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中标结果公示(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2021)
南陵县许镇镇蒲园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1CG2021FW0497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许镇镇蒲园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采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中津桥路22号1号楼405室
中标金额:805158.14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陵县许镇镇蒲园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服务范围:许镇镇蒲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园新村位于南陵县许镇镇,也就是三荻路与胜利路交汇处,临近205国道,背靠省级奎湖湿地公园,毗邻4A级景区大浦乡村世界, 整个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总户数1792户,其中安置房514户(面积约46630㎡),商业住宅已出售约287户(26036㎡),安置房和商业住宅的入住仅为450户左右,绿地率高达44%,37部电梯,共计11栋高层组成,截止目前,共有7栋入住。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1+1+1年)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 评审专家名单:
卢荣香、章晓九、王春媛、汪芸、夏全灶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9661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上海采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城市之光办公楼A栋,联系电话:17355321009、1733063349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南陵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许镇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陵县许镇镇工业区大道
联系方式:1360559054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城市之光办公楼A栋
联系方式:17355321009、1733063349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丽丽
电 话:17355321009、17330633490
十、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单位业绩情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