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中标结果公示(枞阳县官埠桥镇人民政府2021)



2020年枞阳县官埠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9 17:01

2020年枞阳县官埠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
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CGSH047  
二、项目名称:2020年枞阳县官埠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利辛县鑫圣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利辛县巩店镇硕李村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单价为2606.63元/吨)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以菜籽饼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品牌: 拱地隆有机肥,单价:2606.63元/吨,数量: 211吨。
六、评审专家名单:姚成西  袁舟亮  周大八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费率,按照预算价的1.5%结算。
收费金额:0.825万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枞阳县官埠桥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1334926577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为枞阳县枞阳镇汽车南站对面枞川广场,联系电话18956259296)
3、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
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枞阳县官埠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枞阳县官埠桥镇
联系方式:13349265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枞阳县恒信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汽车南站对面枞川广场
联系方式:18956259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349265779
十二、附件:采购文件
特此公告。
采购人:枞阳县官埠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枞阳县恒信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