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印刷中标结果公示(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T--2021-00375771
二、合同名称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GD-MCDD-2021-19914
四、项目名称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刷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珠海市吉大宏丰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C081401
1(批)
753.30
753.30

合同金额: 753.30元,大写金额:柒佰伍拾叁元叁角
履约期限:详见合同文本
履约地点:广东省 _珠海市_市辖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年03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年03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pdf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pdf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03月12日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HT--2021-00375771
采购人(甲方):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供应商(乙方):珠海市吉大宏丰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440401-2021-00815
合同金额(元):753.30
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叁元叁角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1.1 乙方负责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刷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的印刷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服务内容:打印、装订成册
产品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总金额(元)
无, 印刷服务, 无, 数量:1;
印刷服务 1 ¥753.30
印刷服务
合计 ¥753.30 大写(人民币): 柒佰伍拾叁元叁角
1.2 送货要求
1.2.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2天内,完成送货。
1.2.2 交货地点: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
1.2.3 送货要求:成品包装送达
1.3 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1.4 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提出的印刷品名称、规格、印刷要求、
数量、送货要求等其他需求向甲方提供印刷服务。
1.5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的质量不能低于采购需求及本合同的要求。
第二条 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
2.1 在本合同规定的印刷时间内,乙方在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提前通知甲
方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甲方指定地点。
2.2 甲方应仔细检查印刷成品,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都
符合印刷要求、印刷费用计算准确,甲方应立即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
(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不符合印刷要求或印刷费用计算不准确,甲方应立即向
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拒绝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可报
请法定机构对印刷成品质量进行鉴定。
第三条 基本服务要求
3.1 乙方应保证用户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按甲方的交货期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后按合同
要求统一由甲方验收。
3.2 乙方的印刷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在甲方
使用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包调换或退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除合同价外的费用。
3.3 因质量和售后服务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
可取消其以后的定点印刷服务资格。
3.4 验收要求:
(1)由乙方进行印刷品的供货,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货物价格之内。
(2)在甲方现场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技术资料:乙方应提供货物的货物相关技术资料。
3.5 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
第四条 费用结算
4.1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
(1) 填写正式、全面、清楚的印刷服务发票;
(2) 每次印刷的验收单(必须有甲方验收人签字)。
4.2 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以转帐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质量保证
5.1 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
准执行。
5.2 乙方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报价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甲方的要求
;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
5.3 乙方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
能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
不足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
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4 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
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5.5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送货的情况,乙方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
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印刷项目、酌情延长印刷时间或终止印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
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6.2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
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6.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
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
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2 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甲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王蕙
联系电话:0756-2222387
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珠海市吉大宏丰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吉大支行
银行账号:0000041850012
乙方联系人: 姚红凤
联系电话:15919132120
合同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