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招标预告(安全环保公司2026)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湛江区域中心-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2026-2029年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协议-20260506)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2026-2029年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技术要求书)
(2026.5)
(见附件2.基本要求)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且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不得采取不平衡报价形式。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联系方式、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誉查询等)。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人:周芳杰电话:0759-3911200邮箱:zhoufj3@cnooc.com.cn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6年5月6日
 

附件:
附件2.基本要求.docx

附件:
采办计划公告-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2026-2029年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协议.docx

附件:
附件1.技术要求书.docx

基本要求序号内容标准★商务资格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2.近3年(2023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4.投标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5、投标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投标人投标均视为无效。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7、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8、投标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4)投标人未在系统中领购询价文件;(5)询价文件中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等相关否决事项,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6)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7)投标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服务商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次采购内容界定供应商属性,投标人如为服务商,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填写《供应商承诺书(一)》,对适用情形进行选择,根据《供应商承诺书(一)》中的要求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章。如投标人未提供或不符合填报要求以及无法满足承诺项的,都将影响评审结果。★业绩要求(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合同的渔业增殖放流技术服务或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或水生生物资源调查与评估项目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A.投标人若提供的是供货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 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到货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只算为 1个有效业绩。 B.投标人若提供服务验收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为:服务验收单(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或结算明细单(具有甲方签字或盖章)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服务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只算为 1个有效业绩。(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4)乙方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投标时的业绩合同所对应金额的所有发票,供招标人查验发票真伪及有效性;所有发票的开具时间不得晚于投标截止日;乙方对所有发票的真伪及有效性负责。付款周期要求项目完工后,甲方及甲方执行方确认实际发生的经验收合格的具体工作量,并由乙方向甲方执行方提供与《服务委托书》中价款相应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委托书》(订单)及《服务委托书》(订单)中约定的其他要求等),甲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甲方按结算价格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服务地点海南省周边海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拟采用1+1+1年方式签署协议。即协议届满1年,若甲方乙方双方对协议条款及协议价格均无异议,协议自动继续沿用一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协议自动终止;如合同到期,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服务内容1.1、配合甲方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与论证工作。1.2、增殖放流前对拟放流水域进行本底调查,并编写项目本底调查报告。1.3、组织增殖放流现场的实施工作,包含放流苗种的检验组织、验收和公证。1.4、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工作。1.5、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及报告评审。1.6、配合甲方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过程中的其他协调工作。★本底调查要求承诺:增殖放流前,对拟增殖放流水域进行生物资源与环境因子状况调查,并据此选划适宜增殖放流水域,筛选适宜增殖放流种类,确定适宜增殖放流物种的生态放流量及放流数量比例等。★调查次数要求承诺:增殖放流前1个月内进行1次本底调查;增殖放流1个月后开始进行跟踪调查,一周年内不少于2次。★人员要求1乙方应具有完成本技术工作内容的技术团队,应答时需提供3名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文件(须提供生态学或生物学或水产养殖或渔业资源保护或水生生物资源或测绘调查专业的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人员要求2承诺:乙方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跟踪完成该项目,包括实施方案编制、专家审查、实施效果跟踪评估等,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人员要求3乙方提供项目1名负责人和3名技术人员近3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服务进度跟踪要求承诺:1、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服务通知单后,应按照服务通知单要求执行服务内容。2、结合南海禁渔期安排增殖放流时间,在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苗种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的实施工作。3、乙方应在增殖放流实施后一年内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包括跟踪调查、编写效果评估报告和通过行业专家审查。服务及验收要求承诺:1、对拟放流水域进行本底调查,并编写提交项目本底调查报告。2、在海南省周边海域协助甲方完成增殖放流的实施工作,放流方式应满足渔业主管部门要求。3、增殖放流结束后,乙方对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编制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并协助甲方在海南省渔业主管部门完成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报备。4、成果文件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补偿实施方案、本底调查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组织结构完整,内容详实,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范。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供应商承诺书(一)(服务商适用)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我公司/单位对以下情况经认真核查后确认及承诺如下:1、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我公司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3、我公司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4、经确认,我公司不存在中国海油员工(不含中国海油正式派出的)、海油发展离职未满三年的员工在我公司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5、我公司如涉及雇用农民工,承诺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且不拖欠农民工工资。6、我公司承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政策,切实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7、我公司为:□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大学;□境外或港澳台企业。8、我公司此次投标涉及供应商属性为:服务商,承诺满足以下条件:1)我司承诺承揽中国海油的业务量与其资质能力、财务状况、质量保障能力相匹配;2)我司承诺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0,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3)我司承诺中国海油不是我司唯一服务客户,我司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郑重承诺:我公司/单位在本次采办项目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海油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关联公司共同参与采办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情况。我公司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规避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简称“海油发展”)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我公司/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油发展对供应商管理及准入时效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海油发展或海油发展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现场考察、核查与审计。若现场考察、核查与审计发现本供应商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存在实质性偏差,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单位成交资格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上述承诺信息如有虚假、不实或在中标后违反,我公司/单位将承担相关责任,并按照海油发展相关管理规定无条件接受处理。(公司/单位盖章)年月日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湛江区域中心-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2026-2029年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协议-20260506)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序号采办包名称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备注1安全环保公司海南地区2026-2029年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协议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技术要求书(2026.5)见附件2.基本要求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且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不得采取不平衡报价形式。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联系方式、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誉查询等)。“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联系人:周芳杰电话:0759-3911200邮箱:zhoufj3@cnooc.com.cn(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2026年5月6日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9年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采购技术要求书编制:审核:批准:一、需求概况受业主委托,我司针对承接的2026-2029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补偿服务项目,需要开展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工作,为了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现需供应商协助提供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技术咨询相关工作。标准应用情况概述:本需求引用《SC/T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有补充引用),补充主要内容是:补充增殖放流前本底调查的具体要求,理由:完善本底调查工作;本需求引用《SC/T9446-2023海水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范》(有补充引用),补充主要内容是:补充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的具体要求,理由:完善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工作。二、服务内容和范围1、服务内容完成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2026-2029年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补偿技术咨询服务相关工作。1.1、配合甲方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与论证工作。1.2、增殖放流前对拟放流水域进行本底调查,并编写项目本底调查报告。1.3、组织增殖放流现场的实施工作,包含放流苗种的检验组织、验收和公证。1.4、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工作。1.5、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及报告评审。1.6、配合甲方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过程中的其他协调工作。2、工作量清单表2.12026-2029年海洋生态修复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技术咨询服务工作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主要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单位预估数量备注1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与论证;本底调查及报告;渔业增殖放流现场实施;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及报告评审。1项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以下服务内容:编制实施方案1套、开展专家评审1次、完成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次;对各拟增殖放流水域开展本底调查至少1次、编制各相应水域本底调查报告至少1份;开展检验检疫监督审核1次、完成现场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不少于6份、开展全程公证并形成公证书不少于6份;对各增殖放流水域开展放流效果跟踪监测不少于2个航次、开展相应效果评估至少1次;针对各增殖放流水域编制效果评估报告不少于1份、开展相应报告评审1次。项10详细要求见“四、服务要求”注:以上为3年预估需求量。3、服务地点海南省周边海域。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拟采用1+1+1年方式签署协议。即协议届满1年,若甲方乙方双方对协议条款及协议价格均无异议,协议自动继续沿用一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协议自动终止;如合同到期,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三、执行标准/规范乙方开展工作必须符合如下要求、标准和规范,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该符合但未列出的,乙方也必须严格遵守和满足。乙方应按照合同签订时的最新要求、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如在合同签订后相关要求、标准和规范有更新且甲方要求按其执行的,乙方应按其执行。1、《SC/T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2、《SC/T9446-2023海水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范》‌3、《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原农业部令第20号)》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农办渔〔2009〕52号)》5、《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49号)》6、《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四、服务要求1、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编制与论证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列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内容、环评批复和相关法规规范要求,配合甲方组织编制具体的增殖放流实施方案,配合甲方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修订完成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大纲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增殖放流品种、地点的选择原则和依据;(2)放流地点和时间;(3)资金分配原则、管理办法、及预算计划;(4)苗种生产的原则及计划;(5)放流的组织实施;(6)放流前后的管理;(7)项目人员安排及设备工具投入计划等。实施方案须通过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并附上专家评审意见、与会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签名,实施方案需得到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如果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备案要求,须协助甲方将材料提交至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本底调查要求【部分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SC/T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5本底调查】,以下为引用标准中所列重要参数,纳入评议范围:★增殖放流前,对拟增殖放流水域进行生物资源与环境因子状况调查,并据此选划适宜增殖放流水域,筛选适宜增殖放流种类,确定适宜增殖放流物种的生态放流量及放流数量比例等。【下述要求为对上述标准中参数的补充优化】开展增殖放流海域的资源环境本底调查须不少于1个航次,并根据历史资料与本底调查资料完成放流海域渔业资源现状分析,编制本底调查报告,为放流后的效果评估提供本底资料;调查的租船费、调查的租车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3、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现场实施工作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原农业部令第20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农办渔〔2009〕52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4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SC/T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等要求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现场实施与验收工作。乙方须协助甲方组织、监督与审核苗种检验检疫工作,组织放流现场验收并委托公证处公证人员对增殖放流现场计数、苗种品种、规格、数量以及投放进行监督公证,如实记录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前出示本批次苗种的检验报告,放流结束后出具公证文书,公证文书不少于6份,现场验收报告不少于6份;增殖放流苗种的种类、数量、规格等,应当向社会公示;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公证、验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满足放流条件后,乙方协助甲方做好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现场实施组织工作,采用科学投放方式(如缓流区释放或滑道放流),减少苗种损伤。4、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要求按照《SC/T9446-2023海水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如下工作:4.1、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方案编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列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内容、增殖放流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法规规范要求,编制具体的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方案。4.2、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实施【部分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标准《SC/T9446-2023海水鱼类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技术规范》-5.1.3调查次数】,以下为引用标准中所列重要参数,纳入评议范围:★增殖放流前1个月内进行1次本底调查;增殖放流1个月后开始进行跟踪调查,一周年内不少于2次。【下述要求为对上述标准中参数的补充优化】对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须按照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方案并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开展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过程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开展增殖放流后海域的渔业资源环境跟踪调查和放流品种回捕跟踪须不少于2个航次,分析放流种类的捕捞形势、渔业特点和资源动态等情况,综合评价增殖放流效果。调查的租船费、调查的租车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4.3、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编制完成的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须通过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专家评审并附上专家评审意见、与会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签名。参与专家评审的专家须不少于3人,评审专家费、专家往返交通费、专家住宿费、评审会会议室租赁费及会务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4.4、其他要求:(1)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快捷、准时派驻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2)项目进行期间,乙方应确保人员队伍稳定及有技术实力完成项目。(3)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现场工作情况,必须合理安排各项工作,必要时增加人员力量,加班工作。5、工作界面要求:5.1、甲方负责:(1)在符合公司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向乙方提供增殖放流实施过程中所需的支持材料。(2)向海南省渔业主管部门报备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3)向海南省渔业主管部门报备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效果评估报告。(4)全程跟踪参与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和放流实施效果跟踪评估。5.2、乙方负责:(1)配合甲方编制增殖放流实施方案,配合甲方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修订完成实施方案,协助甲方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海南省渔业主管部门报备。(2)对拟放流水域进行本底调查,编写项目本底调查报告,明确放流物种、规格及数量,并协助甲方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海南省渔业主管部门报备。(3)对放流苗种进行抽检,组织现场验收、苗种投放以及验收和投放的全程公证。(4)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方案编制。(5)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的具体实施。(6)开展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协助甲方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海南省渔业主管部门报备。(7)配合甲方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过程中的其他协调工作。五、配备资源要求★人员要求:(1)乙方应具有完成本技术工作内容的技术团队,应答时需提供3名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文件(须提供生态学或生物学或水产养殖或渔业资源保护或水生生物资源或测绘调查专业的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2)乙方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跟踪完成该项目,包括实施方案编制、专家审查、实施效果跟踪评估等,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3)乙方提供1名项目负责人和3名技术人员近3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六、服务进度跟踪1、乙方在接到甲方下发的服务通知单后,应按照服务通知单要求执行服务内容。2、结合南海禁渔期安排增殖放流时间,在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苗种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的实施工作。3、乙方应在增殖放流实施后一年内完成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包括跟踪调查、编写效果评估报告和通过行业专家审查。七、服务及验收标准1、对拟放流水域进行本底调查,并编写提交项目本底调查报告。2、在海南省周边海域协助甲方完成增殖放流的实施工作,放流方式应满足渔业主管部门要求。3、增殖放流结束后,乙方对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编制渔业资源补偿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报告并协助甲方在海南省渔业主管部门完成实施效果评估报告报备。4、成果文件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补偿实施方案、本底调查报告和效果评估报告组织结构完整,内容详实,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范。八、其他技术联系人:符祥德15120791029**合同(合同名称/编号)关键人员/设备信息复核表序号名称关键人员/设备名称人员职位名称人员证件名称/设备品牌型号关键人员任职证明材料关键人员任职起始时间是否在应答文件或合同信息中提供该人员/设备信息人员资质/设备品牌型号信息是否与应答文件或合同信息中一致该人员/设备是否投入该项目备注关键人员/设备信息复核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复核最终结果关键人员/设备信息复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是□ 否□编制人签字审核人签字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渔业资源补偿技术咨询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