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招标预告(台州市路桥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
招标项目名称
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
招 标 人
台州市路桥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576-89220817
招标代理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5867602395
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9日
反馈方式
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线上质疑
意见接收机构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接收人
褚先生
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公示稿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pdf
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招标人:台州市路桥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0576-89220817总包单位: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褚先生,联系电话:15867602395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工程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3招标文件的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担保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2投标截止期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2中标通知书7.3签订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其他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第五章图纸与技术指标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第一章招标公告详见网上招标公告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tzygcg.com/)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ztb.zjtz.gov.cn)台州市产权交易网(http://www.tzpre.com)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及总承包人名称:台州市路桥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路桥区商城国际11楼联系人:俞先生电话:0576-89220817总承包人: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台州市路桥区文化路2号房管大厦5楼联系人:褚先生电话:158676023951.1.4工程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1.1.5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湖境春风府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3528m²。总建筑面积:96671.68㎡(地上面积:66746.83㎡,地下建筑面积:29924.85㎡)。经纬度:E:121.334353,N:29.602151。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指经通信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光纤到户通信网络、SF室内分布覆盖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相应施工图纸。1.3.2计划工期要求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通信工程1.3.3质量要求合格并一次性通过当地通信主管部门验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和其他等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或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二级及以上;其他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1.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其他材料:1)招标文件;2)施工图纸电子文档;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tzygcg.com/)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2.2招标文件的澄清布在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tzygcg.com/)。在开标前,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该平台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投标文件组成1、资格标(对应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提供):(1)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影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影印件或建设部四库平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有关内容真实性均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注:如资质证书过期的,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或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核准2023年度(任意批次)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及后续批次名单内的(该批次公告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其企业资质证书有效。(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的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有关证书电子化试点的省、市,可提供从业人员的电子证书。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直辖市相应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投标人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文件(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5)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影印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通过审核形成的备案信息网页截图(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8)其他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2、资信标:(1)企业实力及资信(格式根据评标办法自拟);(2)项目人员情况(格式根据评标办法自拟);(3)类似项目业绩(格式根据评标办法自拟);(4)其他(格式根据评标办法自拟)。3、商务标:(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一)。注:投标人须使用“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CA加密上传。(技术支持电话:0574-26877268、18067100830)3.1.2投标文件份数、生成与提交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生成加密。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经交易平台确认因未使用最终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3.1.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幅面,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3、投标文件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3.2.1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496972元投标上限价:1343736元单方价格最高投标限价:13.9元/㎡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担保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2、交纳方式(任选一种):银行转账、电汇、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3、交纳要求:(1)银行转账、电汇(保证金需要从基本账户汇出)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后,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2)电子保函:在本项目投标登记后,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网站“办事指南区内的《投标人购买保函操作手册》)。(3)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①保函的受益人:台州市路桥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②保函的有效期为1年(保函有效期起始时间最早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最迟为投标截止日);③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非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纸质原件、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保费支付的银行回单一并按要求递交。递交时间及地点:2026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877号开投金融大厦1幢11楼大厅;接收人: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接收人联系方式:15867602395(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保费应3.4.1投标担保一函一付,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2电子签章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盖章外,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盖章的,均应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本项目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技术支持电话:0574-26877268、18067100830)4.1.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1.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应为CA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台州市阳光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www.tzygcg.com/wstb/login.html)”。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需安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数字证书驱动程序”、“e签宝电子签章客户端”并完成CA证书绑定。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09时00分5.1开标地点椒江区市府大道877号开投金融大厦1幢11楼大厅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具体程序如下:一、开标程序如下:1、项目所有投标人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tzygcg.com/live/)。2、由招标代理开启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项目开标解密按以下步骤进行。(1)宣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宣布开始开标,并宣读开标项目相关信息。(2)公布投标人数量招标代理公布参与项目投标人数量。若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代理公布已递交投标文件单位名称,当场宣布招标失败,结束开标。(3)投标人解密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投标人解密时间:45分钟。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使用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线解密。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4)公布开标结果招标解密完成后,招标人公布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名单等相关信息。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可自行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观看开标过程。5.2开标程序4、各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5、在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过程中,如遇到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宁波杰瑞软件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74-26877268、18067100830)二、开标特别说明1、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评标期间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正常解密的投标文件在3家(含)以上时,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对开评标过程有异议的,异议材料须转化为PDF(签章)后通过网上投标系统或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向招标代理提出。6.3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7.1.1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7.3.1工程履约担保中标人按中标合同金额的2%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保函应为见索即付形式)。如不能办理担保采用现金的,中标人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解入招标人指定账户。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法10.2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将进行远程解密,开标环节采用现场直播开标形式,投标人可通过在线直播参与监督开标过程。10.3电子投标平台相关收费标准电子投标平台相关收费标准: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使用费及相关费用收费标准详见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tzygcg.com),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0.4本项目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10.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十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3)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锁,用于解密,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未按时按规定进行解密的,作无效标处理。(4)投标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系统围串标分析审查后,由系统认定为雷同(包括硬件识别码(制作)、投标IP、标书上传IP、标书解密IP、标书上传MAC地址、联系人电话、工程清单锁等信息相同的,作无效标处理。注:投标人应谨慎使用下列产品由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唯标识符相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身WIFI(可能造10.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成mc地址相同),小厂或无牌的移动存储介质(可能造成硬盘序列号相同)动态IP地址的网络、公共他人WIFI网络或手机热点网络(可能造成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盗版计价软件(可能造成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序列号相合)。10.6其他本项目的设计费3万元由中标单位支付,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投标时综合考虑。备注:前附表内容与正文内容不一致的,应以前附表的规定为准。1.总则1.1工程概况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1.1.2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其他等要求:1)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1)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建不作要求。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是其他单位的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涉及到其他情形的,投标资格不受影响)。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12)安全生产许可证超出有效期或处于暂扣时限内的;(13)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14)投标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15)浙江省外企业《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超出有效期或未能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形成的备案信息中显示的或已注销的;1.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盖章再扫描上传的方式。(2)开标流程应由联合体的牵头人参加。(3)除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盖章外,投标文件格式注明盖章的,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8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偏离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招标控制价(如有);(7)图纸(如有);(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投标人通过登录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tzygcg.com/)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3日内,登录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tzygcg.com/)在“提出异议区”提疑。招标人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给予答复。如在该时间后提出问题需要澄清的,招标人不作答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3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款规定)至少3天,在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投标文件的份数、生成与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3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先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3.4.2款仍然适用。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4.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无息退还(工程保函除外):(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待项目公示期结束后退还;3.4.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扣除投标人的部分或全部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违反《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的承诺内容进行虚假瞒报的;(2)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报价的差额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总金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注:本招标文件的“扣除投标保证金”是指:①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②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③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④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4.5项目存在异议或投诉情形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除联合体协议书采用线下盖章外,投标文件格式中注明盖章的,均应按要求使用CA锁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1.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招标人(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发出确认投标成功的提示。4.1.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4.2投标截止期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招标人可以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将按照记不良行为一次处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等同于撤回。4.3.3投标单位撤回投标文件后需重新登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重新编制好后重新生成、重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招标人可通过在线直播参与监督开标过程。5.2开标程序按前附表5.2要求。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招标人如组建评标委员会,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6.3.2当有效投标人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6.3.3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7.1.2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7.1.3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1.4项规定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资格的;(3)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4)拒绝按本章第7.1.2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7.2中标通知书7.2.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涉及其他投标人资格无效的,评标结果不作调整。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7.1.3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中标候选人中标无效。7.2.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7.2.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将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视为招标人已向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中标结果,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7.2.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7.3签订合同7.3.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提交履约担保的,不授予合同。履约担保额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工程保函(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形式。如不能办理工程保函采用现金的,履约担保必须解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帐户,如办理担保为保函形式,相关保函应为见索即付类型。7.3.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3.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举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其他11.1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1.2在评标委员会得出评标结果并经当众宣布后,经查实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4款要求的,作以下处理:(1)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时,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招标人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担保金,但其投标文件仍参加评标标底价计算;(2)若该投标人不是中标候选人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招标人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投标担保金,但其投标文件仍参加评标标底价计算。第三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信标评审(2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分值1企业实力1.投标人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得2分,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得1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分2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含分公司)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总建筑面积≥45000㎡的,并通过当地通信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准予接入公网通知书,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总建筑面积、合同承包内容(范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2、须提供合同及准予接入公网通知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上述资料不符合评分要求的均不得分。63项目人员情况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或(机电安装)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的得2分;注:以上人员证书需由人社部、工信部或住建部等相关部门颁发,需提供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须为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证明文件)影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5分4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1)实施方案完善,措施合理的得3.0-4.0分;(2)实施方案相对完善,措施相对合理的得1.5-2.9分;(3)实施方案不完整,措施不够合理的得0.0-1.4分缺项得0分。4分5售后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持续服务保障情况、服务内容、响应时间、响应方式和技术服务人员及维护车辆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价:(1)实施方案完善,措施合理的得2.0-3.0分;(2)实施方案相对完善,措施相对合理的得1.0-1.9分;(3)实施方案不完整,措施不够合理的得0.0-0.9分缺项得0分。3分三、商务标评审(80分)(一)评标标底价最高投标限价乘以调整系数作为评标标底价,即评标标底价=最高投标限价×调整系数。(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调整系数=(100–D)%,D值在0.00~0.99范围内随机抽取产生。先从0~9中抽取十分位数字X,再从0~9中抽取百分位数字Y,则抽取的D值即为0.XY。(二)商务标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80分。偏离评标标底价的,每高于或每低于评标标底价1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即商务标得分=80-∣(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1(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四、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资信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五、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一)资信标得分高者;(二)投标报价低者;(三)抽签确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台州市路桥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全称):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标段内容工程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桐屿街道第二条工程内容及工期1、工程内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指经通信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光纤到户通信网络、SF室内分布覆盖安装工程等。2、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发包人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实际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通信工程。第三条技术标准《住宅性能评定标准》GB/T50362-2022《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51348-2019《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CECS165:200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605-2010其他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上述标准如有最新版本,按最新版本规定执行第四条签约合同价1、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序号项目名称标段内容单方价格(元/㎡)1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光纤到户通信网络、SF室内分布覆盖安装工程等备注:1、暂估合同总价=96671.68㎡(暂估面积)×单方价格。本项目单方价格一次性包死,结算时不作调整,最终结算面积按竣工验收建筑面积计算,单方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工、材料、设备、机械进退场费、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文明、维护、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设计变更、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2、发包人付款前承包人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支付相应顺延。该承包价格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完成从施工准备、开工至工程完工、竣工验收等承包的全部内容。3、本工程税率为9%。第五条工程结算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2、市场人材机涨跌、招标清单是否有误、工程量增减、施工图审核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切因素,均不调整单方价格。3、本项目正式施工前,施工图由承包人完成送审通信发展办公室审核,发包人配合,送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不再计取。承包人必须按通信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施工,单方价格不作调整。4、材料品牌要求序号材料名称备选品牌或厂家备注1光缆通鼎、烽火、长飞、普天或相当于2电缆、电线中策永通、万马、开开、力安、汉通或相当于3馈线长飞、富通、亨鑫或相当于第六条发包人、承包人责任义务1、发包人1.1发包人代表(1)发包人代表:对本项目的工程造价、质量、进度、安全、合同等进行全面的管理,并进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1.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1.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发包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1.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提供现场可施工面。1.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2.承包人2.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前,免费负责向发包人提交捌套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求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包括照片、声像资料)、叁套光盘和电子版,竣工资料必须不少于三份套原件,伍套复印件。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基础资料含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含照片、声像资料)各捌套,其中壹套原件,柒套复印件及壹套电子光盘,如建设单位需增加资料份数,承包人需配合。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符合当地及建设单位的有关施工资料的接收要求。(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与本工程有关的临时设施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竣工图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且承包人必须在预埋管线的墙面做好走向标识,如因标识有误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若竣工图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扣罚1000元,在结算尾款中扣除。3、室外管线工程施工前后,承包人需对自己所在工作面内的工程进行成品保护工作。4、本项目施工安全由承包人负责,所有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由承包人处理好民扰与扰民问题,必要时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周围的居民和公众进行安抚并支付相应的补偿金,以确保施工进度,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承包人应保护好现场设备设施、材料,以防民扰带来的损失。5、对发包人的现场监督工作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承包人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的管理,做好交叉施工事宜及其他与本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若因满足其他单位或部门工作,需要对相关设施、设备、材料以及杂物进行移动或调整的,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6、承包人必须遵守浙江省、台州市等的地方法规,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人的施工备案、车辆准运等有关行政或者事业许可、备案、审批等程序,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外省施工单位进浙江省的施工备案费用、排污管理费、噪声管理费、垃圾管理费等。7、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有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所需增加的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8、承包人应承担法律法规以及按规范、标准要求必须进行的各类复试检测及涉及竣工时所需要的各类检测,上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供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有异议,认为需要重新检测时,承包人应无条件重新检测,重新检测的材料费由承包人承担,当检测合格时,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检测不合格时,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无条件更换已进场或已使用的材料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再次重新检测时发生的材料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直到检测合格为止)。9、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人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发包人审批程序及制度。10、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含食品安全)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劳务及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及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同时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警示标志,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专业承包人的雇员的食宿由承包人统一安排管理。11、承包人负责落实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交底,进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负责落实整个工地现场的保安、防盗工作。承包人应专人负责妥善处理因施工引起的、对相邻或周边的建筑物或环境的各种影响,并承担相关的索赔费用。12、承包人负责组织全部工程的移交工作,承包人负责编制或汇总移交方案、建筑产品使用说明书(内容包括建筑物主要使用功能、空间布局、使用注意事项、维保手册等,并提供给发包人),移交期间现场安全、成品保护、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移交前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理、保洁工作,达到工程内外(包括但不限于含立面、相关设备及设备用房)的整洁,保洁标准应经发包人验收确认,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13、配合承包人的质量安全职能部门每月对本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等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发包人汇报。14、承包人必须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如某项工作内容达不到相关要求,在监理方下达整改通知后仍不执行,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工作,并将相应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同时承包人应当按照完成此工作内容所有费用的30%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15、合同承包范围内的预留的空洞、预埋管套等,使用后应予以填充密封;穿过混凝土结构之预埋套管内外空隙的填充需要达到有关消防的要求。其中后期开槽的封槽由承包人负责,涉及开槽墙面粉刷等,在承包人未粉刷前由总承包人负责,总承包人已粉刷后则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做签证。16、工程质量保修期间,承包人须设立电子邮箱,发包人的通知指令发送至承包人设立的电子邮箱,即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的相关通知。1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之前,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责任方自费予以修复至符合验收条件。18、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负责图纸深化工作并送审通信发展办公室审核,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19、本项目如需装修等专业工程配合的,相关配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0、承包人应当服从发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人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21、承包人应执行和遵守承包合同内承包人所必须执行和遵守的所有条款,发包人免于承担由于承包人的雇员或代理人的任何疏忽或失职而引致的任何索赔、损坏、损失或费用,及承包人的雇员对因承包人的雇用所引起或所受的人身损害提出的索赔。22、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组织的各类有关验货,保证所供之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及安装质量均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23、承包人有权使用总承包人按总包合同规定提供的水、电接口,如水电接口位置不足,则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4、承包人对于施工过程中造成其他单位已完工作成果损坏负责修复或赔偿,承包人应做好自身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在工程移交前因自身成品保护不善导致损坏,承包人应无条件给与返工修复。承包人对于自身施工所产生的相关垃圾要做到及时清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25、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指经通信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在出现与相邻工程需要协调而自身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必须及时提出由发包方共同协调。26、承包人要配合发包人对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27、承包人的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内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遵守所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范。28、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其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险,承包人未办社会保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第七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图纸(指经通信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施工,并接受发包人及监理现场工程师的监督检查。2、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报告进度计划、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材料合格证等。3、隐蔽工程由承包人自检后,通知发包人、监理单位检查验收、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如发现相片、影像缺失的,每缺失1个验收部位的相片或影像,扣工程款2000元(在最终结算时一次性扣除)。4、建筑公共区域(电梯前室、地下室)暗敷在结构板内的电气管线走向应用油漆在模板上标记,以免后期施工时被损坏。5、承包人必须提供产品安装后详细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直到工程验收通过为止。承包人除做好自己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外,还应做好其它相关单位(如地面、涂料、门窗、百叶、防水、其它机电设备管线等)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破坏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6、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确认由承包方负责报请当地通信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通过并取得当地通信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的,承包方应将书面证明送交发包方,发包方自收到证明之日视为本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7、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应符合施工图纸(指经通信主管部门审核的施工图)、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8、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供符合政府相关规定的竣工资料捌套(含竣工图)。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合同签订后工程进场施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暂估合同总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2、全部设备进场及完成线路(光缆、电缆、馈线)全部铺设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暂估合同总价的50%;3、经发包人确认工程完工且通过当地通信主管部门验收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暂估合同总价的85%;4、湖境春风府竣工验收合格,且本通信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已移交并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价的98.5%,余结算价的1.5%作为质量保修金。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后,发包人付清工程结算价款;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自动失效;(保函应为见索即付形式)。5、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应提供不少于本次支付工程款额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每期进度款需按进度款的25%付至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九条违约责任1、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要求的,承包人负责无偿修理返工,由此造成的所有相关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负。2、承包人项目班子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及时到位,每发现1人次罚款1000元。3、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现场施工进度无法满足总包单位施工安排的,经书面催促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按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当延误的工期15日历天以上时,发包人可解除施工合同。不能及时配合总承包人完成竣工验收的,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当延误的工期15日历天以上时,发包人可解除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评估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4、发包人责任:发包人应提供现场合格的施工条件,并指派1-2名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施工协调。如因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原因(如停电等情况)造成承包人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5、如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发包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付款总额的5%。第十条履约担保1、承包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交暂定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若是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则必须提交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2、因承包人任何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质量不合格、安全事故、材料设备不合格、不配合验收、不履行保修义务等)所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发包人代为支付的款项、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处理的费用、发包人因此遭受的行政处罚及向第三方支付的任何赔偿,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发包人将扣除的事实、金额书面通知承包人后,即视为发包人已行使扣除权,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权利消灭。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扣除通知后,应当在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至本合同约定的初始金额。逾期未补足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款、结算款、质量保证金等)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以补足履约保证金。3、在本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已按照合同约定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后,经承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28日内进行审核。发包人有权在扣除截至返还时承包人仍应承担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未履行的保修义务所需费用等)后,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1、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接受相关单位(发包人、监理人)的管理。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本条款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指战争、严重水灾、地震事件等。2、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事件发生所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4、不可抗力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履行事宜。第十二条工程保修1、工程保修期为2年,如有工程质量保修服务承诺函的,以承诺函保修期期限为准。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3、因装修等第三方引起的质量事故,不在保修范围内。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月日签订。第十五条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台州市路桥区签订。第十六条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十八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均有同等效力。第十九条附则1、施工所用水、电等与总承包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监理人、发包人拟定的解决办法为准,各方需严格遵守。2、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符之处以发包人确认的为准。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总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台州市路桥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8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①工程质量保修期间,发包人已书面文件送达至承包人,即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的相关通知。②如承包人未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所规定的期限内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所需的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四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工程项目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建设单位(甲方):台州市路桥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八份。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图纸与技术指标一、图纸:(图纸如有请自行下载)详见网上招标公告台州市阳光采购平台(https://tzygcg.com/)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tzztb.zjtz.gov.cn)台州市产权交易网(http://www.tzpre.com)二、技术指标《住宅性能评定标准》GB/T50362-2022《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50045-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CECS165:200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605-2010其他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上述标准如有最新版本,按最新版本规定执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投标函台州市路桥亿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根据己收到的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1、愿以单方价格:元/平方米(小数点后可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工期:配合总包进度按期竣工并移交整个通信工程。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当地通信主管部门验收。4、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并保证按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完成全部工程或服务内容,同时保证本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成份,愿承担一切后果。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附件二: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七、不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及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且在签订合同时不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八、本公司(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双方)和项目负责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确实无误;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九、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A类人员、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十、如招标人需要调查了解的,本公司负责本次投标的主管人员(分管经营的副总)将积极配合。主管人员:,手机号码:。投标文件编制人员:,手机号码:。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接受记一次不良行为的处理,并在处理期内承诺不参加台州小额工程的投标活动。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资质等级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简历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时限)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台州市路桥区湖境春风府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时间内参加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附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背面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系,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背面粘贴处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光纤到户通信网络及SF室分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