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管理平台中标结果公示(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长沙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01116016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信息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1116016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执法终端配套服务一
基础电信服务
CPU型号:延续7nm工艺制程,2*A76高频大核+2*A76大核+4*A55小核,5G运行内存:≧8GB,机身存储:≧128GB存储卡,摄像头数量:后置三摄,后摄主摄像素:≧5000万像素,前摄主摄像素:≧3200万像素,主屏幕尺寸(英寸):≧6.1,分辨率:全高清FHD+,屏幕比例:19.1~19.5:9,支持5G网络,双卡双待。提供国内5G流量不低于40G,国内通话不低于1000分钟,短信不低于500条,国内接听免费的服务,服务时间为两年。
项
66
409728
2
执法终端配套服务二
基础电信服务
CPU型号:延续7nm工艺制程,2*A76高频大核+2*A76大核+4*A55小核,5G运行内存:≧8GB,机身存储:≧256GB存储卡,摄像头数量:后置三摄,后摄主摄像素:≧5000万像素,前摄主摄像素:≧3200万像素,主屏幕尺寸(英寸):≧6.1,分辨率:全高清FHD+,屏幕比例:19.1~19.5:9,支持5G网络,双卡双待。提供国内5G流量不低于40G,国内通话不低于1000分钟,短信不低于500条,国内接听免费的服务,服务时间为两年。
项
18
120024
3
流量卡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6G/月
项
6
2004
合计金额小写: 531756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叁万壹仟柒佰伍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执法终端配套服务一
基础电信服务
CPU型号:延续7nm工艺制程,2*A76高频大核+2*A76大核+4*A55小核,5G运行内存:≧8GB,机身存储:≧128GB存储卡,摄像头数量:后置三摄,后摄主摄像素:≧5000万像素,前摄主摄像素:≧3200万像素,主屏幕尺寸(英寸):≧6.1,分辨率:全高清FHD+,屏幕比例:19.1~19.5:9,支持5G网络,双卡双待。提供国内5G流量不低于40G,国内通话不低于1000分钟,短信不低于500条,国内接听免费的服务,服务时间为两年。
项
66
409728
2
执法终端配套服务二
基础电信服务
CPU型号:延续7nm工艺制程,2*A76高频大核+2*A76大核+4*A55小核,5G运行内存:≧8GB,机身存储:≧256GB存储卡,摄像头数量:后置三摄,后摄主摄像素:≧5000万像素,前摄主摄像素:≧3200万像素,主屏幕尺寸(英寸):≧6.1,分辨率:全高清FHD+,屏幕比例:19.1~19.5:9,支持5G网络,双卡双待。提供国内5G流量不低于40G,国内通话不低于1000分钟,短信不低于500条,国内接听免费的服务,服务时间为两年。
项
18
120024
3
流量卡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6G/月
项
6
2004
合计金额小写:531756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叁万壹仟柒佰伍拾陆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01 ——
2022-01-31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两年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两年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两年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天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两年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两年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5168.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执法终端到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确保能正常对接长沙智慧卫监平台后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587.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验收合格后两年合同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付合同金额的5%
4.2 收款账户: 建行铁银支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4300171066105000373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投标产品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乙方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产品及技术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责对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达到国家相关的验收标准,对安装调试错误所导致的设备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甲方。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同的变更(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2.合同中止与终止2.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2.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3.合同转让和分包(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分包给他人。(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4.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7.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1.1服务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7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验收和服务期限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款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③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基础上相应延长服务期限。(2)如果自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2.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提供服务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乙方提供服务误期的认定标准及误期赔偿的计算标准:除本合同第17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1月1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891号
地址:
芙蓉中路三段446号
法定代理人:
何斌
法定代理人:
李波
委托代理人:
何斌
委托代理人:
张婷芳
电话:
0731-84317795
电话:
0731-85229074
传真:
0731-84317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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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85229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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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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