,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0项目组织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清单审核、数据上传、报告编制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工作内容理解全面、透彻,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1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核查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工作内容理解全面、透彻,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2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A/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核查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工作内容理解全面、透彻,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3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哨兵”网络建设工作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工作内容理解全面、透彻,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4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高值预警服务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514工作内容理解全面、透彻,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5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近源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服务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工作内容理解全面、透彻,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6项目报告大纲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VOCs走航报告、扬尘走航报告、月度道路空气质量分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清单报告、噪声污染防治核查服务汇编材料、A/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核查报告、“哨兵”网络建设项目验收报告、高值点位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的成果内容大纲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成果内容大纲完整齐全、思路新颖、有针对性的得3.0-5.0分;成果内容大纲基本齐全、有一定针对性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7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承诺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服务能力、服务措施、服务承诺等方面)情况,包括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后续的技术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服务方案全面、合理、有效的得3.0-5.0分;服务方案阐欠全面、合理、有效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投标报价(10分)18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万元)一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项目详见公开招标需求1项200二、项目背景根据《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号)《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4-2027》(浙政发〔2024〕11号)《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台州市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方案》(台五气办〔2024〕6号)《台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台美丽办〔2024〕11号)《浙江省2025—2026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提升攻坚方案》(浙美丽办〔2025〕43号)《加快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提升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行动方案》(浙美丽办〔2025〕41号)等文件精神,台州市开展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提升大气和声环境监管与治理的精准化和精细化能力,实现空气和声环境质量的改善。三、采购需求(一)走航监测和道路微站数据分析服务1、2026年7月-2027年6月期间,开展VOCs走航监测,快速全面掌握区域内VOCs污染因子排放特征以及污染水平,提出科学合理的VOCs管控措施。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针对椒江、黄岩、临海、温岭重点工业园区等全市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VOCs走航监测和应急监测,总计不少于16次。2、2026年7月-2027年6月期间,开展常态化扬尘(PM2.5和PM10)走航监测,针对椒江、黄岩、路桥三区国控点周边3公里范围及台州湾新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扬尘走航监测或飞行监测,有针对性的提出台州市扬尘管控措施。秋冬季颗粒物污染高发等重点时段,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和上级部门具体要求进行加密走航监测,总计不少于12次。3、2026年8月-2027年7月期间,每半月对台州市10个县(市、区)48个道路微站六参数数据进行数据分析汇总,编制全市道路微站简报;深入分析当月道路环境空气微站空气质量数据,同时分析挖掘历史监测站数据,实现全市污染物浓度(六参数)的时空动态变化趋势分析,并借助扬尘走航来分析月度高值点位污染来源及成因,追溯污染物扩散趋势,并编制每月的道路空气质量分析报告。(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保障服务1.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工业源全过程审核,对涉气的在产企业(包括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企业)填报质量进行全过程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管控清单。2.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管控清单、移动源管控清单、扬尘源管控清单,编制台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清单分析报告。(三)噪声污染防治核查服务1.宁静小区创建核查工作,全流程跟进宁静小区创建工作,对宁静小区创建过程进行指导,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2.开展全市噪声自动站点周边噪声源专项排查服务,对每个噪声监测站点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各类噪声污染源进行系统排查,建立详细的"一站一档"资料,为后续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3.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针对性开展夏秋季夜间噪声自动站点周边现场巡查,并采取防治措施。(四)A/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核查服务对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申报核查,依托相关行业专家进场对标对表核对各项分级指标,对不少于60家企业从工艺装备、有组织排放控制限值、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污染治理技术、监测监控、大气环境管理、清洁运输方式等方面评价企业提级完成情况,提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五)“哨兵”网络建设根据实际监测需求,围绕市区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科学布设16套道路空气微站系统(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详见下表),形成区域颗粒物实时监测的“哨兵”网络,可对重点区域周边的空气质量与现场实况进行同步监控,通过对联网数据的分析研判,实现对重点区域的污染传输路径、污染趋势变化的早期感知,以便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时制定落实颗粒物污染应对措施,实现精准管控,助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突破改善瓶颈。表设备详细技术参数一览表设备单元项目参数颗粒物监测系统测量精度PM2.5<100μg/m³,误差:10μg/m³;100~30000μg/m³,误差:±20%PM10<100μg/m³,误差:15μg/m³;100~30000μg/m³,误差:±20%TSP<100μg/m³,误差:20μg/m³;100~30000μg/m³,误差:±20%(以GRIMM参考,25℃,50RH环境条件)检测原理激光式(进口激光源)气体采样方式泵吸式(进口气泵)测量量程PM2.5:0.1~30000μg/m³PM10:0.1~30000μg/m³TSP:0.1~30000μg/m³分辨率PM2.5/PM10/TSP:0.1μg/m³颗粒物最小直径0.3μm泵吸气体流量1.5L/min除湿加热功率5W输入电压DC8-30V额定电流250mA-900mA休眠电流10mA工作温度-40~70℃工作湿度0~90%RH通讯接口RS485通讯协议Modbus-RTU具备CPA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备CCEP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风速风向工作温度传感器工作温度:-20-70℃变送器元件工作温度:-40-70℃精度风速:±0.5+2%FS(0-20m/s,60%RH,25℃)风向:±3°(60%RH,25℃)量程风速:0~40m/s,启动风速为0.5m/s风向:0~359°响应时间1S温湿度工作温度-40-80℃精度±3%RH(60%RH,25℃)量程湿度:0%RH~99%RH温度:-40℃~+80℃响应时间温度:≤25s(1m/s风速)湿度:≤8s(1m/s风速)长期稳定性温度:≤0.1℃/y湿度:≤1%/y大气压力工作温度-40-80℃精度±0.15Kpa@25℃101kPa量程0-120kPa响应时间≤2s长期稳定性-0.1kPa/y(六)高值预警服务基于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整合全市道路微站数据和站点数据,对PM2.5、PM10等污染物的分钟级监测数据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异常高值,立即向管理部门发出预警信息。同时,依据不同污染物的时空变化特征,结合本地污染源分布状况,对高值事件的潜在污染源类型进行初步智能研判,并每月提供高值点位分析简报,为县市区主管部门开展精准排查指明方向。(七)近源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服务当年第三季度对重点区域内的潜在污染源进行1次系统性摸排,建立重点区域近源管控清单,确保清单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周边施工、餐饮、交通、企业等排放源的实时状况,为秋冬季精细化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底板。四、进度要求1、VOCs走航监测:2027年6月底前完成;2、扬尘(PM2.5和PM10)走航监测:2027年6月底前完成;3、道路微站数据分析服务:2027年8月底前完成;4、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保障服务:2026年12月底前完成;5、噪声污染防治核查服务:2026年12月底前完成;6、A/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核查服务:2026年12月底前完成;7、“哨兵”网络建设:2026年12月底前完成;8、高值预警服务:2027年6月底前完成;9、近源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服务:2026年9月底前完成;五、成果要求1、VOCs走航报告(不少于16份);2、扬尘走航报告(不少于12份);3、月度道路空气质量分析报告(共12份);4、2025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清单报告;5、2026年噪声污染防治核查服务汇编材料;6、2026年A/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核查报告;7、“哨兵”网络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提供1年的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服务期为自设备验收后1年;8、高值点位年度统计分析报告1份;9、近源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清单1份。六、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审核,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每次付款乙方均需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七、售后服务1、服务质量保证期1年。2、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需服务事项,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3、供应商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并对按规定进行调整或补充。4、供应商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如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5、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负责处理解决出现的项目质量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具体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合同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更正补充文件。4.招标文件。5.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6.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顺序在先内容为准。二、合同内容(一)走航监测和道路微站数据分析服务1、2026年7月-2027年6月期间,开展VOCs走航监测,快速全面掌握区域内VOCs污染因子排放特征以及污染水平,提出科学合理的VOCs管控措施。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针对椒江、黄岩、临海、温岭重点工业园区等全市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VOCs走航监测和应急监测,总计不少于16次。2、2026年7月-2027年6月期间,开展常态化扬尘(PM2.5和PM10)走航监测,针对椒江、黄岩、路桥三区国控点周边3公里范围及台州湾新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扬尘走航监测或飞行监测,有针对性的提出台州市扬尘管控措施。秋冬季颗粒物污染高发等重点时段,根据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和上级部门具体要求进行加密走航监测,总计不少于12次。3、2026年8月-2027年7月期间,每半月对台州市10个县(市、区)48个道路微站六参数数据进行数据分析汇总,编制全市道路微站简报;深入分析当月道路环境空气微站空气质量数据,同时分析挖掘历史监测站数据,实现全市污染物浓度(六参数)的时空动态变化趋势分析,并借助扬尘走航来分析月度高值点位污染来源及成因,追溯污染物扩散趋势,并编制每月的道路空气质量分析报告。(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保障服务1.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工业源全过程审核,对涉气的在产企业(包括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企业)填报质量进行全过程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管控清单。2.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管控清单、移动源管控清单、扬尘源管控清单,编制台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清单分析报告。(三)噪声污染防治核查服务1.宁静小区创建核查工作,全流程跟进宁静小区创建工作,对宁静小区创建过程进行指导,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2.开展全市噪声自动站点周边噪声源专项排查服务,对每个噪声监测站点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各类噪声污染源进行系统排查,建立详细的"一站一档"资料,为后续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3.根据主管部门要求,针对性开展夏秋季夜间噪声自动站点周边现场巡查,并采取防治措施。(四)A/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核查服务对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申报核查,依托相关行业专家进场对标对表核对各项分级指标,对不少于60家企业从工艺装备、有组织排放控制限值、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污染治理技术、监测监控、大气环境管理、清洁运输方式等方面评价企业提级完成情况,提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五)“哨兵”网络建设根据实际监测需求,围绕市区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科学布设16套道路空气微站系统(设备详细技术参数详见下表),形成区域颗粒物实时监测的“哨兵”网络,可对重点区域周边的空气质量与现场实况进行同步监控,通过对联网数据的分析研判,实现对重点区域的污染传输路径、污染趋势变化的早期感知,以便于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时制定落实颗粒物污染应对措施,实现精准管控,助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突破改善瓶颈。表设备详细技术参数一览表设备单元项目参数颗粒物监测系统测量精度PM2.5<100μg/m³,误差:10μg/m³;100~30000μg/m³,误差:±20%PM10<100μg/m³,误差:15μg/m³;100~30000μg/m³,误差:±20%TSP<100μg/m³,误差:20μg/m³;100~30000μg/m³,误差:±20%(以GRIMM参考,25℃,50RH环境条件)检测原理激光式(进口激光源)气体采样方式泵吸式(进口气泵)测量量程PM2.5:0.1~30000μg/m³PM10:0.1~30000μg/m³TSP:0.1~30000μg/m³分辨率PM2.5/PM10/TSP:0.1μg/m³颗粒物最小直径0.3μm泵吸气体流量1.5L/min除湿加热功率5W输入电压DC8-30V额定电流250mA-900mA休眠电流10mA工作温度-40~70℃工作湿度0~90%RH通讯接口RS485通讯协议Modbus-RTU具备CPA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备CCEP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风速风向工作温度传感器工作温度:-20-70℃变送器元件工作温度:-40-70℃精度风速:±0.5+2%FS(0-20m/s,60%RH,25℃)风向:±3°(60%RH,25℃)量程风速:0~40m/s,启动风速为0.5m/s风向:0~359°响应时间1S温湿度工作温度-40-80℃精度±3%RH(60%RH,25℃)量程湿度:0%RH~99%RH温度:-40℃~+80℃响应时间温度:≤25s(1m/s风速)湿度:≤8s(1m/s风速)长期稳定性温度:≤0.1℃/y湿度:≤1%/y大气压力工作温度-40-80℃精度±0.15Kpa@25℃101kPa量程0-120kPa响应时间≤2s长期稳定性-0.1kPa/y(六)高值预警服务基于空气质量预警预报系统,整合全市道路微站数据和站点数据,对PM2.5、PM10等污染物的分钟级监测数据进行监测,一旦出现异常高值,立即向管理部门发出预警信息。同时,依据不同污染物的时空变化特征,结合本地污染源分布状况,对高值事件的潜在污染源类型进行初步智能研判,并每月提供高值点位分析简报,为县市区主管部门开展精准排查指明方向。(七)近源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服务当年第三季度对重点区域内的潜在污染源进行1次系统性摸排,建立重点区域近源管控清单,确保清单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周边施工、餐饮、交通、企业等排放源的实时状况,为秋冬季精细化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底板。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人民币。四、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检查;2、对成果报告进行审核;3、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二)乙方责任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报告;2、对成果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3、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包括没有必要授权的任何雇员),或用于除本合同履行之外的其他目的。不得引用、公布、泄露监测检测结果及相关信息。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六、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此造成他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发生知识产权、权利瑕疵等纠纷或违反保密义务的,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无法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七、履约保证金无八、合同分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作内容分包给第三人。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部分辅助工作分包给第三人,但乙方仍对第三方完成的工作负责。若乙方与第三人发生纠纷的,与甲方无关,甲方若由此导致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九、进度要求1、VOCs走航监测:2027年6月底前完成;2、扬尘(PM2.5和PM10)走航监测:2027年6月底前完成;3、道路微站数据分析服务:2027年8月底前完成;4、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保障服务:2026年12月底前完成;5、噪声污染防治核查服务:2026年12月底前完成;6、A/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核查服务:2026年12月底前完成;7、“哨兵”网络建设:2026年12月底前完成;8、高值预警服务:2027年6月底前完成;9、近源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服务:2026年9月底前完成;十、项目成果1、VOCs走航报告(不少于16份);2、扬尘走航报告(不少于12份);3、月度道路空气质量分析报告(共12份);4、2025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清单报告;5、2026年噪声污染防治核查服务汇编材料;6、2026年A/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核查报告;7、“哨兵”网络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提供1年的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工作,服务期为自设备验收后1年;8、高值点位年度统计分析报告1份;9、近源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清单1份。十、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作为预付款;乙方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审核,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每次付款乙方均需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填平损失。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2)方式解决(两种解决方式只能择其一):(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采购组织机构执一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甲方:,(盖章)项目经办人:,(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项目经办人:,(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全称(公章):地址:时间:——————————————————————————————————————————————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一、声明书(附件2)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附件3)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四、提供关于供应商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4);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附件5)七、中小微企业等声明函(附件6)八、针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附件7)九、非联合体投标申明(附件8)十、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如有)——————————————————————————————————————————————附件1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法人)合法授权参加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项目(编号331000261500010000007-TZZH2026-STHJJ21)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说明:商务技术文件开启后30分钟内,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7694060@qq.com。不填写或未按规定发出邮件的,视同默认不存在确认声明书中的相关违规情形。台州中恒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附件2投标声明书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投标,为此,我公司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声明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投标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台州中恒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中单位负责人姓名)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姓名:传真: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全权代表姓名: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8台州中恒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附件4:供应商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致: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存在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如本公司对以上条款提供虚假承诺,采购组织机构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项目项目编号:331000261500010000007-TZZH2026-STHJJ21采购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一、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四、公开招标需求五、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现就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331000261500010000007-TZZH2026-STHJJ21二、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一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项目详见公开招标需求1项200200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领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3、方式:潜在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六、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七、评标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八、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九、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5、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邮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或以加密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7694060@qq.com,“介质(U盘)存储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台州市黄岩区尚司路33号浙江华诚会计师事务所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否则视作投标人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6、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8、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投标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9、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十、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十一、相关注意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09】28号文件,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5、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十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机构名称: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76-84216006,13738606556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尚司路33号(二)采购人采购人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76-88581162采购人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三)质疑受理采购人书面质疑接收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76-88581162书面质疑接收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代理机构质疑受理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76-84216006,18857607770书面质疑接收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尚司路33号(四)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陈工、李工联系电话:0576-88206705、88206731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五)政采云平台联系电话:95763(六)其余事项: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银行贷款年利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工商银行2.6%起王霖13857654562中国农业银行2.5%起吴灏15268898874中国建设银行3.0%起丁君因13606679819中国银行3.0%起任茜13857695378交通银行台州分行3.0%起彭舟丹18858683371中信银行台州分行3.2%起金辉13750690231泰隆银行开发区支行3.259%起管晓晓13958665211合同履约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1000元尹刚强13750668184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5%,最低保费1000元王灵芳8886981813586123199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5%,最低保费1000元徐小明8855278813968603112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2%,最低保费500元王仙高1385860022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0.3%,最低保费1000元王仙春13515769179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年费率0.3%,最低王春宇13676675331中心支公司保费1000预付款保函联系方式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率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3%,最低保费500元徐凌13905168070阳光保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最低保费500元林高明15888682693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年费率1%-2%,最低保费500元罗赛13736605643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4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3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4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电子签章。5投标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6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密封包装后(顺丰快递形式)或以加密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7694060@qq.com,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台州市黄岩尚司路33号浙江华诚会计师事务所,高小姐收,联系方式:0576-84260529。7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或以加密压缩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7694060@qq.com(一份);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7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8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9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0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1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1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和《台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台财采发〔2022〕3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服务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2026年台州市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5投标保证金无16履约保证金无17实质性条款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8其他供应商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备案存档,纸质投标文件系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两者内容应一致;数量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一正一副。1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组织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人:是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四)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1、声明书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4、提供关于供应商财务状况和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承诺;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中小企业等声明函8、针对采购政策要求提供的说明9、非联合体投标申明10、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如有)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情况介绍(企业实力)2、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3、项目负责人及组员情况4、项目理解情况5、项目工作重难点分析情况6、项目监测服务保障情况7、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情况8、项目报告大纲情况9、项目售后服务情况10、技术及商务需求响应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如有)。3、报价文件的组成(1)报价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如有)组成。(2)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3)投标报价是包括所有人员的人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办公设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报价中。(5)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四、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1.3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1.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负。1.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1.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的签章1.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1.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1.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3、投标文件的形式3.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3.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5.2采购机构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7.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7.2包装与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3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的投标地点。五、开标和评标1、开标1.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投标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有发出“询标/澄清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开标流程(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拒收处理。(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人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附件1)后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7694060@qq.com(3)开启资格文件,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技术评审;(5)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符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资格审查2.1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3、评标3.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对其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人;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3.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正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或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7)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8)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9)供应商的资格文件或者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10)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并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接受此调整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技术资信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3)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4)除3.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或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5)除3.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3.5开启供应商商务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1)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2)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格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认定为重大偏差的,做无效投标处理。3.6▲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报价×65%;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3.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3.8评标时如遇到招标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3.9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将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4.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6、评标原则▲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7、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定标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组织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组织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签订及公告(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中标供应商无故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二)合同公告及备案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组织机构存档。八、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执行,按照本项目中标金额,按下附表收费标准,采用差额累进算法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低于柒仟元按柒仟元计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名称:台州市中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台州银行市府大道支行;帐号:512092304500015)联系电话:0576-84260529。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0%1.50%100-5001.10%0.80%500-10000.80%0.45%1000-50000.50%0.25%5000-100000.25%0.10%10000-1000000.05%0.05%100000以上0.01%0.01%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采购组织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计100分。(一)商务与技术文件中的客观分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统一打分;其余在规定的分值内单独评定打分。(二)各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与技术文件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三)投标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四)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政府采购政策及优惠: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投标供应商未提供以上资料或者经评标委员会核查不符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二)价格扣除相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三、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四、如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服务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推荐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六、本次评分具体分值细化条款如下表:(10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商务资信(24分)1投标人实力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每具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2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类似大气污染防治或噪声污染防治相关业绩,每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13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得3分;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54项目组成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1、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5分。2、具有生态、环保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最高得5分。3、具有一个环境工程专业得0.5分,具有一个环境科学专业得0.5分,具有一个大气科学专业得0.5分,具有一个光学专业的0.5分,重复专业不得分,最高得2分。4、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须提供在本单位近期的社保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14商务技术(66分)5项目理解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背景、2025年台州市空气和声质量的现状、道路空气微站空气质量现状、VOCs污染现状、扬尘污染现状及成因、台州市现行扬尘管理措施的不足等分析情况以及对项目所在地历史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控情况、重点区域近源排放和企业绩效分级情况的了解程度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调查详细全面、项目所在地情况熟悉,背景、现状分析有针对性的得3.0-5.0分;分析基本合理、到位的,项目所在地情况基本了解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6工作重难点分析根据投标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的分析把控情况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重难点层级分析清晰、深刻透彻、有针对性,且有清晰详尽处理方法的得3.0-5.0分;分析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有处理方法但阐述不够详尽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7监测服务保障根据投标人对具有可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基本仪器设备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自有挥发性有机物高分辨率走航监测设备、手持式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扬尘走航监测设备等,每提供一种设备得2分,通过租赁的每种设备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自有设备须提供购置合同、发票的扫描件以及设备图片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招标文件中,租赁设备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设备图片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8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VOCs和扬尘(PM2.5和PM10)走航监测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工作内容理解全面,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透彻,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9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道路空气质量分析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工作内容理解全面,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透彻,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0项目组织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清单审核、数据上传、报告编制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工作内容理解全面、透彻,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1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噪声污染防治核查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工作内容理解全面、透彻,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分,未提及此项不得分512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A/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核查工作内容要求描述全面性及工作部署的完善性进行打分,最高得5分。工作内容理解全面、透彻,工作部署详细、贴合项目实际、操作性强的得3.0-5.0分;工作内容理解不全面,工作部署欠完善的得0.1-2.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工程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