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预告(望江县晟禾实业有限公司2026)
项目名称
望江县新望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人名称
望江县晟禾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方式
18056908786
代理机构名称
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6-7170105
公示起始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6年05月17日
提出意见渠道
https://aqggzy.anqi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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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投标人可在预公示期内,按照提出意见渠道,向招标人提出意见及依据,留下具体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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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新望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H6GC26A99G***招标人:望江县晟禾实业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6年5月-1-特别提醒一、请各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将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予以处理。1.组织、领导、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挂靠投标、出让资质等违法活动。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以及强迫他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转包的黑恶势力。3.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干扰正常开评标秩序的行为。4.在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恶意投诉,或以投诉、信访、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5.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6.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正常工作的黑恶势力。7.采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跟踪盯梢、散播隐私、造谣诽谤、持续骚扰等软暴力手段恐吓监管服务人员、评标专家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行为。8.利诱、欺骗招标人违反相关规定按其意图设置招标文件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9.窃取项目投标人情况、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10.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11.干部职工在招投标活动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二、本次招标将对投标报价的有效性进行严格评审,请投标人务必慎重作出投标报价。三、投标保证金应尽量提前提交,以防止影响正常投标。四、投标人对疑问提交时间、补遗时间、答疑时间及开标时间等安排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电子投标平台告知本中心并说明原因,如未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时间安排。五、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评标,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对商务标电子投标文件转换时务必仔细核对、检查。六、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投标文件如未特别注明,均为投标人按规定格式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中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网址链接不视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八、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望江县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精神,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公开征集望江县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欢迎广大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积极提供问题线索。一、联系方式:线索征集电话:0556-7187910线索征集邮箱:820175717@qq.com线索征集地址: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望江县公管局)(政务新区C区215室)二、相关事项说明(一)线索涉及的项目名称要准确,反映的内容要清晰明确,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我们将对征集到的线索按规定进行核查,对有效的线索按照移交、转交或开展调查等方式分类处理。(二)对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三)本平台不属于招标投标信访、投诉渠道,如有信访、投诉事项,请依法向有关监督部门提出。目录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望江县新望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1.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望江县新望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望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批文名称及编号:望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511-340827-04-01-9893261.4招标人:望江县晟禾实业有限公司1.5项目业主:望江县晟禾实业有限公司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7项目出资比例:100%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望江县新望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2.2招标项目编号:H6GC26A99G***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6GC26A99G***2.5建设地点:望江县2.6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078.53平方米(27.12亩),总建筑面积约39522.72平方米,总投资约17764万元,工程费用约14912.05万元。项目位于安庆市望江县,东环路与渡江北路之间北侧用地,用地北侧为东环路,西侧为四季桂花园小区,南侧为空地,东侧为防护绿地。本项目拟建9栋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用于园区职工宿舍楼,以及建设与之配套的水、电、路、气、绿化等。2.7计划施工工期:2年2.8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项目竣工验收后24个月)。(施工合同期延期时,全过程咨询服务期相应顺延,全过程咨询服务费不予调整)2.9招标范围:项目全过程管理、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模内的以下内容:(1)项目全过程管理: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合同、信息、投资等控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参建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协调、工序验收;接受建设单位现场工作安排,资金申报、审查等项目管理工作。(2)监理服务: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工程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各参建方协调等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3)造价咨询服务:施工图预算复核、工程进度款审核、结算审核等一切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不包括跟踪审计)。2.10项目类别: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2.11质量标准:合格2.12最高投标费率: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5%2.13其他:/3.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下列①、②任一资质:①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具有以下任意一个执业资格证书: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②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③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3.3投标人业绩要求:/3.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其他要求:/3.7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2获取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aqggzy.anqing.gov.cn)查阅招标文件。(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②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615-8899(工作日)。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0512-58188516(8:00-21:00)。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评标及定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8.开标时间及地点8.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8.2开标地点: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aqggzy.anqing.gov.cn/)等上发布。11.联系方式11.1招标人招标人:望江县晟禾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安庆市望江县雷阳街道雷池大道1456号新望大厦邮编:246200联系人:夏工电话:0556-7250100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望江县回龙西路300号邮编:246200联系人:檀双电话:0556-717010511.3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11.4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6-5991180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二楼215室电话:0556-718791012.其他事项说明12.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及其对应的奖项不予认可。12.2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各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http://aqggzy.anqing.gov.cn/008/008005/008005003/20210628/0b666ae1-b391-4146-859b-8eff6f25bc97.html,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12.3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相关办理事宜,请拨打电话0556-5991201。13.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若选择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请任选以下银行之一进行提交。13.1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093506*********13.2开户行名称: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000055*********13.3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支行账户名称: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6926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附录1(2)业绩要求:见附录2(3)信誉要求:见附录3(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及业绩要求:见附录4(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附录5(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附录6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形式: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2.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3.2.1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算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其它:/。3.2.3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定价: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竣工结算价的1.5%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第二类:纸质保函第三类:电子保函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3)具体要求:采用第一类形式的: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采用第二类形式的:①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②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无要求。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如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将纸质保函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④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⑤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法处理。采用第三类形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出函时间为准)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安庆市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4)本项目是否适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适用☑不适用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相应承诺。①中小微企业。②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一年内未被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庆市(含五县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披露不良行为记录。备注: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上述第1个条件和第2个条件。2.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承诺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处理。(5)其他要求:①特别提醒:投标人采用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金融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②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投标人采用虚假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6)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①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函费用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支)出。②保函存在明显异常情形的(如多家投标人的保函编号相同;保函存在明显伪造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核查,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③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④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⑤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的,投标保证金无效。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3.4.4(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3.7.1技术文件编制的特殊要求技术文件编制采用:☑明标。□暗标。具体要求: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文件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文件封面和正文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技术文件按零分处理。①技术文件封面和正文的排版顺序,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进行排版。②技术文件暗标总页数(含图表)不得超过200页(具体页数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不符合要求的扣0.2-0.5分)。技术文件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仿宋-GB2312字,其中正文统一采用三号仿宋-GB2312字体;表格及框图内文字、数字采用五号仿宋-GB2312字体,所有文字不得有任何修饰;文字及图表均为黑色;不设图签,不编页码号;字符间距设为标准值,行距为单倍行距;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章、节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2个汉字;正文版面不加页眉、页脚、边框、下划线等标志;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所有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③技术文件暗标格式、制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对应每项评分因素扣(0.2-0.5)分。技术文件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1技术文件编制的特殊要求件(暗标)部分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其他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编制投标文件,但不得出现泄漏投标人信息的任何表述。偏离规定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酌情扣分。3.7.4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4.1.2非加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4.2.2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5.2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或定价)、质量标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5)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质量标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根据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规定再公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多标段开标顺序:/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1人☑3人(当经评审具备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单位仅有2家时,评标委员会可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当经评审具备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单位仅有1家时,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提供“明显缺乏竞争”论证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不再推荐中标候选人。)6.4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公示内容及格式见《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及中标通知书管理的通知》(宜公管〔2025〕24号)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注:中标候选人公示由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进行公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2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7.3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纸质(2)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纸质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8.1.1履约保证金(1)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2)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3)提交时限: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1.1履约保证金交履约担保。若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获取与查看通知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看并下载。10.2电子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①投标人应登录网址(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下载后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②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法: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点击“新建投标”按钮并点击“浏览”按钮并找到下载的.AQZF格式的招标文件,点选择CA证书然后点击“新建项目”然后选择保存文件路径保存,打开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查看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专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说明”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2-5818851610.3相关政策要求(1)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必须设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扬尘污染措施落实情况;在服务过程中编制各项服务报告至业主方备案;负责与政府主管部门、水电气部门对接并协调。(2)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相关政策要求注:未列明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10.4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网上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可登录网上系统,点击“询标”菜单栏,查看询标内容,回复并签章(具体详见“《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投标人回复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评审后决定是否符合要求。投标人未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内做出解释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因网上系统发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情况除外)。(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0.5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应承担的责任(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披露。(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材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材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拒绝配合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材料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10.6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任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1)中标后,中标人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6中标人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任(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等章节中“委托人”和“咨询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10.8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照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及定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照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9创优目标☑无□有,具体要求如下:10.10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10.11评标结果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2投诉的提交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187910。在线方式提出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诉材料。10.1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该项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按照工程费用投资估算乘以中标费率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下表规定的100%收取:费率服务招标中标价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5000万元~1亿元0.1%1~5亿元0.05%5~10亿元0.035%10~50亿元0.008%50~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10.1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本项目合同由中标单位与望江县晟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2.中标单位专业人员配备须完全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后不得更换。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注:1.投标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竣工验收时间、工程总投资额、工程内容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若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关于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3.联合体业绩中的职责分工以联合体协议或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为准(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合同协议书证明)。4.业绩需在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以上证明材料内容须直接体现评审因素,通过推导、计算等方式确定的结果不予认可。5.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个。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已经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能兼职其他项目)1.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2.项目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合格有效的注册证书(如要求)、职称证书(如要求)、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2.投标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业绩的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竣工验收时间、工程总投资额、工程内容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3.如投标人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关于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4.投标人拟派人员的“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中明确的人员姓名及岗位为准,如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未清楚明确人员姓名及岗位,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5.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岗位。6.业绩需在商务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栏“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中注明并提供上述证明资料,以上证明材料内容须直接体现评审因素,通过推导、计算等方式确定的结果不予认可。7.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审查)数量0个。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组别人员岗位数量资格要求备注项目管理组项目负责人1人详见招标公告项目负责人与造价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人员相互不得兼任。监理员标后配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管理人员2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服务工作组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各级住建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行业协会及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4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各级住建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行业协会及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组造价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造价员2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1人、安装工程专业1人。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表中专业人员合格有效的证书。2、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人员(不含监理员)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人员(不含监理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员(不含监理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3、投标人拟派人员为退休人员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从业人员执业年龄的规定,同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派退休人员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企业聘用合同(劳务合同),提交的注册执业证书中聘用企业名称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4、根据2018年7月20日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2018年前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证书等同,评标时均予以认可。5、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上表的规定,且应专业配套,并满足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进展需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招标人需求进场。除已注明的分阶段进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均需按招标人要求常驻现场。6、如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不得更换。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最低要求)任选一种方式1: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途备注注: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列表响应即可。如投标人未响应,将视为投标无效。2:中标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须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配备相关仪器设备,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人要求,增加仪器设备,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相关费用。注: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承诺即可。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处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出资比例:见招标公告。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及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标段的其他工程咨询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依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程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规定。)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已完成信用修复的除外;(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费用或索赔的要求。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及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招标人发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要求。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上述澄清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3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修改文件,修改文件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阅上述修改文件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2修改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文件(2)技术文件(3)报价文件3.1.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照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照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的,无需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大纲或造价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接受扫描件(包括电子证照等电子件)形式。(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照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非加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加密投标文件应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按照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前开启的责任。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4.2.2投标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4.2.5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2.6投标人在本章第5.2款规定的解密开始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有);(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5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6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定标7.1定标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由原定标委员会在其他中标候选人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依法公示中标结果。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8.合同授予8.1履约保证金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1.2中标人不能按照本章第8.1.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签订合同8.2.1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应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存在前述情形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2.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2.4招标人将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并积极推进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6.5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2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果最终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1.3推荐中标候选人先后顺序/1.3最多可中标段数量/2.1初步评审标准见“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表。2.2.1分值构成(100分)技术文件:36分商务文件:42分报价文件:22分2.2.2评分标准见“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表。3.7.2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见附件1。商务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的情形。未出现投标报价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须满足免缴条件且须进行相应承诺)。偏差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注:1.评审因素“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2.评标委员会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列明的业绩序号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评审,且仅评审“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或“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规定数量的业绩,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或未在表中列明的业绩均不作为资格审查投标人业绩(或项目负责人业绩)予以评审。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2)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的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2(1)技术评标标准项目管理方案12分根据项目的内容和特点作完整、深刻和有针对性的表达,特别是对项目的难点和关键点以及解决的办法,陈述必须详实、科学和客观合理:1.陈述全面、完整、深刻、有针对性的,得10-12(含)分;2.陈述较全面、较完整、较深刻、较有针对性的,得8--10(含)分;3.陈述不全面、不完整、不深刻、没有针对性的,得6-8(含)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监理大纲12分工程监理方案必须针对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由评委对各投标人工程监理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后,酌情评分:1.监理方案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等可行性强,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及针对本工程的重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针对性强的,得10-12(含)分;2.监理方案内容不够全面、重点不够突出,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等可行性不够强,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及针对本工程的重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针对性不够强的,得8--10(含)分;3.监理方案内容全面性一般,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工程合同与信息管理措施、47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等可行性一般,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对策及监理建议及针对本工程的重难点的处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议针对性一般的,得6-8(含)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造价咨询服务方案1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对本工程的工作内容与工作流程的分析、重难点以及相关控制措施进行评审:1.预算复核方案专业性强,进度款审核实操性强,结算审核全流程规划程序规范,全流程造价咨询增值服务可行性强的,得10-12(含)分;2.预算复核方案专业性不够强,进度款审核实操性不够强,结算审核全流程规划程序不够规范,全流程造价咨询增值服务可行性不够强的,得8--10(含)分;3.预算复核方案专业性一般,进度款审核实操性一般,结算审核全流程规划程序较为规范,全流程造价咨询增值服务不完善的,得6-8(含)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2.2.2(2)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资信认证6分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注:1.上述证书的认证范围均须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否则不予得分;2.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清晰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业9分自2021年5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绩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9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工业建筑)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该业绩合同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以下两项服务内容(且必须含工程监理):①工程监理②项目管理③造价咨询。每有1个得4.5分,满分9分。注: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7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9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工业建筑)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该业绩合同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以下两项服务内容(且必须含工程监理):①工程监理②项目管理③造价咨询,(不限时间,本人须在此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每有1个得6分,满分6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奖项荣誉6分自2021年5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奖项或荣誉的(如:“优秀成果(全过程工程咨询)奖”、“优秀成果奖(服务类)”等),每有一个得6分,本小项满分6分。注:奖项、荣誉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获奖证书(不含奖杯、奖牌)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4)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人员奖项荣誉6分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优秀项目负责人等奖项、荣誉的,每有一个得6分,本项满分6分。注:奖项、荣誉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获奖证书(不含奖杯、奖牌)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全过程咨询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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