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安装集成 示范点 文化打造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2022)



桥林街道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文化打造及安装集成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江苏之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桥林街道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文化打造及安装集成服务”进行了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编号:NJZYZC-2022-016
二、项目名称:桥林街道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文化打造及安装集成服务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2022年07月22日
四、评标信息:
磋商日期:2022年08月02日
磋商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锦上路1号4栋111门面5楼会议室
磋商小组名单:刘亭(采购人代表)、李大钧、马宝梅
五、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莫图文化设计创意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9号凯旋丽都花园6幢203室
成交金额:¥39.2万元(单位:人民币)
六、主要标的信息
桥林街道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文化打造及安装集成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4116元。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的70%计算,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评审费按实收取。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明茵路1号
联系人:殷露瑶
联系电话:18795803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之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锦上路1号4栋111门面5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话:15195771370

定发桥林街道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文化打造及安装集成服务.pdf定发桥林街道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文化打造及安装集成服务.pdf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JZYZC-2022-016项目名称:桥林街道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文化打造及安装集成服务采购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之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七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桥林街道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文化打造及安装集成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锦上路1号4栋111门面5楼(江苏之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NJZYZC-2022-0161.2项目名称:桥林街道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文化打造及安装集成服务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预算金额:40万元1.5最高限价:40万元1.6采购需求:桥林街道2022年度“15分钟医保服务圈”省级示范点文化打造及安装集成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7合同履行期限:4个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2.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2.4.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2.5.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3.1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锦上路1号4栋111门面5楼(江苏之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①介绍信(原件1份);②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③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或邮件报名,填写报名表扫描以及以上资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64037184@qq.com)。四、响应文件提交4.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8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4.2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锦上路1号4栋111门面5楼(江苏之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五、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8月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浦口区锦上路1号4栋111门面5楼(江苏之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7.1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7.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明茵路1号联系方式:殷露瑶联系电话:1879580367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之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锦上路1号4栋111门面5楼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15195771370(1)本次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发布日期:2022年7月22日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4“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政策(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的规定。(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第六条的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3.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3)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3进口产品政策(1)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二、磋商响应文件编制4、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4.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4.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4.4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4.5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6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5.1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5.2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5.3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5.4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5)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供应商的投标):(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5)报价表(格式见附件);(6)分项报价表(如果有);(7)《商务条款偏离表》;(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5.5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项目技术方案或服务说明;(2)《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5.6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用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的,须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5)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5.7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6、磋商费用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本次招标,评委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标段中标金额为基数,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评委费按实结算。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7、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递交7.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磋商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签字的地方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对。7.2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7.3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8、诚实信用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8.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四、磋商9、磋商组织9.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9.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0、磋商程序10.1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10.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10.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0.4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0.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6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磋商保证金的;(2)不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规定的;(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须(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0.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10.9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11、评分方法和标准11.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1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服务、信誉、业绩等。11.3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12、确定成交供应商12.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1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磋商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2.6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2.7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13、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4、签订合同14.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4.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14.4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5、询问15.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6、质疑1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2质疑文件接收信息:(1)接收单位:江苏之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联系人:袁工(3)联系电话:15195771370接收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锦上路1号4栋111门面5楼16.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8)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6.4质疑的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6.5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我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果我公司中标(成交),将在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法人成立满一年的提供)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__年__月__日附件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盖章)年月日附件九: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内容项目内容施工工艺及材质要求规格(长*高m)规格(长*高m)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室内软装部分室内软装部分室内软装部分室内软装部分室内软装部分室内软装部分室内软装部分室内软装部分室内软装部分室内软装部分室内软装部分1服务中心门头服务中心门头钢结构龙骨基础焊接+定制铝板造型111.2㎡13.21服务中心门头服务中心门头定制金属发光精工字(5050led防水贴片灯)+吊机+安装项1.0背景墙基层(轻钢龙骨+石膏板+防火板+艺术涂料72.40㎡16.82接待区主题墙接待台改造采用原接待台(拆装/修复材料等)//项1.0造型屋基层(轻钢龙骨+石膏板+木工板++艺术涂料+柔性吸影灯带(2公分铝槽+LED贴片灯带+柔性透光膜)7.93.10㎡24.5迷你发光字定制迷你发光字+布线项1.0叫号电子屏改造包眉头板(采用原显示屏(拆装及线路等))//项1.03填单咨询台家具定制(钢架混木结构基础+云纹石材)3.51.30项1.04便民功能柜定制木质异形书柜(双层生态板实厚35MM)+LG波音片木饰面(不含器具)52.40㎡12.05定制休息区造型基层(轻钢龙骨+石膏板+木工板)底面摸灰基础+艺术涂料+定制格栅+LG波音片木饰面+定制异形长椅4.81.25㎡6.06区域化及医保简介主题墙基层(轻钢龙骨+石膏板)高密度雪弗板异型雕刻+哑克力uv彩印+烤漆+雕刻字+定制宣绒墙布+LED贴片灯带2.53.10㎡7.86区域化及医保简介主题墙定制迷你发光字项1.07特色特色基层(轻钢龙骨+石膏板)高密度雪弗板异型雕刻+哑克力uv彩印+烤漆+雕刻字+定制宣绒墙布+LED贴片灯带+定制迷你发光字1.753.10㎡5.48电子智能一体化平台基础造型墙造型基层(轻钢龙骨+石膏板+防火木工板+木饰面板+定制不锈钢钛黑边+填黑漆)3.93.10㎡12.18电子智能一体化平台电子屏100寸电子触膜屏:定制触膜软件功能+双系统+无线投屏器+4K高清屏//项1.09留声墙文化主题墙留声墙文化主题墙基层(轻钢龙骨+石膏板)高密度雪弗板异型雕刻+哑克力uv彩印+烤漆+雕刻字+定制宣绒墙布+LED贴片灯带+定制格栅3.13.10㎡9.69留声墙文化主题墙留声墙文化主题墙定制迷你发光字项1.010自办区定制桌自办区定制桌定制木质异形书柜(双层生态板实厚35MM)+LG波音片木饰面+定制云纹石材台面(含储物功能)(不含电脑+沙发)//项1.011人员公示人员公示高密度雪弗板异型雕刻+哑克力uv彩印+亚克力照片壳+烤漆+雕刻字11.50㎡1.512工作风彩工作风彩基层(轻钢龙骨+石膏板)高密度雪弗板异型雕刻+哑克力uv彩印+烤漆+雕刻字+定制宣绒墙布+LED贴片灯带+定制迷你发光字3.53.10㎡10.913母婴室空间打造主题墙轻钢龙骨隔墙+防火板+石膏板+高密度雪弗板异型雕刻+哑克力uv彩印+烤漆+雕刻字+定制宣绒墙布+LED贴片灯带3.33.10㎡10.2定制迷你发光字项1.0制度牌:哑克力+pvc异型雕刻+uv彩印项1.0木隔断隔栅0.82.00㎡1.6制度及装饰画制定装饰画(木制像框+装饰画)//项1.0定制迷你发光字//项1.014交流空间打造主题墙定制宣绒墙布+高密度雪弗板异型雕刻+哑克力uv彩印+烤漆+雕刻字+LED贴片灯带33.10㎡9.3柜子定制木质异形书柜(双层生态板实厚35MM)+LG波音片木饰面+定制云纹石材台面(含储物功能)23.10㎡6.2定制沙发组合定制:一组沙发+一个茶几项1.015其他搬移及安装费其他搬移及安装费原档案室搬移及安装费(专业人员)//项1.0甲方自行找人移动15其他搬移及安装费其他搬移及安装费原更衣室搬移及出新//项1.0甲方自行找人移动16灯具灯具等待区吊灯+母婴室吊灯+会谈室吊灯//项1.017区域造景区域造景造景:防真绿植+白石子造景//项1.018室内拆除拆除项1.0局部圆形软膜顶㎡11.519顶面吊顶石膏造型(轻钢龙骨吊顶)㎡60.0吊部改造:部分石膏顶及软膜顶墙顶面(腻子层+白色无机乳胶漆)㎡340.020定制组合沙发大厅区域沙发/茶几//组2.021电路电路辅设+改造电源布线(开槽+穿管+布线+控制器+变压器)+弱点改㎡173.0造开关面板+插座+网络插+电话插项1.022地面地面补地砖+开槽+波打线㎡80.0局部地面+拆除区域22地面地面地面找平㎡80.023木门木门定制木门+门头+高门头樘2.024垃圾清运等垃圾清运等拆除垃圾清运项1.025保洁保洁保洁//平方173.026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装集成 示范点 文化打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