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吊发电机组改造招标预告(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2026)



【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文件预公示
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拟对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进行预公示(公示期: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18日)。
一、招标编号
ZJHG-FW-2026-XXX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两步开标法),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在保持常规轮胎吊原有各项功能的情况下,利用“发动机组+锂电池组”形式对原供电系统进行改造,使轮胎吊在混合动力状态下具备正常工作的功能,满足满载的情况下同时起动起升机构和小车机构以最高加速度加速至全速运行,实现轮胎吊全天候作业,并通过回馈能量储放、发动机组控制等方式有效降低能耗,拆下的原发动机组改造成移动发电机组供用户应急使用。项目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运输、拆装、调试、测试验收及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二章 技术规格书。
2.交付时间:
①投标人需在中标后一周时间内派驻相应项目团队进行实地调研,并编写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该阶段需在15天内完成。
②项目总体设计方案通过招标人评审后,投标人需在4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备料、进场手续报备、资料提交等工作。
③现场施工须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
④系统测试合格后,招标人组织项目上线,系统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1个月。试运行到期后若无问题则组织验收。
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门式起重机;施工类别包含改造、安装、维修)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改造、安装、维修;子项目:门式起重机)A级(许可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
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个及以上轮胎吊混合动力改造项目业绩的,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在115万元及以上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内容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②发票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www.mem.gov.cn/查询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投标人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
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叁万玖仟元。
2.投标人应于2026年  月  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8时5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  月  日8时5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2026年  月  日8时50分在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楼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
★2.各投标人提交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大浦村
技术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580-2976266  
商务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580-2976216
投诉受理电话:0580-297602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钱聪、王锟、王斌娜、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87585597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1169613126@qq.com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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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预公示稿】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JHG-FW-2026-XXX招标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5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技术规格书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ZJHG-FW-2026-XXX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两步开标法),资格后审方式。三、项目概况1.项目内容:在保持常规轮胎吊原有各项功能的情况下,利用“发动机组+锂电池组”形式对原供电系统进行改造,使轮胎吊在混合动力状态下具备正常工作的功能,满足满载的情况下同时起动起升机构和小车机构以最高加速度加速至全速运行,实现轮胎吊全天候作业,并通过回馈能量储放、发动机组控制等方式有效降低能耗,拆下的原发动机组改造成移动发电机组供用户应急使用。项目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运输、拆装、调试、测试验收及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第二章技术规格书。2.交付时间:①投标人需在中标后一周时间内派驻相应项目团队进行实地调研,并编写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该阶段需在15天内完成。②项目总体设计方案通过招标人评审后,投标人需在4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备料、进场手续报备、资料提交等工作。③现场施工须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④系统测试合格后,招标人组织项目上线,系统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1个月。试运行到期后若无问题则组织验收。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需求。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并拥有投标产品一切合法手续的证明文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要求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门式起重机;施工类别包含改造、安装、维修)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改造、安装、维修;子项目:门式起重机)A级(许可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1个及以上轮胎吊混合动力改造项目业绩的,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在115万元及以上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内容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②发票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具体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s://www.mem.gov.cn/查询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投标人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16时00分。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六、投标保证金1.金额:叁万玖仟元。2.投标人应于2026年月日16时00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8时50分。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5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本项目将于2026年月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6年月日8时日8时50分在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楼在线公开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2.各投标人提交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九、联系方式招标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地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大浦村技术联系人:严工联系电话:0580-2976266商务联系人:唐工联系电话:0580-2976216投诉受理电话:0580-2976029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联系人:钱聪、王锟、王斌娜、毛宇兰联系电话:0574-87585597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CA咨询热线:400-666-4230第二章技术规格书招标编号:ZJHG-FW-2026-XXX招标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招标内容招标内容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二、商务要求★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后12个月。主要部件产品质保期要求如下:电池房、发动机房:十年。发电机组:三年。控制系统、整流、逆变、升压装置:五年。动力电池系统(包含电池管理):八年。★交付时间及交付地点交付时间:①投标人需在中标后一周时间内派驻相应项目团队进行实地调研,并编写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该阶段需在15天内完成。②项目总体设计方案通过招标人评审后,投标人需在4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备料、进场手续报备、资料提交等工作。③现场施工须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④系统测试合格后,招标人组织项目上线,系统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1个月。试运行到期后若无问题则组织验收。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双方的全部往来结算方式,均凭发票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方式可采用银行信汇、电汇或汇票结算,不允许采用现金结算。2.系统总体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招标方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合同总价2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支付中标方合同总价款的20%。3.设备配件到货后,招标方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合同总价3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支付中标方合同总价款的30%。4.系统上线试运行1个月后,并完成项目终验且向招标方移交所有的项目资料后,招标方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合同总价5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方支付中标方合同总价款的45%,剩余的5%合同总价款在项目验收12个月后且无质量问题付清。合同签订本项目最终合同由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直接签订。三、技术需求1.1技术规格书适用范围及条款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招标的1台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以下简称轮胎吊)“混合动力”改造项目,该台轮胎吊位于舟山金塘大浦口港区集装箱码头危险品堆场,改造后轮胎吊由机载的混合动力装置提供动力,以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技术要求为最低限度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格的执行条件,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满足本技术规格书和符合国际、国内有关技术规范和工业标准,技术先进、功能完善、使用可靠、稳定性好、维修保养简便的成熟产品。本技术规格书中没有提到的,但涉及到有关起重机的效率、稳定性、完整性所明显需要的部分以及在公认为良好工程实践上的有效功能也应包括在内。投标人应提供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材料、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和交机资料等交钥匙工程的全部工作(含可能在本规格书中没有明确叙述的),所有这样的工作应认为已包括在工程总价中。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格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人可以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如有任何异议,都应在投标文件中以“对技术规格书的意见和同技术规格书的差异”为标题的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格标准变化或因事先考虑不周而产生的一些必要的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商定,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为合同的增补附件,且补充协议优先级应高于本技术规格书。没有招标人事先的书面同意,投标人不能转让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在招标人技术规格书的范围内通知招标人该合同所属的主要分包合同内容,但该通知不能解除合同规定的投标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本项目合同的全部产品(外购件除外)必须由投标人本厂生产,不得任意分包给其它厂家,如确需其它厂家生产,必须经招标人认可。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和招标人的合同技术规格书要求生产。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门式起重机;施工类别包含改造、安装、维修)A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改造、安装、维修;子项目:门式起重机)A级(许可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实施本技术规格书的设备和技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本技术规格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随合同一起生效。本规格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1.2执行标准本项目改造所涉及的设计和制造,卖方应承诺遵照下列最新版本的规范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1)《起重机设计规范》-------------------------------GB3811(2)《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4783(3)《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试验方法》---------------GB/T15362(2)《港口起重机载荷规范》----------------------------JT/T90(3)《港口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44(4)《起重机安全规范》--------------------------------GB6067(5)《港口起重机金属结构静载及动载试验方法》---------JT5024(6)《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GB590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8)《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GB15052(9)材料标准------------------------------------------GB699------------------------------------------GB700------------------------------------------GB1591------------------------------------------GB3077等(10)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加工制造)(11)欧洲搬运工程协会---------------------------------FEM(12)美国齿轮制造协会---------------------------------AGMA(13)国际电工技术委员标准-----------------------------IEC(14)美国焊接协会标准---------------------------------AWS(15)瑞典工业标准-------------------------------------SIS(涂漆)(16)美国电子工业协会---------------------------------EIA(17)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SI(18)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相应资料和证书,供买方评审,用以证明卖方在进行设计和制造时遵守了上述规范和标准。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应采用最新版本,如果相关标准和规范有冲突,按较高标准和规范执行。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一、改造内容在保持常规轮胎吊原有各项功能的情况下,利用“发动机组+锂电池组”形式对原供电系统进行改造,使轮胎吊在混合动力状态下具备正常工作的功能,满足满载的情况下同时起动起升机构和小车机构以最高加速度加速至全速运行,实现轮胎吊全天候作业,并通过回馈能量储放、发动机组控制等方式有效降低能耗,拆下的原发动机组改造成移动发电机组供用户应急使用。项目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运输、拆装、调试、测试验收及技术服务等。二、技术要求1.招标人码头现场共有2台轮胎吊,其中一台为混动轮胎吊,混动系统配置如下:柴油发动机型号B6.7CS4-GT2制造厂家东康原产地中国额定功率155kW额定转速1500rpm排放标准国四调速形式定速使用柴油规格0#发电机型号UCI274G1额定容量164kVA额定电压440V/460V额定频率50Hz功率因素93%制造厂家无锡斯坦福原产地中国技术参数名称具体技术指标备注电池系统参数552V135AH74.52KWH日本东芝进口电池模块额定容量45AH额定电压27.6V电池质保期8年电池质保期内衰减度14%电池充放电工作范围(SOC)SOC40-90%电池循环寿命30000次后剩余90%(35度,SOC范围10-90%,1C充电放电)电池组集成商东芝电池组管理系统集成商(BMS)东芝AC/DC整流回馈单元GD800-91-0132-4-Z(01)CE英威腾DC-DC驱动器GD800-09-0400-4(DC)-Z英威腾CVCF变频器GD300-132G-4-EP英威腾正旋电抗器GDL-OSF0260-4AL2、本项目待改造轮胎吊为纯柴油发电机组供电,采用EZ西门子电控系统,原发电机组输出电源为440V/AC50Hz。危险品堆场作业品类为:《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code)第3部分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列明的第2类(包括2.1项、2.2项,其中最大堆存量不超过196TEU,最长堆存时间正常条件下不超过192小时,应急条件下不超过240h),第3类,第4类(包括41项、4.2项、4.3项),第5类(包括5.1项、5.2项),第6类(包括6.1项、6.2项),第8类及第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其中不含硝酸铵类物质、剧毒化学品、亚硝酸乙酯、二硫化碳、硝酸乙酯。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集装箱(包括2.1项、3类、4类及5类)最大同时堆存总量不超过700TEU。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危险品堆场作业性质,相关设计符合危险品堆场作业要求。设计方案应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招标方审查,包括具体材料清单、原理图、安装布置、施工计划、测试验收方案等,方案应充分考虑改造机构的安装空间和重量限制,便于检修、维护,不影响整机其他机构性能,以及在危险品场地中使用的安全性。本项目所有设计应充分考虑危险品场所防爆要求,防爆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认可。招标人赞赏投标人提供的混动配置与现有混动轮胎吊备件通用。3、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柴油发电机组以及电池组的相关计算、设计依据,并提供项目总价及发动机组、电池组、移动发电机组改造独立分项报价。4、在以下条件下轮胎吊能确保安全正常:(1)风工作状态风速,20米/秒非工作状态风速,55米/秒常风向为西北偏北,强风向为东北偏北和北。(2)气温极端最高气温:39.1℃(对设备按+45℃考虑)极端最低气温:-6.1℃(对设备按-10℃考虑)(3)相对湿度最大相对湿度100%年平均相对湿度82%(4)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0.45s,本地区地震烈度为7级。(5)气候有雾气和海洋性气候的侵蚀。5、混合动力装置轮胎吊由混合动力装置提供动力,具备所有正常工作的功能。混合动力装置采用“柴油发电机组+大容量锂电池组”形式,要求一家公司集成,满足满载的情况下同时起动起升机构和小车机构以最高加速度加速至全速运行的需要,实现轮胎吊全天候作业,并通过回馈能量储放、发动机组控制等方式有效降低能耗,在同等测试工况下对比原有柴油机组达到60%以上节油效果。提供柴油发电机组以及电池组的相关计算、设计依据。混合动力系统需满足海洋性气候,多盐雾、粉尘、酸碱腐蚀性环境,温差-15℃~+45℃,震动大、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混合动力装置须有独立的连锁及保护系统。6、柴油发电机组柴油发动机组采用东康、康明斯、卡特、潍柴、玉柴、重康或相当于的知名品牌原厂产品,排放不低于国Ⅳ标准,柴油发电机组电源:400V,50Hz,功率150KW以上。投标时提供型号及中文版技术资料经用户确认,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性能需求选择机组配置。柴油箱容量不小于1000升,加油方式为下装式。柴油箱上安装燃油过低预警和低燃油位报警保护功能,并在司机室显示便于司机查看油量。发电机组应是招标人认可的专业发电机组集成商的成熟产品,最终方案须经招标人认可。要求柴油机组独立、坚固耐用,可靠性高,油耗量低,燃油应能选用国产柴油。发动机大修间隔期要求达到20000小时以上。在司机室应有柴油机故障综合显示及报警,便于司机掌握机组运行状况。柴油发动机应设有自动控制装置以防止在过热、过速、失速和机油压力过低情况下运行。在发动机房内应设置控制仪表板,转速表、发动机运行小时表、水温表、油温表、机油压力表、频率表以及必要的电气设备。并通过通讯方式将发动机组信息传输到电池房CMS系统中,相关所有集成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柴油发动机上所有传感器侧应安装与图纸相应的标识。发动机用于检查冷却水位、机油油位的仪表、尺应安装在便于司机检查的地方,水箱加水口应设置考虑加水的方便性。发动机应采用电子燃油调速系统,额定转速为1500转/分,应设有一键启停按钮,无须其他人工操作。发动机要求具有高效的进排气净化器和消音器。柴油机的排放标准应符合有关的环保规定和标准,排烟道设计、布置应考虑清洗的方便性。发动机应加装火星熄灭器。发电机组有三种工作模式,第一种为正常工作模式,此模式下轮胎吊作业由电池组供电,发动机根据电池组电量情况自动控制启停为电池组充电;第二种为发电机组连续工作模式,此模式下轮胎吊作业由电池组供电,发动机连续工作不停机,根据电池组电量情况自动控制发动机带载发电或怠速运行不发电。第三种为发电机组应急工作模式,此模式下电池组供电断开,轮胎吊由发动机直接供电运行,供电功率满足轮胎吊起升、大车、小车机构慢速运行。蓄电池采用著名品牌200AH免维护扁桩头蓄电池,柴油机组应设有单独的充电变压器用于对24V蓄电池充电。当充电机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供电时,应具有自动检测、报警装置使柴油机停止运行。蓄电池安装位置应便于更换、维护,同时充分考虑危险品场地的工况。交流发电机采用无刷自励型交流发电机,额定容量不低于160KVA,输出电源电压等级及频率与整机电控系统匹配,绝缘等级应为F级,防护等级在IP23以上。交流发电机进气孔应安装滤网。应设计有自动调压系统,保证发电机输出电压稳定。柴油发电机组发电功率须大于大车运行功率,当电池系统发生故障时,可用单柴油发电机组带箱运行大车。在柴油发电机组侧应装有主回路自动空气开关,并设有发电机过压、过热、短路、欠压、漏电、过流等保护装置。另在电气房主控制屏装有主回路空气开关,便于电气房维修时关合电源。发动机控制屏内重要的故障应与主控联锁。司机室联动台、电气房、电池房及发动机控制屏均分别配备发动机紧急停止控制按钮,发动机在发动机控制屏上、电气房、司机室和电池房进行启动和停止。轮胎吊锂电组充电由柴油发电机组和应急电源供电二种配电方式。应急电源由海侧支腿下部的应急电源插座接入交流380V、50Hz、3相4线电源,当发电机组发生故障时,可以通过供电电源选择开关切换至应急模式给锂电池组充电。应急电源也必须设有过载、漏电、短路、过压、缺相等保护,并具备任一时刻只能由1种电源供电,切换接触器具有机械和电气联锁保护。在司机室和电气房应有清晰的指示灯,区分应急供电或柴油发电机组供电模式。应急充电时要大车有转向功能可转为防风状态,但同大车机构运行连锁不可移动大车,避免拉坏应急电源连接装置。当电池组发生故障时,可直接切换至柴油机组直接供电,无需程序及其他外围处理,电池组与发动机组须互锁。柴油机组直接供电须满足大车机构、小车机构和起升机构单机构慢速运行和空调、照明、通讯供电等的正常要求。柴油机房独立安装,须考虑散热设计,屏门设计应考虑维护检修方便,柴油机房须设计维修平台,维修平台或过道须考虑与集卡、吊具无干涉。柴油机组安装设计须充分考虑整机拆卸、更换的便捷性。7、锂电池组及锂电池管理系统(BMS)电池采用东芝、松下、LG、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或相当于的国际著名品牌的原装钛酸锂电池,须具备安全性好,免维护、无记忆、快速充放电的特点,特别在安全方面须充分考虑防起火、防爆炸,及修理人员拆装电池的人身安全,最终品牌由用户确定。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内需注明电池品牌、产地、型号、功率以及单体电池、电池模块、电池组的性能参数等,投标人需要提供电池寿命、电池容量选型的详细计算依据和步骤。每个锂电池模块能够均衡地运行在同一温度下,必须具有抗冲击、震动和凝露的能力,具有过充过放、过流、过温、过压、欠压、短路等保护功能。锂电池的安装模式需便于维修人员接近检查、维修和移动,电池的安装需要有足够的绝缘保护和防接触、防短路保护,投标人需要提供电池维修和更换的规范及步骤。锂电池组要至少采用3组以上的标准电池柜并联,每组可以单独切换工作,以利于某组电池出现故障时方便切除故障组电池,剩余电池组容量满足轮胎吊继续不降容工作在混动状态,同时方便后期电池系统扩容(只需增加标准电池柜)。电池的放电深度(DOD)不得高于电池组总容量的50%。投标人须提供节能效果计算、电池寿命计算、电池容量选型计算等。电池管理系统具备对锂电池状态的实时监控、数据处理、故障分析和定位、SOC估算、数据传输、电池温度、充放电控制、运行数据存储的管理功能能准确估测电池组的荷电状态,保证电池剩余电量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防止由于过充电或过放电对电池的损伤。能实时显示电池还剩余多少能量或者电池的荷电状态。电池管理系统能计算、比较、记忆和报告电池在各种负荷条件下的充电状态,SOC(充电状态)误差范围在+/-5%内。电池管理系统能动态监测电池组的工作状态。在电池充放电过程中,实时采集电池组中的单体电池的电压和温度、充放电电流及电池模块的总电压,具体的采集数据能在人机界面上实时显示。防止过充电或过放电现象发生。电池管理系统能及时给出电池状况,挑选出有问题的电池并实施自平衡或自修复,保持整组电池运行的可靠性和高效性。当有单体电池或电池模块出现不可逆故障时,电池组应及时报警并向主系统PLC发出故障停机信号。电池管理系统具有实时的SOH估算(SOH-Stateofhealth)功能,此参数为电池的设计最高容量跟实际充电最高容量的比较,用于监察电池的衰减(当电池健康时此数值为100%)。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检测这一电池寿命数据的方法。电池管理系统能够监测和报告每个单体电池的电压和温度以及工作环境温度、湿度,监测数据可在专门的人机界面显示并能查找到历史监测数据和历史状态曲线。电池管理系统必须带有自动均衡功能,实现单体电池间的均衡,即为单体电池均衡充电,使电池组中各个电池都达到均衡一致的状态。如果电池出现虚充情况,电池管理系统应能自行判断并排除,保证电池能正常充电。电池管理系统能自动建立每块电池的使用档案,为离线分析提供数据。电池管理系统要提供RCMS通讯接口,电池监控系统与控制系统间的通讯协议为CAN总线。锂电池组容量不小于135AH,同时应满足在纯电池运行模式下,一次连续门字型重箱作业20个循环以上。电池组应具备24小时连续作业能力,无需单独停机进行电池组自动平衡,且电池组自动平衡功能无需人工介入。锂电池组工作时的充放电电流不得大于电池技术参数中最大充放电持续工作电流的80%。锂电池模组最大持续充放电倍率不低于3.5C,瞬间最大充放电倍率不低于7.5C。锂电池组满足至少运行8年,8年后的电池容量衰减不超过20%。要求投标人提供详细、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步骤,电池组在质保期内衰减超过20%,给予招标人免费更换服务。电池房应防风雨、防尘、采用阻燃保温材料制成,有良好防震措施。电池房门应密封,门上安装有门锁和坚固的把手,门的高度不小于1.8米,有方便维护保养和检修的足够空间。电池组安装应注意间距,以保证足够的散热空间。电池房内具有照明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电池房独立安装,配两台空调,当电池房内温度超过范围,应有相应的报警装置提醒司机。电池房内应有两个供测试仪器使用的电源插座(220V、10A),且配备防潮、防冷凝加热器。8、动力房安置柴油发电机组的动力机房应是可拆卸的,安装在动力房内的小型柴油发动机和发电机必须安装在同一块有足够强度的机架上,机架与动力房内安装机架的底座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机架安装在减震基础结构上。动力房安装位置应方便招标人对发电机组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投标人须提供方案供招标人确认。动力房门两侧采用优质的铰链门(带阻尼器)。在不将动力房吊下的前提下,能把安装在同一机架的发电机、发动机、散热器等总成取出动力房进行修理。动力房四周侧壁及顶部要根据改造的具体情况,设计良好的通风散热结构(最好为上排风形式)。对于散热,要求:关闭动力房四周侧壁门的情况下,发动机控制箱箱体表面温度与外部环境温度基本一致。动力房应具备防喷淋功能。动力房的内壁采用不可燃的吸音材料,排气系统应进行有效的消音,发动噪音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发动机排气管走向科学,不能影响维修人员。动力房要有照度不低于200LUX的灯光照明,采用LED灯具,并备有防震、防水性能的便携式应急灯(可充电式)。动力房两侧要留有不少于600mm宽度走道。动力房底座应有接油盘及水箱放水口,须独立分开,发动机进风口在发动机底部,动力房应通风良好,并有适当的修理空间,便于维修和水箱加水。动力房和门腿立柱之间留有合适的距离。发动机水箱外侧必须配有液位计,表面材质能清晰观察液位,不易老化模糊,同时考虑修理时方便拆装;配有副水箱;配有水位传感器。发电机滤网方便拆装更换,使用耐腐蚀的不锈钢材质。动力房发动机控制系统必须有单独的多功能控制系统并独立成柜,采用进口控制器;控制板外部安装硬质、适当厚度、亚克力材质的透明改版,预留必要的操作窗口,紧停按钮要有盖板;各种标识或图文要清晰可辨,不易脱落。动力房发动机控制系统应设置控制仪表板,转速表、发动机运行小时表、水温表、油温表、机油压力表、频率表以及必要的电气设备。发动机应设有自动控制装置以防止在过热、过速、失速和机油压力过低情况下运行。发动机要可在发动机房操作又可在电池房、司机室操作台上操作。在司机室应有柴油机故障综合显示及报警,便于司机掌握机组运行状况。发动机用电瓶安装在动力房外便于维护位置,动力房应留有电瓶出线孔及相关导线,出线口应有绝缘保护措施。电瓶应选用容量不小于200AH的免维护电瓶。发动机内侧维修平台要收放顺畅,操作简便。动力房外大梁立柱内侧要安装有防撞标识及防撞梁避免吊具或集装箱撞击。9、电池房锂电池组、电池管理系统、电池控制系统、整流逆变单元等要设计在同一房间内。电池房整体要有防风雨、防尘、采用阻燃保温材料制成(六个面),有良好的避震措施。电池房安装有密封的、港机设备专用门;门上安装有门锁和坚固的把手,门的高度不小于1.8米。向外开门方式,有方便维护保养和维修的足够空间。电池房要有照度不低于200LUX的灯光照明,采用LED灯具,配备高温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并在电池房门口、司机室安装相应报警指示装置。电池房必须采用分体式防爆空调,品牌选用格力、大金、三菱电机、三菱重工海尔、日立、美的或相当于,数量不少于2个,单个空调制冷容量不低于7.2KW。可独立工作带自启动、远程开关、故障输出等功能,空调下方带集水盘。当电池房内温度超过设定范围,应有相应连锁并通过报警装置提醒司机。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合适,方便维修保养。电池房内电池组和控制元器件采用开放式单排布置,锂电池接线柱侧要安装绝缘隔离板,裸露母线和接线柱须安装透明绝缘板,并贴有触电警示标志,通道间距不小于800mm。电池房内需有不少于2盏照明灯,在门口上方配有应急照明灯。电池房还需配有检修电池用的绝缘手套、登高梯。电池房安装温感、烟感传感器,在司机室、大车海、陆侧登梯口处安装有报警指示灯,在发生火灾时可及时报警。电池房独立安装且方便检修,当电池房内温度超过范围,应在电池房门口上部有声光报警,在司机室有电池房高温报警提醒司机。电池房应安装不少于4个220V10A电源插座和380V16A三相防爆电源插座,还装有防潮、防冷凝的加热器。电池组安装应注意间距,保证足够的散热空间。电池房安装在专门的加装平台上,其设计方案需充分考虑重量、尺寸、强度符合新增平台承重要求;制作符合国家关于电气房制作标准,防护等级高于IP55。电池房外大梁立柱内侧要安装有防撞标识及防撞梁避免吊具或集装箱撞击。电池房内部配置2个4kg干粉灭火器。10、移动发动机组投标人负责将原轮胎吊的动力房总成拆卸并安装在20英尺框架箱内部,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框架箱要求充分考虑抗弯、抗扭、抗变形能力及内部布局,要求重心位置合理,所有部件固定可靠,可实现平面和水平运输,即:可采用叉车搬运、集装箱拖车托运、吊具起吊等;框架箱为开放式结构,由底部承载框架、角柱、端部框架、角件、顶纵梁等主体结构组成:底部承载框架为核心承重部位,其中底纵梁要求采用H型钢(Q345B),截面高度不小于200mm;底横梁要求横向均布焊接于纵梁之间,间距要求不大于600mm;底板要求采用6mm以上防滑花纹钢板,表面做好防腐处理;角柱结构要求为闭合式箱型截面,壁厚≥8mm,具备较强的抗弯、抗压性;端部框架主要包含上端梁、下端梁,用来连接顶角件和底角件,要求采用H型钢(Q345B);角件材质要求为高强度铸钢,符合ISO1161标准;顶纵梁要求采用H型钢(Q345B),截面高度不小于200mm;原动力房底座要求必须与框架箱底梁刚性连接,并加装减震器;油箱采用不锈钢材质,板厚≥5mm,开口设计方便清洁油箱内部;油箱底部应装有球阀,以便检查油质、放油(水)等;油箱容积不得小于1000L,保证发电机组24小时的正常运行,并配备液位计;油箱固定方式简单可靠,做好防水保护,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补充燃油的便利性;供电方式采用按钮控制,并设置供电指示灯;供电插头插入前设置为不允许供电,插头拔出时能自动切断电源;投标人提供改造后的测试方案供招标人确认,测试完成后出具一份详细的测试报告,确保发电机组能够正常运行;11、机械和电气要求投标人需在原有的钢结构基础上进行改造、加固,所有的材料均应符合图纸规定要求,或在招标方认可的前提下用更优质的材料代用,承制厂不得用已经使用过的材料。连接螺栓、焊条、焊丝的材料须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选用的焊条、焊丝、焊剂均应与主体材料的强度相适应。主要板材、管材均应进行表面喷砂除锈。所有的焊缝不得有漏焊、未焊透、烧穿、咬边及夹渣熔瘤、凹坑等影响质量的缺陷。材料表面都应有防腐处理,油漆颜色与现有整机颜色保持一致。新增电缆品牌选用江苏上上、上海南洋、远东、宝胜、华宇、河北华通或相当于,电缆应尽量使用原有的线槽或接线结构,不允许在轮胎吊结构件上开孔。有新敷电缆、电线均采用船用型,控制通讯等信号线应采用屏蔽型。电缆两端需有永久性标签,电缆铺设要理齐拉直,排列整齐,无扭曲缠绕现象,尽量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区分开。线截面必须满足发热、允许电压损失的要求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所有新敷设电缆应留有5%的长度余量,多芯电缆的芯线留20%的余量。芯电缆的芯线必须有明显的颜色和号码加以区别。电缆号、线号与电路图标志符号一致。三、现场施工安装要求:为确保轮胎吊混合动力改造时间不影响整个项目的推进,投标人需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并预先提交施工进度表供招标方确认。锂电池房及发动机房采用整体吊装工艺。在改造过程中,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提供的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如确有必要对施工图进行调整,必须事先得到招标方确认。招标方为投标人提供固定的改造场地。施工中所需设施、设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如有需招标方提供帮助解决事宜,须在投标文件上注明,并与招标方协商后确定。投标人应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办理相关证件。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招标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签订同招标方的安全合同,服从现场监管人员的管理。四、时间要求:1、投标人需在中标后一周时间内派驻相应项目团队进行实地调研,并编写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该阶段需在15天内完成。2、项目总体设计方案通过招标人评审后,投标人需在4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备料、进场手续报备、资料提交等工作。3、现场施工须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4、系统测试合格后,招标人组织项目上线,系统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1个月。试运行到期后若无问题则组织验收。五、测试验收安装调整完毕,各项性能均达到要求后,投标人报招标方组织测试验收,包括项目改造内容的试车运行和纯电续航测试,记录数据并提交。投标人负责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验收通过。六、竣工图纸文件资料及培训项目验收通过后,一周内投标人交付以下资料:电气原理图(A4纸):3套(至少一套需塑封)发动机组中文零件手册和故障代码:3套(至少一套需塑封)放线表(A4纸):3套(至少一套需塑封)布置图(A4纸):3套(至少一套需塑封)柜体外形尺寸以及安装尺寸图:3套操作维护手册(A4纸):3套元器件清单(A4纸):3套测试报告:1套主要元器件的合格证:1套电子文档(包含以上内容):1套(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投标人在完成相关改造内容后,需为招标方提供有关现场培训。七、售后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时间安排要求,在设备交机后1个月内,安排1名完全合格的技术代表留在港口现场,对设备运转初期间出现的故障进行应急处理。投标人还应提供售后工程师联系方式,7*24小时响应客户需求,提供远程指导服务,若远程无法解决的,需要及时赶往现场解决。质保期内产生的所有售后服务由投标人自理。八、保证与索赔投标人应保证所有材料和设备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本技术规格书的设计规范,并适应在指定的条件下使用,投标人应保证所有设备在材料和工艺上没有缺陷。质保期为设备验收后12个月。凡因设计、工艺、改造、安装、调试或选材不当引起设备零件和结构的缺损、运转不灵以及出现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并免费为招标人进行修理、更换。立即修理是必须遵循的原则,投标人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2小时内开始修理更换工作,最迟应在1天内修复设备,设备经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后,应保证性能符合合同要求,可投入正常运行。所更换的零部件质保期应重新自运转之日算起,期限仍为12个月。除有关章节明确规定外,主要部件产品质保期要求如下:电池房、发动机房,十年发电机组,三年控制系统、整流、逆变、升压装置,五年动力电池系统(包含电池管理),八年如果由于投标人原因,在质保期内设备经投标人三次检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或单台设备停工期累计达半个月,招标人将保留退货索赔或提出更换新的改造方案的权利。投标人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九、安全准入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安全准入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本项目相关检维修项目;(2)单位规模为20人及以上,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业绩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3)投标方至少配备专职安全员1名,项目现场至少配备兼职安全员1名,并需提供社保三年证明;(4)项目现场负责人或主修需具备丰富的相关经验与专业资历,且已由当前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涉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持证上岗,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需在有效期内,且工种与现场作业内容完全匹配;(5)项目所有人员需提供社保、商业或工伤保险证明。十、清退要求1.投标方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启动清退程序:(1)合同期内,作业人员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导致发生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的。(2)违章冒险作业情节严重,存在较大亡人风险,且现场拒不停止作业的。(3)合同期内,作业人员吸毒或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作业现场,经现场抽查或举报查实的。(4)作业人员持用虚假证件、冒名顶替、伪造履历入职,或隐瞒重大职业健康禁忌,经查实的。(5)作业人员接连发生习惯性违章行为,屡教不改的。(6)作业人员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司、各单位遭受5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负面舆情影响的。(7)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未开展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未开展安全教育并形成教育记录等履职不到位情形且不配合整改的。(8)合同期内,管理人员未按招标方合理要求落实整改或拒不整改的。(9)发生其他法定禁止行为的。2.投标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启动清退程序:(1)合同期内,累计造成2名及以上人员重伤责任事故的。(2)合同期内,造成1名及以上人员死亡责任事故的。(3)合同期内,累计被查处5名及以上人员经常性严重违章行为的。(4)合同期内造成事故,导致招标方遭受1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负面舆情影响的。(5)年度考核、连续2次季度考核或连续3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经整改仍无法满足要求的。(6)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业绩证明,骗取准入资格或合作机会的。(7)未按合同要求缴纳相关履约保证金,或保证金被扣减后未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8)违反外包合同及安全协议约定,擅自转包、分包外包业务的。(9)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如伪造设备检测报告),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10)拒绝接受招标方安全监管且造成事故后果的。(11)无正当理由,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12)发生其他法定禁止行为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2投标报价及费用: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次招标控制价195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标。★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4答疑与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要求收受人进行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内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要求回执确认。5投标文件组成:资审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注:★1.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2.各投标人提交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6投标截止时间、地址:详见招标公告。7开标时间、地址:详见招标公告。8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9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hgdzzb.nbport.com.cn/)公示不少于3日。10投标保证金退还: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最迟在签署合同后5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1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2安全保证金: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向招标方缴纳人民币3.8万元作为安全保证金,招标方在对中标方进行的日常安全管理中发现中标方和其人员有违12法违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责任的,招标方可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当安全保证金不足50%时,中标方应及时补全缺额。在项目完成招标方及招标方指定的第三方单位验收后30个工作日以内返还或在中标方商务合同到期时一次性返还。13履约保证金:无。14采购资金来源:自筹。★15投标文件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16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形式,需对上线交易项目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8〕68号)的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础,向中标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指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附表:招标项目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新)中标价收费标准(万元)200万(含)以下0.1200万-500万(含)0.25500万-1000万(含)0.751000万-2000万(含)1.252000万-5000万(含)1.755000万-1亿(含)2.51亿-5亿(含)3.55亿-10亿(含)510亿以上6注: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2.对于招标服务期在1年以上且按每年报价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按1年的中标金额计取。3.对于无具体交易(中标)金额的限额以上招标采购项目参照项目计划金额计取,对于无具体交易(中标)金额的限额以下招标采购项目按每个项目1000元计取,多家中标人费用平摊。4.限额以下非招标项目按实际成交价0.2%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00元,5万元以下项目免收交易服务费。★17招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18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19其他:中标单位中标后须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份数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设备、保险、税金、基础数据、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7.带“★”条款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分包。(八)特别说明: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九)异议和投诉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逾期不予受理。2.异议应当在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提出,投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技术规格书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时,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规定信息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要求收受人经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内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要求回执确认。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日期。3.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目录:未提供格式部分由投标人自拟投标文件分为资审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投标人应分别编制、上传各部分内容,商务技术标、资审文件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第一部分:资审文件(★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3)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扫描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4)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7)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如有);(8)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情况说明或资质证书。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2)技术响应表(对技术需求中提出的产品技术参数进行响应,格式见附件);(3)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企业综合实力;(5)项目改造方案;(6)设备配置;(7)项目人员配备;(8)进度计划保证措施;(9)安全保障措施;(10)服务承诺;(11)安全准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2)商务技术标评审所涉及的其他资料(若有,格式自拟);(13)投标人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文件(若有,格式自拟)。第三部分:价格标(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投标资料所要求为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原件核实,若有虚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本项目投标应以含税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设计费、材料设备费、运输费、拆装费、改造费、安装费、集成费、调试费、测试费、验收、培训、保险费、人工费、管理费、税费、利润、售后服务、交易服务费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交付地点、时间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情况。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人员往返等因素。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则合同价格按照不含税价不变原则进行调整。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总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保证金形式:电汇;3.最迟在签署合同后5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六)投标文件的签署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及上传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供资审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章、被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写全称。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七)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递交。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第一阶段评审(资审文件和商务技术标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5)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投标文件的组成严重不全的。(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网卡MAC地址(如有)、硬盘(含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0ptane_0000、0100_0000_0000_0000序列号除外)、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7)投标人提交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8)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9)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第二阶段评审(价格标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投标文件的组成严重不全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6)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止,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五、开标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并在有关部门监督下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本项目为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另行委派代表抵达开标现场。★2.本项目采用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先开启各投标人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第二阶段待“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完成评审公布结果后,开启各投标人的“价格标”。★3.各投标人提交的“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不得出现本项目的“价格标”内容及投标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4.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六、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若有)。(三)评标程序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四)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五)评标过程的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七、定标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将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出《中标通知书》。八、合同授予1.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总则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轮胎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投标人。为保证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组织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及经济方面专家等有关人员组成。三、评标程序1、第一阶段评审1.1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初步审查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初步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投标保证金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本项目剩余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然具有竞争性的,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如认为没有竞争性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1.2商务技术标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商务技术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两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委评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评委评分采用记名方式,取算术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如有招标文件未规定的情况出现,则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2、第二阶段评审2.1价格标初步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无效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本项目剩余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然具有竞争性的,对有效投标进行评审;如认为没有竞争性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2价格标详细评审2.2.1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投标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商务部分以商务标为准,技术部分以技术标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如果投标人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经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价格调整的原则(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2)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作为评标价格。但在签订合同时,调整部分的价格不计入合同总价,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漏项项目。(3)如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投标价格不予调整。但在签订合同时,超出部分设备及相应价格应予以剔除。(4)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调整原则,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5)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按照相应的价格评分方式评分。(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如高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按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如低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7)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的,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的,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2.2.3价格标按“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评议,计算价格得分,并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澄清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有关澄清的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必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人签字确认,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汇总纳入评标报告。4、中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高低排定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投标价低者优先;如投标价也相同,则商务技术得分高者优先;如商务技术得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5、评标结果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公示,根据公示和决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承诺履行的,招标人可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四、评分标准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综合评分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分。商务技术部分、价格部分评分,评标因素及标准详见附表。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商务技术部分30分业绩情况3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轮胎吊混合动力改造项目业绩的,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在115万元及以上的,提供1个业绩不得分,每增加1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反映项目内容等相关合同内容的关键页)、②发票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原件备查。企业综合实力2评委对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如企业规模、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荣誉、技术人员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优(1.5-2],良(1-1.5],一般[0-1]项目改造方案6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改造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含防爆设计)、材料采购、制造、运输、拆装、调试、测试、验收等)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安全性以及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议。未提供不得分。优(4-6],良(2-4],一般[0-2]设备配置5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及配置表(包括推荐品牌响应度、备件通用性、产品性能、规格型号、数量等)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进行综合评议,未提供不得分。优(3.5-5],良(2-3.5],一般[0-2]项目人员配备5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如人员数量、专业能力(电工证、焊工证等)、同类项目经验、专(兼)职安全员数量等进行综合评议。未提供的不得分。优(3.5-5],良(2-3.5],一般[0-2]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及近1年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其中安全员提供近3年由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未提供项目人员配备方案的不得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酌情扣分。进度计划保证措施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议。未提供不得分。优(1.5-2],良(1-1.5],一般[0-1]安全保障措施5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编制的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包括是否完成风险辨识、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是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应急物资准备情况等),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评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任何措施的本项不得分。优(3.5-5],良(2-3.5],一般[0-2]服务承诺2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保期承诺、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售后人员配备、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议。未提供的不得分。优(1.5-2],良(1-1.5],一般[0-1]价格部分70分价格分70投标单位采用总报价形式,单位为人民币元,保留整数。①投标人为五家及以下,A=评标基准价=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最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97;②投标人为五家以上,A=评标基准价=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评标价和一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0.97。注: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所有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0%,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该报价价格分得基本分40分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A的计算。B=各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计算价格分方法如下:(1)评标价格为评标基准价的得70分;(2)B≥A,投标人报价得分=70-60×(B-A)/A;(3)B<A,投标人报价得分=70+30×(B-A)/A。注:1、上述评分表中“(”不含本数,“[”、“]”包含本数。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目录前增加索引页,针对评标办法中的每一个评分项目,注明投标文件内相应的页码,以方便检索。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合同编号:甲方(发包方):住所地:轮胎吊发电机组改造项目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住所地:联系人:联系电话:1.2总价:预计人民币大写金额:计算。万元整,即¥元,按实际合格交付的产品数量1.3本合同价格含增值税13%,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率,则合同价款按不含税价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1.4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承包条件2.1乙方应具备所承包业务的能力或相应的业务承包资质。2.2乙方具体完成承包业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上岗作业条件和能力。2.3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进行各类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新进及在岗人员的各类业务培训、安全作业培训等,受训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承包业务。前述岗前培训乙方可委托甲方组织实施。2.4乙方车辆、人员进入甲方辖区作业时,必须到甲方或其他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做到证照齐全,人证、车证相符,并按甲方规定行驶和作业。2.5甲方仅对乙方的上述资质、能力、培训及相关手续作形式审查,乙方进入甲方辖区作业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上述条件的最终确认。2.6乙方完成承包业务的工具主要由乙方自备。3.项目交付时间3.1乙方需在中标后一周时间内派驻相应项目团队进行实地调研,并编写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该阶段需在天内完成。3.2项目总体设计方案通过甲方评审后,乙方需在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备料、进场手续报备、资料提交等工作。3.3现场施工须在个日历天内完成。3.4系统测试合格后,甲方组织项目上线,系统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个月。试运行到期后若无问题则组织验收。4.交付与检验4.1除非甲方另有明确要求,否则乙方应将工作成果整体交付给甲方。承包业务需要分批次完成的,乙方按批次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4.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数量、质量均应符合甲方要求与合同约定。4.3交付工作成果时,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核对数量、检验质量,全部符合甲方要求与合同约定。5.付款方式5.1双方的全部往来结算方式,均凭发票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方式可采用银行信汇、电汇或汇票结算,不允许采用现金结算。5.2系统总体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总价2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20%。5.3设备配件到货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总价3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5.4系统上线试运行1个月后,并完成项目终验且向甲方移交所有的项目资料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总价50%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45%,剩余的5%合同总价款在项目验收12个月后且无质量问题付清。5.5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税号: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5.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违约金、赔偿金、各类考核扣款等,甲方均有权直接从支付给乙方的项目款中扣除。6.质保期和保修期服务6.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年。6.2质保期内,乙方应当保证本项目的设备正常运行。除出现新故障外,项目实施后的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的,或新故障系乙方维修不当所引起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免费修复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6.3质保期后,如甲方继续选择乙方提供后续服务的,乙方应当提供价格优惠的后续服务。7.保密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8.违约责任8.1乙方在完成承包业务的过程中,致使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失的,应予赔偿。赔偿额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乙方人员、财产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8.2因乙方违约致甲方对第三方违约的,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也应由乙方全额承担。8.3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全部合同约定内容,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的0.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价的5%。8.4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承包服务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计算标准按应付未付部分日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价0.1%。8.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可在支付的承包服务费中直接扣除。8.6乙方严重违约,即使已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甲方仍可提前终止本合同。8.7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全部金额,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等。9.争议解决9.1对于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当事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或者在第三方主持下调解解决,也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本约定如与法律规定的专门管辖或专属管辖相冲突的,应服从法律的规定。9.2对于合同中未受争议问题影响的其他条款,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10.通知与送达合同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只要送至相对方提供的合同首部地址即视为已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交寄日后的第三日即为送达之日。采用Email送达的,发出Email之日即为送达日。由于合同一方提供的联系信息不准确或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相对方,造成送达文件被退回的,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当日视为送达之日。双方确认,上述地址也视同诉讼送达地址,双方不可撤销地同意,所有诉讼(仲裁)过程中的法律文书通过上述地址送达的,无论受送达人是否签收,或是否有权人签收,均为有效送达。11.其他11.1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1.3本合同自双方盖单位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应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署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应与单位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一致。11.4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附件一:分项清单附件二:技术需求附件三:廉洁协议附件四:港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附件五:商业伙伴合规承诺书附件六:员工适岗性承诺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一分项清单(签合同时附)附件二技术需求附件三廉洁协议甲方: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乙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当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规定,在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廉洁协议。1.甲乙双方共同权利义务1.1协议双方必须恪守“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主合同要求,把保质保量和及时完成项目作为各自最终的权利和义务,严禁损害企业和各方的合法利益。1.2协议双方必须经常教育各自职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防止一切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使主合同权利义务履行过程同时成为党风廉洁建设的过程。1.3双方建立健全的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各自职员的违法违纪行为。1.4发现对方在经济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和控告。2.甲方廉洁义务甲方,且甲方应教育、督促其职员遵守如下约定:2.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请、索礼、索贿或报销应由甲方支付的各类费用;2.2不得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礼券、礼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2.3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商品和物资;2.4不得参加由乙方提供经费的旅游或任何类似活动;2.5不得接受乙方承担费用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2.6不得向乙方介绍亲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或推销物资和商品;2.7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公车、住房装修等服务;2.8不得接受乙方其他任何形式的与业务无关的金钱利益。3.乙方廉洁义务乙方,且乙方应教育、督促其职员遵守如下约定:3.1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送礼、行贿或提供应由甲方自己支付的各类费用报销;3.2不得违规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提供其他消费娱乐活动;3.3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物资和商品;3.4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的子女或其他亲属到本单位工作,双方有业务之前已经安排的,则不得因双方业务关系而特别提升职务或提高待遇;3.5不得提供资金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和/或其子女、亲属旅游;3.6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子女或亲属购买或提供商品;3.7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公车、住房装修等服务;3.8不得向甲方提供任何形式的与正当业务往来无关的金钱利益。4.违约责任4.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4.2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3各方职员违反本协议的,由各方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5.附则5.1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撤销。5.2本协议不影响甲乙双方按主合同条款承担相关责任。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港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责任明确、管理高效、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经甲、乙双方的平等协商,在签订《,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一、甲乙双方性质甲、乙双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能够各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中,乙方涵盖其所属全体人员,以及虽与乙方无劳动合同关系,但系乙方安排从事本项目相应工作的人员。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港区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权对乙方实施作业的场所和参与作业的人员、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将查实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但此项检查和评估不得被视为甲方对乙方场所、人员及设备安全性的确认和保证,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担额外的安全责任。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资料并存档。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进港作业人员是否符合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作业资格,对不具备作业资格或不符合甲方安全生产要求的,有权拒绝其进入甲方区域。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进港作业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甲方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工具进入甲方区域。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对乙方存在的安全管理缺陷,责令限期整改,如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乙方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6.有权对乙方在甲方区域的作业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其违章、隐患及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7.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安全协议之日,甲方应将业务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甲方在乙方生产作业前组织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或安全交底;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告知书均视为本协议附件,对乙方及其人员均具有完整约束力。8.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责任的行使情况,不能成为甲方承担不利后果的理由,乙方不得据此要求甲方承担责任或要求据此减轻乙方责任。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是本合同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取得的各种合法手续、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作业及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车辆设备合格证书、自有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用于佐证合法合规的文件。(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调整)3.乙方法定代表人和承包项目具体负责人是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安、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乙方在施工、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应根据规模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并在后续人员清单中明确,安全员应经过各种安全培训,依法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能全部满足现场生产作业的实际要求。4.乙方对应为所属人员配备满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所需的设备、工具和防护装备。5.乙方应积极辨识现场安全风险,制定确保现场安全生产的措施。6.进入港区必须办理相关通行手续,不得伪造通行手续。乙方车辆、人员进入港区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主动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未经甲方同意的港区物资出港,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甲方区域。7.乙方应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监管,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应急管理要求,提供适合岗位的从业人员,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生产建议,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并不得强令冒险作业。8.乙方有义务让其从业人员熟悉甲方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其从业人员对突发事件和复杂情况的应变与处置能力。9.乙方应对从业人员做好培训工作,上岗前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落实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本岗位安全风险。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10.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11.乙方应对其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消除,并严格落实事故隐患闭环管理,检查及隐患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备查。一经作业,就表示乙方已经确认该作业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和工器具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或隐患检查及消除不到位而导致的事故及造成第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并赔偿其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此使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全部赔偿甲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12.乙方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并在有效使用期内,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设备设施。1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甲方汇报,积极配合开展事故调查,不得瞒报、谎报、迟报,同时,及时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损失、损害的扩大,对相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4.除指定地点外,乙方任何人员不得在室外、作业区等处吸烟,不得私自动用各类明火,不得随意乱拉电线、接线盒等。15.乙方作业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及动用明火等,作业单位必须事先向甲方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落实。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所租场地或港区内搭建设施,不得擅自将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带入港区开展经营活动,在港区内使用新设备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17.对于涉及作业风险较高的检维修,乙方作业前必须制定作业方案,明确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作业人员、主要风险点、作业步骤及管控措施、应急措施等事项,同时各单位应建立内部作业方案审核把关机制,涉及节假日、夜间、敏感时期等。18.乙方人员下班后应切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租赁(工作)场所内、外禁止摆放汽油、柴油、烟花爆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19.如遇大风、大雾、雷暴雨等恶劣气候影响作业安全时,禁止作业。20.乙方应坚持开展扫除“黄、赌、毒”工作,从业人员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发生可预防性重大治安事件。21.乙方人员(及乙方相关人员)、车辆、装备不得在非乙方作业区域逗留,如因在非乙方作业区域逗留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22.乙方车辆进入港区应严格执行港区道路通行规范和自动驾驶试验区规范,按港区限速要求、车道标识等行驶,遵循无人集卡优先原则,礼让无人集卡及其他生产性车辆,未经许可不允许随意停放车辆。23.乙方对所属作业及其雇员需购买相应的财产一切险、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乙方必须承担其所属工作人员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安全责任考核1.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作业的或乙方作业人员发生其他违规作业现象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立即纠正,并有权依据甲方违章违纪考核规定或公司其他考核规定处以一定金额的考核或清退相关方作业人员(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a:相关方安全管理三违考核标准清单;具体清退标准见附件b:相关方安全管理清退清单)。若乙方积极配合、整改及时到位,甲方可酌情予以从轻考核或免予清退。2.甲方可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对相关考核标准及清退条件进行修订,变更内容应对乙方及时公示告知。3.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跟进,并参照甲方的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事故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配合乙方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4.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因双方责任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以交警、安全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事故处理责任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判定书为准),由双方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5.由于乙方或自然原因引起的人员伤亡、环境事故以及财产损失,后续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如因乙方及乙方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付损失、垫付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等,该损失定义适用本合同)。6.由于乙方相关责任造成各种安全事故、事件的(包括人身伤害事故、机损事故、箱货损事故、火险事故、盗窃事件、职业危害、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等),乙方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有权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规定,并依据事故、事件的严重程度、损失大小、影响程度等给予考核,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7.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3.8万元作为安全保证金,甲方在对乙方进行的日常安全管理中发现乙方和其人员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责任的,甲方可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当安全保证金不足50%时,乙方应及时补全缺额。在项目完成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单位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返还或在乙方商务合同到期时一次性返还。8.发生事故后,乙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缴纳的全部安全保证金,并有权解除主合同。9.乙方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有损失,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10.若相关违约、违章及事故处理事项另有制度规范或合同协议约束的,应在本协议框架下,就冲突内容协商并达成一致。五、其他1.协议各项规定适用于协议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和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撤销。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附表:a相关方安全管理三违考核标准清单b相关方安全管理清退情形清单附表a相关方安全管理三违考核标准清单类型序号情形考核方式备注资质与方案违规1未签订包括本协议在内的安全管理协议直接进入港区作业。考核400元,并责令整改/2项目检维修单位未提前对接,擅自进入封闭区域进行作业的,经查实的。考核800元-2000元,并停工整顿3未对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风险识别,未按规范制订施工方案/工艺,细化对应管控措施的。考核800元,并责令整改4未完整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及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考核400元-1000元,并责令整改人员现场常规作业违规5相关方作业人员违反公司安全违章考核规定构成实际违章行为,但尚未造成后果的按照制度对应违章条款对相关方单位处以应考核金额翻倍的金额考核。涉及现场作业人员违章情况,按违规情节进行处理:违规情节较轻责令整改,记录在案并考核;违规情节较重暂停该人员进港权限3-7天并考核。(触犯安全违章考核规定定义的轻微违章及一般违章按情节较轻的情况进行考核,触犯安全违章考核规定定义的严重违章和特别严重违章按情节较重的情况进行考核,重复性违章一律按情节较重进行考核)人员现场特殊作业违规6相关方作业人员未履行公司《特殊作业管理规定》中对相关方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的职责要求,强冒风险作业的按照制度规定根据产生的实际风险和影响对相关方单位处以400元-2000元金额的考核。该违章行为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窒息、触电)的,应加重对相关方单位的考核力度并清退该违章人员安保与查验违规7拒不提交通行证/安全通行卡/港人员信息/物资进出单证考核400元,并责令整改外来单位未按公司规定开展进港流程的,除伪造证件、包庇无关人员进港等恶劣行为外的其他违规行为初犯对违规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二次违规,将限制违规人员3-7天内不得进入港区并视情况没收相关单位通行“A”证或安全通行卡,终止当天作业;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进港资格,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相同单位有超过二次违规的一律按情节严重进行考8拒不提交进港人员信息/物资进出单证考核400元,责令整改9包庇无关人员或不符资质的人员进入港区考核800元,并对相关人员限制进港/吊销进港通行资格10拒绝港口管理部门或甲方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800元,并责令整改11相关方作业人员违反公司《车辆人员出入港区管理规定》构成实际违章行为,但尚未造成后果的。考核400-800元,并根据其违章性质责令整改或吊销进港通行资格核)12车辆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擅自进港考核400元,并责令整改涉及作业人员道路交通违章的,按违规情节进行处理:初次违规对相关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记录在案并考核;二次违规将暂停该人员进港权限3-7天并考核;对违规情节严重但尚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没收相关单位通行“A”证或安全通行卡取消其进港资格。(相同单位有超过二次违规的一律按情节严重进行考核)13车辆在非必要情况下在港区内长时间高鸣喇叭考核200元,并责令整改14车辆在港区内超速行驶考核400元,并责令整改15车辆与港区流动机械抢道考核400元,并责令整改16非生产性车辆长时间占无人集卡行车道行驶。考核400元,并责令整改车辆与交17车辆未经区域网格员同意擅自就位作业考核400元,并责令整改通管理违规18未做好防护措施停车位置占用桥吊轨道400元+警告、责令整改19停车位置占用作业车道考核400元,并责令整改20无需进入船边作业的车辆擅自进入码头作业区域考核400元,并责令整改21车辆在作业区域内未按规定停车/停车位置影响生产作业考核400元,并责令整改22相关方作业人员违反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构成实际违章行为,但尚未造成后果的。考核400-800元,并根据其违章性质责令整改或吊销进港通行资格其他违规行为23未在清单以上内容提及的违章行为参照公司对应安全管理规定或操作规程进行相应考核。考核金额根据产生的实际风险和影响进行定额。各业务外包单位对接部门可进行补充备注:1.如违规情况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应立即要求停工整顿。2.如违章情节严重,被上级管理部门查处或对公司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应加重处罚2000-4000元。附表b相关方安全管理清退情形清单清退类别序号清退情形备注清退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1合同期内,作业人员因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导致发生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被清退的个人,自清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与公司任何业务外包工作。2违章冒险作业情节严重,存在较大亡人风险,且现场拒不停止作业的。3合同期内,作业人员吸毒或携带违禁物品进入作业现场,经抽查或举报查实的。4作业人员持用虚假证件、冒名顶替、伪造履历入职,或隐瞒重大职业健康禁忌,经查实的。5作业人员接连发生习惯性违章行为,屡教不改的。6作业人员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司、各单位遭受5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负面舆情影响的。7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未开展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未开展安全教育并形成教育记录等履职不到位情形且不配合整改的。8合同期内,管理人员未按甲方合理要求落实整改或拒不整改的。9发生其他法定禁止行为的清退业务外包单位1合同期内,累计造成2名及以上人员重伤责任事故的。1.被清退的业务外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实际控制人、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一并纳入公司业务外包单位黑名单,自清退之日起2年内不得参与甲方任何外包业务投标或合作。2合同期内,造成1名及以上人员死亡责任事故的。3合同期内,累计被查处5名及以上人员经常性严重违章行为的。4合同期内造成事故,导致甲方遭受1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负面舆情影响的。5年度考核、连续2次季度考核或连续3次月度考核不合格经整改仍无法满足要求的。6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业绩证明,骗取准入资格或合作机会的。7未按合同要求缴纳相关履约保证金,或保证金被考核后未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8违反外包合同及安全协议约定,擅自转包、分包外包业务的。9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如伪造设备检测报告),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失信名单的。10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管且造成事故后果的。11无正当理由,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12发生其他法定禁止行为的附件五商业伙伴合规承诺书为满足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舟公司”)合规管理要求,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公平、公正交易,本公司特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公司理解甬舟公司合规管理需求,在合作范围内遵守甬舟公司对第三方的合规管理要求。二、本公司具有合同订立的主体资格,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履约能力,能够有效履行合同义务。三、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不从事并抵制任何不廉洁行为,严格履行以下合规义务:(一)本公司员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商业贿赂行为的禁止性规定,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二)本公司员工不得给予甬舟公司或个人的任何不正当馈赠。(三)本公司员工不得接受甬舟公司或个人的任何不正当馈赠。(四)本公司员工不得参加甬舟公司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考察等活动。(五)本公司员工不得从事其他可能影响廉洁商业的行为。四、本公司坚持诚信商业行为,依法依约保守甬舟公司的商业秘密。五、本公司严守缔约精神,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擅自变更、中止以及不履行合同,发生履约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通知甬舟公司。六、本公司同意在合同目的范围内配合甬舟公司的合规检查,不得隐瞒可能造成甬舟公司利益受损的信息。七、本公司承诺对本承诺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公司及员工未遵守承诺事项,本公司承诺自愿赔偿由此给甬舟公司造成的损失,或按相关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甬舟公司有权终止相关合同。本承诺书经承诺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承诺人(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轮胎吊发电机组改造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