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招标预告(福州市第一总医院2026)
关于福州市第一总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的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拟委托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福州市第一总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前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本项目预公告招标文件有修改建议的,请于2026年08月26日18点00分止(北京时间)前提出,并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原件[内容至少包含建议正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若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现场递交(或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138号华林中央公馆三层113单元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接受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或者未递交书面原件材料的修改建议,均不予以受理。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方式:0591-63526235
代理机构信息: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138号华林中央公馆三层113单元
联系人:卢俊杰、乐玉琴、杨辉、寇鑫彤、陈伟铭
联系电话:0591-87515853、15305917991
特此公告!
注:预公告招标文件详见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预公告附件
0821预公告版-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招标文件.docx
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备案编号:CGXM-2026-350101-01954[2026]01971项目编号:[350101]ZHZB[GK]2026001采购人:福州市第一总医院代理机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07月第一章投标邀请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第一总医院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6-350101-01954[2026]019712、项目编号:[350101]ZHZB[GK]2026001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3: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它资格条件①若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即是生产企业又是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他资质证书按照采购要求。采购包2: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它资格条件①若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即是生产企业又是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他资质证书按照采购要求。采购包3: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它资格条件①若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即是生产企业又是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他资质证书按照采购要求。采购包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它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专项承诺函投标人应提供“(2)提供“所投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已通过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且已通过福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挂网且均能供应”的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采购包3:不接受采购包4: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邮编:350009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0591-6352623512、代理机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138号国发广场商住楼三层113单元邮编:350005联系人:卢俊杰、乐玉琴、杨辉、寇鑫彤、陈思琪联系电话:15305917991、0591-87515853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0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12.007,00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0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22.007,00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3: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0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32.007,00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4: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0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2.005,000,000.00年其他未列明行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1年元7,0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中药饮片供应服务1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1年元7,000,000.00总价无采购包2:(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2年元7,0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中药饮片供应服务2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2中药饮片供应服务2年元7,000,000.00总价无采购包3:(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3年元7,0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中药饮片供应服务3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3中药饮片供应服务3年元7,000,000.00总价无采购包4:(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年元5,0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年元5,000,000.00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采购包2:不组织采购包3:不组织采购包4: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 (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2: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3: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4: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采购包2:1名采购包3:1名采购包4: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 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采购包2:1名采购包3:1名采购包4: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 福州市财政局 (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向各合同包中标人收取,中标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下浮20%,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不含)的下浮30%,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下浮40%,最低1000元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 号:419587055569 (2)其他:(2)-1最高限价:投标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定价。 (2)-2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效投标及废标条款:以下为可能导致无效投标或废标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章节,请各投标人认真查看对照。①投标报价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最高限价”条款规定的。②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规定的。③出现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9.2、9.3、9.4、9.5、9.6、9.7、10.6、10.8、10.9、10.12无效投标规定的。④出现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1.3、1.4、6.2、6.3、6.4、6.7、6.9无效投标规定的。⑤出现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无效投标规定的。⑥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示的内容或“商务要求”为负偏离的。⑦出现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无效投标规定的。⑧明显不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的为无效响应。 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无效响应。 (2)-3无供应商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 (2)-4远程参与开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a.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投标人可远程线上解密(相关操作手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南),现场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请携带CA证书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选择携带CA证书并由代理机构进行解密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不予接收。投标人选择远程线上解密的,无须将CA证书送至开标地点。b.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c.投标人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d.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投标人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e.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的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f.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远程解密环节的解密时限规定为30分钟,远程签章环节的签章时限规定为10分钟,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b.本项目执行《关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规定。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人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报价)一览表②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无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本国产品与非本国产品相关约定17.1.1本国产品(1)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②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具体判定标准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③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具体判定标准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1.2非本国产品17.1.2.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1.2.2其它非本国产品:指非进口产品且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采购包2: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采购包3: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采购包4: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它资格条件①若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即是生产企业又是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他资质证书按照采购要求。采购包2: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它资格条件①若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若投标人即是生产企业又是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他资质证书按照采购要求。采购包3: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它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专项承诺函投标人应提供“(2)提供“所投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已通过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且已通过福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挂网且均能供应”的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包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它资格条件若投标人为药品经营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他资质证书按照采购要求。(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情形明细其他情形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采购包2: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情形明细其他情形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采购包3: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情形明细其他情形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采购包4: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情形明细其他情形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7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5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2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采购包2: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4情形4若某一投标人已被推荐为采购包1的中标候选人,且同时也有参与其他采购包的投标,则该投标人在后续其他采购包中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包3: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4情形4若某一投标人已被推荐为采购包1、2的中标候选人,且同时也有参与其他采购包的投标,则该投标人在后续其他采购包中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采购包4: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4情形4若某一投标人已被推荐为采购包1、2、3的中标候选人,且同时也有参与其他采购包的投标,则该投标人在后续其他采购包中视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①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②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①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②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价格符合性:无采购包2: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①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②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①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②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价格符合性:无采购包3: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①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②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①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②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价格符合性:无采购包4: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①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②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①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②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价格符合性:无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采购包4: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00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0×价格权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报价。注:若报价形式为总价、单价、折扣、上浮率时,评审报价=投标报价,扣除价=评审报价×扣除比例=投标报价×扣除比例,扣除后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扣除价=投标报价×(1-扣除比例)。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20%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62.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技术响应情况111.00是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标小组进行评分: (1)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 (2)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出现负偏离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按评审项号,共计 11 项),每负偏离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①投标人须按照本文件所列的所有技术要求如实地填写逐条响应,并列出正负偏离情况;因编排错乱或响应不完整而导致的不利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2、生产厂家数量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具有药品生产企业授权药品经营企业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数量≤ 5家的得 3 分,须提供中药饮片正规进货渠道的证明材料,且在本项目服务期内能供货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各投标人的授权药品经营企业应为唯一授权,若出现同一生产厂家若同时向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出具授权函,则取得该厂家授权的所有投标人本项均不得分。3、承诺函3.00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中药饮片目录 ”表中的产品(国药准字号药品及国家最新公布的毒性中药品种目录内毒性中药饮片除外)在项目服务期内均由上述“生产厂家数量 ”项中的授权企业生产的得 3 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的内容不符的本项不得分。4、种植基地数量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即上述“生产厂家数量 ”项中任意一家授权药品经营企业的生产企业)与种植基地(有种植基地的企业)有合作(提供双方的合作证明材料复印件,须体现中药材种植。提供200个及以上品种种植基地(第五章“中药饮片目录”中该合同包品种)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注:每个品种一个基地,重复不计算在品种内。不得提供不同生产企业的种植基地。(格式自拟)】5、药品可溯源情况3.00是根据投标人所投药品生产企业须与上述任意一家“生产厂家数量 ”项中承诺的药品生产企业(国药准字号药品除外)一致具有可溯源(溯源内容至少包括种植、实际生产、质检报告等内容的全体系追溯)的中药饮片品种数量情况进行评分:提供200个及以上品种溯源码(第五章“中药饮片目录”中该合同包品种)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列表说明(格式自拟),并提供产品溯源码扫描截图,截图的内容须体现产品的种植、实际生产、质检报告等。投标人须提供全部产品溯源码二维码,评标委员会现场抽查,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二维码全部能扫描出溯源结果。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6、仓储面积(1)3.00是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租赁周期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仓库且有独立中药饮片存储仓库(不含第三方代储代配中药饮片仓储面积)的,中药饮片仓库仓储面积≥5000㎡的得 3 分;4000㎡≤仓库仓储面积 <5000 ㎡的得 2 分;2000㎡≤仓库仓储面积 <4000 ㎡的得 1 分;1000㎡≤仓库仓储面积 <2000 ㎡的得0.5 分,其余不得分。①若是自有的仓库且有独立仓库仓储的,投标人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独立仓库仓储的实景彩图或建筑平面图(若仓储环境为多层的,须提供每层的实景彩图且注明每层的面积),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②若是租赁仓库且有独立仓库仓储的,投标人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租赁费转账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独立仓库仓储的实景彩图或建筑平面图(若仓储环境为多层的,须提供每层的实景彩图且注明每层的面积),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7、仓储面积(2)2.00是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自有或租赁(租赁周期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中药库仓储且具有冷藏库(温度2℃至10℃)、独立阴凉库(温度在 20度以下)的,每提供一种仓库的得 1 分 ,满分 2 分。 ①若是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独立冷藏库、独立阴凉库的实景彩图不少于 4 张或建筑平面图(若仓储环境为多层的,须提供每层的实景彩图且注明每层的面积),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仓库实景彩图中若出现非中药饮片货品图的均不得分; ②若是租赁的,投标人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独立冷藏库、独立阴凉库或建筑平面图(若仓储环境为多层的,须提供每层的实景彩图且注明每层的面积),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8、仓储质量管理方案2.00否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饮片仓库管理制度、仓贮管养护、冷藏设施、温度湿度记录(必须分别提供仓库及冷藏设施至少连续一个月温湿度记录佐证材料)及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 2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8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佐证材料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9、配送方案2.00否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流程图、配送费用、配送时长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 2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8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0、质量保证方案3.00否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如何保证货物安全、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承诺)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 3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2.8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2.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1、配送响应2.00否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配送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配送响应时效、应急配送响应时效等)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 2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8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2、应急方案3.00否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供货预计可能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缺货断货、极端天气、运输问题等突发情况及应急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 3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2.8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2.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3、差错处理方案3.00否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差错处理(含不合格货物退换、质量不达标等)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 3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2.8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4、车辆配备情况3.00是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自有或租赁(租赁周期覆盖本项目服务的时间)车辆情况,车辆≥12辆的得3分;8辆≤车辆<12辆得2分;6辆≤车辆<8辆得1分;5辆及以下不得分。 注:若自有车辆须提供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提供上一年度车辆年检佐证材料);若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租赁期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个月转账凭证及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提供上一年度车辆年检佐证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15、供货能力情况3.00是根据各投标人上述任意一家“生产厂家数量 ”为本项目长期备货的中药饮片品种数量。提供>700 品种数量得 3分;提供650<品种≤700数量的得 1.5 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由药监部门中药饮片生产品种备案的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提供2023年以来相关中药饮片品种销售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16、企业实力1.00是投标人提供各级政府部门许可的应急储备资质,具备完善的药品应急储备体系、应急保障制度、应急配送机制及相应仓储温湿度监控系统设施设备,能够满足项目应急供应、紧急调拨需求的得1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提供各级政府部门许可的应急储备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应急储备资质为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的,还须同时提供母子公司的关系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权信息截图加盖公章或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股权关系说明));2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储备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应急保障承诺函;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仓储、常温库、阴凉库、温湿度监控系统等证明材料;4.应急储备药品清单、储备量承诺及应急供货保障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17、样品情况13.00否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第五章“样品清单”中药饮片样品,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鉴定,根据样品外观:形态的完整度、规格均匀度、洁净度、表面及切片纹理的完整性进行评分:完全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3分,较为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8分,基本符合样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7分,未提供不得分。18、样品情况23.00否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第五章“样品清单”中药饮片样品,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鉴定,根据样品色泽:基础色符合度、颜色均匀性、变质性色变(是否发黑、泛绿等)进行评分:完全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3分,较为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8分,基本符合样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7分,未提供不得分。19、样品情况33.00否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第五章“样品清单”中药饮片样品,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鉴定,根据样品气味:特殊气味、气味有无与浓淡进行评分:完全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3分,较为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8分,基本符合样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7分,未提供不得分。20、样品情况43.00否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第五章“样品清单”中药饮片样品,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鉴定,根据样品触觉:药材轻重、质感,断面光滑与粗糙程度进行评分:完全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3分,较为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8分,基本符合样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7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29.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质检设备情况5.00是根据各投标人上述任意一家"生产厂家数量"项中承诺的药品生产企业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中药饮片质检设备(设备名称: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光学显微镜、薄层色谱成像系统、三重串联四级杆质谱仪、红外光谱仪、紫外光谱仪、二氧化硫检测系统、烘箱、ICP-MS)情况进行评分,每配备一种设备的得0.5分,最高分5分。【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质检设备的采购发票复印件及实物图片,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质检人员配备情况-12.00是根据投标人或所投药品生产企业为本项目拟配备的质检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提供具有副主任或以上职称中药师,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为其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执业中药师注册证;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复印件、退休证明、返聘合同复印件与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当月)前一个月由投标人向其支付劳务费用的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质检人员不能与“3、质检人员配备情况-2”重复,若提供人员相同,不重复计算得分,但按照就高原则得分。】3、质检人员配备情况-23.00是根据投标人或所投药品生产企业为本项目拟配备的质检人员情况进行评分:配备执业中药师的(执业中药师注册证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为其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及该人员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中专业应为中药学);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明、返聘合同复印件与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当月)前一个月由投标人向其支付劳务费用的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质检人员不能与“2、质检人员配备情况-1”重复,若提供人员相同,不重复计算得分,但按照就高原则得分。】4、供货经验情况3.00是根据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三级医院中药饮片供应服务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得0.5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或截图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供货经验属于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福建省执行国家中药饮片集采)范畴,按照国家及福建省医保局相关集采执行管理规定,该类采购不予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对此类情形,投标人可不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以饮片集采购销三方协议及履约相关证明材料予以替代,视为材料完整有效。5、退货时间3.00是根据投标人承诺满足“各种原因退货及时,能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最长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承诺的得 3 分,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6、应急服务响应承诺3.00是根据各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接到采购人通知增加药品时,要求在 2 小时内配送到医院,并提供可应急配送流程及路线导航截图的得 3 分;投标人须提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及佐证材料不全或内容不符的不得分。7、特殊药品的承诺13.00是根据各投标人承诺,若遇采购人需要购买毒性中药饮片时,投标人须提供具有《毒性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随同产品给采购人得 3 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需提供投标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单销售记录及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的本项目不得分。8、特殊药品的承诺23.00是投标人需具有经营麻黄资格的证明材料(例如:经营许可证、采购审批表等证明材料),并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单销售记录、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内容符合的得 3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的本项目不得分。9、特殊药品的承诺33.00是投标人需要有经营野生动物中药饮片的证明材料(例如:经营许可证、采购审批表等证明材料),并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单销售记录、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内容符合的得 3 分,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不符的本项目不得分。异常低价审查项目描述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中药饮片供应服务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中药饮片供应服务1响应报价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除本章第6.3条第(3)款规定情形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10.0000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评审报价)×100×价格权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基准价和评审报价。注:若报价形式为总价、单价、折扣、上浮率时,评审报价=投标报价,扣除价=评审报价×扣除比例=投标报价×扣除比例,扣除后评审报价=评审报价-扣除价=投标报价×(1-扣除比例)。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20%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其他:无技术项(F2×A2)满分为62.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技术响应情况111.00是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标小组进行评分: (1)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 (2)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有出现负偏离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3)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按评审项号,共计 11 项),每负偏离一项扣 1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①投标人须按照本文件所列的所有技术要求如实地填写逐条响应,并列出正负偏离情况;因编排错乱或响应不完整而导致的不利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2、生产厂家数量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具有药品生产企业授权药品经营企业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数量≤ 5家的得 3 分,须提供中药饮片正规进货渠道的证明材料,且在本项目服务期内能供货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各投标人的授权药品经营企业应为唯一授权,若出现同一生产厂家若同时向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出具授权函,则取得该厂家授权的所有投标人本项均不得分。3、承诺函3.00是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中药饮片目录 ”表中的产品(国药准字号药品及国家最新公布的毒性中药品种目录内毒性中药饮片除外)在项目服务期内均由上述“生产厂家数量 ”项中的授权企业生产的得 3 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的内容不符的本项不得分。4、种植基地数量3.00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即上述“生产厂家数量 ”项中任意一家授权药品经营企业的生产企业)与种植基地(有种植基地的企业)有合作(提供双方的合作证明材料复印件,须体现中药材种植。提供200个及以上品种种植基地(第五章“中药饮片目录”中该合同包品种)的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相关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注:每个品种一个基地,重复不计算在品种内。不得提供不同生产企业的种植基地。(格式自拟)】5、药品可溯源情况3.00是根据投标人所投药品生产企业须与上述任意一家“生产厂家数量 ”项中承诺的药品生产企业(国药准字号药品除外)一致具有可溯源(溯源内容至少包括种植、实际生产、质检报告等内容的全体系追溯)的中药饮片品种数量情况进行评分:提供200个及以上品种溯源码(第五章“中药饮片目录”中该合同包品种)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列表说明(格式自拟),并提供产品溯源码扫描截图,截图的内容须体现产品的种植、实际生产、质检报告等。投标人须提供全部产品溯源码二维码,评标委员会现场抽查,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二维码全部能扫描出溯源结果。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6、仓储面积(1)3.00是根据各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租赁周期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仓库且有独立中药饮片存储仓库(不含第三方代储代配中药饮片仓储面积)的,中药饮片仓库仓储面积≥5000㎡的得 3 分;4000㎡≤仓库仓储面积 <5000 ㎡的得 2 分;2000㎡≤仓库仓储面积 <4000 ㎡的得 1 分;1000㎡≤仓库仓储面积 <2000 ㎡的得0.5 分,其余不得分。①若是自有的仓库且有独立仓库仓储的,投标人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独立仓库仓储的实景彩图或建筑平面图(若仓储环境为多层的,须提供每层的实景彩图且注明每层的面积),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②若是租赁仓库且有独立仓库仓储的,投标人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租赁费转账凭证及发票复印件、独立仓库仓储的实景彩图或建筑平面图(若仓储环境为多层的,须提供每层的实景彩图且注明每层的面积),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7、仓储面积(2)2.00是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自有或租赁(租赁周期覆盖本项目服务期)的中药库仓储且具有冷藏库(温度2℃至10℃)、独立阴凉库(温度在 20度以下)的,每提供一种仓库的得 1 分 ,满分 2 分。 ①若是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独立冷藏库、独立阴凉库的实景彩图不少于 4 张或建筑平面图(若仓储环境为多层的,须提供每层的实景彩图且注明每层的面积),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仓库实景彩图中若出现非中药饮片货品图的均不得分; ②若是租赁的,投标人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独立冷藏库、独立阴凉库或建筑平面图(若仓储环境为多层的,须提供每层的实景彩图且注明每层的面积),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8、仓储质量管理方案2.00否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中药饮片仓库管理制度、仓贮管养护、冷藏设施、温度湿度记录(必须分别提供仓库及冷藏设施至少连续一个月温湿度记录佐证材料)及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 2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8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佐证材料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9、配送方案2.00否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流程图、配送费用、配送时长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 2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8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0、质量保证方案3.00否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如何保证货物安全、质量保障措施、服务承诺)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 3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2.8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2.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1、配送响应2.00否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制定的配送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配送响应时效、应急配送响应时效等)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 2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8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1.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2、应急方案3.00否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供货预计可能的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缺货断货、极端天气、运输问题等突发情况及应急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 3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2.8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2.7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3、差错处理方案3.00否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差错处理(含不合格货物退换、质量不达标等)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 3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 2.8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7 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14、车辆配备情况3.00是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自有或租赁(租赁周期覆盖本项目服务的时间)车辆情况,车辆≥12辆的得3分;8辆≤车辆<12辆得2分;6辆≤车辆<8辆得1分;5辆及以下不得分。 注:若自有车辆须提供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提供上一年度车辆年检佐证材料);若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租赁期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个月转账凭证及发票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提供上一年度车辆年检佐证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15、供货能力情况3.00是根据各投标人上述任意一家“生产厂家数量 ”为本项目长期备货的中药饮片品种数量。提供>700 品种数量得 3分;提供650<品种≤700数量的得 1.5 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由药监部门中药饮片生产品种备案的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提供2023年以来相关中药饮片品种销售发票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不得分16、企业实力1.00是投标人提供各级政府部门许可的应急储备资质,具备完善的药品应急储备体系、应急保障制度、应急配送机制及相应仓储温湿度监控系统设施设备,能够满足项目应急供应、紧急调拨需求的得1分。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提供各级政府部门许可的应急储备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应急储备资质为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母公司的,还须同时提供母子公司的关系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权信息截图加盖公章或出具加盖双方公章的股权关系说明));2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储备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应急保障承诺函;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仓储、常温库、阴凉库、温湿度监控系统等证明材料;4.应急储备药品清单、储备量承诺及应急供货保障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17、样品情况13.00否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第五章“样品清单”中药饮片样品,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鉴定,根据样品外观:形态的完整度、规格均匀度、洁净度、表面及切片纹理的完整性进行评分:完全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3分,较为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8分,基本符合样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7分,未提供不得分。18、样品情况23.00否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第五章“样品清单”中药饮片样品,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鉴定,根据样品色泽:基础色符合度、颜色均匀性、变质性色变(是否发黑、泛绿等)进行评分:完全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3分,较为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8分,基本符合样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7分,未提供不得分。19、样品情况33.00否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第五章“样品清单”中药饮片样品,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鉴定,根据样品气味:特殊气味、气味有无与浓淡进行评分:完全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3分,较为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8分,基本符合样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7分,未提供不得分。20、样品情况43.00否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第五章“样品清单”中药饮片样品,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鉴定,根据样品触觉:药材轻重、质感,断面光滑与粗糙程度进行评分:完全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3分,较为符合药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8分,基本符合样品相对应的特征的得2.7分,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29.0000分项目分值是否客观项描述1、质检设备情况5.00是根据各投标人上述任意一家"生产厂家数量"项中承诺的药品生产企业为本项目拟配备的中药饮片质检设备(设备名称: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光学显微镜、薄层色谱成像系统、三重串联四级杆质谱仪、红外光谱仪、紫外光谱仪、二氧化硫检测系统、烘箱、ICP-MS)情况进行评分,每配备一种设备的得0.5分,最高分5分。【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质检设备的采购发票复印件及实物图片,提供不完整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质检人员配备情况-12.00是根据投标人或所投药品生产企业为本项目拟配备的质检人员情况进行评分:提供具有副主任或以上职称中药师,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为其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执业中药师注册证;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复印件、退休证明、返聘合同复印件与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当月)前一个月由投标人向其支付劳务费用的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质检人员不能与“3、质检人员配备情况-2”重复,若提供人员相同,不重复计算得分,但按照就高原则得分。】3、质检人员配备情况-23.00是根据投标人或所投药品生产企业为本项目拟配备的质检人员情况进行评分:配备执业中药师的(执业中药师注册证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为其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及该人员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中专业应为中药学);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明、返聘合同复印件与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当月)前一个月由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continue@…备注采购包品目号投标标的数量规格来源地备注**-1@continu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供应服务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涉及「招标预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预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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