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培训服务机构中标结果公示(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



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中标结果公告

2022-05-22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

采购单位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区域
德宏州
公告时间
2022-05-2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2-04-27
中标日期
2022-05-18

中标供应商
昆明五华浩成职业培训学校

总中标金额
¥12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龙滢

项目联系电话
15287226769

采购单位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德宏州芒市胞波路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92-2272762

代理机构名称
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瑞丽市人民路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692-4124466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RLHSCG(公)2022-004-1

二、项目名称: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
供应商名称:昆明五华浩成职业培训学校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青云街50号
中标金额(万元):126

标段名称: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
供应商名称: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
供应商地址:昆明市穿金路154号
中标金额(万元):126

标段名称: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
供应商名称:昆明市五华区若克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中路316号附1号
中标金额(万元):12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

名称: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

服务范围: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

服务要求:符合云南省相关文件标准及要求,以及遵守培训任务分配及相关安排,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中标机构若违规开展培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恶意竞争、培训分包转包,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云南省相关文件标准及要求,以及遵守培训任务分配及相关安排,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相关工作。

服务类

标段名称: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

名称: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

服务范围: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

服务要求:符合云南省相关文件标准及要求,以及遵守培训任务分配及相关安排,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中标机构若违规开展培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恶意竞争、培训分包转包,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云南省相关文件标准及要求,以及遵守培训任务分配及相关安排,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相关工作。

服务类

标段名称: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

名称: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

服务范围: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

服务要求:符合云南省相关文件标准及要求,以及遵守培训任务分配及相关安排,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中标机构若违规开展培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恶意竞争、培训分包转包,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云南省相关文件标准及要求,以及遵守培训任务分配及相关安排,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相关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钏加周 李天会 郭兆平 段昌厚 管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金额:1.7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德宏州芒市胞波路60号
联系方式:0692-2272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瑞丽市人民路45号
联系方式:0692-4124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滢
电 话:15287226769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创业州本级招标文件20220428191856.doc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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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doc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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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n 招标文件\n招标编号:RLHSCG(公)2022-004-1\n招标人: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n联系人:刘女士\n联系电话:0692-2272762\n招标代理机构: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n联系人:龙滢\n联系电话:15287226769\n   日期:2022 年04月\n目 录\n第一章 招标公告\n项目概况\n 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的潜在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8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n一、项目简介\n招标编号:RLHSCG(公)2022-004-1\n项目名称: 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n预算金额:126万元\n资金来源: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专账结余资金、财政资金、东西部合作资金。\n招标内容:州本级的创业培训,共计1050人;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n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中标机构若违规开展培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恶意竞争、培训分包转包,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中标说明:州本级中标3家培训机构;评审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打分后按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n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n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n(1) 营业执照: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n(2) 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须具备创业培训资质,无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n(3)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无需提供。\n(4) 税收要求:具有缴纳所属时间在 2021 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n(5) 社保要求:具有缴纳所属时间在 2021年 6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n(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n(7) 信誉要求: \n① 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处罚或惩戒等不良信息;\n② 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n③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④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n(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供应商被列入以上名单,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须具备创业培训资质,无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n三、 获取招标文件\n时间:2022年4月 27 日至2022年5月6 日(北京时间 )\n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插入本公司CA数字证书(单位锁)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n方式:网上下载\n售价:0元\n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n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n1.时间:2022年5月 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n2.地点: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n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可选择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也可选择到开标现场进行现场解密。\n(1)网上远程解密:在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布远程解密文件的即时消息后,投标人用企业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可以直接对文件进行解密;使用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加密的文件,在远程解密前应先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接到远程解密后,拔出企业CA数字证书插入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后再进行解密文件。\n(2)采用网上远程开标的投标人须注意以下内容:\n① 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文件网上远程开标时间为:2022年 5 月18日 09 时00分;解密时间为招标人发出3次通知后,由于投标人操作失误或自身造成没有按时进行远程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n② 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对开标过程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到达截止时间后自动进入下一环节。\n(3)现场解密: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会议现场确认报名情况和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n3.电子签名确认时间: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唱标)结果。\n五、公告期限\n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7日--2022年5 月6 日)\n2.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及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n注: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已按要求升级完成,该项目从新平台系统开展交易,参与投标请使用推荐的浏览器(谷歌、Edge、360浏览器急速模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参与投标活动,也可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地址:http://www.ynggzy.com)、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zx.dh.gov.cn/)首页右上方【新平台入口】点击链接到新平台首页。招标人后续的更正、补疑等信息发布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评标、中标公示(公告)等全流程交易活动均从新平台系统完成,请投标人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因各申请人未及时上网看到更正公告或者下载补充(变更)通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n 网上学习地址:http://116.55.195.54:8001/ynzxpx-home-web/toStudyInfoList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服务QQ:400-9618-998 数字证书办理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工作日联系电话:0692-2275609。\n六、其他补充事宜\n1.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n2. 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n3. 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壹万元整)\n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不接受个人现金或现金转入,并注明清楚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n开户名称: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德宏州阔时路支行\n账 号:135614598493\n开户行行号:104754027043\n财务室电话:0692-2275638\n5.投标保证金确认注意事项\n (1) 使用“银行转帐”的,上传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在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对所投项目进行绑定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绑定确认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视为自动撤回投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 (2) 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有价票证)的,在开据银行保函时,应当要求出据保函的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系统大小额支付子系统上将保函编号、保函受益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银行保函金额、银行保函有效期、交易中心名称等信息以自由格式报文传至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未经上传上述信息的,将导致无法核验确认。上传投标文件前,须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上传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保函管理接口进行编制提交。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至2个工作日内携带保函原件到经招标招标人授权委托保证金管理的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核验确认,确认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确认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视为自动撤回投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带到开标现场查验。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n(3)使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的,上传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购买并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确认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视为自动撤回投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n6.因现在是疫情防控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减少人员聚集,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现场解密的投标单位开标时仅限一位委托代理人进入开标厅,并佩戴口罩、做好登记、服从工作人员量体温等工作。\n7.监督部门电话\n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n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州财政局 0692-2104485\n综合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692-2275625\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n招标人: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地址:德宏州芒市胞波路60号\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331005848382282\n联系人:刘女士\n电话:0692-2272762\n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n地址:瑞丽市人民路45号\n信用代码证号:91533102MA6NAXCXXL\n联系方式: 0692-4124466\n项目联系方式\n项目联系人:龙滢\n电   话:15287226769 \n日 期:2022年04月26日\n特别提示:\n1、各投标人,鉴于现在疫情原因,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建议各投标人尽量采用网上投标、网上解密。所有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必须扫码,且为绿码,并服从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方可进入,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到进入中心后先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n2、如投标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建议尽量采用网上投标、网上解密。确需到现场开标的需先咨询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进出芒市的具体要求。若未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执行的,出现后续不可控的局势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芒市疫情防控办咨询电话:0692-2114921。\n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n一、总则\n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n2、定义:\n(1)“招标人”是指: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2)“代理机构”是指: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n (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招标人、代理机构。\n (4)“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n3、有意合作的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为投标人带来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n4、本招标项目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n5、投标保证金。\n(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2)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用转账或电汇到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n(3)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提示: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转帐。)\n(4)若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n(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n(6)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na.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nb.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不签定合同或放弃中标权的;\nc.由于中标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nd.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ne.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nf.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n6、投标费用。\n①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n②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n二、招标文件编制说明\n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n招标公告\n投标人须知\n采购需求\n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n合同书样式及条款(参考)\n投标文件格式 \n2、电子招标文件的答疑和澄清\n(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15日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招标人对电子招标文件予以澄清。\n(2)所有获取了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n(3)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补遗文件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n(4)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n(5)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n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n(1)招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的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n(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n(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后前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n(4)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补遗文件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n(5)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上传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n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内容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三、投标文件编制说明\n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n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有关的补充、更正文件视为保密文件。\n3、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n四、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n(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德宏州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n(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 JPG 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10分辩率应小于 100dpi。\n五、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n(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德宏州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n(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n六、投标文件的有效期\n(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n(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不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n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n(1)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n(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n八、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撤回\n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n网上递交:\n网上递交需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选择“德宏州”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n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n(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n(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n九、开标、评标及定标\n1、开标\n(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监督员、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n(2)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n① 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n② 招标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电子文件的开标顺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网上远程解密和现场解密。\n评标\n2.1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n2.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n2.3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n2.4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独立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n2.5 评标过程的保密\n2.5.1 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n2.5.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工作。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工作中,依法相互监督和制约,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对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n2.6 投标文件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n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n(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n(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n(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n(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n(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n(六)不同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n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n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n(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n(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n(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n(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n(五)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n(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n5.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n(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n(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n(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n(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n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n十、中标结果\n1.中标人的确定\n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n1.2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n1.3 中标结果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n2. 中标通知书\n2.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n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n3. 签订合同\n3.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n3.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n3.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n3.4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n3.5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n3.6 除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分包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n十一、其他事项\n 1.中小微企业\n(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指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n(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n(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n(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n(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n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n(3)本项目针对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n(4)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n注: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电子投标文件格式。\n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n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n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n4.其他优先采购政策\n(1)所投货物属于财库(2019)18号、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用清单中的产品来投标,否则将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采购产品属于财库(2019)18号、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第二十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被优先采购。\n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n一、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n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n2、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按照招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n3、《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加密,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n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相应开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n5、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本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的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n6、潜在投标人电汇和网银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响应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所投标项目包件进行投标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包件投标。\n8、在编制技术标磋商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n注: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n二、投标保证金线上确认缴纳操作流程\n(一)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人)操作流程\n 进入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采购项目(拍卖、挂牌项目除外),招标代理机构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http://116.55.195.54:8001/ynggfwpt-xinxi-web/#/homePage)》及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zx.dh.gov.cn/)首页右上方【新平台入口】点击链接到新平台首页(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进场填写进场交易登记信息时,标段(包件)信息中“是否缴纳保证金方式”勾选“是”、“银行转帐”和“保函”。\n(二)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n投标人(投标人)在报名后至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上传之前,须登录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所登记注册的银行帐户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并对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金转帐提交后,将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相应的投标项目上进行绑定确认,如没有进行绑定确认,将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上传。响应人从交易平台确认缴纳保证金后,请自行打印缴纳回执,无需到交易中心查询和换取到账回单。 汇款账号与注册账号不一致(或汇款帐户单位或自然人名称与投标报名单位不一致)的,将无法绑定,造成后果由响应人(投标人)自行承担。 \n三、投标保证金退还\n(一)未中标(成交)人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招标失败的,招标异常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交易电子化平台操作提交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审核退回响应人原缴纳账户。保证金退返未中标(成交)人无需上门办理。\n(二)中标(成交)人的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交易电子化平台操作提交退还申请,中标(成交)人无需上门办理,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审核退回响应人原缴纳账户。 \n(三)特殊情况的保证金,响应人(投标人)已缴纳保证金,但因不参与投标等特殊情况要求退还保证金的,响应人在电子系统内提交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审核退回响应人原缴纳账户。\n三、线上绑定保证金详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请登录“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德宏州))( https://jyzx.dh.gov.cn )→学习园地→招响应人学习区→云南省统一帐户保证金操作手册”参考学习。\n附件2-: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n系统操作流程 \n1.系统入口介绍\n打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投标方入口进行登录,点击【登录】按钮,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即可登录系统。(温馨提示:请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做好准备。)\n2.详细操作流程 \n2.1 进入开标室 \n(1)点击【开标】下的【开标会】菜单,进入开标会列表页,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点击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点击【进入】即代表签到,招标方可查看各投标单位的签到记录。\n(2)进入开标室页面之后可以查看项目的基本信息以及当前时间和开标状态,上方的重要提示请各投标单位注意(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此次投标。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重要提示的下方设置了【即时通知】框,此处会显示开标系统的各种指令及其他通知内容,请各投标单位随时关注,等待网上解密指令的下达。\n2.2 网上解密 \n(1)待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之后,投标单位需点击开标室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按钮进入网上解密页面,页面中会显示即时通知和当前阶段,请随时关注。页面下方会显示项目基本信息以及本单位已递交的投标文件。\n(2)各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解密时电脑上插入对应文件的加密证书(注:电脑上不能同时插入两把证书),点击文件后方的解密按钮进行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请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文件状态会显示已经解密,且下方会显示对 \n应文件的解密时间。 \n(3)在文件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的【返回】即可回到开标室页面,等待开标系统唱标,唱标完成后即可看到本项目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人的开标情况。\n(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准备,确认登录的网址准确无误且网络正常,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所投的项目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解密失败,后果自行承担。\n12.3 提出异议 \n在开标过程中唱标之后,如果投标单位有异议,可以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招标方会在开标系统对异议进行查看和回复。详细的异议记录可以在开标室页面下方的【异议记录】模块进行查看。\n2.4 签名确认 \n招标方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即时通知中会显示网上签名命令已下达以及签名的截止时间,右侧会显示当前阶段、截止时间以及剩余时间,投标单位必须在签名时间内点击右上角的【签名确认】按钮进行操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n技术支持 \n云南省电子化平台由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n咨询服务电话:010-86483801 \n技术支持 QQ:4009618998\n第三章 采购需求\n(一)项目概况\n1.招标内容:\n\n\n\n服务地点\n\n\n招标编号\n\n\n数量\n\n\n(SIYB)创业培训\n\n\n网络创业培训\n\n\n单位\n\n\n采购预算\n(万元)\n\n\n中标家数\n\n\n\n\n州本级\n\n\n RLHSCG(公)2022-004-1\n\n\n1050\n\n\n490\n\n\n560\n\n\n人\n\n\n126\n\n\n3家\n\n\n\n2.培训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n3.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中标机构若违规开展培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恶意竞争、培训分包转包,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n4.培训要求: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8号)、德宏州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印发《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人社通【2022】1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6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8〕107号文件要求,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班前7个工作日内报批开班审批手续。培训课时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发布《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14号)文件规定执行。\n5.培训对象: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中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上述17类人员。\n6.付款方式:按《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作用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南省财政厅文件 云南省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劳务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6号)、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发布《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14号)等文件规定。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取证后,按上述文件规定提交补贴申报资料,经州、县(市)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拨付相关培训补贴费用。\n7.结算方式:培训结束后,按实际培训人数结算。\n(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n1、具备创业培训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n2、需提供至少2名创业培训教师和一名教学管理人员(创业培训教师需具备:创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或网络创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培训工作人员要有吃苦精神,保证达到规定的教学时间和教学质量。\n3、招生要求:各中标机构必须具备动员、组织学员参加培训的能力,招生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发布《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14号)为标准自行组织招生。\n4、为保证培训任务完成,外地企业在本地无办公场所的中标后需在中标公告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n5、若乙方未能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的将被视为未履行合同,将被我单位列为失信机构记录在案,且不得参加接下来三年内德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职业培训投标活动。并按合同要求进行200%的违约处罚。\n6、为保证培训指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按比例完成培训,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的60%,2022年12月31日完所有培训任务,并按时间段向人社局进行报备。特殊情况除外。\n7、如在2022年10月31日前未能完成合同比例人数的将由人社部门进行新的人数调配。\n(三)服务标准\n符合云南省相关文件标准及要求,以及遵守培训任务分配及相关安排,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相关工作。\n(四)验收标准\n培训结束后,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n关证书。\n(五)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n其他具体事项由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协商拟定。\n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n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n一、评标原则\n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保密”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n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n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作为评标的依据。\n二、评标纪律\n1、对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n2、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n3、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不得向外泄露。\n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n5、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组织办理。\n6、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n7、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n(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n(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n(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n(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n(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n(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n(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n三、评标目的\n评标工作的目的: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文件、证书,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标程序和评标方法推荐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n四、评标程序\n1、第一步:资格审查\n2、第二步:符合性审查\n3、第三步:详细评审即评分\n4、第四步:统计评标结果并出具评标报告\n五、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n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n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n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n六、投标文件修正错误的原则\n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n(1)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为准;\n(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n(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唱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n(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n七、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n(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n(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n(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n(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n(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n(六)不同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n八、评审\n即审查投标人资格以及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n1、资格审查\n开标会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投标文件无效,审查标准如下:\n\n\n\n序号\n\n\n评审因素\n\n\n资格评审标准\n\n\n\n\n1\n\n\n营业执照\n\n\n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n\n\n\n\n2\n\n\n资质要求\n\n\n具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须具有创业培训资质,无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n\n\n\n\n3\n\n\n财务状况\n\n\n提供2019年-2020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无需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n\n\n\n\n4\n\n\n税收要求\n\n\n具有缴纳所属时间在 2021 年 6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n\n\n\n\n5\n\n\n社保要求\n\n\n 具有缴纳所属时间在 2021年 6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n\n\n\n\n6\n\n\n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n\n\n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n\n\n\n\n7\n\n\n信誉要求\n\n\n① 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处罚或惩戒等不良信息;\n② 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n③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④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n 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n若供应商被列入以上名单,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n\n\n\n2、评标\n(1)评标委员会组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从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人,招标人代表 1人, 组成评标委员会。 \n(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位投标文件无效,审查标准如下:\n\n\n\n序号\n\n\n评审因素\n\n\n符合性评审标准\n\n\n\n\n1\n\n\n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n\n\n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n\n\n\n\n2\n\n\n授权委托书\n\n\n签字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n\n\n\n\n3\n\n\n电子投标文件格式\n\n\n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或复印件是否清晰可辩。所提交扫描件须加盖电子公章。\n\n\n\n\n4\n\n\n投标有效期\n\n\n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n\n\n\n\n5\n\n\n投标保证金\n\n\n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n\n\n\n\n6\n\n\n实质性响应要求\n\n\n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n\n\n\n\n7\n\n\n法律法规相关规定\n\n\n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n\n\n\n\n8\n\n\n附加条件\n\n\n电子投标文件未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n\n\n\n\n9\n\n\n其他情形\n\n\n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存在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n\n\n\n3、详细评审 \n① 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n② 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和阻碍评标工作,投标方不得向评委询问评审情况, \n任何影响和干扰评标工作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被取消本次评标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 \n责任。\n③ 在评审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从招标工作开始,直到授予投 \n标方合同止,评委不得向投标方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任何内容。否则,评委应承担法 \n律、法规责任。\n④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方法进行(百分制)。评分标准如下: \n\n\n\n序号\n\n\n评审因素\n\n\n评分因素\n\n\n\n\n1\n\n\n办公场所\n(10分)\n\n\n具有开展培训所必备的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无办公场所的承诺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标地租赁办公场所的得10分(附法人亲笔签名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n\n\n\n\n2\n\n\n教师人员配备\n(15分)\n\n\n投入2名创业培训教师和一名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组织、培训、跟踪人员, 保证培训服务良好的实施;得9分;每增加一名创业培训教师得2分,最多得6分。\n注:投入的教师需具备:创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或网络创业培训师资合格证书。\n\n\n\n\n 3\n\n\n培训实施方案\n(满分40分)\n\n\n任选一个科目模拟课堂教学编写教学方案,阐述培训中组织实施教学的步骤。教学方案含教学计划、教师配置、教材选取、课程设置、教学重点难点,申报流程、课时等符合人社部门要求的。\n第一档次:28-40分;\n第二档次:18-27分;\n第三档次:1-17分。\n\n\n\n\n 4\n\n\n创业指导实施方案\n(满分35分)\n\n\n有完善的信息化、网络化的后续跟踪服务、学员服务和实施方案。(如:如何对有创业意愿学员进行创业指导、后续跟踪服务,对无创业意愿的学员如何进行就业择业指导等方面)。\n第一档次:25-35分;\n第二档次:13-24分;\n第三档次:1-12分。\n\n\n\n评分时,每位评委分别给各投标人各项指标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技术、商务得分,技术、商务部分评审得分为最终得分。(本次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n四、评标结果 \n1.中标说明:州本级中标3家培训机构;评审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打分后按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n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人创业指导实施方案\n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放弃中标资格时,招标人可以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选择重新采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n注:中标投标人确定后,如中标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同中标结果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公布。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向财政监督部门申请按相关程序处理。\n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书样式\n合同条款前附表\n\n\n\n序号\n\n\n内 容\n\n\n\n\n(一)\n\n\n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地点\n1、合同履行期限:1年\n2、培训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n\n\n\n\n(二)\n\n\n培训费用:培训考试鉴定后,按实际培训人数结算。\n\n\n\n  \n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n委 托 合 同\n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n法定代表人:\n地 址:\n电 话:\n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n法定代表人:\n地 址:\n电 话:\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 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n1、培训目标及内容\n1.1 培训目标: 与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协商 。\n1.2 培训内容: SIYB创业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 。\n2、培训地点\n2.1 培训地点: 。\n3、培训依据及要求\n3.1培训依据: 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8号),德宏州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印发《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人社通【2022】1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68号)、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开班前7个工作日内报批开班审批手续。\n3.2 培训要求:\n3.2.1 乙方在收到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计划后 7 日内,根据培训计划制订培训方案和开班申请,并报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n3.2.2 乙方根据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的培训方案,落实培训的时间、地点、教师及相关培训设施;\n3.2.3 乙方应为参加培训人员的生活和医疗提供便利;\n3.2.4 乙方负责培训人员的日常管理,发现培训人员无故缺勤时应及时通知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违反培训纪律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培训人员,有权提出警告,直至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议终止其培训;\n3.2.5培训期满,按培训方案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交给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3.2.6乙方自签订合同后,应于2022 年12月31日完成培训任务。\n4、培训费用及结算方式\n4.1培训费用(含税价/不含税价):\n4.1培训费用(含税价/不含税价):\n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作用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2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9〕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9〕68号)、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发布《云南省2022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14号)等文件规定。培训机构按上述文件规定提交补贴申报资料,经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拨付给乙方相应培训补贴费用。\n4.2支付方式:\n培训工作结束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经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按相关程序据实结算培训费用。\n4.3 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收取资金,并对信息的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n收款人: \n开户行:  \n账 号:   \n5、甲方权利和义务\n5.1 审查乙方的培训方案,对培训方案提出修改要求;\n5.2 审查乙方的师资配备,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更换要求;\n5.3 检查培训工作质量,对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提出改进要求;\n5.4 根据培训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事项等方面要求;\n5.5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监管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中标培训机构的培训资格。\n5.6 其他约定:\n5.6.1 若乙方未能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的将被视为未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将被甲方列为失信机构记录在案,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德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创业培训投标活动;\n5.6.2 为保证培训指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按比例完成培训,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合同总人数的60%,2022年12月31日完成所有培训任务,并按培训时间段要求及时向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备(不可抗力除外);\n5.6.3 若在2022年10月31日前未能完成合同比例人数(60%)的将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培训机构和培训人数调配。\n6、乙方权利和义务\n6.1 制定培训方案,配备培训设施,安排符合培训目标和要求的师资力量,确保培训质量; \n6.2 对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纪律管理;\n6.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本合同工作委托其他机构开展;\n6.4 建立健全受训人员基本情况、培训期次、培训时间、考核结果;\n6.5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标准规定的教学大纲和计划,结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认真组织培训教学,按时按量完成教学内容,每日如实填写考勤记录等相关管理资料,加强各项管理,保证培训质量;\n6.6 使用正规培训教材;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虚报学员数量套取补贴资金;不得缩短学时、变更教学计划、扩大培训学员范围;未经允许不得以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名义开展培训;不得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合格证书。\n7、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n乙方应保证被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健康、安全。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培训人员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n8、保 密\n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乙方所有,甲方、乙方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有保密义务。\n9、违约责任\n9.1 甲方违约责任\n9.1.1甲方迟延支付培训费用的,应当告知乙方原因;\n9.1.2 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培训,应当赔偿损失。\n9.2 乙方违约责任\n9.2.1 未按约定提供培训条件,导致无法实现培训目的,应当承担全额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培训费,并承担所支付培训费30%的违约金;\n9.2.2 培训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应当承担全额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培训费,并承担所支付培训费30%的违约金;\n9.2.3 擅自委托其他机构或转包培训项目的,应当承担全额返还甲方所支付的培训费,并承担所支付培训费30%的违约金;\n9.2.4 因培训设施原因造成培训人员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9.2.5 乙方不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n10、合同变更和解除\n10.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n10.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各方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n10.2.1 培训条件不具备,无法实现培训目的;\n10.2.2 乙方疏于管理,不能保证培训质量的;\n10.2.3 乙方给培训人员造成伤害拒不赔偿的;\n10.2.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标不能实现,经双方协商同意的。\n10.3 其他约定:因培训违反监管规定,被上级部门勒令终止培训或取消备案资格的。\n11、争议的解决\n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12、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n12.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至培训规定时间内有效;\n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n12.3 中标通知书。\n(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使用) \n甲 方: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乙 方:\n(公章) (公章)\n \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n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n签订地点: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签订时间: 年 月 日\n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n投标文件格式(封面) \n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n投 标 文 件\n \n \n \n招标编号: \n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 \n地址: \n联系人: \n联系电话: \n日期:\n \n一 、开标一览表\n 投标人名称: \n\n\n\n项目名称\n\n\n\n\n\n\n投标报价(元)\n\n\n大写:\n小写:\n\n\n\n\n合同履行期限\n\n\n\n\n\n\n服务要求\n\n\n\n\n\n\n投标保证金(元)\n\n\n\n\n\n\n备注\n\n\n本次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不得随意更改,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n\n\n\n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名):\n日期: 年 月 日\n二、投标函\n致: 代理公司\n根据贵方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并提交下述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 \n1. 资格性文件 \n2. 技术、商务部分 \n据此函,我方愿意缴纳投标会议保证金人民币 (大写) ,作为本次投标的保证,并承诺如下: \n1.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详见开标一览表)。 \n2. 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n3.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 \n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 \n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n4.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n5.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n6.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 \n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n7.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 \n8、 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合同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 \n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n电 话: 传 真: \n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n  \n \n单位名称:\n单位性质:\n地 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n经营期限: \n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n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n \n特此证明。\n  \n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 \n \n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n \n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n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n \n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代理公司名称)代理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n \n代理人姓名(签字或电子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n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n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日期: 年 月 日\n \n \n \n \n \n \n注: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n \n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n \n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n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n  ……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n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 \n日 期:\n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n2、本项目针对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3、填报后需提供小微企业官网截图\n4、不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填写、盖章,但须保留原声明函格式。\n六、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n 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的规定,包含试点专业担保机构的联系方式,报价人有此项内容须提供,若无不用提供。\n七、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n1、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n2、资质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须具备创业培训资质,无创业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n4、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2020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无需提供。(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n5、税收要求:具有缴纳所属时间在 2021 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n6、社保要求:具有缴纳所属时间在 2021年6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n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此次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公章) \n8、信誉要求: \n① 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处罚或惩戒等不良信息;\n② 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n③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n④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n(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查询,若供应商被列入以上名单,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n八、投标保证书\n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n本书作为 (投标人名称) 对(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的投标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保证。\n由(开户银行名称 )提供的 (填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 元)。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n(1)从开标日起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n(2)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n(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n(4)中标后未按规定交付中标服务费和其它需要交纳的相关费用。\n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 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n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n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__________\n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n九、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n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n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帐形式交纳人民币 (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n投标人名称: \n投标人开户银行: \n投标人银行帐号: \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n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 \n日期: 年 月 日\n附:\n\n\n\n附:转帐或汇款凭证复印件\n \n\n\n\n \n  \n十、办公场所(格式自拟)\n十一、教师人员配备(格式自拟)\n 十二 、培训实施方案(格式自拟)\n十三 、创业指导实施方案(按照评分办法要求作出相应说明,格式自拟)\n十四、办公场所承诺函(为保证培训任务完成,外地企业在本地无办公场所的中标后需在中标公示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办公场所需的场所租赁合同)。(格式自拟)\n十五、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格式自拟)\n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中标结果公告\n一、招标编号:RLHSCG(公)2022-004-1\n二、项目名称: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n三、中标信息\n\n\n\n中标单位名称\n\n\n地址\n\n\n中标金额\n(万元)\n\n\n\n\n昆明五华浩成职业培训学校\n\n\n昆明市青云街50号\n\n\n126\n\n\n\n\n云南省电子信息高级技工学校\n\n\n昆明市穿金路154号\n\n\n126\n\n\n\n\n昆明市五华区若克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n\n\n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中路316号附1号\n\n\n126\n\n\n\n四、主要成交标的\n\n\n\n服务类\n\n\n\n\n名称:德宏州2022年度创业培训服务机构采购(州本级)\n服务范围:脱贫人口、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两后生”)、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下岗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小微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即将刑满释放人员中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上述17类人员。\n服务时间: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中标机构若违规开展培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恶意竞争、培训分包转包,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n服务要求及服务标准:符合云南省相关文件标准及要求,以及遵守培训任务分配及相关安排,根据招标人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相关工作。\n\n\n\n五、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n\n\n\n序号\n\n\n姓名\n\n\n工作单位\n\n\n职称/职务\n\n\n备注\n\n\n\n\n1\n\n\n钏加周\n\n\n芒市林业和草原局\n\n\n副高\n\n\n组长\n\n\n\n\n2\n\n\n李天会 \n\n\n芒市海关\n\n\n高级农艺师\n\n\n组员\n\n\n\n\n3\n\n\n郭兆平\n\n\n芒市林业和草原局\n\n\n高级工程师\n\n\n组员\n\n\n\n\n4\n\n\n段昌厚\n\n\n州弘卫押运公司\n\n\n管理师\n\n\n组员\n\n\n\n\n5\n\n\n管桢禛\n\n\n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n\n四级主任科员\n\n\n组员(采购方代表)\n\n\n\n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取金额:壹万柒仟壹佰元整。\n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2年05月23日)\n八、其他补充事宜\n1.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发布。\n2.如对本次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n3.请中标人于本公示发布之日到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所需证件:证明是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证件。\n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n1.采购人信息\n采购单位: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n地 址:德宏州芒市胞波路60号\n联 系 人: 刘女士 0692-2272762\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n招标代理机构: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n地 址:瑞丽市人民路45号(团结建材市场对面)\n联 系 人:龙滢 0692-4124466\n3.项目联系方式\n项目联系人: 龙滢 \n电  话: 15287226769 \n十、监督部门电话\n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n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州财政局 0692-2104485\n综合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692-2275625\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业培训服务机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