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照明提升工程 艺术照明提升EPC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照明工程设计中标结果公示(滁州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浙江瑞林光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星火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明都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中元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21)



主城区照明提升工程一期-初心广场艺术照明提升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网】

主城区照明提升工程一期-初心广场艺术照明提升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主城区照明提升工程一期-初心广场艺术照明提升EPC

项目编号
czgc202104-184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址
滁州市建设大厦13楼

联系人及电话
朱涛 1805500589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及电话
关勤勤 1890960575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1年05月10日08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浙江瑞林光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价(元)/费率(%)
700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叶卫军 陈水江

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G3300186985 浙133141536982

工期 (日历天)
2021年6月28日前完工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业绩名称:崇左太平古城改造项目(一期)商建、公建部分工程B标总承包(EPC)项目亮化工程 业绩时间:2020年3月31日 业绩金额:4095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方: 江苏星火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 江苏明都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价(元)/费率(%)
7480352.50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潘广平 王正

证书名称
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08790389 苏132181902496

工期 (日历天)
2021年6月28日前完工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业绩名称:梦CAR小镇国际汽车城基础配套设施一期亮化提升工程 业绩时间:2019年10月29日 业绩金额:1010.909228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杭州中元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投标价(元)/费率(%)
8159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方志达 何林飞

证书名称
高级照明设计师 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19580003057100224 浙142131312108

工期 (日历天)
2021年6月28日前完工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业绩名称:合肥市长江中路夜景景观亮化工程 业绩时间:2018年06月 业绩金额:4393.725209万元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4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
2116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416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一楼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0-3019006 、0550-380165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照明提升工程 艺术照明提升EPC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照明工程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