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管网错混接提升施工图设计招标预告(信丰县城市管理局2026)


内容:

[信丰县]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城区市政管网错混接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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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城区市政管网错混接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预公示

为便于各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城区市政管网错混接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现将招标文件进行公示,若有意见可自行下载(附件意见反馈表)填写发送至Jxrcgcxmgs123@163.com邮箱。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8月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8月11日

招标人:信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阳明南路329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270787126

招标代理:江西日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中段云朵槑酒店九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97-8155898

错混接施工图设计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提前公示意见反馈表(1).pdf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格式文本10招标文件招标编号:360722062026002-1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城区市政管网错混接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信丰县城市管理局(章)招标人法定代表人:康平(章)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15270787126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日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陈金秀(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及电话:李工0797-8155898/15727769094填写说明一、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二、资格后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三、资格审查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多勘察、设计各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招标人应当结合招标工程具体情况,选择1-2项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以界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满足要求。四、招标人设置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招标项目各项相应指标的三分之二(四舍五入取整)。第一部分招标正文一、投标资格审查基本情况招标人信丰县城市管理局工程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城区市政管网错混接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地点信丰县城区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对城区滨江大道、中学路等片区改扩建DN300-DN1000污水管网共54.1公里,其中改造污水管网39.8公里,包括:DN300-DN400HDPE污水管网15.7公里,DN500-DN600球墨铸铁污水管网19.7公里,DN800-DN1000球墨铸铁污水管网4.4公里,改造污水检查井716座;新建污水管网14.3公里,包括DN300-DN400HDPE污水管网5.7公里,DN500-DN600球墨铸铁污水管网6.5公里,DN800-DN1000球墨铸铁污水管网2.1公里,新建污水检查井256座;改造雨污错接混接口210处。项目其他概况/项目总投资10152.94万元合同估算价248.88万元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和招标设计深度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服务工期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总服务周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招标范围□初勘、初测□详勘、定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BIM设计服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及施工期间技术咨询服务□其他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业绩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元的市政管网工程类60似设计个月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5万业绩。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等级)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资格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资格审查方式□预审☑后审提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资审时间2026年**月**日二、投标资格审查条件设置和要求(一)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人符合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人全部条件的,资格审查为合格。(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冻结除外),未处于破产状态;(3)项目负责人及投标人拟派其他勘察设计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社保证明,并通过“江西住建云”信息登记;(4)企业的资质类别、资质等级应当与招标工程实际相适应;(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效投标联合体协议;(6)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类似工程业绩;(7)投标截止日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8)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款专指“信用中国”中所载明的“严重失信”行为,不得扩大网站和失信行为范围,下同;(9)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在“江西住建云”完成登记且未处于企业信息过期或暂停登记状态;(10)具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备的场所,未被建筑勘察设计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标注为“经营异常”企业,进赣建筑勘察设计企业住建云登记的驻赣机构地址应确保真实、准确;(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三)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以证明其满足资格条件(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有效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勘察设计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有效注册执业证书、社保证明等材料,并通过“江西住建云”信息登记;(4)有效投标保证金凭证(适合于资格后审);(5)有效的投标联合体协议书(适合于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7)业绩证明材料:(招标人在□勾选一至二项)□(一)勘察类: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勘察)□勘察合同□地勘报告□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二)方案类:设计合同和主要成果文件☑(三)施工图类: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主要成果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供境外工程业绩所需的证明材料,按照《关于做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和奖项认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商务外经字〔2020〕150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经省商务厅和省住建厅盖章认可的《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申请表》即可。(8)相关投标承诺:①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②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冻结除外),未处于破产状态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9)资格审查要求的其他材料:。三、投标资格审查标准及送审材料格式和材料递交(一)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1)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实施。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如有)和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员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技术、经济方面专家成员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2)资格后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实施。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如有)和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员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技术、经济方面专家成员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3)招标人代表。招标人委派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的,应选派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二)审查标准和方法(1)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应符合招标公告或者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变更营业执照上的相关内容。未能及时取得新营业执照的,应出具市场监管部门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2)企业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所载明的承包工程范围必须满足招标公告或者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如:企业资质升级、延续,或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及时变更企业有关证书上的相关内容。未能及时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出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勘察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拟担任甲、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担任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担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对应的注册执业资格。(4)类似工程。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应大于或等于招标人要求的条件。勘察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勘察)载明的时间为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以设计合同中最后一方签订的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奖项证明时间,提供文件的,按照文件落款时间为准;提供证书的,按照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文件和证书都提供的,按照文件落款时间为准。(5)等级要求。投标人提供参与投标的企业资质、人员等级应当高于或者等于招标人设置的等级要求。(6)其他。勘察设计人员证书在有效期内,社保缴交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勘察设计人员,如已达到法定年龄无法缴交社会保险的,投标时无需提供社保缴交证明,但须提供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退休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表等)。因事业单位改制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勘察设计人员的社保缴交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时,投标时将证明材料编入投标文件,可视作社会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三)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按照《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赣建字〔2026〕**号)第十一条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取消投(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可选择□(1)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考察(只适用于资格预审);□(2)中标候(备)选人公示后进行考察。(四)投标人应当按本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编制资格审查送审文件,并将编制完成的资格审查送审文件按照要求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五)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或者未完成解密的资格审查送审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或者予以退回。(六)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资格审查结果应当在线公布。(七)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在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八)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与递交投标资格审查送审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审查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第二部分专用要约条款(审查内容汇总)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信丰县城市管理局地址:信丰县阳明南路329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527078712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日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中段云朵槑酒店九楼项目负责人:李工电话:0797-8155898/157277690941.1.4招标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城区市政管网错混接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1.1.5建设地点信丰县城区1.1.6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对城区滨江大道、中学路等片区改扩建DN300-DN1000污水管网共54.1公里,其中改造污水管网39.8公里,包括:DN300-DN400HDPE污水管网15.7公里,DN500-DN600球墨铸铁污水管网19.7公里,DN800-DN1000球墨铸铁污水管网4.4公里,改造污水检查井716座;新建污水管网14.3公里,包括DN300-DN400HDPE污水管网5.7公里,DN500-DN600球墨铸铁污水管网6.5公里,DN800-DN1000球墨铸铁污水管网2.1公里,新建污水检查井256座;改造雨污错接混接口210处。1.2.1立项批文号信发改环资字【2026】1号、信发改环资字【2026】6号1.3.1工程总投资10152.94万元1.3.2合同估算价248.88万元1.3.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1.3.4资金到位情况☑已到位1.4.1招标范围□初勘、初测□详勘、定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BIM设计服务)1.4.1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及施工期间技术咨询服务□其他1.4.2招标内容勘察:设计:1.优化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2.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是现场配合服务等,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设计内容具体详见第三部分技术及服务要求。1.4.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1.4.4质量要求□勘察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和招标设计深度应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1.4.5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4.6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20日历天,其中:□初勘、初测时间为日历天;□详勘、定测时间为日历天;□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日历天;□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20日历天;1.5.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1.5.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证书;1.5.3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不要求☑要求: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5万元的市政管网工程类似设计业1.5.3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绩。1.5.4资格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拟派本项目设计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包含具有:给排水、结构、电气、造价等相关专业;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须为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须为注册电气设备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或电气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造价专业负责人须为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1.5.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6.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送审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投标报价文件)1.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1.6.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月**日09:001.7.1开标时间及网址开标时间:2026年**月**日9:00开标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1.7.2投标文件解密申请开始至结束的间隔时长投标文件解密申请开始至结束的间隔时间为60分钟1.8.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撤销投标文件承担的责任: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2.1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2.3.1招标答疑会□召开,具体要求:☑不召开,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招标人网上向所有投标人答复2.3.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招标文件发出后详见12.7其他说明天内在网上提2.3.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出2.3.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详见12.7其他说明天前在网上回复2.4.1招标文件的修改时间在投标截止日期详见12.7其他说明天前在网上发放3.1.1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829800.00元(其中勘察费最高限价0元,设计费最高限价829800.00元)3.1.2招标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24888.00元4.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1)不要求☑(2)要求,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6500.00元(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备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到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到账时间:2026年**月**日17:00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采用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应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中提供下载的打印件,最终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查询开具情况为准。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他:详见12.7其他说明4.4.5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工程业绩等存在弄虚作假,明显不具备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标书为空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人不解密投标文件的☑其他:详见12.7其他说明6.2.2投标报价偏差扣分系数Q值☑开标现场由招标人随机抽取。□招标人明确为:(取值范围为0.2-2,以0.2为间隔)7.1.3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勘察项目)☑综合评估法(设计项目)(☑设计方案评审□设计团队评审)□综合评估法(勘察和设计合并项目)其中:勘察评审权重:为%;设计评审权重为%(□设计方案评审□设计团队评审);7.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5人;□招标人直接确定专家人;7.1.7中标人的确定方法□采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备选人,再由招标人从中标备选人中确定中标人7.1.8中标候(备)选人的推荐数量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3家中标候(备)选人7.1.9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规则1.定标方式:2.定标要素:☑投标方案☑企业实力☑投标报价☑履约☑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信誉□是否组建联合体□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8.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如下:1.补偿对象:2.补偿标准:3.补偿费支付方法:4.获得技术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技术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8.5.2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汇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函、保险、保单9.3服务期延误赔偿逾期完成,按如下约定对发包人进行赔偿:按1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中标人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全部逾期违约金累计合计金额上限为本合同总价的15%。9.6.1预付款□合同正式签署后天内,向中标人预付合同价款%预付款9.6.2进度款的支付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后支付7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达到阶段付款条件时,每个阶段款项支付需经招9.6.2进度款的支付标单位及本地财政部门同意认可后方能申请,须提供等额合规的发票及付款申请)9.6.3勘察设计费结算调整□不予调整,中标价即合同价,合同价即结算价☑可调整,调整方法如下:最终结算以财政审定金额为准。10.1.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常规工程技术规范: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规范特殊工程技术规划:12.7其他说明1、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栏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3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栏(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放弃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及远程异地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4)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6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解锁,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放弃投标解锁时间,作放弃投标处理。(5)投标人通过银行转账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12.7其他说明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7)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对下列情形免责: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除外),未破产状态;(3)项目负责人及投标人拟派其他设计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社保证明,并通过“江西住建云”信息登记;(4)企业的资质类别、资质等级应当与招标工程实际相适应;(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类似工程业绩;(6)投标截止日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7)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此款专指“信用中国”中所载明的“严重失信”行为,不得扩大网站和失信行为范围,下同;(8)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在“江西住建云”完成登记且未处于企业信息过期或暂停登记状态;(9)具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备的场所,其中本省设计企业应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标注为“经营异常”的企业,进赣建筑企业住建云登记驻赣机构地址应确保真实、准确;(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3、投标文件组成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材料原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资格送审文件组成:(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有效设计企业资质证书;(3)①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证书。②拟派本项目设计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应包含具有:给排水、结构、电气、造价等相关专业;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的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的注册电气设备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或电气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造价专业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③拟派的项目委托代理人、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给水排水、结构、电气、造价专业设计等人员都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含)以上(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若为打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④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设计其他人员在“江西住建云”实名制信息登记的截图;(4)有效投标保证金凭证:采用银行转账的,提供银行转账凭证;采用电子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承保机构对投标人(被承保人)从基本账户支付电子保函保费进行保证,投标文件需提供电子保函原件(保函格式样本见附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开户行公章)、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的支付电子保函保费的原始凭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7)业绩: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5万元的市政管网工程类似设计业绩。(8)投标文件格式所包含内容。(二)商务标投标报价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参与本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证件的扫描件;(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三)技术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设计技术方案;(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以上两项技术标文件合计不超过300面A3纸张。4、招标答疑及修改:(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规定和要求等,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残缺、表述不确切或内容容易引起误解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应在2026年**月**日下午17:00以前以不记名书面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上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招标人将于2026年**月**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s://www.jxsggzy.cn/)上公布答疑纪要。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等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网上公布,各投标人应自行前往查看。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等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当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陆仟伍佰元整(¥16500.00元)。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因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仅能识别银行转账和电子保函这两种方式,故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方式缴纳)。(1)银行转账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月**日17:00前;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则视其投标无效。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进账备注栏注明所投工程名称,若备注信息超出银行规定字数,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化填写,但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标注不清晰,使得招标人产生误认的,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①投标人采取现金或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必须提供转账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②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布的操作流程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作明确提示和说明并对投标人进行了培训,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纠纷、后果,中心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有任何疑义,请致电新点0791-88307689。(2)电子保函方式:如采取电子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承保机构对投标人(被承保人)从基本账户支付电子保函保费进行保证,投标文件需提供电子保函原件(保函格式样本见附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开户行公章)、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的支付电子保函保费的原始凭证。投标人应当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申请电子保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保函的开立。未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电子保函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中标公示期内,如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未接到任何招标投诉等其他情况的,其投标保证金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流程给予退还: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发出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交退还申请事宜,公共交易中心在收到退款通知书后无特殊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退付该项目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②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退还申请事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退款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内退付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一天因网络或其他原因而造成无法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提交虚假投标保函的,招标人应对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查结果报告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由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投标人若被证实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行为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①弄虚作假或不诚实信用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②投标人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③投标人已经中标,因其过错被废除中标;④投标人已经中标,但放弃中标;⑤投标人已经中标,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⑥有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及无理缠诉等行为;⑦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8、本项目杜绝围标、串标和挂靠行为,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不得中途撤标。如发现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记不良行为一次,取消投标人两年内在我县参与投标的资格。9、合同签订及项目担保(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设计合同。(2)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履约保证金:①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由中标人自行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提交。②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以银行转账(其履约保证金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的方式提交至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③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以履约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供中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或保险机构/担保公司出具的与本项目合同工期相同或长于合同工期的履约保函;若基本账户银行无法人资格或无权开具银行保函的,上一级行政管理银行(支行或分行)开具的保函应视同有效,但应提供有关隶属证明。在竣工验收前,中标人有义务及时更换已到期的履约保函,否则招标人有权从任意应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中扣留对应金额的款项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办理履约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机构对所出具的履约保函进行编号和注明查询电话和地址,并对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履约保函的受益人是招标人,履约保函必须保证为连带责任担保“见索即付”,开具保函必须保证为连带责任担保开具保函前应由招标人确认后方可开具,由招标人负责查验、保管和退回。履约保函受益人名称应为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④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如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退还至中标人账户;如提交方式为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保函,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返还保函。10、为有效防范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本项目招标特作如下规定,请投标人投标时慎重考虑并严格遵守:①实行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机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誉、业绩、限制投标、投标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及其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和中标人候选人履约能力进行核实,经核实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和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②实行中标后约谈告诫机制。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副总以上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应亲自到场,对严格兑现投标承诺进行会谈、告诫和签约,必要时招标人将组织人员对设计负责人进行答辩核查其履职能力,否则视为中标候选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③签订合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到场参与签订,如设计负责人未按时到场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如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11、服务要求一、设计成果交付要求1.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现场复核、一般设计变更等常规技术事项,中标人需做好全程配合服务。接到招标人有效通知后,市区范围内4小时内安排对应专业技术人员到场,县域及偏远区域8小时内到场,紧急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确定合理响应时限。2.除重大、复杂设计变更(涉及项目规模、标准、工艺重大调整)可协商顺延交付时间外,一般设计调整、技术处理方案,中标人需在12小时内提交完整书面成果资料。3.因中标人自身设计疏漏、配合不力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超时、成果延误的,单次扣除违约金2000元;因招标人原因、客观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不予追责处罚。二、施工全过程后续技术配合服务1.中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程设计后续跟踪服务,主动排查设计图纸相关问题,及时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疑问,无偿处理自身设计图纸错漏、表述不清等自身责任问题。2.招标人提出的常规技术咨询问题,中标人需在4小时内予以书面或口头答复;确需赴现场处置的,按本条款第一条响应时限执行。因中标人未及时响应、未妥善解决自身设计相关技术问题,影响施工推进的,单次扣除违约金1000元。3.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针对本项目设计履约相关的合理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项目建设、监管、验收等相关工作。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合理工作安排的,单次扣除违约金2000元。三、设计团队人员配置及增补管理要求1.中标人需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配齐设计团队及专业人员,保障项目设计质量及进度。若因招标人新增设计工作内容、扩大服务范围、增加项目工作量的,招标人可书面要求中标人增补设计人员,双方协商确定增补人员数量、服务周期等。2.若因中标人现有人员配置不足、履职不力、进度滞后导致项目推进受阻,招标人有权书面要求中标人限期增派、补充合格设计人员,该情形下中标人需无条件落实,不另行增加费用。3.中标人未按招标人合理要求限期增补合格人员的,首次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扣除违约金2000元/次;二次逾期未整改的扣除违约金5000元/次;三次及以上拒不整改、严重影响项目推进的,招标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四、设计变更及整改服务要求1.因中标人自身设计缺陷、图纸错漏碰缺、设计失误等自身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及整改工作,由中标人无偿、限期完成整改,直至满足施工及验收要求,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所有设计变更需严格遵循行业规范及项目建设要求,中标人需保障变更成果合规、可行,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五、知识产权合规及责任约定1.投标人(中标人)保证其投标文件、设计成果、技术资料等全部内容,均为合法自有成果或已取得合法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2.若因中标人使用未授权专利、专有技术,或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引发第三方投诉、诉讼、索赔等情形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全部维权、赔偿、整改费用,全额赔偿招标人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工期损失及声誉损失。3.本项目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合同约定执行,中标人需保障招标人合法使用设计成果的权利。六、会议到场及履约参会要求1.针对本项目合同签订、设计技术交底、项目重大评审会、竣工验收会等关键固定会议,中标人对应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按招标人通知准时到场参会。2.因特殊客观原因无法现场参会的,中标人需提前向招标人书面报备,经招标人同意后可采用视频方式参会,视为正常履约,不予处罚。无正当理由缺席、未经同意擅自缺席关键会议的,单次扣除违约金5000元。七、设计团队驻场及人员管理要求1.中标人需组建稳定的专项设计工作团队,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人员配置、资质标准履职,全程保障设计工作质量及效率,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专业主设计人员等核心团队人员。2.本项目不实行全周期强制驻场制度,结合雨污水管网项目施工特点,施工关键高峰期,招标人可根据项目进度需求,书面要求中标人安排不少于1名专业设计人员驻场服务,驻场天数、考勤规则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非高峰期实行随叫随到、按需到场配合服务。3.招标人发现驻场人员、设计团队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无法胜任本项目工作的,可书面提出整改要求,中标人需在3个工作日内更换合格人员,更换人员资质、业绩不得低于原人员标准。4.未经同意擅自更换项目核心人员的,项目负责人单次违约金10000元、其他专业人员单次违约金5000元;驻场人员正常在岗考勤期间,无正当理由脱岗、擅自离岗的,单次每人每日违约金2000元;所有处罚均计入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合同总价15%上限。11、本项目所有违约处罚单次、累计均设置上限,全部违约金累计总额最高不超过本项目设计合同总价的15%,超出部分不予计取,避免违约金畸高、权责失衡。12、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模式,由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前三名(如第三名得分相同时,一并列入中标候选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均有中标权。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综合考虑及“三重一大”原则,集体决策制度开展定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完成中标候选人推荐、收到完整评标资料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从3名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本项目最终中标单位,并对定标结果进行公示。13、投诉与被投诉(1)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2)一旦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若投诉被招投标监督机构查证属实,则被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后果;否则投诉人应负责支付招投标监督机构等部门调查办案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后果。14、其他需注意的事项(1)本工程使用江苏国泰新点网上招投标系统,投标单位必须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软件及时更新,详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信丰县县房建、市政工程举报电话:0797-3332158。注:招标人在专用要约条款中自行设置的条件,其约定内容表述不明确、不准确、存在理解歧义、前后矛盾等,导致执行有争议的,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处理。第三部分投标须知条款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2。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3。1.1.4项目名称: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4。1.1.5建设地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5。1.1.6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1.6。1.1.7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内容为通用要求条款,招标人擅自修改的,修改内容无效。1.2招标项目立项1.2.1立项批准文件: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2.1。1.3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工程总投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1。1.3.2合同估算价: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2。1.3.3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3。1.3.4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4。1.4招标范围、质量要求和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4.1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1。1.4.2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2。1.4.3招标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3。1.4.4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4。1.4.5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4.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6。1.4.7合同类型:招标人应综合考量技术复杂性、工程规模、计价风险等诸多因素,据此确定本合同采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或其他合同形式。合同类型的选择,界定并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及风险承担的范围与程度,二者密切相关。合同类型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7。1.5投标人资格要求1.5.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1。1.5.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2。1.5.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交类似业绩的: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3。1.5.4投标人提交的资格文件须包含以下材料,以证明其完全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一)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有效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三)有效投标保证金;(四)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备有效注册执业证书和社保证明,并通过“江西住建云”信息登记;(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类似工程业绩;(六)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联合体协议;(八)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承诺;(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开标时应当提交其他证书要求: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4。投标人应提交原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1.5.5允许两个及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其资质与能力须满足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要求。若由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时,须在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本工程项目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5.5。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1。1.6.2投标文件递交: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2。投标人按照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打包、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6.3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3。1.6.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1.7开标时间、网址和投标文件解密1.7.1开标时间和网址: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1。1.7.2投标文件解密申请开始至结束的间隔时长选择: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7.2。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申请,从开始至结束的间隔时长不少于15分钟。投标人在规定时间解密失败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1.7.3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8.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算,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30日内确定中标人。1.8.3若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招标人应按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9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1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与报送、检查2.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和编制责任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所有。2.1.2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1)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2)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按2.3条整理的招标答疑会记录和2.4条发出的补充(修改)通知。2.1.3招标文件的组成(1)专用要约条款;(2)投标人须知;(3)技术及服务要求;(4)评标办法;(5)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附件中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现场踏勘2.2.1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2.1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前往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2.2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2.2.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3招标答疑与澄清2.3.1招标答疑会: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1。2.3.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专用要约条款2.3.2中约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答疑会期间澄清。2.3.3招标人书面答疑与澄清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在专用要约条款2.3.3中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疑与澄清,相关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4招标人应对投标人提出问题汇总,制作答疑与澄清文件,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布。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2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问题、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2.3.3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疑与澄清。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在专用要约条款2.4.1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2.4.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2.5招标文件的报送和检查电子招标项目无需办理招标文件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将依法责令招标人改正。3.最高投标限价3.1最高投标限价3.1.1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1.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3.1.2。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当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代理机构不得将评标场所服务费、评标专家劳务费等不属于招标代理服务范畴的费用计入代理费用。4.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1投标报价4.1.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4.1.2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用清单。4.1.3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4.2投标文件的组成4.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1)投标资格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如有);(4)基本情况表;(5)类似工程业绩申报表;(6)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7)参与本工程投标资格审查时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二)商务标投标报价和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书;(2)参与本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证件的扫描件;(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三)技术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勘察/设计技术方案;(2)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以上两项技术标文件合计不超过300面。4.2.2采用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更换资格预审时所使用的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4.2.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相应正确且完整的佐证材料。凡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遗漏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应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可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修改,重新上传提交,以最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为准。4.3.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有关情况报负责项目监管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4.4投标保证金4.4.1投标人应按专用要约条款4.4.1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4.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银行汇票,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拒收。投标人未按上述约定的投标保证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4.4.3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为银行转账方式的,其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4.1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到账;采用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汇票或者银行保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采用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且是“见索即付”型保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保函下载的打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4.4.4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函)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非中标候(备)选人以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五日内原路退还;中标候(备)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原路退还。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4.4.5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4.4.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5.1.1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包、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5.1.2投标人仅需在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三个文件的封面或首页,以及格式文本中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内其他页面无需逐页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5.1.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投标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即可。5.2投标截止期5.2.1投标人应按照专用要约条款1.6.3中的规定,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5.2.2招标人可按照本文件2.4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延长期限后,招标人与投标人基于原投标截止期的各项权利﹑责任和义务,适用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5.2.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6.开标6.1开标6.1.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组织开标,投标人在线参与,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6.1.2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未进入或者在开标过程中离开交易平台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6.2开标程序6.2.1开标程序应与所选评标办法相适配,具体程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中的相应规定。6.2.2是否开标会上随机抽取投标报价偏差扣分系数Q值,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6.2.2。6.2.3投标人1个年度内累计3次且经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属于投标人多申报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的,记为不良行为予以公布。6.2.4非投标人原因造成开标延期的,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和业绩的有效期均按照原投标截止时间计算,即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处理。6.2.5关于“不见面开标”特别约定:(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所有开标流程及操作均在网上系统中线上进行。投标人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投标”进行学习并熟悉掌握,自行承担投标系统操作的后果。(2)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须保持在线和手机畅通,保证随时可以收到开评标过程中的问询或询标等讯息。投标人应通过“询标窗口”中对收到的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3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评审结果。7.评标7.1评标7.1.1评标工作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第23号令修正)之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完成评审工作。(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照否决投标处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一条规定内容的;(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第23号令修正)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内容的;(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局令第2号,2013年第23号令修正)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内容的;(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3号)第十七条规定内容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内容的;(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三)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内容的;(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拒收或者退回情形。(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无效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局令第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的;(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3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内容的;(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五)如交易系统预警,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进入下一步评审:(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2)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等信息异常一致;(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核查分析,发现实质性内容异常一致或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内容一致;(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利用数字化手段涉嫌串通投标情形。(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7.1.2评标程序评标程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并符合以下要求:(一)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强或者要求特别高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工作或者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相应专业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时,招标人可以依法直接确定,也可以由招标人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者省级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标,并向负责项目监管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告。(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并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招标人委派招标人代表的,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组长)。(三)采用资格预审的,评标委员会不再核验资格审查文件。(四)采用资格后审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验证。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查验或者电子比对投标人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赣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2)查验或者电子比对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单位是否与投标单位一致,不一致的投标资格无效(3)查验或者电子比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等情况(无该项要求的不查);(4)查验资格审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五)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和不合格名单以及不合格的原因。(六)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要求,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审。(七)对评标结果有争议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查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的约定,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核验。(八)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人或者中标候(备)选人。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有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与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7.1.3评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的选择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3,评标办法经招标人采用即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一)“综合评估法”评标,采用最高投标限价方法控制报价,对资格送审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评审、商务标投标报价计分。(二)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评标办法细则,详见招标人针对本工程项目招投标编制的评标办法。7.1.4开标前由招标人从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按规定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7.1.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6。7.1.6确定中标人的方法(定标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7。7.1.7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备)选人的数量: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7.1.8。7.1.8采用评定分离的,参考《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赣建字〔2026〕XX号)附件3“评定分离”规则指引,明确定标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9。7.2偏差招标文件有规定、有要求、有禁止的内容,但没有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投标人是投标无效或重大偏差的,应当认定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判定为投标无效或重大偏差。7.3投标文件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存在《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第23号令修正)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应加盖电子公章或者提供加盖公章扫描件,且澄清工作只能由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预留给相关投标人澄清回复的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在晚上8点至早上8点间进行的询标,应采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人。8.授予合同8.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收到书面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最后1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1)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2)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承诺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4)原中标候选人被废标原因及其依据(如有);(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打分情况;(6)异议或者投诉渠道;(7)依法应公示的其他投标内容。8.2中标8.2.1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采用中标结果公告形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和中标价)。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8.2.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定标小组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备选人中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或者定标小组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由定标小组推荐的中标备选人中重新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8.2.3中标候(备)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8.2.4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但招标人应向异议或投诉当事人说明未进入下一步评审,或被否决投标,或被废标的原因。8.2.5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8.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8.4知识产权8.4.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勘察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勘察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8.4.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勘察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8.4.3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8.4.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勘察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根据联合体约定的工作内容对应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8.5合同签订及履约担保8.5.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5.2履约担保: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8.3.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8.5.3中标人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因招标人的原因未按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8.5.4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9.合同主要内容9.1合同的采用9.1.1勘察设计合同应采用现行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示范文本。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法签订。9.2服务期延误如果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乙方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者部分工程,甲方应同乙方协商决定延长竣工时间的期限。(1)额外的或附加的工作量。(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障碍、停止。(3)不可抗力。(4)可能会出现的,不属乙方的过失或违约造成的。9.3延误赔偿非本招标文件9.2条款的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服务期延误赔偿费: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3。招标人可从向承包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9.4成果质量中标人应按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进行勘察设计服务。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9.5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9.5.1合同价款的确定: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属约定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发、承包双方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约定。9.5.2合同价款的调整:发承包双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执行。发承包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因素或理由调整合同价款。9.6勘察设计费支付9.6.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间和数额: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6.1。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支付时间一般于签定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价的20%。9.6.2进度款的支付: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9.6.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进度款支付的相关内容应该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10.技术规范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10.1技术规范10.1.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技术规范:见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0.1.1。11.技术资料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及服务要求。1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2.1获取与查看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资料、最高投标限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平台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公示稿)提前公示意见反馈表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城区市政管网错混接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信丰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江西日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反馈意见意见依据反馈人联系方式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文件并提出意见,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管网错混接提升施工图设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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