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高铁站规划研究中标结果公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2021)
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浏快线引入高铁站规划研究合同公告合同公告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9日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110220123-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浏快线引入高铁站规划研究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11022012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浏快线引入高铁站规划研究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项 1 946000 合计金额小写: 946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肆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浏快线引入高铁站规划研究,946000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费、专家评审费、会务费、差旅费、图纸打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后期跟踪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1-22 —— 2022-01-21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方式:交付全部成果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方案文本8份,电子光/U盘2份。付款:乙方提交初步成果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规划设计文件经过浏阳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同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余款在半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乙方提交初步成果文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8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规划设计文件经过浏阳市人民政府相关会议同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3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余款在半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杨园支行(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4200123703605000709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项目规划设计的设计深度和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规范标准和甲方审查要求。设计完成后,应及时向甲方报送成果资料,并根据评审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直至符合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6.1.1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6.1.2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2.1 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数量齐全的设计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6.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省、市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6.2.3委派赵柯达(联系方式18672982500)为设计负责人并按要求配备工程师等各专业技术人员。6.2.4项目规划设计的设计深度和设计质量应达到国家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设计完成后,应及时向甲方报送成果资料,并根据评审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直至符合要求。6.2.5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设项目现场办公点,派专人对项目进行技术跟踪服务,设计范围内的变更设计不另行计取设计费。6.2.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以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设计费。7.4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7.3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损失与赔偿金,因设计失误或设计缺陷等原因造成大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7.6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的各阶段时间节点交付设计文件的,每推迟一天,扣除设计费用3000元/天。每阶段设计文件交付推迟5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设计费20%的违约金。7.7本合同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7.8乙方应严格按规范标准配备人员到位,如若未按照要求执行,甲方按项目负责人每人扣除违约金5000元/次,主要乙方员每人扣除违约金20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7.9未支付部分的设计费不足以扣除乙方违约金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乙方应予补足。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人工、财务、设备、材料、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法定代理人: 熊玮 法定代理人: 凌汉东 委托代理人: 易晓璐 委托代理人: 刘晶晶 电话: 0731-83678368 电话: 0731-88210156 传真: 0731-8363043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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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铁站规划研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