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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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3年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
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1-2023年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
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H-CG-DY-2021001
二、项目名称:2021-2023年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芜湖海螺厂区内)
成交金额:20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跃、项建平、李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幕桥社区象山路、泾县泾川镇种墨园路16号,联系电话:15156372244、152563228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幕桥社区象山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156372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种墨园路16号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52563228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肖女士
联系电话:15156372244、15256322842
泾县象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安徽鸿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泥处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