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招标预告(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2026)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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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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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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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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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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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7
一、采购人: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二、采购编号:NBITC-202610630G
三、项目名称: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
四、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t否。
六、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七、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桃源大厦E幢6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84074
质疑联系人:童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129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裕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77052988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7490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传 真:0574-65265612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宁海东排PPP—国际).docx (0.1 KB)
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采购编号:NBITC-202610630G采购人: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3第四部分评标办法....................28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6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月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610630G项目名称: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039300.00最高限价(元):10393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10393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合同履约期限: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结算审核服务完成及合同责任期满为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14点0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本招标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桃源大厦E幢6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84074质疑联系人:童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651298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裕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77052988质疑联系人:姜春辉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7490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传真:0574-65265612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本项目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标的: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并认定为异常低价投标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和签收人员(1)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2)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00止。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8楼招标一处;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陈裕栋1377705298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本项目不适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6000.00元。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汇入以下账户: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获取采购文件时采购公告期限已届满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中开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评审等环节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发生澄清、修改、更正的,对经澄清、修改、更正的部分内容提出质疑的,为通知送达供应商之日或者澄清公告、更正公告发布之日。4.3.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包)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提出质疑。项目设立、项目预算、采购方式、组织形式、进口产品核准、采购需求调查过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合同履约等不属于可质疑事项。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3.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3.5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邮寄、现场递交的方式提交质疑函,鼓励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质疑函的,提出质疑日期为质疑函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当日;通过邮寄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交邮,并承担邮寄费用,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现场递交质疑函的,以采购人、代理机构出具的受理签收回执日期为准。供应商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4.3.6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格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事项不予处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1)潜在供应商未提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证据材料,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2)供应商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项目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对特定资格条件以外的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3)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4)未通过资格审查,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对符合性审查后的评审活动、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6)未通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的;(7)提出质疑时间已超出法定质疑期的;(8)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再次提出质疑的;(9)质疑函未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补充完善签署、盖章、联系方式、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10)质疑供应商未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供属于潜在供应商或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的;(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未共同提出质疑的;(12)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4.3.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投诉材料可寄送至: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收件人:王老师,电话:0574-65265668。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1.1.3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本项目不适用);11.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有需提供));11.1.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授权委托书;11.2.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分项报价表11.3.3报价情况说明价格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5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注: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第六部分格式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扫描上传(或加盖对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电子签名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2.1具体开标程序: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并做开标记录;第二阶段:(1)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第一阶段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2)公布经第一阶段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除第一阶段无效标外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5)开标会议结束。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人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1名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采购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由采购人自行选择线上签订或线下签订)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本项采购明确无预付款约定,经费按每月考核结算。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各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采购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单位及数量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实施地点:详见本部分内容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采购人认可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6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本部分内容7物理特性要求无8质量、安全要求详见本部分内容9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详见本部分内容10验收标准详见本部分内容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2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3样品要求无14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无▲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项目要 求 1、服务期限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结算审核服务完成及合同责任期满为止。2、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项目公司(宁海宏顺建设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本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2)中标人提交所有专业的结算审核报告,并经采购人确认和实施考评后,由项目公司(宁海宏顺建设有限公司)在收到有效正规发票作为付款凭据后在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3、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无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中标人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4、结算要求结算审核:以送审建安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根据采购文件收费标准结合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收费标准详见下表。咨询业务类型收费基数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费率:‰)100万元 以内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10000万元10000-20000万元20000-50000万元50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审核送审建安工程造价2.82.52.21.91.61.170.80.70.5结算审核:以送审建安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根据采购文件收费标准结合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收费标准详见下表。咨询业务类型收费基数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费率:‰)100万元 以内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10000万元10000-20000万元20000-50000万元50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审核送审建安工程造价2.82.52.21.91.61.170.80.70.5结算审核:以送审建安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根据采购文件收费标准结合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收费标准详见下表。咨询业务类型收费基数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费率:‰)100万元 以内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10000万元10000-20000万元20000-50000万元50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审核送审建安工程造价2.82.52.21.91.61.170.80.70.5结算审核:以送审建安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根据采购文件收费标准结合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收费标准详见下表。咨询业务类型收费基数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费率:‰)100万元 以内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10000万元10000-20000万元20000-50000万元50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审核送审建安工程造价2.82.52.21.91.61.170.80.70.5结算审核:以送审建安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根据采购文件收费标准结合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收费标准详见下表。咨询业务类型收费基数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费率:‰)100万元 以内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10000万元10000-20000万元20000-50000万元50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审核送审建安工程造价2.82.52.21.91.61.170.80.70.5结算审核:以送审建安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根据采购文件收费标准结合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收费标准详见下表。咨询业务类型收费基数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费率:‰)100万元 以内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10000万元10000-20000万元20000-50000万元50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审核送审建安工程造价2.82.52.21.91.61.170.80.70.5结算审核:以送审建安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根据采购文件收费标准结合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收费标准详见下表。咨询业务类型收费基数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费率:‰)100万元 以内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10000万元10000-20000万元20000-50000万元50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审核送审建安工程造价2.82.52.21.91.61.170.80.70.5结算审核:以送审建安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根据采购文件收费标准结合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收费标准详见下表。咨询业务类型收费基数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费率:‰)100万元 以内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10000万元10000-20000万元20000-50000万元50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审核送审建安工程造价2.82.52.21.91.61.170.80.70.5结算审核:以送审建安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根据采购文件收费标准结合成交下浮率进行结算,收费标准详见下表。咨询业务类型收费基数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费率:‰)100万元 以内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10000万元10000-20000万元20000-50000万元50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审核送审建安工程造价2.82.52.21.91.61.170.80.70.52二、项目概况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位于宁海县长街镇胡陈港-车岙港流域,整治长度为55.93km,项目概算总投资2279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治理工程、闸门整治工程、桥梁整治工程、水生态及水文化提升工程、河道附属工程。其中整治水闸13座、新建排涝泵站3座、翻水泵站1座,拆除重建或新建桥梁77座、拆除桥梁5座,沿线设置水生态及水文化节点7个,拆除重建机埠15座、拆除重建或新建灌溉用节制闸12座。三、项目需求1.具体工作内容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容:了解采购人审核目的和具体要求,提出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方案,组建审核项目组,委派项目负责人,并授予其行使本项目结算审核合同范围内处理审核业务的全部权力。2.服务要求(1)中标人审核人员应当对遵守廉政纪律作出书面承诺,并依据“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开展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工作。(2)中标人应制订符合本项目专业性质、规模以及特点的项目审核工作方案,并根据采购人审核工作期限保质保量完成结算审核服务工作。3.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组建项目团队,年龄结构及分工合理。4.服务响应时间要求:要求在咨询服务期内,提供7×8小时响应服务,包括受理采购人委托、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咨询回复、解答、完善书面审查结果等,在接到采购人咨询或委托电话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如需提供现场服务的,应于4小时内达到现场。5.审计成果偏差率(1)由于中标人审核人员的原因,提供的成果文件中出现漏项、漏量、多算等问题影响造价超过1%以上的,按照漏项、漏量、多算部分的造价/项目总造价百分比扣减该项目的咨询费,最高不超过中标价的2.5%。中标人审核人员应对以上成果文件予以修改、纠正,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2)中标人对所提供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且所提出的各种咨询意见都具有权威性。审核结果与省审计厅、发改委等上级机构抽查、复核结果偏差大于1%的,应予以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6.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法定审计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7.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三)时间要求1.审核时限:根据结算审核方案,结合本工程实际,接收项目送审资料后,半个月内安排各专业审核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在现场踏勘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结算审核初稿,审核过程中,及时进行沟通反馈,提供专业意见,积极推进项目结算审核,审核结束后,及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报告格式、报告提交形式、报告份数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2.如果采购人提供的送审资料不齐全或存在影响结算的问题,中标人应在收到资料之日起5日内提出,否则将视首次资料移交日为工作时间的开始日。3.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超出规定时间未能按时出具项目结算审核初稿的,按500元/天扣罚,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损失。▲三、最低人员要求序号岗位资格资历要求数量(人)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应具有丰富的水利专业的项目负责人经验,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县及以上财政局或行业主管或建设单位或评审中心委托的类似本项目的结算审核业务(工程费1亿元及以上),并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2项目协审人员须具有水利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须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须具有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须具有交通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项目审定人员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和高级职称,且为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人员不得兼审核人员。(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注:1.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成员名单。2.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开标前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3.若上述人员存在退休、返聘情形的,则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退休证、返聘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协审人员或审定人员,协审人员中若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得同时兼任。四、投标要求1.投标人提出的适合本项目的具体审核方案、工作方法,包括前期准备、资料审查、真实性验证等内容;2.投标人提出影响项目审核进度问题的主要因素,并提供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案;3.投标人提出关键项实地抽查方案,包括使用工具复核隐蔽工程、抽样测量、对比竣工图与实际施工差异、影像取证等内容;4.投标人提出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且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措施;5.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审核进程安排及分项活动时间安排;包括计划的合理性,步骤清晰情况,各个实施阶段说明完整情况;6.投标人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的科学合理和有效性,包括项目管理、关键流程管理、监控方法等方面;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风险控制方案进行评分,包括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应对预案和控制措施、风险沟通、风险管理经验与案例等内容;8.投标人提供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合理组织分工与外部协调方案,包括层级结构与职责划分、协调机制与方法等内容;9.投标人提供确保审核成果文件准确性、深度性、完整性的措施及方案;10.标人提供后续咨询配合服务方案及承诺;11.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廉政建设方面的措施;12.投标人提供对服务过程中文件及相关信息的保管及保密措施;13.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的应对、解决方案。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水利项目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0.5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客观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有效”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3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具体审核方案、工作方法进行评分,包括前期准备、资料审查、真实性验证等内容;内容完整、流程完善合理的得满分5分;内容较完整、流程较完善合理的得4分;内容一般完整、流程一般完善合理的得3分;内容欠完整、流程欠完善欠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流程不完善不合理的得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分4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影响项目审核进度问题的主要因素,并提供的相应解决措施与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分析到位、科学合理的得满分5分;内容分析较到位、科学合理的得4分;内容分析一般到位、科学合理的得3分;内容分析欠到位、科学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得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分5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关键项实地抽查方案进行评分,包括使用工具复核隐蔽工程、抽样测量、对比竣工图与实际施工差异、影像取证等内容;内容完整合理的得满分5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的得4分;内容一般完整、一般合理的得3分;内容欠完整、欠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得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分6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且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措施进行评分;内容分析到位、科学合理的得满分5分;内容分析较到位、科学合理的得4分;内容分析一般到位、科学合理的得3分;内容分析欠到位、科学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得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分7投标人需承诺由于审核人员的原因,提供的成果文件中出现漏项、漏量、多算等问题影响造价超过1%以上的,按照漏项、漏量、多算部分的造价/项目总造价百分比扣减该项目的咨询费,最高不超过中标价的2.5%。中标人审核人员应对以上成果文件予以修改、纠正,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承诺的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客观分8投标人需承诺对所提供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且所提出的各种咨询意见都具有权威性。审核结果与省审计厅、发改委等上级机构抽查、复核结果偏差大于1%的,应予以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诺的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客观分9投标人需承诺积极配合采购人的法定审计(含采购人上级各部门的审计)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承诺的得3分,不承诺不得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客观分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审核进程安排及分项活动时间安排进行打分评分;包括计划的合理性,步骤清晰情况,各个实施阶段说明完整情况;内容完整合理的得满分5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的得4分;内容一般完整、一般合理的得3分;内容欠完整、欠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得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分11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的科学合理和有效性进行评分,包括项目管理、关键流程管理、监控方法等方面;方法科学合理适用的得满分5分;方法较科学合理适用的得4分;方法一般科学合理适用的得3分;方法欠科学合理适用的得2分;方法不科学合理适用的得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分12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风险控制方案进行评分,包括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应对预案和控制措施、风险沟通、风险管理经验与案例等内容;内容完整合理的得满分5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的得4分;内容一般完整、一般合理的得3分;内容欠完整、欠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得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分13项目负责人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职称证书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客观分14根据投标人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合理组织分工与外部协调方案进行评分,包括;层级结构与职责划分、协调机制与方法等内容。内容完整合理、人员配备科学的得满分5分;内容较完整合理、人员配备较科学的得4分;内容一般完整合理、人员配备一般科学的得3分;内容欠完整合理、人员配备欠科学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合理、人员配备不科学的得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分1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在合同履行期间对服务需求响应的及时性和服务的便捷性等方面进行评议:服务便捷,方案完整,具有完善的保障措施,能有效地保障在极短的时间内响应采购人的要求,得5分;服务便捷性较好,方案较完整,基本能满足采购人短时间内的服务响应要求的,得4分;服务便捷性一般,方案基本完整,但细节上存在不足的,得3分;服务便捷性略有欠缺,方案不够完整,内容合理性存在欠缺的,得2分;服务不便捷,方案不完整,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分1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确保审核成果文件准确性、深度性、完整性的措施及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合理的得满分5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的得4分;内容一般完整、一般合理的得3分;内容欠完整、欠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得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分17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咨询配合服务方案及承诺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合理的得满分3分;内容一般完整、一般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得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3主观分18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的廉政建设方面的措施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合理的得满分5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的得4分;内容一般完整、一般合理的得3分;内容欠完整、欠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得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分19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服务过程中文件及相关信息的保管及保密措施进行评分;内容完整合理的得满分5分;内容较完整、较合理的得4分;内容一般完整、一般合理的得3分;内容欠完整、欠合理的得2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的得1分;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5主观分20参与评审的价格=1-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价:有效标中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如下: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20%×10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0客观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上述打分表顺序(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的,投标无效。3.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5报价评审。3.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5.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5.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5.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5.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5.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5.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5.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5.4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并被认定为异常低价投标的。3.5.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6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3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等于4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家;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5家时,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并被认定为异常低价投标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2.15上传投标文件同一网卡地址、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标。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政府(国有)投资项目协审服务咨询合同(合同编号:;类别:结算审核)项目名称: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委托单位(甲方):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咨询单位(乙方):建设单位(丙方):宁海宏顺建设有限公司年月日政府(国有)投资项目协审服务咨询合同为保护供、需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特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经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为项目编号的中标人。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经甲、乙、丙各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合同价格本次结算审核中的暂定服务酬金:元(大写:人民币元),中标下浮率为:%(大写:百分之),最终实际服务酬金以实际送审建安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根据采购文件收费标准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送审工程费用万元,经计算,结算评审服务费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注:计算公式详见下表咨询业务类型收费基数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费率:‰)100万元 以内1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5000万元5000-10000万元10000-20000万元20000-50000万元5000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审核送审建安工程造价2.82.52.21.91.61.170.80.70.5第二条服务内容和要求1.具体工作内容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宁波宁海双水社区-3、-4地块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服务内容:了解甲方审核目的和具体要求,提出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方案,组建审核项目组,委派项目负责人,并授予其行使本项目结算审核合同范围内处理审核业务的全部权力。2.服务要求(1)乙方审核人员应当对遵守廉政纪律作出书面承诺,并依据“公正、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开展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工作。(2)乙方应制订符合本项目专业性质、规模以及特点的项目审核工作方案,并根据甲方审核工作期限保质保量完成结算审核服务工作。3.服务响应时间要求:要求在咨询服务期内,提供7×8小时响应服务,包括受理甲方委托、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咨询回复、解答、完善书面审查结果等,在接到甲方咨询或委托电话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如需提供现场服务的,应于4小时内达到现场。4.审计成果偏差率(1)由于乙方审核人员的原因,提供的成果文件中出现漏项、漏量、多算等问题影响造价超过1%以上的,按照漏项、漏量、多算部分的造价/项目总造价百分比扣减该项目的咨询费,最高不超过中标价的2.5%。乙方审核人员应对以上成果文件予以修改、纠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乙方对所提供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且所提出的各种咨询意见都具有权威性。审核结果与省审计厅、发改委等上级机构抽查、复核结果偏差大于1%的,应予以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法定审计(含甲方上级各部门的审计)工作,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6.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7.时间要求(1)审核时限:根据结算审核方案,结合本工程实际,接收项目送审资料后,半个月内安排各专业审核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在现场踏勘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结算审核初稿,审核过程中,及时进行沟通反馈,提供专业意见,积极推进项目结算审核,审核结束后,及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报告格式、报告提交形式、报告份数按照甲方要求提供。(2)如果甲方提供的送审资料不齐全或存在影响结算的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资料之日起5日内提出,否则将视首次资料移交日为工作时间的开始日。(3)乙方由于自身原因超出规定时间未能按时出具项目结算审核初稿的,按500元/天扣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损失。第三条签约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确定审计目的和具体要求;2.对乙方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如甲方认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质量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改正,如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人民币叁万元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3.对报告进行审核,如经甲方审核发现乙方提供的审计报告存在不符合相关事实、法律的情况或存在侵犯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合法权益的内容,则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改正或单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人民币叁万元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的审核并不免除乙方对审计报告应承担的保证责任;4.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并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按合同规定支付审计费用给乙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1.1项目咨询团队成员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团队人员数量为人,团队人员资质、专业、职称等情况如下:人员姓名专业职业资格及等级职称工作职责1.2项目负责人为:,一级造价师执业证书编号为:。项目负责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项目分配、协调、复核等。1.3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团队成员,确需更换人员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且更换人员的资格条件与技术水平不得低于原团队被更换人员,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每更换一次团队成员处以1万元的罚款。2.按照浙江省有关造价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乙方的要求进行审计。3.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相应报告供甲方确认审核,乙方对审计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审计报告导致的一切争议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等),均由乙方负责解决、赔偿。4.按甲方档案规定办理供审计咨询用资料的借用和归还手续,并妥善保管,若借用资料不符合甲方档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借用及归还手续不符合要求、保管期间资料毁损、灭失的),应按甲方档案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负责达到。5.乙方不得将该审计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叁万元的违约金,本合同下所涉款项甲方均无需支付给乙方,已经支付的,乙方需全额返还。6.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其派出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甲方无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工作人员在从事本合同下审计业务时,食宿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7.乙方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及有关审计工作规定,保证审计质量。8.乙方不得接受施工单位提供的折让、佣金或礼物等超越工作条件需要的利益,不得接受贵重礼品,不得参加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工作人员单独与承包方进行有碍审计独立性与职业形象的接触;如乙方违反前述保证的,应向甲方承担人民币叁万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改正或单方解除本合同;如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9.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10.乙方应在审计人员安排上给予保障,乙方派出的审计人员在委托审计期限内能够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乙方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11.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了解审核工作的进展情况,要求乙方定期提交工作简报或阶段性成果。2.有权要求乙方的审核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勘查、取证,以核实工程量的真实性和施工内容的符合性。3.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疑点、模糊不清的签证或资料,有权要求乙方向施工单位提出质询,或由乙方向建设单位进行专业解释。4.有权对乙方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初稿、定稿)进行审查。如果发现报告存在计算错误、依据不足或违背合同实质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复核、修改或补充说明。第四条审计费用与支付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丙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本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2)乙方提交所有专业的结算审核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和实施考评后,由丙方(宁海宏顺建设有限公司)在收到有效正规发票作为付款凭据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第五条回避乙方及乙方审计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2.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3.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4.参与本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或前期招标文件或清单编制的。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规定及各方另行商定的内容支付审计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审计工作。如因乙方未尽到工程审计及咨询责任等原因,使工程审计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届时由甲方另行确定。1.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有关工程计价规定的;2.违反审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3.提供的成果文件中出现漏项、漏量、多算等问题影响造价超过1%以上的;4.审计结果与省审计厅等上级机构抽查、复核结果发生重大偏差的;5.乙方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审计的。第七条合同终止条款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合同价10%-40%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今后禁止参加甲方的造价咨询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抄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索赔损失:1)以任何形式向施工单位收受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的;2)以任何名义向施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以任何形式参加施工单位的宴会、旅游和娱乐活动等;4)在开展业务工作时,与施工单位私下商谈串通的,要求施工单位虚报送审价以获取审计费的;5)拒绝委托人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乙方接收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在完成结算审核后,需按甲方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包括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增加的有关结算资料,如果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甲方有权处以不超过合同价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索赔损失。第八条其他事项若有其他未定或特殊事项,可事先在合同中明确,事先在合同中未能明确的,由各方协商签署补充合同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本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第九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丙各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经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份。3.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澄清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传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回避情况承诺书我公司负责对《宁波宁海双水社区-3、-4地块项目》结算进行评审。承诺与该评审项目、有关单位无任何需要回避情形。若本公司应回避而未回避,且未主动书面申报的,自愿受有关责任追究和其他相关法律后果。特此承诺。咨询单位(盖章)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ITC-202610630G】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全过程咨询、预算编制、跟踪审计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联合协议(本项目不适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需提供)(附件1)D.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ITC-202610630G】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2.2.3符合性审查资料;2.2.4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5商务技术偏离表;2.2.6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分项报价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同意招标(采购)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如有异议在投标前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的异议,我方服从招标(采购)人的协调。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ITC-202610630G】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提供法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ITC-202610630G】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提供法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提供资料。)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区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报价情况说明(如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提交本文档,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ITC-202610630G】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合同履约期限1投标下浮率(需要以正数报价)小写: %大写:百分之 投标声明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需提供)。/附件3: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5: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ITC-202610630G】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6:联合协议(本项目不适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NBITC-202610630G】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海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宁海县东部沿海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本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洪排涝工程PPP项目结算审核咨询服务 结算审核咨询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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