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鸡养殖基地建设招标预告(清镇市站街镇人民政府2026)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站街镇席关村2026年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ZSH-2026-1469
采购预算:2497813.18元
最高限价:2497813.18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
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 2026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确定依据:清镇市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清镇市站街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欧工
联系电话:0851-82580655
2、代理机构
代理全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珍、涂进、胡蝶
联系方式:18275278433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需求公示内容(站街镇席关村2026年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doc67.6K
站街镇席关村2026年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需求文件项目名称:站街镇席关村2026年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项目编号:GZSH-2026-1469采购人:清镇市站街镇人民政府详细地址:站街镇焕然街1号联系人:欧工联系电话:0851-82580655代理机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3号金融101大厦A座21层联系人:李明珍、涂进、胡蝶联系电话:18275278433项目名称:站街镇席关村2026年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类别:工程项目编号:GZSH-2026-1469采购人:清镇市站街镇人民政府详细地址:站街镇焕然街1号联系人:欧工联系电话:0851-82580655代理机构: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3号金融101大厦A座21层联系人:李明珍、涂进、胡蝶联系电话:18275278433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及品目概述本项目为站街镇席关村2026年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若工程量清单内容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二、采购预算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玖万柒仟捌佰壹拾叁元壹角捌分(¥小写2497813.18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站街镇席关村2026年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玖万柒仟捌佰壹拾叁元壹角捌分(¥小写2497813.18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玖万柒仟捌佰壹拾叁元壹角捌分(¥小写2497813.18元)。其中(若有)品目名称:站街镇席关村2026年肉鸡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最高限价为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玖万柒仟捌佰壹拾叁元壹角捌分(¥小写2497813.18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项目报价应包括所有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利润、税金、五险一金、风险金等以及合同明示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各项应有费用。)计价单位人民币/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四、本项目□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包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六、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七、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镇市站街镇人民政府2.地址:站街镇焕然街1号3.联系人:欧工4.联系电话/传真:0851-825806555.电子邮箱:/八、代理机构1.名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3号金融101大厦A座21层3.联系人:李明珍、涂进、胡蝶4.联系电话/传真:182752784335.电子邮箱:/九、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清镇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51-82529953详细地址:清镇市数据湖城清镇市财政局第二节工程要求一、□货物范围□服务范围☑工程范围本项目采购的工程范围要求为本国合法建筑承包商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工程建设。二、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本项目执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或标准。第三节资格要求本品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供应商属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意愿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应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6年01月(含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提供2026年01月(含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6年01月(含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文件详见相关文件范本)(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加盖公章),项目经理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6年01月(含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备注:注册建造师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如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件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三)本品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可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包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内容。注:1.投标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填报价格,没有填报价格的,采购人将认为该项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中。投标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除外)中多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不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明显文字错误,以及因工程量导入时致小数点后数字产生偏差的除外)。3.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标。4.计价依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贵州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等五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如有国家及省市相应规范更新,按其标准执行,供应商最终结算金额以相关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且结算价为含税价。5.各种主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性能、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并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采购人)确认封样后方可进场,否则监理单位和发包人(采购人)不予认可,由此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和其它责任由承包人(施工方)全权负责。工程量清单另册第二节商务要求一、工期及建设地点1.工期(日历天):180日历天。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2.验收规范: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3.验收方式:按照国家相关现行规定、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要求进行验收。三、质保期及缺陷责任期1.本项目质保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及相关法规规定执行。无明文规定保修期的,质保期为两年,其他材料质保期按照国家标准执行。2.本项目质量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保修期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执行。四、付款方式工程启动后可以拨付30%的工程启动资金,本项目剩余合同金额支付将依据项目实际实施进度,按进度进行支付。根据经审核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全额(即100%)支付相应款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后,剩余10%待整体工程通过验收后再进行支付。(具体支付安排需视财政资金拨付实际情况而定)五、履约保证金无六、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七、其他要求1.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2.中标后最终确定的合同综合单价是根据最终报价与投标文件初始报价之间的下浮比率同比例下浮执行。3.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含税)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供应商须书面承诺:1)不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分包;如中标后发现中标人存在以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在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期内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其责任和造成的相关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3)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组织施工;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段工程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生产费)投入比例不低于投标总价的3%。6)供应商须提供《环境保护诚信投标承诺函》(筑建通[2017]471号文)。7)在工程验收前,供应商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渣土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8)在选择弃土场时,须符合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的规定,在实施前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查,发包人(采购人)批准;在弃土场卸渣时,必须严格遵守弃土场相关规定和制度,服从现场管理员的指挥,严禁乱弃乱倒,完工后按有关规定复绿,由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投标供应商)报价中;9)工程量增减必须由发包人(采购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书面确认,否则不予计量。10)投标供应商若中标后,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相关规定及项目需求配备劳资专管员、并具备有效的劳资专管员证,100%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00%实施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100%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100%签订劳动合同,100%参加工伤保险,100%设置劳动维权告示牌,100%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发生农民工欠薪情况。(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盖单位章,承诺格式自拟。)5.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因踏勘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及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其他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有提供虚假资料和信息骗取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送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7.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商议约定。第四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现按要求发布需求公示,最终以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肉鸡养殖基地建设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