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招标预告(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
内容:
资阳市雁江区9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资阳市雁江区9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的招标文件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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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25年版)资阳市雁江区9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招标编码:/)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邱琳(签字)招标文件编制人员:龙静(签字)年月日附件:注:1.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的,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签订的委托招标代理合同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适用本标准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附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资阳市雁江区9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项目名称)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资阳市雁江区9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资雁发改审批[2025]9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雁发改审批[2025]9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新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丰裕镇方山村13社聚集区后侧崩塌隐患点工程治理任务,具体包括:清理危岩体、凹腔嵌补、危岩锚固等防护措施。2.2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2.3工期:6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及本次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1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业绩要求:近3(限定在5年以内)年已完成不少于1(0至5)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2023年05月0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合同协议书和验收意见书等扫描件(注:合同中未能反映合同金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应具有类似业绩)。3.1.3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建造师(注册专业不限)二级及以上(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0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注: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上述技术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3.1.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具有0个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注: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需具有高级及以上上述技术职称)。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不超过1个。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开始登陆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s://zyzwjy.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它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s://zyzwjy.cn/),在首页注册及登录板块点击“建设工程入口”。或登陆四川建设网网站(http://www.sccin.com/),点击“电子招标”栏目,在左侧栏目中选择“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版)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和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地址: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109号邮编:641300联系人:文老师电话:028-26010003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1栋3层1号邮编:610000联系人:文老师电话:028-85553308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年月日注:(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雁江区国土资源分局地址:资阳市雁江区皇龙路109号联系人:文老师电话:028-2601000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新控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1栋3层1号联系人:文老师电话:028-85553308注:(1)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需求、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能力,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登记的代理机构中,自行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招标人指定代理机构。(2)招标人应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1.1.3招标代理机构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相关规定规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1.1.4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9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1.1.5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已落实1.2.3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及本次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月15日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通过竣工最终验收后1年内(不低于1年)。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资质要求:同招标公告。业绩要求:同招标公告。财务要求:□近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无财务要求。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情形。1.4.1件、能力和信誉件、能力和信誉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同招标公告。技术负责人资格:同招标公告。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等情况外,我省招标控制价在4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选项〕。□本次招标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供应商最终价格得分不得超过“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中“投标价格分”。□其他:。注:(1)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其他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2)招标人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除1.4.1已列入的外,招标人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企业人员数量、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和评分条件,否则视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3)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项目业绩,视为无效类似项目业绩。(4)招标人应该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确定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5)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包括:水工环;水工环地质;水文、工程、环境地质;水文、环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6)针对涉及地勘单位改革的投标人,人员、资质、设备、社保缴纳等相关情况,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应文字材料予以证明或说明。(7)中小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4.2标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4.3限制投标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的;(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中标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3限制投标的情形(14)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5)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7)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的,包括: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18)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其他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期间是指从工程项目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时间)的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1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dkjgfw.mnr.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的投标人。(20)投标人隐瞒诉讼或仲裁的相关情况。(21)其他限制投标的情形/。注:(1)本条“(12)”“(14)”“(15)”“(16)”规定的事项,应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依据,“近3年”“近半年”应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出具时间起算。(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是指:投标人存在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暂停或取消一定时期投标资格的已生效行政处罚,其限制投标范围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适用范围相同,与行政处罚规定的限制投标行政区域无关。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1.12.3偏差偏差幅度:注:本项为单项选择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补遗书等(如有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1文件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向招标人提出需澄清的问题,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涉及到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2.3投标人收到澄清后的确自行查询,无需确认。2.2.3认自行查询,无需确认。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涉及到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和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修改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修改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修改文件正文为准。若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上查询修改文件,投标人未下载修改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后的确认自行查询,无需确认。3.1.1构成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其他:。3.2.4最高限价¥743777.57元(大写:柒拾肆万叁仟柒佰柒拾柒元伍角柒分)3.3.1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算)注:在投标有效期内未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没有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自动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000.00元(小写),柒仟元(大写)。投标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形式之一提交:(1)基本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投标人通过《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生成订单,并以网上支付订单方式直接从基本账户网上缴纳。基本账户不在中国建设银行的,需由基本户转入建设银行一般户,并开通网上银行,以在线生成订单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是否缴纳,以开标时在《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读取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数据为准。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系统指定账户。(2)以银行电子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形式提交(保险公司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险单)形式提交)。采用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电子保险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在《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在线选择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投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时以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一览表到账名单为准。凡未按要求有效投保导致系统不能准确显示投保信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3.4.1投标保证金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农民工工资、工程质量等保证金,充分保障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方式的自主选择权。鼓励招标人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是否免收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是□否注:中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的,须自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中小微企业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微企业判定标准依据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http://www.stats.gov.cn/xxgk/tjbz/gjtjbz/202008/t20200811_1782335.html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201710/t20171012_1541679.html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联合体中既有中小微企业,也有大型企业的,不享受本招标文件约定的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投标人的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查验,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查验不符合免交投标保证金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适用(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在线支付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发起退款申请后,原渠道退回。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超过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期)的,自动失效。注:本项为单项选择。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隐瞒限制投标等情形的。(4)其他情形:。3.4.4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隐瞒限制投标等情形的。(4)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注:本项为单项选择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具体要求:年至年注:(1)应与1.4.1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3.5.2要求具体要求:年至年注:(1)应与1.4.1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无☑有,具体要求:2023年05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应与1.4.1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衔接。3.5.4近年发生的诉☑无□有,具体要求: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3.5.4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无□有,具体要求: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不允许3.6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注解除外)(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投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填写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或不填。(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字迹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否决其投标。(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重新提供原件扫描件核验。3.7.3投标文件签(1)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应使用电子签章。过渡期内(指未全面实行电子签章期间),可以直接录入内容并上传用不褪色的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的扫描件,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3.7.3字或盖章要求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外,均应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应使用单位法定名称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扉页和联合体协议书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须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加密。4.2.1投标截止时年月日时分4.2.1间年月日时分4.2.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递交,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解密(如未授权解密,开标时该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不接受现场递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投标人自行决定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5.1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进入线上开标环节。投标人登录《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投标人自行决定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5.2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资阳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组织线上开标,系统将自动展示所有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等相关信息。(3)投标文件解密。(4)系统展示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5)按照评标办法规定进行有关随机抽取事项(如有)。(6)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7)提出异议,处理异议。(8)生成开标记录表,开标结束。投标人最迟应在完成上述第(6)项程序后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理。如投标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已导入电子开标系统但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其投标文件由5.2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作否决处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7人。其中招标代表2人(1—2名),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按照(川办规〔2022〕8号)第十条和(川办发〔2021〕54号)第五条组建评标委员会。注:评标委员会组建的相关规定:(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四)规范招标人代表选派。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委派招标人代表的,原则上应当选择本单位人员,确需委托外部专家的,应当从上下级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或与工程业务相关的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邀请有关人员,且应书面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委托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管理单位人员的,有关人员应当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书面同意函、社保证明等材料纳入项目招标档案。”(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1〕54号)“第五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第二十条综合评标专家库在省、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具备条件的市(州)分中心开设抽取终端。抽取评标专家不收取费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分级进入省、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及市(州))分中心抽取评标专家。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评标专家在线抽取。第二十一条评标专家原则上应于开标开始且能确定回避名单一小时以内抽取。第二十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综合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4中☑采用6.4候选人评定分离□不采用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扩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通知》(川发改法规规〔2025〕380号)规定,招标人必须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招标人可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决定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机制。(3)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是指将评标和定标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环节,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结合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自行或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中,评标阶段按照综合评估法执行。6.5.1是否授权评委员会确定中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注:有效投标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6.5.1(适用于未采用评定分离机制的)□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注:有效投标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6.5.2评标委员会推荐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2—3名中标候选人。6.5.2中标候选人(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机制的)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方式向招标人推荐2—3名中标候选人。6.6中标候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6.6选人公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6.9定标办法(适用于采用评定分离机制的)招标人领导班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党委、党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相应“三重一大”决策层级)集体决策,或者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注:招标人可在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查、考察,对拟任项目团队主要人员进行答辩。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查实不符合中标条件而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余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仅1名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的,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1中标结果公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定标结束后,应在3日内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且公示期不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公示内容:/7.4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以选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履约保证金:(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2)以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中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保险单)。(3)以现金或支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保险单)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中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保险单)。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不作明确要求。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无。□招标人支付。☑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10.4低于成本报价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95%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4)“评标价算术平均值”是指在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85%—100%(均含本数)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低于其85%或高于其100%的不得纳入“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计算。评标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85%的不因此直接废标,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直接作废标处理。(5)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的,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至元;评标价四舍五入精确至分。10.5中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10.5标价“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6确定中标人☑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招标人(或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应按照第三章“定标方案”明确的定标程序、规则等,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确定符合项目需要、履约能力强、报价合理的中标人。中标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在其余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所有中标人都被取消资格的,重新招标。□未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10.6确定中标人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注:投标人应在所投标的每个标段中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如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多个合同段配置了相同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则按如下方式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作为中标人:□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10.7建设资金拨付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预付款一般不少于建设项目当年投资额的20%;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额度一般不少于已完工程造价的80%。如招标人不按要求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0.8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可以调整。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6.1款处理。☑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价格调整相关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13年4月修订的30号令)“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较长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3)即使是价格可以调整的合同,中标人也应自己承担在投10.8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标文件中自主报价低于市场价格所带来的风险。(4)即使是价格不可以调整的合同,招标人因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造成工期延误的,招标人也应承担停工、窝工等损失以及原材料由此上涨所带来的损失。双方都有责任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价格调整的具体办法。10.9纳入信用监管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要求,中标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并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10.10严禁转包和违法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3)未经招标人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和技术负10.10包责人,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11调整工程量的管理按国家、省、市、县现行相关规定执行。注: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10.12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10.13招标文件内容冲突招标文件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3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招标文件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17知识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用于非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10.17产权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8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不涉及。□涉及。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注:本项为单项选择。10.19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条款号条款编列内容条款号名称编列内容10.20其他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附代理服务费标准下浮20%执行。3、本项目合同支付方式为:(1)施工方入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2)竣工验收完成,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3)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4)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质保期满未出现重大结构性缺陷等质量问题支付给承包人(质量保证金无息),质保期两年。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限制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投标预备会的,不影响投标预备会的正常进行。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