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学辅助 设备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综合事务中心2022)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SHXM-00-20220706-1070

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新开办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杉加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8MA1JMPX04M

公告标题:
2022年新开办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20706-1070二、项目名称:2022年新开办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采购
4466376.00元
上海越乐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西大盈港二路93弄3号120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采购
2022年新开办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采购
上海越乐
1
4466376.00
上海越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建华,陈爱鞠,戴遥远,左适够,刘念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313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青浦区
联系方式:021-39225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杉加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青浦区盈港东路8000弄
联系方式:13331998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洪超
电 话:13331998580
附件信息:

2022年新开办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pdf2022年新开办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pdf1015.5K

首次公告时间:
2022-08-10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越乐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2022年新开办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XM-00-20220706-1070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综合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杉加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第四章合同文本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2年新开办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7-28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HXM-00-20220706-1070项目名称:2022年新开办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513000.00元最高限价(元):无采购需求:本次项目为采购2022年新开班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一批,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及保修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7-07至2022-07-14,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0元—3—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810:00:00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2022-07-2810:00:00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开标,开标全程采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方式准时进行,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准时参加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2.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投标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代理机构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教育综合事务中心地址:青浦区万寿路55号联系人:夏銘杰联系电话:021-39225805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杉加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浦区盈港东路8000弄250号-3联系人:陈洪超联系电话:13331998580—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内容1.项目名称2022年新开办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2.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为采购2022年新开班幼儿园教学辅助设备一批,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及保修等。3预算金额预算金额:4513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所学校各自的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所学校预算金额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项目类别货物采购5.疑问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6.质疑潜在投标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方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投标保证金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元整。转账方式:在线转账收款单位:上海杉加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03880620040041396帐号: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青浦环城支行汇款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8.投标有效期90天9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810:00:00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2-07-2810:00:00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开标,开标全程采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方式准时进行,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准时参加开标。—5—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装订密封后与样品同时递交。(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10.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含税价)11.采购政策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20〕18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投标方须提供具有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3.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最新公告及通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若采购产品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内的产品,投标方应承诺提供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若成交,供货时须附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12.转让分包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3.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否14.现场踏勘不组织15.样品提供需要。样品要求详见项目需求16.现场演示需要。演示要求详见项目需求—6—17.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杉加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青浦区盈港东路8000弄250号-3联系人:陈洪超联系电话:13331998580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相关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2本次招标为网上采购,投标方应自行办理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所需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投标方须自行承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失败等,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定义2.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2.2“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人组织本次采购的预算单位。2.3“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货物”系指按合同规定向招标方提供的全套设备、材料及其相应的包装、随供件、技术资料(包括软件、图纸、技术手册等)和(或)其他设施等。2.5“服务”系指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供货伴随服务,包括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试验、开通运行验收配合、相关技术服务(如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招标方技术人员的培训等)、售后服务等其他所有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投标方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3.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评判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书(2)投标方须知(3)项目需求(4)合同文本(5)投标文件有关格式5.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实施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可要求澄清,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时间前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下同)通知招标方,招标方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以澄清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6.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更正,投标方可以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进行网上下载,以确认其已阅知该澄清或更正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6.3为使投标方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方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招标方将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6.4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6.5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澄清或更正公告、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结果通知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云平台发布或发送。投标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投标方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6.6采购人若有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方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7.踏勘现场(若有)7.1招标方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方应按《投标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8—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2投标方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7.3招标方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仅供投标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方不对投标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递交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文件可能被拒绝。9.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商务投标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方简介和业绩情况等);(2)技术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安装调试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1.2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需求”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要求投标。12.投标报价12.1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中分别列出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及总价。投标方对每项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3.报价货币13.1投标文件中所有价格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14.货物合格性和投标方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14.1投标方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14.2投标方应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该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履行“合同条款”和/或“项目需求”所规定的卖方所应承担的维护、修理和备件储存义务,并且该机构须提供投标方对其履行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售后服务的充分授权。14.3投标方按本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可通过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等形式提交证明其—9—货物和服务满足本项目需求、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14.4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14.5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釆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14.6投标方按上述要求进行阐述时应注意:如招标方在项目需求中给出货物或服务要求的标准或者参照的牌号及分类号,则它们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方可以选用代替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代替要以不影响需求功能实现为前提。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方应提交“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方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方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投标方须知”第15.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方出具。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并在云平台录入保证金递交信息。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15.3投标截止时,对没有递交并在云平台录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方,系统均将视为无效投标。15.4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15.5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方支付服务费及按投标方须知第33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6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中标方未根据投标方须知第33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投标方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方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5)投标方有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16.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10—附件十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年份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合同金额(万元)用户情况序号年份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时间合同金额(万元)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方式1234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方(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近三年指:从开标之日起倒推三年以内正在进行或已完成的项目。(2)需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交付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不算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44—附件十一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投标方书面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非联合体等);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注:以上证明材料如有缺漏则资格检查不通过,投标无效。—45—附件十二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投标方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方:(盖章)日期:—46—附件十三投标方书面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非联合体等)致:(采购人)(公司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作出郑重说明:一、本公司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方或评标委员会行贿。三、本公司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投标,本项目实施由本公司独立承担,本公司若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投标方(公章):日期:年月日—47—附件十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兹授权(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被授权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被授权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部门:职务: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投标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8—附件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名称);制造商为(投标人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名称);制造商为(投标人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49—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3、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4、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50—附件十六资格条件响应表项目内容要求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及页码备注法定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进口设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设备。法定代表人授权1.在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方(公章):日期:年月日—51—附件十七实质性要求响应表项目内容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及页码备注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条件响应表》以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适用于纸质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加密)。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少于90天。投标报价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或项目最高限价;4.不得低于成本报价;5.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投标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10%。质量保证期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交付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付款方法采购人收到货物及其发票且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2023年度财政预算下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50%。合同转让与分包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方(公章):日期:年月日—52—附件十八与评标有关内容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所对应投标文件的内容名称页码1234567891011……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标方法之评分标准。请各投标人对照评分表内容依次填写。—5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辅助 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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