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2022)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中心二期工程分包项目招标代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案2022-0716(招标文件编号:招案2022-0716)
二、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中心二期工程分包项目招标代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1606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8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中心二期工程分包项目内所需的第三方咨询报告及专业分包等必须招标的内容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中心二期工程分包项目内所需的第三方咨询报告及专业分包等必须招标的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署完毕至所有分包项目交付成果资料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振华、潘慧、徐蓉、刘定、郭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8000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对项目特点分析具体,服务方案细致具体,配备人员专业力量强,同类业绩较多,综合排名第一。
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编:200063,联系人:丁燕、沈颖俊,联系电话:021-62445832,传真:021-52555815)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地址:上海市东安路270号        
联系方式:游一成、021-34777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丁燕、沈颖俊、021-62445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燕、沈颖俊
电 话:  021-62445832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中心二期工程分包项目招标代理.pdf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中心二期工程分包项目招标代理.pdf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中心二期工程分包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招案2022-0716招标文件招标人: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7月目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评标办法第六部分格式附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中心二期工程分包项目招标代理2.编号招案2022-07163.预算金额/4.招标概述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采购。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招标人7.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地址:上海市东安路270号联系人:游一成联系电话:021-34777394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邮编:200063联系人:丁燕、沈颖俊电话:021-62445832传真:021-62446678邮箱:shenyingjun@cwcc.net.cn8.招标内容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中心二期工程分包项目内所需的第三方咨询报告及专业分包等必须招标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10.小企业划分标准所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服务期限合同签署完毕至所有分包项目交付成果资料12.报价形式费率报价(折扣率=[(1-下浮率)*100%])13.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2-14.是否接受联合投标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不接受□接受1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时间:2022年7月8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每天16.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17.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18.提问方式书面提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9.招标答疑会时间、地点时间:如有,另行书面通知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20.领取补充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时间:另行安排(如有)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投标人)21.接收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7项2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2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递交地点:上海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方式。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项帐户)”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帐号:31641803001602577-3-注:1、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项帐户),其中帐户的“帐”字。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法及时缴纳保证金。24.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项目编号及资金用途,例:“招案2022-0716,投标保证金”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2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9日15:00: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年7月29日下午14时25.开标会时间、地点26.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附件1);2)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附件2);3)授权委托书(附件3);4)开标一览表(附件4);5)拟投入的人员汇总表(附件5);6)投标服务报告(附件6);7)资格证明文件(附件7);8)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27.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拟投入的设计人员汇总表、投标服务报告、资格证明文件28.投标文件份数等(详见第六部分格式附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U盘)(U盘内存入报价文件word版、盖章后扫描件,电子文档与书面投标文件须保持一致,电子文档不作评审使用。当发生不一致时,以书面投标文件为准。)2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0.如发生此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4)未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定的。19.1条的规31.中标服务费支付本项目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8000元整。32.其他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开标会的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截图留存,确认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等,若存在上述情况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中心二期工程分包项目招标代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五楼或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招案2022-0716项目名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中心二期工程分包项目招标代理预算金额:/采购需求: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中心二期工程分包项目内所需的第三方咨询报告及专业分包等必须招标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署完毕至所有分包项目交付成果资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五楼或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线上报名方式:现场购买,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或供应商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完成微信报名登记。;报名需上传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7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地址:上海市东安路270号联系方式:游一成、021-347773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联系方式:丁燕、沈颖俊、021-624458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丁燕、沈颖俊电话:021-62445832-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9-附件6-1投标人(2019年6月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时间项目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备注1234……注:1.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中小企业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10.根据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注: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须知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2、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注:1.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依法缴税的电子缴款凭证等(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投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征收专用收据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等(缴纳通知书不能做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7-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招标人):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7.《中小企业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授权函;10.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本签字人确认投标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传真:邮编:附件7-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特此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附件7-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若中标,本声明函作为中标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如实填写。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7-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供应商书面声明致:(招标人)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日期:年月日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格式)投标人全称:保证金的递交保证金的递交已递交的保证金形式:已递交的保证金金额: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的退还开户行:户名:帐号: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联系电话:注:1、投标人可将递交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作为本页附件。2、投标人应准确填写保证金的退还账号、联系人等相关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及时退还保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