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2021)
一、项目编号:MJCG210625033(重) 二、项目名称:昆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1标段项目(重)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创业路9号 被投诉人: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上美小区11幢1单元402室;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北路高速公路出入口处
序号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地址1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镇雅河北路(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9楼)2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水文路1号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1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镇创业路9号2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上美小区11幢1单元402室3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北路高速公路出入口处4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镇雅河北路(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9楼)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水文路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晨瑞公司”)因对昆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1标段项目(重)(采购编号:MJCG210625033
)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予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晨瑞公司主要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商务报价远低于其他供应商及市场同类项目成交价格,投入的人员和设备不能满足本次项目服务质量,应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核查,再结合其投入人员设备情况结合其商务报价情况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事实依据:本项目共8家单位参与投标,最高限价19元/㎡,有五家单位报价均在15元/㎡以上,中标单位商务报价10元/㎡也是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也远低于平阳县其他同类项目的采购成交价。中标单位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其联合体测绘单位注册地址为河北省,且在本地未设立分公司,前期调查工作以测绘评估为主,前期入户调查工作根据项目规模170000㎡,户数必然达到500户及以上,招标文件要求应配备不少于20名工作人员,乾宏公司并不具备测绘资质,外省单位需在本地需长期派遣大量员工携带大量测绘仪器设备办公,开支必然庞大,如设备仪器为乾宏公司自主投入,联合体单位仅提供人员派遣,那乾宏公司一家没有测绘资质的公司需花费庞大资金购买测绘相关仪器,才能完全满足项且招标文件的评分要求,结合该单位商务报价10元/㎡远低于本地市场价及其他供应商报价的事实,有理由怀疑该单位针对本次项目投入的人员和设备不能满足本次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被投诉人名进公司、昆阳镇政府答复称: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其中平阳绿馨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商务报价为1元/㎡、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商务报价为3元/㎡、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商务报价为10元/㎡,上述三家的商务报价相较其他供应商报价较低,因此针对上述三家供应商均在线提出询标,上述三家供应商也均在线作出澄清回复(详见询标函及询标澄清函)。根据以上材料及招标文件P21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的六开标和评标中2.4.10)点“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中平阳绿馨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和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的询标回复(详见询标函及回复函)中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无法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这两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详见评标决议),其中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报价可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可以进入后续评审阶段。由于本项目评标时,各投标单位的投报价的评审及是否有效的认定均由评标委员会一致评定,我单位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但是由于后期投诉比较多,所以我计划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再次评审。我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及中标确认书依法发布昆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1标段项目(重)(MJCG210625033
)的采购结果公告后,于2021年8月9日收到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质疑函,我单位已于2021年8月9日作出回复(详见质疑函及回复函),并同时根据采购文件投标通知(邀请)书第39条“特别说明”的“▲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其投标文件中的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交主管部门处理”的规定,要求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但该单位尚未提供完整原件予我方,所以我方目前还在督促对方提供有效的原件予我方,否则我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相关供应商乾宏公司答复称 1、招标文件中服务购买费用标准(单价最高限价)(1)前期入户调查阶段,根据代理服务项目所涉被征收、搬迁房屋总建筑面积(道坦及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上限为11元/平方米(含外业测绘、内业评估及房地产价格评估费用);(2)中期协商签约及后期档案数字化整理等阶段,根据代理服务项目所涉被征收、搬迁房屋总建筑面积(道坦及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上限为8元/平方米;2、本次我单位的投标报价为10元/平方米,报价组成如下:(1)前期入户调查阶段,根据代理服务项目所涉被征收、搬迁房屋总建筑面积(道坦及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为6元/平方米(其中外业测绘2元/平方米、内业评估及房地产价格评估费用等费用4元/平方米);(2)中期协商签约及后期档案数字化整理等阶段,根据代理服务项目所涉被征收、搬迁房屋总建筑面积(道坦及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为4元/平方米;(3)我公司所在地昆阳镇雅河北路二井大厦距离项目所在地昆阳镇白垟路两侧只有2公里,工作上也非常便利,我公司报价为10元/平方米(合计总金额为170万元)合情合理,符合工作要求,保障项目服务质量。3、2021年8月3号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我单位接到评审小组发出的《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内容为“请贵单位提供报价组成的书面说明,证明贵单位报价的合理性”。我单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回复报价组成的书面说明《澄清函》。4、2017年3月2日平阳县昆阳镇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供应商预选库(二标段)(招标编号: PYCG170209014)与本项目相同的服务内容,最高限价为21元/平方米,最终中标结果单价为11元/平方米,项目也已按时完成。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19元/平方米,报价10元/平方米,也符合平阳县昆阳镇其他同类项目的采购成交价。5、昆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1标段项目(重)(项目编号: MJCG210625033
)评标细则《二、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中“第三项拟投入设施设备根据项目各阶段拟投入的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情况打分。”项目投入的仪器设备本就是根据项目各阶段需要做充足的配置,我公司在平阳范围也做过很多这种类型项目经验丰富工作流程安排合理详细,对仪器设备的配置都做充分计划安排,每个项日都能按时保证质量的完成,也从未有哪个项目因为仪器设备不足而耽误工期影响服务质量。我公司会在本项目各阶段投入充足的仪器设备满足项目质量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本机关调查查明:(一)本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 MJCG210625033
),于2021年7月6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2021年7月15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于2021年8月3日进行开标、评标,经评审,确认中标供应商为乾宏公司、水文物测队(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乾宏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昆阳镇政府尚未与乾宏公司、水文物测队(联合体)签订合同。 (二)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条开标和评标第二)款评标2.4项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该规定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一致。本项目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已根据上述规定要求乾宏公司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了书面说明,并且对乾宏公司的报价未作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定,可以排除评标委员会对其报价合理性的否定,该评审结论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价格、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晨瑞公司诉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投入的人员和设备不能满足本次项目服务质量要求,未有相应证据予以支持。综上,本机关认为,晨瑞公司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人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处理日期:2021年10月09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平阳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陈先生 3、联系电话:0577-63889763 附件信息:关于对昆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1标段项目(重)的投诉处理决定.wps35.5 KB
序号相关供应商供应商地址1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镇雅河北路(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9楼)2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水文路1号
序号当事人当事人地址1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镇创业路9号2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上美小区11幢1单元402室3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北路高速公路出入口处4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镇雅河北路(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9楼)5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水文路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简称“晨瑞公司”)因对昆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1标段项目(重)(采购编号:MJCG210625033
)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1年8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予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晨瑞公司主要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商务报价远低于其他供应商及市场同类项目成交价格,投入的人员和设备不能满足本次项目服务质量,应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核查,再结合其投入人员设备情况结合其商务报价情况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事实依据:本项目共8家单位参与投标,最高限价19元/㎡,有五家单位报价均在15元/㎡以上,中标单位商务报价10元/㎡也是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也远低于平阳县其他同类项目的采购成交价。中标单位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其联合体测绘单位注册地址为河北省,且在本地未设立分公司,前期调查工作以测绘评估为主,前期入户调查工作根据项目规模170000㎡,户数必然达到500户及以上,招标文件要求应配备不少于20名工作人员,乾宏公司并不具备测绘资质,外省单位需在本地需长期派遣大量员工携带大量测绘仪器设备办公,开支必然庞大,如设备仪器为乾宏公司自主投入,联合体单位仅提供人员派遣,那乾宏公司一家没有测绘资质的公司需花费庞大资金购买测绘相关仪器,才能完全满足项且招标文件的评分要求,结合该单位商务报价10元/㎡远低于本地市场价及其他供应商报价的事实,有理由怀疑该单位针对本次项目投入的人员和设备不能满足本次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被投诉人名进公司、昆阳镇政府答复称: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其中平阳绿馨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商务报价为1元/㎡、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商务报价为3元/㎡、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商务报价为10元/㎡,上述三家的商务报价相较其他供应商报价较低,因此针对上述三家供应商均在线提出询标,上述三家供应商也均在线作出澄清回复(详见询标函及询标澄清函)。根据以上材料及招标文件P21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的六开标和评标中2.4.10)点“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中平阳绿馨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和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的询标回复(详见询标函及回复函)中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无法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这两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阶段(详见评标决议),其中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报价可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可以进入后续评审阶段。由于本项目评标时,各投标单位的投报价的评审及是否有效的认定均由评标委员会一致评定,我单位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但是由于后期投诉比较多,所以我计划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再次评审。我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及中标确认书依法发布昆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1标段项目(重)(MJCG210625033
)的采购结果公告后,于2021年8月9日收到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的质疑函,我单位已于2021年8月9日作出回复(详见质疑函及回复函),并同时根据采购文件投标通知(邀请)书第39条“特别说明”的“▲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原件或提供的原件与其投标文件中的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交主管部门处理”的规定,要求温州乾宏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水文物测队)提供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但该单位尚未提供完整原件予我方,所以我方目前还在督促对方提供有效的原件予我方,否则我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相关供应商乾宏公司答复称 1、招标文件中服务购买费用标准(单价最高限价)(1)前期入户调查阶段,根据代理服务项目所涉被征收、搬迁房屋总建筑面积(道坦及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上限为11元/平方米(含外业测绘、内业评估及房地产价格评估费用);(2)中期协商签约及后期档案数字化整理等阶段,根据代理服务项目所涉被征收、搬迁房屋总建筑面积(道坦及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上限为8元/平方米;2、本次我单位的投标报价为10元/平方米,报价组成如下:(1)前期入户调查阶段,根据代理服务项目所涉被征收、搬迁房屋总建筑面积(道坦及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为6元/平方米(其中外业测绘2元/平方米、内业评估及房地产价格评估费用等费用4元/平方米);(2)中期协商签约及后期档案数字化整理等阶段,根据代理服务项目所涉被征收、搬迁房屋总建筑面积(道坦及空地除外)计算,计价标准为4元/平方米;(3)我公司所在地昆阳镇雅河北路二井大厦距离项目所在地昆阳镇白垟路两侧只有2公里,工作上也非常便利,我公司报价为10元/平方米(合计总金额为170万元)合情合理,符合工作要求,保障项目服务质量。3、2021年8月3号本项目在线开评标进行时我单位接到评审小组发出的《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内容为“请贵单位提供报价组成的书面说明,证明贵单位报价的合理性”。我单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回复报价组成的书面说明《澄清函》。4、2017年3月2日平阳县昆阳镇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供应商预选库(二标段)(招标编号: PYCG170209014)与本项目相同的服务内容,最高限价为21元/平方米,最终中标结果单价为11元/平方米,项目也已按时完成。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19元/平方米,报价10元/平方米,也符合平阳县昆阳镇其他同类项目的采购成交价。5、昆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1标段项目(重)(项目编号: MJCG210625033
)评标细则《二、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中“第三项拟投入设施设备根据项目各阶段拟投入的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等情况打分。”项目投入的仪器设备本就是根据项目各阶段需要做充足的配置,我公司在平阳范围也做过很多这种类型项目经验丰富工作流程安排合理详细,对仪器设备的配置都做充分计划安排,每个项日都能按时保证质量的完成,也从未有哪个项目因为仪器设备不足而耽误工期影响服务质量。我公司会在本项目各阶段投入充足的仪器设备满足项目质量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本机关调查查明:(一)本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 MJCG210625033
),于2021年7月6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于2021年7月15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于2021年8月3日进行开标、评标,经评审,确认中标供应商为乾宏公司、水文物测队(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乾宏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昆阳镇政府尚未与乾宏公司、水文物测队(联合体)签订合同。 (二)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六条开标和评标第二)款评标2.4项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该规定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一致。本项目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已根据上述规定要求乾宏公司对其投标报价进行了书面说明,并且对乾宏公司的报价未作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定,可以排除评标委员会对其报价合理性的否定,该评审结论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价格、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晨瑞公司诉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投入的人员和设备不能满足本次项目服务质量要求,未有相应证据予以支持。综上,本机关认为,晨瑞公司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驳回投诉人平阳县晨瑞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处理日期:2021年10月09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平阳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陈先生 3、联系电话:0577-63889763 附件信息:关于对昆阳镇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1标段项目(重)的投诉处理决定.wps35.5 KB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