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 展馆 一体化中标结果公示(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成交公告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YZJYC-20220702
二、项目名称: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东坤展览装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378号15楼
中标(成交)金额:16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采购需求:为加强人社局党建、人才等活动中心建设,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决定在人社局机关三楼(面积约500平方米),打造集党建、人才、局史、廉政、书吧于一体、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性展厅,主要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案编制、施工等,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的方案调整、设计调整、设计交底、文案设计交底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施工工期:60天(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文案及图纸) 项目经理:郭涛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92000150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建伟、万春林、樊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发改价[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取1.4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与媒体:2022年07月21日发布于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预算价:180万元
开标日期:2022年08月05日
开标地点: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高邮市琵琶路
联系人:李一峰
联系电话:13813119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4号 
联系人:夏锦山
联系电话:1505076755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锦山
联系电话:15050767556
十、附件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江苏东坤展览装饰有限公司、南京南誉展览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南京新海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常州市德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推荐理由:按总得分排名。
附件: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文件.doc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文件.doc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东坤).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东坤).pdf

二○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竞争性磋商文件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GYZJYC-20220702第四章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9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现场说明目录1、开标会由采购人或受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每家投标单位仅能派一名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未提供者原件者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并供现场核验,同时配合做好相关询问记录。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放弃投标。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现场说明第八章响应文件相应格式22第七章合同格式18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18第五章评审方法和程序107、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入场需提供身份证实名登记并提供近期活动说明,签订责任承诺书,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应配合代理公司做好专家等候管理。专家到达后直接进入评标区,分散等候,做到不聚集。评标结束后,应立即撤离评标区域,不得擅自逗留、聚集。各评标专家应自主准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参与评标。6、进入政府采购交易场所的人员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排队等候、在开标厅、等候区就座时应间隔1米以上,评标室内实行分散就座评标。注重个人卫生防护,减少触摸扶手、门把等易污染部位和物品,完成交易活动后应尽快离开,在大楼内不聚集、不攀谈、不逗留。5、进入政府采购交易场所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政府采购交易场所时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进入开标厅和评标区时请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正常(﹤37.3°C)、身份信息与承诺书一致方可进入。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开标现场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4、所有进出人员均须用手机扫政府采购交易场所的“抗疫情出入码”。3、因进政府采购交易场所需进行体温检测、身份核验、“抗疫情”扫码等,请各交易参与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2、各单位、企业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近期未去过疫情高危地区,未途经(或从外埠到、返后已按要求隔离满28天,未出现任何症状)、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项目编号:GYZJYC-20220702一、项目基本情况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工期:60天。(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文案及图纸)采购需求:为加强人社局党建、人才等活动中心建设,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决定在人社局机关三楼(面积约500平方米),打造集党建、人才、局史、廉政、书吧于一体、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性展厅,主要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案编制、施工等,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的方案调整、设计调整、设计交底、文案设计交底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最高限价:180万元。(本项目限额设计,本项目投资最高限额180万元(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案编制、施工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前的一切费用)预算金额:18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项目名称: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1.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2年4月-6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类别为工程类,供应商磋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方式:自行下载地点:“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至“高邮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企业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时间:2022年8月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4号,高邮市蝶园广场北侧最南一排最东侧)。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4号,高邮市蝶园广场北侧最南一排最东侧)。地址:高邮市琵琶路名称: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本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gaoyou.yangzhou.gov.cn/gyzfcgw/)。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采购,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邮件回复(电子邮箱:408451218@qq.com,回复邮箱标准内容注明:参加磋商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4日18:00。)《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请带至开标现场交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联系人:夏锦山地址:高邮市蝶园路69号7幢34号名称: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3813119921联系人:李一峰2022年7月21日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050767556联系人:夏锦山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50507675562.2“货物”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2.1“采购人”指委托采购代理公司组织采购本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定义1.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1.适用范围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1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3、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服务”指根据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货物的供应商应该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供应商应承担的义务。3.4供应商不应与在本次组织中为采购人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标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3.3供应商应具有下列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见后(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4.1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4.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4.3最小单位是包。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进行分包、转包。4.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8)响应文件相应格式。(7)合同格式;(6)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需求;(5)开标、评标办法、评分标准与废标条款;5.5本磋商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并承担相关费用。5.4采购代理公司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有权决定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供应商。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5.2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公司均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供应商。5.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公司。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公司将在高邮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形式答复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公司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7.1自投标截止日起3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投标有效期6.2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并综合在投标让利中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订的标准(发改价[2011]534号文)执行。专家评审费按照扬财购【2020】40号文《关于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公司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磋商费用10.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按卷别分别密封,同一卷别正副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封袋均应注明此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2022年月日15:30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公章。以便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时,能原封退回。如果外层封袋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公司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9.磋商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2磋商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8.1供应商应按照资格部分、设计方案部分、文案编制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卷,每卷别提交一式三份(壹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8.磋商文件份数和签署1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1.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1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公司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10.2采购代理公司可以按照本文件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适当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受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0.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地点。14.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4.诚实信用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13.联合投标12.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1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5.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高邮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5.3采购代理公司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5.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15.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询问,采购代理公司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5.质疑和投诉14.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公司、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采购代理公司有证据表明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终止合同执行,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高邮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1、磋商函(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磋商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文件的一部分。1.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8、投标人须提供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7、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6、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4月--2022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由牵头人提供)★3、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需共同授权)1.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响应文件仍然有效,但将影响评分结果。★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单位提供)。★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9、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共同提供)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1.3说明: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不宣读。1.2总承包方式报价,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设计费、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1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1.投标报价第四章投标报价、响应文件编制2.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2.5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2.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2.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公司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4)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3)响应文件的文案编制部分(2)响应文件的设计方案部分(1)响应文件的资格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下列内容组卷:3.响应文件的组成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5.1磋商仪式第五章评审方法和程序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4.磋商保证金(5)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如有)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仪式结束后,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磋商。5.2磋商小组磋商时请纪检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或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开启响应文件。磋商仪式由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持,竞争性磋商领导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5.4供应商澄清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磋商小组工作原则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5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二、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及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分项目汇总得分,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后投标价由低到高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价也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最终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具备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排名在后的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依法重新组织采购。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一、总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磋商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弄虚作假,根据《政府采购法》予以处罚。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需提供相关原件的复印件。注: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原件或公证件,否则与之对应项不得分。三、评标内容及标准3、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审分项评审细则分值投标报价(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磋商后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后报价)×30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磋商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设计方案(22分)总体设计理念和平面布置 1、阐述整体设计理念,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2分)2、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展馆的观展路线,灯光层次分明。(0-2分)注:必须为项目后期施工所用图纸,后期改动率不得超过10%。4设计方案(22分)效果图设计及 阐 述主要功能区效果图及设计阐述,不少于 5个功能区。设计要简洁大方,经济合理,细节表现清晰。(0-2分)2、各功能区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有创意、有针对性;(0-2分)注:必须为项目后期施工所用图纸,后期改动率不得超过10%。4设计方案(22分)展示设计科学地规划展示的空间、展线的长短、展项的高度、展项的视角与空间位置、展项的密度、展示的信息层次等,须符合人体舒适度。(0-4分)注:必须为项目后期施工所用图纸,后期改动率不得超过10%。4设计方案(22分)施工图设计有完整的施工图,施工图设计与设计方案一致,材料选用符合室内环保要求,包括(不限于)施工说明、平面图、顶面图、立面图、大样图、节点图等。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10分)注:必须为项目后期施工所用图纸,后期改动率不得超过10%。10技术部分15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工期及质量目标(0-2分)15技术部分15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准备情况和总体部署(0-3分)15技术部分15分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分部、分项施工工艺和方法(0-4)15技术部分15分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本工程特点采用的特殊措施(0-4)15技术部分15分施工组织设计工期、质量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0-2)15文案编制24分党建部分展示党的建设成就、党的发展方向等,主要突出新时期党的建设意义和时代进步性,体现人社部门鲜明的自身党建特色。要求:建国以来,人社系统机构沿革、领导人更叠、职能变化等,(0-4分)24文案编制24分人才部分能够展示人社局对各类人才培养、政策扶持等。要求:人才工作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乡土人才作品的收集与运用,人才培养成果,人才中的杰出人物等的有效展示。(0-4分)24文案编制24分局史部分陈列人社局的历史沿革、历任领导、重大事件等各个历史时期图片和资料等。要求:人社系统担当、使命的有效阐述和历史图片的收集。(0-4分)24文案编制24分廉政部分让干部群众了解人社部门对于反腐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要求:做到时刻警醒自己,坚守初心使命。(0-4分)24文案编制24分书吧部分结合高邮全民阅读春风行动,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利用率较高的书吧,创建书香人社。(0-4分)24文案编制24分展示要求各功能分区展板或展墙样式展示、设计风格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展示内容具有针对性、原创性及充分性。各展区之间的关系、动态与静态的有效结合,空间多元化、多功能运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0-4分)24商务部分(9分)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展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2分,满分4分。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合格业绩得1分,满分2分。(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开标现场查验,未提供原件不得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材料需清晰可见承包内容,否则不予以相应的分值)6商务部分(9分)企业实力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证书覆盖业务范围须包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展览展示的设计及相关管理活动,提供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8评标程序(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1)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5.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3)比较与评价。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B、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若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在进行资格性检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10无效投标及废标5.9.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9.1磋商项目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5.9定标(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列,其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5)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或不可竞争费用标准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5.9.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5.9.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在此情况下,已经认定,报经项目磋商领导小组批准,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5)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针对单一品目项目);(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局史部分,陈列我局的历史沿革、历任领导、重大事件等各个历史时期图片和资料,全景式展现我局的历史发展脉络和成绩。人才部分,用于展示我局对各类人才培养、政策扶持等,展现乡土人才多元文创元素。党建部分,展示党的建设成就、党的发展方向等,主要突出新时期党的建设意义和时代进步性,体现人社部门鲜明的自身党建特色。为加强人社局党建、人才等活动中心建设,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决定在我局机关三楼(面积约500平方),打造集党建、人才、局史、廉政、书吧于一体、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性展厅,真正将展厅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一、总体建设要求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1)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总体规划、效果图设计;1、项目整体的设计、施工等以及后续深化设计、方案优化、文案深化调整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二、项目内容以上所有图片、资料等,均由供应商搜集。书吧部分,结合高邮全民阅读春风行动,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利用率较高的书吧,创建书香人社。廉政部分,让干部群众了解人社部门对于反腐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做到时刻警醒自己,坚守初心使命。2、工期要求: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要求的开工时间为准(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文案及图纸)。(6)需布置的其他内容;(5)所有平面创意设计;(4)项目内容中文案策划、创意、收集、整理、编辑、排版设计、制作;(3)项目内容中展板展墙等的创意设计和制作安装(要求采用亚克力迷你发光字、金属电镀字、金属喷漆字,字体30厘米高,2.0mm厚铝板展板、5mm厚亚克力展板,要有UV画面效果呈现);(2)项目内容中规划设计的深化、施工图纸的设计;2.展厅整体设计要注意楼层的高度问题,在设计时应避免墙体及天花的多度装饰,以免带来过分逼仄的感觉,建议简洁、点题的装饰为佳。1.要有前卫的风格,不会随着时间的推进而迅速过时,保证5年不落伍,避免和类似主题展厅“千厅一面”的雷同,防止保守的装饰风格,让参观者失去新鲜感;达到即使经过多年后,仍然在当时的审美环境下,不过时、不落伍、具有时代的美感。A方案设计三、设计要求4、质保期:2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因承包人不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请第三方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从保修金或履约保证金或剩余工程款中扣除。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设计文件应包含:6.装饰材料应选用同类产品中的优质品牌;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见下表,投标人在报价时选择参考品牌的任一品牌或不低于以下品牌档次、质量的品牌进行设计。5.展馆地面需用颜色区分各功能区;4.本次设计需包含空调、消防系统、水电、监控、智能化、装饰装修(墙面、地面、顶面等)、灯光系统等,空调采用非风管机吸顶式空调。3.展厅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性,要内外协调;材料选择得当,色彩选配考究,线条处理协调,并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项目造价应注重经济合理,运用节能、环保材料和环保技术,充分考虑材料的安全性、通用性、牢固性、美观性、标准化;类别品牌备注开关、插座ABB、西门子、欧普洁具箭牌、九牧、法恩莎空调格力、美的、海尔成品门先锋、三和、宜家美阻燃板莫干山、鹏鸿、兔宝宝乳胶漆立邦、多乐士、三棵树1、符合室内环保要求;2、立邦“美得丽”3、多乐士“2000 型”4、三棵树“康家净味二合一”调和漆南京长江、常州光辉、南京江天符合室内环保要求真石漆三棵树、SKK、亚士漆纸面石膏板可耐福、龙牌、拉法基墙地砖利家居、萨米特、蒙娜丽莎电线、电缆宝胜、江扬、远东给排水管中材、伟星、公元灯具欧普、雷士、飞利浦元器件ABB、西门子、施耐德综合布线系统天诚、华敏、永诚安防监控系统海康、大华、宇视网络及无线覆盖系统华为、信锐、博达7、立面图(包含各个功能分区立面图);6、效果图(包含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等);5、观展路线图4、功能区域划分图;2、总平面图;1、文字说明;4、文案内容需根据招标人需求进行深化调整,未经招标人认可,不得实施于项目。3、各个功能分区展示内容具有针对性、原创性、及充分性。2、版面设计等。提供完整的平面、展板、内容设计文本。1、根据项目整体设计规划,投标人自主完成整个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史廉政人才活动中心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文案内容收集、整理、编辑、制作、项目内容中展示插图等。C文案编制文件B施工图设计与设计方案保持一致,材料选用符合室内环保要求,包括(不限于)施工说明、平面图、顶面图、立面图、大样图、节点图等。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3、甲醛释放量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高于影响人体健康的标准,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所供装饰材料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抽检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或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2、本项目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要求,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1、所有装饰材料要求符合环保要求,环保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备注:各功能分区展板或展墙样式展示、设计风格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展示内容具有针对性、原创性及充分性。各展区之间的关系、动态与静态的有效结合,空间多元化、多功能运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D展示要求第七章合同格式附件楼层现状平面图4.施工内容需包含内部现状隔墙拆除、清运及采购需求内一切施工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由Autodesk教育版产品制作14270693054301000窗高1810mm层高3150mm层高3600mm窗下1000mm窗高1760mm304Y窗高1810mm层高3150mm层高3600mm窗下1000mm窗高1760mm308层高2730100高2150m层高3150mmCC0高2150m层高3150mm梁下360mm业院二二二11高215pm同层高3150mm5420二透下250周山二层高3150mm层高2520m下250下475mm高1790二业源高2150mS层高3150mm梁下360mm层高3550m6330高2150m层高3150mm梁下360m业装3高1810m层高3150mm梁下360mm层高2730m310高1810层高3150mm梁下360mm10840由Autodesk教育版产品制作14270693054301000窗高1810mm层高3150mm层高3600mm窗下1000mm窗高1760mm304Y窗高1810mm层高3150mm层高3600mm窗下1000mm窗高1760mm308层高2730100高2150m层高3150mmCC0高2150m层高3150mm梁下360mm业院二二二11高215pm同层高3150mm5420二透下250周山二层高3150mm层高2520m下250下475mm高1790二业源高2150mS层高3150mm梁下360mm层高3550m6330高2150m层高3150mm梁下360m业装3高1810m层高3150mm梁下360mm层高2730m310高1810层高3150mm梁下360mm10840由Autodesk教育版产品制作14270693054301000窗高1810mm层高3150mm层高3600mm窗下1000mm窗高1760mm304Y窗高1810mm层高3150mm层高3600mm窗下1000mm窗高1760mm308层高2730100高2150m层高3150mmCC0高2150m层高3150mm梁下360mm业院二二二11高215pm同层高3150mm5420二透下250周山二层高3150mm层高2520m下250下475mm高1790二业源高2150mS层高3150mm梁下360mm层高3550m6330高2150m层高3150mm梁下360m业装3高1810m层高3150mm梁下360mm层高2730m310高1810层高3150mm梁下360mm10840高1810层高3610mm梁下360mm高1810层高3610mm梁下360mm760m层高3550mm760m层高3550mm760m层高3550mmFHH二8760014305428JHH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20-02161.工程名称: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5.工程内容及规模:。4.资金来源:财政。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2.工程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三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案编制等质量必须达到有关规范要求,并须通过招标人认可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论证、审查。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文案及图纸)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所有材料、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1)设计费(含税):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4)暂估价(含税):(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6)价格清单;(5)承包人建议书;(4)通用合同条件;(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八、订立时间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合同成立时同步生效。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在订立。九、订立地点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1.1.1合同1.1词语定义和解释第1条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1.1.3.11临时占地包括:临时用地、仓储用地、临时道路用地等为实施工程需要的临时占用的土地。1.1.3.10永久占地包括:/。1.1.3.9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业主、监理、跟踪审计等非施工方办公、生活区域等。1.1.3.5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1.1.3工程和设备1.1.1.10其他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关于工程合同、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以及其附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经双方确认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扬州现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项目所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1.3法律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2语言文字(1)合同协议书(关于工程合同、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以及其附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经双方确认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发包人的送达地址:按发包人要求。1.7.2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按发包人要求。1.7联络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四套现场施工图纸、相关图集、标准及执行文件。1.6.4文件的照管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设计说明文件、设计图纸目录说明、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施工图纸、以及各类设计图纸电子文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份数及形式按照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施工阶段:项目管理部成员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组织网络)、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已完成工程量月报表、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等,份数及形式按照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1.10.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归发包人所有。1.10.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归发包人所有。1.10知识产权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现场办公室。承包人的送达地址:施工现场发包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书面形式。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不超过合同价的10%。1.13责任限制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附件。1.11保密1.10.4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开工前7天。2.2.1提供施工现场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第2条发包人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2.5.2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不提供。2.5支付合同价款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开工前7天。2.3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按现状交付。2.2.2提供工作条件发包人代表的姓名:李一峰;3.1发包人代表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2.7其他义务2.5.3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不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同发包人代表职责;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13813119921;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3.3工程师发包人人员职责:协助发包人代表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发包人人员职务:;发包人人员姓名:;3.2发包人人员发包人代表的职责: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负责现场监督管理,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工程变更、签证、索赔、工程量确认、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等审批手续,对承包人要求进行答复,签发文件,负责协调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所有事项。上述事项的最终确认应当由发包人盖章。。3.7.1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相关规范要求。3.7会议3.6.3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3.6.2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3.6商定或确定3.3.1工程师名称:;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代表发包人行使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资金拨付的建议权和否定权;工程师权限: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经济签证、工期延误、材料验收批准等。1、施工图设计需通过当地相关部门的审查;完成满足发包人开工需求的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及各阶段各专业的施工图。所有设计文件均必须满足发包人的需求,并经发包人确认,且所有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现行建筑标准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査。施工图设计须满足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如行政监管管理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必须无条件执行,直至获得批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设计阶段: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第4条承包人3.7.2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整理记录,与会人员签字确认,监理人审核签发,承包人负责存档。(1)若其中有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除赔偿损失外,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量为造成实质性经济损失的50%,原则上累计不超过工程总价的10%。1、施工前缺陷复核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对图纸、标准(规范)或其他资料进行复核,积极参与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二)施工阶段4、文案编制应符合招标人要求,所有文案设计、制作、编制均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用于工程。3、设计文件中关于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发包人有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在推荐品牌中选择一种。2、承包人应承担各种评审的资料和相关费用,该部分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A.现场施工条件和情况由承包人自行勘察,机械设备布置和防护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并承担其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包括: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应当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和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3、向发包人、代建单位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办公室,并提供相应的办公桌椅、空调、供电、网络等。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城管、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以及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等,承包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里,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2)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代表并为避免发包人损失提出合理化建议,发包人代表在接到承包人的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4.2履约担保7、承包人按照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负责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防火管理制度,对火灾易发区域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职工食堂卫生安全和饮水设施的安全可靠,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参照现行规范执行,以确保施工阶段的一切安全工作。承包人因措施不力、管理不善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其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6、承包人应自行认真踏勘工程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交通道路等情况,认真对施工区域内及其周围的各类管线、建筑物、高压线、构筑物进行调查,并遵守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在施工中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保护好各类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的完整与安全。对由于承包人施工造成的各类管线和建筑物、构筑物的破坏,承包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赔偿责任和义务。D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费和工期等事项,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并已了解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方不另行増加费用。C.如果在现场工作的过程中,发现电线、水管管道,或者其他公共设施有所损坏,承包人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总承包单位、监理、发包人,承包人根据有关指示负责修理那些己被破坏的公共设施,并恢复原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B.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施工场地周围的公共设施。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4.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合同价5%的银行保函或其他形式担保,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足额履约保函或担保,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函或担保有效期至所有工程、所有专业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每月在现场时间未达到合同约定天数的,每少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上限为合同总价的10%。4.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二十五天,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八小时在岗处理事务,如项目经理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上述在岗时间的,需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审核后,再报发包人批准。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通信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4.4.1人员安排4.4承包人人员4.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及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在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行为不轨或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经理。被要求撤换的项目经理应从速替换,无发包人的批准不得重新进入现场工作。所更换的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及所完成工程业绩等不得低于原通过资格审查的相应条件,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4.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兼职其它项目经理的,每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4.3.3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全面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造价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以及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规范等文件规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工作。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需经发包人批准。4.4.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及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在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行为不轨或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及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其在现场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被要求撤换的人员应从速替换,无发包人的批准不得重新进入现场工作。所更换的人员的资质等级不得低于原通过资格审查的相应条件,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每一人次处罚5000元:必要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组织网络中的管理人员,如实际进场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4.4.2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开工前7天。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若承包人无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需分包给具有专业工程设计资质的分包单位,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4.5.2分包的确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不得分包,其他工程的分包均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认可。4.5.1一般约定4.5分包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委派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和质检员等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规定,工程全体管理人员应全身心投入本工程工作。未经发包人批准,严禁脱岗或离岗,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0元/次,连续5天或一个月累计10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換人员,必要时可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5.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商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4.承包人取得批准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应对分包商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对分包商的工程质量及其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完全负责。就分包商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既可以向承包人或分包商索赔,亦可以向承包人和分包商共同索赔。3.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整个过程负总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及建设工程的所有专业分包商履约行为负总责。2.当承包人不能按照已批准的进度计划实现节点目标,而又无切实有效措施保证竣工目标,经专家评审确认后,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相关工程量进行调整,交由其他单位实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并给予配合。1.联合体投标时,按联合体协议分别承担各自任务。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4.7承包人现场查勘4.6.2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联合体各成员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分工。发票可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开具,也可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统一开具。4.6联合体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分包合同约定进行支付,发包人不承担分包价款的支付。4.5.5分包合同价款支付6.若承包人未按本合同要求及时为其他承包商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则由此引起其他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为发包人就该事项导致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含对发包人企业商誉损害的赔偿)。5.2.1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执行。5.2承包人文件审查第5条设计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4.8不可预见的困难4.7.1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及相关设备采购,因承包人现场查勘不充分或未发现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相符,需设计变更,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5.4.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5.4竣工文件培训的时长为/,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5.3培训5.2.3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5.2.2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按通用条款执行。6.1实施方法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5.5.3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5.5操作和维修手册5.4.3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本工程合同形式原则为总价包干合同。为了保证物有所值,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竣工图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或审计部门对实施项目进行二次计价,投标人不得拒绝。如重新计价的金额大于中标金额按中标金额计算;如重新计价金额小于中标价的97%,招标人有权扣回设计施工总承包未到位的金额。如达到中标约定金额,除招标人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或调整以及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因素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以施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按要求及数量自行采购工程所需的设备、原材料、建筑构配件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如装饰用主要材料、强电用材料、装饰面砖等,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数量等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工程所有材料、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6.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6.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6.2材料和工程设备6.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6.3样品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不提供。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6.4.2质量检查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省级文明工地计取,包含在报价内,如未到达,则相应价款予以扣除。工程按质论价:不要求。如承包人确需创优,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6.4.1工程质量要求6.4质量检查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承包人在采购材料、设备前须提供与规格相符的样品一份,样品应在订购制造此样品材料的10日历天前呈报。有关此样品的材料及加工步骤在被发包人工程师核准之前均不允许使用。每份样品都应有标签指示下列项目并附有材料的说明书、性能介绍、出厂报告、合格证明、在工程中的使用位置等。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以施工现场实际需要为准。6.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除质监站、设计院等其他部门参加验收,承包人需提前72小时书面报告以便及时联系和安排外,其余均提前24小时即可。6.4.3隐蔽工程检查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承包人施工人员、材料及机械出入现场须报发包人批准。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7.1.1出入现场的权利7.1交通运输第7条施工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由承包人承担。7.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7.1.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7.1.2场外交通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不提供。7.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7.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5现场劳动用工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7.4.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按相关规范执行。7.4测量放线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7.3现场合作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省级文明工地计取,包含在报价内,如未到达,则相应价款予以扣除。7.6.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对现场作业和现有施工方法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2)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随时接受行业、监理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并针对该工程特点,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担施工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及费用(包括承包人和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第三方):3)若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承包人应按规定立即报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如因此造成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7.6.1安全生产要求7.6安全文明施工7.5.2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不得拖欠,如发生因工人工资未清偿而产生罢工、上访等事件,所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中扣除相应费用先行支付,承包人不得拒绝。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负责赔偿。(1)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7.10现场安保/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7.9临时性公用设施8.2竣工日期/。8.1.2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8.1.1开始准备工作: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准备工作。8.1开始工作第8条工期和进度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8.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8.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8.3项目实施计划竣工日期的约定:以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日期为准。8.4.3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3份,7天内。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由承包人报监理人审批,并经发包人确认。8.4.2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项目进度计划应当包括设计、承包人文件提交、采购、制造、检验、运达现场、施工、安装、试验的各个阶段的预期时间以及设计和施工组织方案说明等,其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8.4.1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8.4项目进度计划8.7工期延误/8.5进度报告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8.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给与协助。8.7.3行政审批迟延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或人民币金额为:1000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10%或人民币金额为:/。8.7.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9.1.3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9.1竣工试验的义务第9条竣工试验8.8.2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8.8工期提前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0.3工程的接收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0.1.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现行规范执行。10.1竣工验收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5竣工退场10.4.1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具备接收条件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拒绝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说明理由并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需要做的工作,需要修补的缺陷和承包人需要提供的文件。10.4接收证书10.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支付发包人10000元/天的违约金。10.3.3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10.3.2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按现行规范执行。(4)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2)临时工程已拆除(发包人要求保留的除外),施工现场已按合同约定进行清理;(1)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撤离相关人员,使得施工现场处于以下状态,直至发包人检验合格为止:10.5.1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11.2缺陷责任期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除了经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承包人应按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将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撤离施工现场或拆除。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现场。10.5.3人员撤离施工现场的竣工退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竣工退场,逾期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出售或另行处理承包人遗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出售承包人遗留物品所得款项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归发包人所有。(5)施工现场其他竣工退场工作已全部完成。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7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7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1.3.4修复通知11.3缺陷调查缺陷责任期的期限: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1.2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否。第12条竣工后试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详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11.7保修责任13.3.3变更估价13.3变更程序13.2.3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建议变更前双方协商确定。13.2.2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13.3.3项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第13条变更与调整4)其他价格方式:因原中标方案的设计范围、内容、深度无法满足发包人需求而进行的二次深化设计图纸引起的各项费用的增加,由承包人承担,不属于变更范畴,价格不予调整;减少部分按实调减。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措施项目费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报价后为包干使用(除发包人认可的与可调整工程量相关的脚手架和模板按投标报价的含量和定额含量较低的比例计调外),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2)新增的综合单价需由发包人审定认可。1)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发包人另行委托施工的工程,工程量必须经发包人、监理等有关各方共同签字确认,按照承包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执行。投标报价中没有的综合单价按相应工程计价表等现行省计价表以及扬州市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通知规定计算;与投标报价时相同的材料单价按投标报价执行,没有的材料单价执行扬州工程造价管理当期的工程材料市场指导价格,指导价格中没有的参照市场价,非标材料双方协商确定。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13.3.3.1变更估价原则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不得含有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不得含有暂估价项目。13.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3.4暂估价6)最终工程总价款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5)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本工程材料、人工价格调整按《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文件执行。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3.5暂列金额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13.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3)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2)主要工程材料价格和招标时基价相比,波动幅度参照执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幅度的部分;(1)发包人提出的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工期或者质量要求的调整;13.8.3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13.8.2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14.2.1预付款支付14.2预付款14.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14.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即除依据“第13条变更与调整”及合同中其他部分约定的价格调整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14.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固定总价合同。14.1合同价格形式预付款担保形式:/。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14.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见进度款支付。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详细的付款依据及相关凭证。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按现行规范执行,不少于3份。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书面申请。14.3.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14.3工程进度款14.4.2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14.4.1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4.4付款计划表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28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收到履约保函且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按审计结论结清余款,不计息。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按现行规范执行。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且向发包人移交了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结算书和相关结算资料,不少于3份。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按现行规范执行。14.5.1竣工结算申请14.5竣工结算付款计划表的编制:按通用条款执行。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14.6质量保证金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协商解决。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4.5.2竣工结算审核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4.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3)其他方式:。(2)3%的工程款;(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4.7.1最终结清申请单14.7最终结清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再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预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5.1发包人违约第15条违约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按通条款执行。14.7.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5.2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5.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6)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或监理通知单规定时间内按期整改并回复的;(5)特殊工种人员资质或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的;(4)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3)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的所有计价文件(包括预算、变更签证、结算等),存在高估冒算的;(2)交付标准达不到交付标准或发包人代表指定的标准的;(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②未能有规律和不懈地执行本工程工作;①工程完成前无理停工;(10)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包人同样承担违约责任:(9)承包人违反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相关要求的;(8)承包人延迟申报完成预结算资料或核对不配合的;(7)承包人未按时参加相关会议的;⑧接到发包人书面进场通知7日后,承包人拒不进场,视为单方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⑦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工期出现延误一个月以上,导致发包人存在向购房人逾期交付风险的;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出现重大质量缺陷或对发包人造成媒体曝光等不良社会影响的;⑤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④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③拒绝遵循或顽固地漠视发包人指令,而使本工程受到实质性影响;(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发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该批材料设备与合同价格等额的违约金。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5.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7天。15.2.2通知改正⑨其他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事项。(7)承包人延迟申报完成预结算资料或核对不配合,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00元/天的违约金。(6)承包人不按时参加相关会议,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5)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或监理通知单规定时间内按期整改并回复的,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次。(4)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均应符合有关规定,获得上岗资格,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施工上岗之前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中持证上岗,并佩戴单位上岗证。在特殊工种的施工中,若发现不佩戴岗位证的人员,不持有资格证书施工,则按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3000元/人次。累计10次则停工整顿。(2)交付标准必须达到交付标准或发包人代表指定的标准,并且承包人完成自检后,经发包人依据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要求实施移交验收。对于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限期整改,且一次性必须整改合格,否则发包人有权处以每条质量问题5000元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不履行配合义务,有充分证明其对施工质量不履行自检责任的,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在承包人材料进场、施工、验收过程中或竣工后,发包人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牌、材质、规格、等级或性能等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含在尺寸上降低标准,如壁厚、长度等),若该材料设备尚未被使用,则该材料设备必须无条件退换,并承担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次;若已使用的,如该材料设备影响建筑物的功能和结构安全的,承包人须无条件重新采购并返工至达到要求;如该材料设备不影响建筑物功能、结构安全的,能返工的必须返工,确实不能返工的按实际价款的50%结算,并承担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次。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通用条款执行。16.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第16条合同解除(9)其他违约行为,但无具体处罚金额的,发包人有权在人民币2000-20000元范围内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8)承包人违反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相关要求,发包人视质量问题严重程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2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定义第17条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通用条款执行。16.2.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8.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按江苏省及扬州市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保险必须按时依法办理。18.1.1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江苏省及扬州市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保险必须按时依法办理。18.1设计和工程保险第18条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6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4其他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18.3货物保险18.2.3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按江苏省及扬州市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保险必须按时依法办理。18.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第20条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5.4通知义务保险单的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18.5.2保险凭证18.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通用条款执行。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按通用条款执行。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20.3争议评审20.3.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均出席。20.3.2争议的避免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承包人。其他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评审机构:按通用条款执行。第21条补充条款(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向扬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1.2检验费用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检测费用①承包人采取新工艺或特殊施工措施造成的检验、试验费用;②不在“由发包人承担检验试验费用”之列的其它检验试验费。按照建设工程相关规定正常施工所需的检验试验费由发包人承担。但发包人只承担一次费用,若材料试验不合格需复试的,复试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使用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返工的全部损失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损失。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承包人采购的全部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当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承包人在采购材料、设备前须提供与规格相符的样品一份,(包括但不限的于石材、水电材料、家具、等)样品应在订购此样品材料的10日历天前呈报。有关此样品的材料及加工步骤在被发包人核准之前均不允许使用。每份样品都应有标签并附有材料的说明书、性能介绍、出厂报告、合格证明、在工程中的使用位置等,标签上应留有空间让发包人写上意见及签字或盖章部委,经核准后方可批量进场。所有材料及设备应与样品相符,承包人应提供适合尺寸的样品作为方便对照之用。所有样品均为发包人所有,被发包人工程师核准通过的样品应成为日后用于对照的标准,承包人需在工地办公区选择一间有锁的样品室给发包人,以保存一份样品以便施工中对照。承包人必须保证施工中材料设备设施质量与样品一致,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材料设备设施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21.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21.3.5承包人应按《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约》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全施工,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文明施工,接受发包人和监理方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并有义务与施工现场各单位协调配合,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是奖征规定。21.3.4监理方或发包人发现工程质理问题,可下达停工令,承包人在3天内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经报项目总监和甲方代表审批同意后,实施整改,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整改费用,有承包人承担,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21.3.3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施工效果和质量要求,发包人一经发现,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无条件的返工,直到符合要求的施工效果,由此产生的工程量和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21.3.2本合同所有涉及同意、批准、确认、审核等行为的,需以书面形式作出。21.3.1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现场管理,根据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统一布置及施工进度计划按排的要求组织施工。21.3其他21.3.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转包,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一经发现,取消承包资格,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21.3.11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后10日内提供完整的通过验收的竣工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21.3.10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21.3.9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使用不符合标准、规格、质量和品牌要求的工程材料承包人无条件更换和返工,并按照不合格材料购进总额的5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1.3.8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21.3.6工程未交付前,乙方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如有损坏应负责维修,直至合格,其维修看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3.18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各种矛盾均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含周边居民阻工等,中标人可依法维权,发包方协助)21.3.17监理方或发包人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可下达停工令,承包人在3天内提出书面整改措施,经报总监和甲方代表审批同意后,实施整改,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整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否则发包人有权停止拨付工程款;21.3.16本合同所有涉及同意、批准、确认、审核等行为的,需以书面形式作出;21.3.15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现场管理,根据发包人对施工现场统一布置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要求组织施工;21.3.14承包人应按时支付民工工资,材料款,如因承包人(含劳务分包人)不按时支付民工工资产生任何纠纷、上访、事故、影响正常办公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发包人暂停拨付工程款、耽误的工期不顺延,剩余的工程款将优先支付承包人民工工资,并每次处承包人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给发包人。须重点检查劳务分包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并做好工资发放情况登记工作。21.3.1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文明、安全、规范施工,保持环境整洁,减少扰民影响,并就工地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和门卫等做出具体安排,若有违章行为按规定处罚,一切责任自负。21.3.2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1.3.23结算总价应依据工程量及有关规定报送,若结算审计核减额度大于10%,其超过10%的部分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21.3.22投标报价中发生漏项、漏算等,将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或者为投标人的优惠,投标人须完成本工程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内容,而漏项、漏算等将不予结算。21.3.2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对室内环境做环境检测,并达到合格,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3.20承包人必须按市疫情防控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按程序上报,不得隐瞒。承包人疫情防控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21.3.1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人社局正常办公,不得损坏现有的公共财务,如有损坏,则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负责赔偿。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内因承包人不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有权另请第三方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从保修金或履约保证金或剩余工程款中扣除。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卷别)响应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相应格式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3、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需共同授权)★2、投标人资格声明(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1、磋商函(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1.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9、投标人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共同提供)★8、投标人须提供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7、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6、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4月--2022年6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由牵头人提供)一、磋商函1.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上述打★号为必备项,若有缺失,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上述未打★号为备查项,若缺项,则响应文件仍然有效,但将影响评分结果。★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单位提供)。★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人按照要求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含电子文件、书面文件)作出的澄清、说明、补正内容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磋商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工程质量达等级。2、我方磋商的项目经理为,项目经理资质为级。1、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磋商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的价格,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和保修。致: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未经采购代理公司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传真:电话:地址:8.与本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人(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响应供应商名称(章):1.名称及其它情况:三、资格声明格式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5)实收资本:(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2)地址:邮编:(1)供应商名称:2.近三年同类响应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短期负债:长期负债:流动资金:固定资产:(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 目 名 称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3.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三、以合法正当的手段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规定接受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夸大自身技术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有关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政府采购是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给予了每个供应商平等竞争的机会。作为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我公司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022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承诺单位(盖章)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五、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四、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认真履行规定义务,包括:遵守采购程序,按要求编写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可靠;按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评标、竞争性磋商现场遵守相关纪律,不影响正常的采购秩序;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严格履行合同。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如有)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主体名称: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日期:______年月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签章):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1、施工组织设计。第三部分技术文件3、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2、*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分析表可以不打印);1、*报价一览表;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磋商人代表签字:磋商人名称:项目编号:GYZJYC-20220702第1轮报价报价一览表(格式)2、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报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磋商人代表签字:磋商人名称:项目编号:GYZJYC-20220702第轮报价报价一览表(格式)说明:本项目原则上实行两轮报价,但不排除根据磋商情况进行三轮报价,本报价为第一轮报价。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报价: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企业声明函说明:本项目原则上实行两轮报价,但不排除根据磋商情况进行三轮报价,后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以最终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此报价表不须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由供应商磋商后现场报价填列)本人姓名:疫情防控承诺书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本人近期未途经疫情高风险地区到或返(或从外埠到、返后已按要求隔离满28天,未出现任何症状)。本人承诺:参加年月日的开评标活动。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字):5、开评标活动结束后,本人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4、本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引导。3、本人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2、本人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症状,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年月日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江苏东坤展览装饰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江苏东坤展览装饰有限公司参加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廉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康政人才活动中心展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装修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东坤展览装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4人,营业收入为800万元,资产总额为525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金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展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览装饰4企业名称(盖章):江苏东坤展览日期:2022.08.03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计施工 展馆 一体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