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评估 桥梁 护栏升级改造中标结果公示(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2021)
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城区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安全评估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01119010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城市桥梁隧道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金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城区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安全评估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1119010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城区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安全评估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542000
合计金额小写: 542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肆万贰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5-24 ——
2021-06-24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长房时代国际24、25楼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提供评估报告纸质版。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52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提供文本发改委审批可研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68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甲方审结,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行(湖南金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73190793331069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对合同范围内桥梁完成安全评估报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提供盖章的评估报告,满足发改委批复可研报告要求。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6.1.1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桥梁设计图纸、信息,相关文件和批文等);6.1.2按时拨付费用;6.1.3甲方有权根据市发改委和市政府其他部门的要求,对乙方提出安全评估报告修改和更正,直至可行性研究报告被有关部门批复。6.2乙方权利和义务6.2.1保证所提交资料或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保证其满足合同和甲方及相关部门要求。6.2.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出具正式报告或文件,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2.3 乙方应做好本项目安全评估事项。对在评估报告在审批过程中甲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更正建议,乙方需及时修改和完善。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分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4乙方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评估工作的,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负责重做,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重做或重做后仍然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7.5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金1万元,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7.6其他未列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有关规定追究违约方责任。7.7争议的解决方法及其他: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由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管辖。7.8最高违约或赔偿金额合计不超过合同额的100%。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5月24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82号
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村盛世东方大院第6-33栋1层104号房
法定代理人:
张杰捷
法定代理人:
刘红华
委托代理人:
谢宇辉
委托代理人:
彭奥
电话:
0731-88807341
电话:
0731-88806150
传真:
0731-88807412
传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评估 桥梁 护栏升级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