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尾灯宣传中标结果公示(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
一、项目编号: 科信建代字【2020】490008号
二、项目名称: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等内容公交车尾灯宣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120000(元)
丽水市视博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央公馆2号楼302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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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初预录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等内容公交车尾灯宣传项目
按响应文件执行
按响应文件执行
按响应文件执行
按响应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军建,张晓军,傅伟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不足人民币肆仟元按肆仟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莲都区中东路6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205-0023?
质疑联系人:叶莹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50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466号5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7131385
质疑联系人:汪珍
质疑联系方式:135871313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莲都区财政局
地 址:丽水市解放街71号
传 真:/
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1312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交车尾灯宣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