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设 发展规划 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设项目发展规划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第三方管理机构中标结果公示(长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
下塘镇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设项目发展规划单一来源采购论证项目标前需求公示
下塘镇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设项目发展规划单一来源采购论证项目标前需求公示
下塘镇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设项目发展规划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名称:下塘镇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设项目发展规划单一来源采购论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该项目符合国家工信部《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 )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发改委等部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等文件精神,是加快推进“碳达峰与碳中和”工作的具体举措。
2、合肥中关村协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合肥及外地有编制智能网联示范区建设方案的成功经验。在合肥市发起成立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该机构已被合肥市经信局确定为合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第三方管理机构。同时还在包河区成功运营合肥区域内唯一一家以智能网联为核心的专业园区——中关村协同创新智汇园,该园区可以与将要建设的长丰县下塘镇智能网联示范区形成产业互补。
3、中关村品牌具有不可替代性,中关村协同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关村对外区域合作的主平台,在京津冀重点合作区域和全国主要创新节点上积极开展业务布局。合肥中关村协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可以为下塘镇智能网联示范区提供顶层设计、产业策划、园区运营、品牌发布、招商引资、资源链接等多种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合肥中关村协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重庆路与兰州路交口智慧工园F栋
三、公示期限
2021年5月12日 至2021年5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长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电话:0551-66662992
2.监管部门
联 系 人: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电话:0551-6272506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电话:0551-6272337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设 发展规划 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设项目发展规划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第三方管理机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