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补贴券中标结果公示(南京鼓楼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2022)



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M066022082637/1
二、项目名称: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成交信息

类别
服务产品
中标人
备注

财税服务类
代理记账、年报审计、税务顾问、税收汇算
南京金铺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江苏源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江苏天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邦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需求:根据南京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试点方案的通知,南京鼓楼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需通过向第三方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小微企业发放服务补贴券。 包组A:财税服务类 包1:代理记账,为小微企业提供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服务;年报审计,为小微企业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税收顾问;税收汇算清缴(4家);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评委专家名单:
评委专家名单:陈朝兰、汤成、史安平、张键琦、李博(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价计取评委费按实结算,上述费用平摊至每家中标单位,由各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5875元/家一次性结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鼓楼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汉中门大街301号南京国际服务外包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8323629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
联系人:周欣、黎潇
联系电话:025-83312541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欣、黎潇
联系电话:025-83312541
十、附件
招标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发售稿)0715.pdf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发售稿)0715.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金铺铭.pdf中小企业声明函-金铺铭.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源合.pdf中小企业声明函-江苏源合.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天杰.pdf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天杰.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南京邦远.pdf中小企业声明函-南京邦远.pdf

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M066022082637/1/4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GM066022082637/1/41.2项目名称: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4预算金额:200万元1.5最高限价:200万元1.6采购需求:根据南京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试点方案的通知,南京鼓楼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需通过向第三方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小微企业发放服务补贴券。本项目共2个包,包1:财税服务类机构,代理记账、年报审计、税务顾问、税收汇算清缴4家;包4:管理咨询服务类机构人力资源2家。类别类别服务产品服务产品财税服务类财税服务类包1:代理记账,为小微企业提供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服务;年报审计,为小微企业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税收顾问;税收汇算清缴(4家)包1:代理记账,为小微企业提供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服务;年报审计,为小微企业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税收顾问;税收汇算清缴(4家)管理咨询服务类管理咨询服务类包4:人力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2家)包4:人力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2家)1.7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7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1.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包1:代理记账、年报审计、税务顾问、税收汇算清缴服务机构具备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包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以上2个包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三、获取招标文件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10楼1001室。3.1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具体方式:(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3)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投标人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3.3招标文件服务费1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12022年8月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4.2递交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1号开标室4.3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1号开标室为响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标书的形式递交标书,需现场递为响应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标书的形式递交标书,需现场递交标书的,投标人应提前掌握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预留充足的递交标书时间。投交标书的,投标人应提前掌握南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预留充足的递交标书时间。投标人进入开标现场前应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在核验健康码绿标人进入开标现场前应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在核验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且测温正常的情况下,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现场登记、引导后方可进入。投码、行程码绿码且测温正常的情况下,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现场登记、引导后方可进入。投标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测温正常,但近21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其标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测温正常,但近21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21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持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21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投标人建议暂缓来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严禁进入我司大楼。因投标人区旅居史的投标人建议暂缓来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严禁进入我司大楼。因投标人不配合查验、隐瞒行程或者提供不实证明材料的,由此引起的无法递交标书、投标失败等后不配合查验、隐瞒行程或者提供不实证明材料的,由此引起的无法递交标书、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因疫情影响无法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供应商因疫情影响无法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周欣的方式(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周欣收18944067251)送达。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供应收18944067251)送达。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供应商须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突发情况造成的投标失败。供应商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商须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突发情况造成的投标失败。供应商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供应商及联系供应商使用。如有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供应商及联系供应商使用。如有其它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其它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招标代理联系。供应商因疫情影响可不出席开标会,供应商无法参加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供应商因疫情影响可不出席开标会,供应商无法参加开标会的,视同同意本项目开标结果。本项目开标过程由供应商代表(如有)、采购人现场监督。本项目开标过程由供应商代表(如有)、采购人现场监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疫情影响无法组织线下开标的,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有权改为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因疫情影响无法组织线下开标的,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有权改为线上开标,线上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上开标,线上开标将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4.4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4.4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封面写明包号。当电子版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封面写明包号。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五、公告期限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6.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6.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或“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录“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或“信用南京”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6.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6.4勘察现场或答疑:无。6.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7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鼓楼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联系人:李工地址:汉中门大街301号南京国际服务外包大厦联系方式:025-8323629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联系方式:025-86632192025-83312541邮箱:zhoux@jcec.cnlix@jcec.cn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欣黎潇电话:025-86632192025-8331254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定义2.1“招标人(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投标人的进口产品。3.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8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推荐品牌,供应商可在推荐品牌中选择进行报价;如供应商选择推荐品牌以外的产品进行报价,则所选品牌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由采购人同意;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换品牌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性能参数对比表、使用情况证明等)证明更换品牌档次不低于推荐品牌。如投标文件中更换品牌但未提供更换品牌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则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更换的品牌档次低于推荐品牌,则投标文件也存在被否决投标的风险。如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则视为接受采购人指定品牌。供应商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报价等。二、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附件六、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八、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投标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获奖情况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附件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附件十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二、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章第二条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能力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等)、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资质证书、质保/售后承诺等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所有认证、证明均以有效清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附件十三、项目技术说明或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评标办法中所列内容)附件十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授权委托书(如允许联合体)附件十五、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附件十六、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20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信用得分星级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二二年月日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二二年月日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二二年月日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属于碳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南京金铺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业人员46人,营业收入为571.62万元,资产总额为15.4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南京金铺铭事务服会普通合伙)京南日一期:2022年08月0444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江苏源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江苏源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南京鼓楼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单位名称)的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源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843.23万元,资产总额为_541.9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L(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L(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会计师企业名称(盖章):江苏源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日2022年8月同*017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1附件九: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京鼓楼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的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组A包1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包组A包1,属于商业服务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天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1040.45万元,资产总额为484.6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AEDPUBLICACC浙苏天杰芸计师事务所28有限公司WAIN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9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的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鼓楼高新区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定点使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属于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南京邦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258.67万元,资产总额为158.67万元子小型企业;000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南京邦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舍伙)日期2022年8月5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微企业补贴券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