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DBJ(ZB)-LC-2022-003(招标文件编号:SDBJ(ZB)-LC-2022-003)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日照老东关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西海路中段
包组或产品名称:主副食品
下浮率(%):2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日照老东关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主副食品
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庆、段翠英、任彬、尹刚、张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执行,按差额累进定率法计算收取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83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107号         
联系方式:安警官 0633-7985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1901室            
联系方式:李经理17854155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  17854155805 

0718日照站终审稿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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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项目编号:SDBJ(ZB)-LC-2022-003招标文件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山东鲁成SDLC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代理单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目录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概况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六章附件47第五章合同格式40第四章公开报价、评标、中标30第三章项目说明174.最高限价:177.68万元(人民币)3.预算金额:177.68万元(人民币)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SDBJ(ZB)-LC-2022-003一、项目基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19楼19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9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5.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具体采购内容为:序号主要产品质量要求1粮油类(大米、面粉、杂粮、豆类、食用油等)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2干货调料、蛋类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3冻品类(鸡、鸭、鱼、猪、牛、羊肉、丸类及其它海产品类等)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4新鲜肉类(鲜猪肉、牛肉、羊肉、鸡、鸭、羊肉、内脏类等)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5新鲜蔬菜类(叶菜类、根茎类、鲜菌类、茄果瓜类、葱姜蒜椒、半加工菜类等)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6鲜活海鲜产品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7新鲜水果类(热销水果、时令水果)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8奶制品、豆制品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9其他消费(食)品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2.地点: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19楼1901室)1.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若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14:00时(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6.售价:¥300.00元/份(人民币)5.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信息情况表(不规定具体格式,请写明“投标人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报名费电汇/转账凭证。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sdbiding@163.com,邮件主题填写“投标人全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内,如报名资料不齐全,代理机构会通过邮件通知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务必核实邮件内容。4.现场报名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须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3.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的形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预算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向中标人结算支付。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22年8月9日14:00时(北京时间)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安警官0633-7985235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107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项目联系人:李经理电话:0531-83191855、17854155805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李经理0531-83191855、17854155805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19楼1901室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1.“采购人”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二、定义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中标人。一、适用范围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综合说明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地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全年预算金额:177.68万元(此金额为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若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资金情况财政资金。6投标有效期公开报价后90日历天7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五份副本,电子版文档一份(电子版储存介质为“u 盘”)8付款方式每月按照上一个月份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机关抵扣要求的合格发票,乙方未提供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付款期限顺延,并不视为违约。9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2 年8月9日14:00 时(北京时间)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楼会议室11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2年8月9日14:00 时(北京时间)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楼会议室1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一)招标文件的组成三、招标文件说明4.“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进行报价竞争的单位。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四章公开报价、评标、中标第三章项目说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四、投标文件的编写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身份证(附件二)。(3)供货产品明细表(附件四)(2)报价一览表(附件三);(1)报价函(附件一);1.报价函部分投标文件由报价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服务部分四部分组成。(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完税凭证、社保缴纳凭据,若投标人符合相关减免税政策,企业需提交相关证明或声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2)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的完整版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若资信证明无法体现该账户为基本账户,投标人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1)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证明材料;2.资格审查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3.商务部分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按要求签署)(2)具有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加盖公章)(1)本项目的重点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及实施方案、货单、账单、对账实施方案、供应商分拣设施流程、储存流程、食材质量保障方案、交货验收标准;4.服务部分(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表格及资料。(4)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3)商务偏差表(附件五)(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情况及要求);(2)投标人自开标日近24个月内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页及其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7)售后服务方案;(6)本项目产品包装方案;(5)应急保障方案;(4)拟派服务人员;(3)提供货物来源和存储;(2)本项目的运输设备和配送方案;(二)投标文件的编写方式2.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注:1.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中项目说明要求相一致的资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片或数据。投标人在详细阐述服务主要内容、指标要求时,应注意招标文件“项目说明”中的规定以及要求。(10)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人认为其他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9)疫情防控措施;(8)服务优惠承诺;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正本)、报价一览表,并在投标文件封面、报价一览表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三)投标文件的签署4.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照提供的格式编写,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自行编写。3.“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竖版。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存储介质为U盘,存储介质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供备份。1.投标文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本项目不对装订方式进行限制,但投标人不应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版文档、报价一览表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1.投标人应准备六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和一份电子版文档。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五)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的密封和标记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四)语言及计量单位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六)投标文件的递交(4)每一密封封面上注明“于2022年8月9日14:00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3)包封内容(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2)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4.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在签到处进行签到。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楼会议室。(九)报价要求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公开报价后90天(日历日),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八)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七)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考虑包含客观因素及相关费用后综合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含材料费、检验费、运输费、以及综合考虑运距、运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现场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自身情况报价。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报价签订合同,下浮报价比率一旦确定,严格执行且不得私自更改。若所供主副食品在日照市价格监测中心网站和凌云超市无法查询到价格的,中标人应出具说明请示采购人,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行情确定该主副食品的基准价格。若日照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无所采购货物指导价格,采购货物基准价格参照日照凌云超市(日照市辖区内店)此货物价格为采购人供货,并需要提供当日超市该产品报价截图。3.报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应参照同行业标准规定,并综合考虑市场因素,报价下浮率基准价格及供货基准价格以日照市价格监测中心(http://rzwj.rizhao.cn/jgjc/index.php)公布的数据为准,报出相应的下浮率。其中,日照市价格监测中心公布价格所包含的主副食品公布按照日照市价格监测中心公布的以当日农贸市场价格平均价格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三份报价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十)报价错误的修正“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必须正确填写。计算方法为: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权重(有效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2)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或投标人所在省份信用查询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由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批发业,若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五、合格的投标人开户单位: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执行,按差额累进定率法计算收取成交服务费。1.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自己所有与参加招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七、投标费用从报价截止之日,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六、投标有效期2.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签字的。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的。(一)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效:八、无效报价账号:853111010122803146开户银行:恒丰银行泺源支行3.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1.索证验收:采购人查验货物营业执照、随货检验报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关证件,如不合格,直接拒收。九、验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6.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5.在整个报价、评标、中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中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或串通报价的。4.投标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7.采购人对投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物或投标人与中标时的样板不符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记录在案,并作为考核依据,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合同。6.采购人对配送不合格、货不对单的货物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配送在约定时间内补送。采购人对因投标人配送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供餐产生的损失(订外卖等费用),有权要求投标人全额赔偿。5.收货人验收货物品种、数量、质量后,送货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分别交给收货人、送货人各留存一份。4.投标人、采购人对质量有争议的的货物,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3.品种验收:采购人收货员按提前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查验配送货物品种是否一致,对和订单不相符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货不对单或漏送导致无法正常供餐时,投标人必须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2.质量验收:采购人收货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验查配送货物,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餐的,投标人必须一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2.投标人认为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过期限不予受理。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十一、质疑2.招标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1.本次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十、解释权(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项目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三章项目说明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的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若日照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无所采购货物指导价格,采购货物基准价格参照日照凌云超市(日照市辖区内店)此货物价格为采购人供货,并需要提供当日超市该产品报价截图。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投标人应参照同行业标准规定,并综合考虑市场因素,报价下浮率基准价格及供货基准价格以日照市价格监测中心(http://rzwj.rizhao.cn/jgjc/index.php)公布的数据为准,报出相应的下浮率。其中,日照市价格监测中心公布价格所包含的主副食品公布按照日照市价格监测中心公布的以当日农贸市场价格平均价格为准。四、报价方式: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分包和中小企业情况:1个包,全部面向中小企业。一、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77.6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六、预算费用及付款方式:五、采购内容:投标人需考虑包含客观因素及相关费用后综合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含材料费、检验费、运输费、以及综合考虑运距、运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现场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自身情况报价。采购人将根据中标人报价签订合同,下浮报价比率一旦确定,严格执行且不得私自更改。若所供主副食品在日照市价格监测中心网站和凌云超市无法查询到价格的,中标人应出具说明请示采购人,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行情确定该主副食品的基准价格。序号主要产品质量要求1粮油类(大米、面粉、杂粮、豆类、食用油等)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2干货调料、蛋类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3冻品类(鸡、鸭、鱼、猪、牛、羊肉、丸类及其它海产品类等)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4新鲜肉类(鲜猪肉、牛肉、羊肉、鸡、鸭、羊肉、内脏类等)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5新鲜蔬菜类(叶菜类、根茎类、鲜菌类、茄果瓜类、葱姜蒜椒、半加工菜类等)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6鲜活海鲜产品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7新鲜水果类(热销水果、时令水果)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8奶制品、豆制品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9其他消费(食)品所有预包装产品质量应符合行业国家标准、通用卫生标准,有“QS”或“SC”标志,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食用油:需为压榨一级非转基因花生油和玉米油,。动物性产品需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蔬菜、水果: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新鲜有光泽;无腐烂变质、病虫害。其中,大米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版本粳米标准,并拥有“QS”或“SC”标志,级别:一级,所购产品生产日期距到货日期不得超过两个月。粮油类:所需粮油类主要为大米、面粉、杂粮、食用油杂粮、豆类等,需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卫生标准和规定。供货商需具备需提供本批次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货源充足,送货及时。八、产品质量要求:具有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七、资格要求:每月按照上一个月份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机关抵扣要求的合格发票,乙方未提供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付款期限顺延,并不视为违约。冻品类:所需冻品类包括鸡、鸭、鱼、猪、牛、羊肉、丸、火腿及海产品类等冻品。要求标识与实物相符,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明确,生产厂家、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标识重量与实际重量相符,且所购冻品应在保质范围期限的前1/3时段。其中,鸡蛋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禽蛋产品合格证及禽蛋养殖企业资质证明。盐、糖、酱油、醋等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干货调料、蛋类:所需干货调料、蛋类包括调味品、干货、日杂、鸡蛋、鸭蛋及蛋类制品等。成件单品品质优良,包装过关,商标牌号、生产日期清楚,检验报告真实齐全,所购产品应在保质范围期限的前1/3时段,散装单品新鲜无变质,来源可靠,斤称产品足量新鲜安全健康,并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卫生标准和规定,货源充足,送货及时。食用油需具备独立包装(16L或20L装),花生油需符合国家最新版本压榨油标准,玉米油符合国家最新版本标准,食用油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有“QS”或“SC”标志,质量指标:一级食用油。杂粮、豆类必须有“QS”或“SC”标志,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卫生标准和规定,所购产品生产日期距到货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月。面粉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版本标准,有“QS”或“SC”标志,级别:特制一等,所购产品应在保质范围期限的前1/3时段。新鲜肉类:所需冻品类包括鲜猪肉、牛肉、羊肉、鸡、鸭、羊肉、内脏类等,牛羊肉符合最新版本鲜(冻)畜、禽产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国家最新版本牛羊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等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猪肉符合符合国家最新版本标准。所有产品需符合国家鲜(冻)畜、禽产品卫生标准,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及屠宰企业资质证明。斤称产品保证新鲜无变质,成件产品品质优良包装过关,货源充足稳定,送货及时。冻海产品类新鲜无异味。冻鱼类鱼眼无光泽、平坦,鱼鳞较完整,解冻后腮部由鱼腥味,无异味。冻火腿需达到一级鲜度,肌肉切面呈深玫瑰色或桃红色,有光泽,致密而紧实,切面平整,具有火腿特有的香味,尝味时盐度适度,无其他异味。冻鸡鸭制品皮肤有光泽,肌肉切面有光泽,脂肪呈黄色或淡黄色,肌肉有弹性,解冻后无异味。其中,冻肉制品(猪、牛、羊肉)色泽肌肉有光泽,红色或稍暗,脂肪白色,外面湿润,切面有渗出液,解冻后具有鲜肉固有的气味,无异味。其他消费(食)品都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豆腐须为当日制成产品,白色或淡黄色,有豆香味,无腐败气味,软硬适度,细致不粗糙,块状完整,有弹性。奶制品、豆制品类:奶制品、豆制品类包括纯牛奶、酸牛奶、豆腐、豆渣及其他奶制品、豆制品等。调乳制品符合国家最新版本要求;灭菌乳制品符合国家最新版本要求。其中,奶制品须为成件单品,品质优良,包装过关,商标牌号、生产日期清楚,所购产品应在保质范围期限的前1/4时段。新鲜水果类:新鲜水果类包括热销水果、时令水果等,要求个头均匀、新鲜、饱满、无腐烂、无病害、无异味、无挤压、口感脆甜、口味鲜美,来源可靠,货源充足稳定,送货及时。鲜活海鲜产品类:符合国家最新版本鲜海水鱼一级标准、国家最新版本活鱼运输技术规范、国家最新版本淡水鱼运输技术规程等国家和行业标准。鲜活海鲜产品类包括活鱼、活虾、活蟹、贝类等,要求必须为当日现杀鲜活海鲜产品,并出具相关证明,色泽观之新鲜,闻之无异味,来源可靠,货源充足稳定,送货及时。新鲜蔬菜类:所需新鲜蔬菜类包括叶菜类、根茎类、鲜菌类、茄果瓜类、葱姜蒜椒、半加工菜类等,一般为当季时令蔬菜,新鲜无变质,来源可靠,无腐烂变质、病虫害、农药残留,蔬菜的可利用率高,满足绿色蔬菜标准。对因存在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货物,食堂有权拒绝签收,中标人须在伙食供应延时的前提下按要求及时如数更换到位,保证验收合格,并接受按照当日该食堂花费总金额10%的罚款。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对货物质量和价格进行检查验收,检验合格后在供应商随货同行的货物销售明细单上签字后留存一份,同时向中标人索取本批次货物的质量合格证、质检报告等票证(若有)。每批次货物必须经采购人验收人员签单后方可有效,否则为无效供货。订货由各食堂负责,订货验收单一式三份,食堂一份、供货方一份、报后勤保障处或警保中心一份。如采购人临时要求中标人供应物资,中标人应在1小时内保质保量紧急供应。因中标人配送货物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时且供方未采取补救措施,扣除当月该食堂支付金额的0.5%,当月超过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食材采购需求提前一天告知中标人,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需求,独立完成原材料采购及配送、保证所供货物的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及时负责地配送到指定食堂,每日送货时间为7点30分前。逾期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可扣除当日采购金额1%作为处罚。九、供货流程及货物验收要求:3.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产品质量规范的要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出现因食用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中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2.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及配送过程须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地方卫生检验检疫及食品加工标准。1.所以产品必须满足上述质量标准,如经采购人每月不定期抽查、集中查验发现未能满足上述质量标准,并认定无误的,存在1-5项的每月扣除当月支付金额0.4%,存在6-10项的扣除当月支付金额1%,存在10项以上的,扣除当月支付金额的3%,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方有权对中标人服务的过程,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十、质量及服务要求对中标人因理解不当,错供货物,食堂有权拒绝签收,中标人须在不贻误厨师备菜的前提下按要求及时如数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⑸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⑷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⑶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⑵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⑴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4.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供应的食品货物中含有下列情形时,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采购人及用餐人员由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7.食品采购及配送时,食品配送企业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式运输车辆(汽车),运输车辆及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保证在运输途中的防雨、防尘、保温。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6.投标人须负责集中采购、分装、分送到所供应单位。5.中标人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采购和配送的卫生、加工服务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食堂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以保证用户的就餐需求及安全。⑻超过保质期限的;⑺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⑹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2.中标人应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1小时响应服务,所供产品若出现重大安全质量问题,中标人应保证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证正常使用。1.若日照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无所采购货物指导价格,采购货物基准价格参照日照凌云超市(日照市辖区内店)此货物价格为采购人供货,并需要提供当日超市该产品报价截图。若所供主副食品在日照市价格监测中心网站和凌云超市无法查询到价格的,中标人应出具说明请示采购人由采购人根据市场行情确定该主副食品的基准价格。最终供货价格=基准价格×(1-中标下浮率)。因市场价格随季节、供求关系等因素变化较大,供货当日的货物市场价格,应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当天的市场行情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日照市物价局价格监测中心上公示的同类产品价格;当遇市场价格波动时,米、面价格浮动率在5%以内,食用油、猪肉价格浮动率在5%以内,确定的基准价格不做调整。如遇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中标人应在第一时间将调整方案通知采购人同意后,再按市场浮动利率调整基准价格,下浮率维持不变。无论如何调整,必须保证基准价格不得高于物价部门发布的同一等级产品的市场零售价;最终供货价格也不得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的价格。一旦发现中标人故意虚抬市场价格或供应价格高,当月查实一次,将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1%,查实两次,将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3%,采购人有权直接结束合同。十一、其他要求:10.中标人应承诺所供食品集中采购,提供的食品均标明进货渠道和进货方式,应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可靠,确保所有食品原材料的安全健康,须冷藏的食材应及时冷藏储存,保证食材新鲜。并承诺提供所供食品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或检验合格证,鸡蛋和豆制品提供资质证明和检验报告,散装食品要有包装,果蔬类食品,其感官应新鲜,海鲜产品(鲜活及冷冻)应感官新鲜、无刺鼻异味、净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肉类应无注水、感官新鲜、无刺鼻异味,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及屠宰企业资质证明。9.每次采购的粮、油、副食、调料、果蔬、牛羊肉、肉类、水产品、蛋类系列产品等食材须具有国家有权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油类须采购具有有“QS”或“SC”标志认证标识的定型包装食用油),同时须每次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索票的整理。8.采购食品必须与正规、有安全保证的投标人签订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2.开标时间:2022年8月9日14:00(北京时间)。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楼会议室。一、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公开报价仪式第四章公开报价、评标、中标3.中标人配送地址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27号,如有配送地址和时间变化,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为准。三、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招标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委员会5.唱价:由工作人员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宣读“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在见证人监督下,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提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及相关部门参加。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一)评标原则1.3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问。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1.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1.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不符,则视为无效报价。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初步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二)评标办法评分细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得分;得分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各投标人得分按评标委员会确定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分数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按照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2.1综合评审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审。2.评标1.4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项 目分值评 分 标 准价格部分价格分1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报价中最高的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分取小数点后两位,余数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其他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15%×100商务部分类似项目业绩4自开标日近24个月内类似项目业绩,根据各投标人业绩情况评定打分。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标的页及其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服务部分1.重点工作方案25根据本项目的重点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案)进行评审:1.供货及实施方案;2.货单、账单、对账管理能力;3.供应商分拣设施流程、储存流程;4.食材质量保障方案;5.交货验收标准。1.上述5项内容,每全面细致阐述一项并对该项内容重点难点进行分析,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则该项得5分;2.上述5项内容,每项阐述内容较为全面细致,提供该项内容重点难点分析针对性和可行性较强,则该项得3分;3.上述5项内容,每项阐述内容存在缺陷或未提供该项内容重点难点分析,则该项得1分;4.上述5项内容,每有1项未进行阐述,则该项得0分。服务部分2.运输设备、配送方案14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运输设备和配送方案进行评审。针对运输车辆打分。1.有专门运输配送车辆且有冷藏车辆,得5分;2.有专门运输配送车辆无冷藏车辆,得2分;3.无专门运输车辆得0分。(所有车辆需提供正面照片及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的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租用车辆提供租赁合同,证明材料不全的不得分。)针对配送方案打分。1.配送方案完善,针对性强,运输措施完善,能够做到一站式配送,得9分;2.配送方案较完善,针对性较强,运输措施较完善,基本能够做到一站式配送,得6分;3.配送方案欠缺,针对性不足,运输措施不够完善,不能做到一站式配送,得3分;4.未提供相关说明的,得0分。服务部分3.货物来源和储存能力11根据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针对货物来源打分:1.货物来源正规合法有保障,能够提供合格证、质检报告、合格证明等文件,得5分;2.货物来源正规合法有保障,能够提供部分货物合格证、质检报告、合格证明等文件,得3分;3.货物来源不明,且不能够提供货物合格证、质检报告、合格证明等文件,得0分。针对货物质量的相关保障设施、设备及能力打分。1.有固定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存储仓库、冷藏仓库,且日常管理措施严谨规范的得4分;无固定存储仓库、冷藏仓库,日常管理不够严谨规范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说明不得分。(此项需提供图片、文字性说明以及房屋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针对货物供给能力打分。有自建食品或蔬果加工公司的,有充分且长期的提供优质货物能力的得2分;与大型食品或蔬果加工公司、基地等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有稳定提供货物能力的得1分;无相关材料证明货物供给能力的不得分。(此项需提供图片、文字性说明以及房屋产权证或场地租赁合同、企业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服务部分4.拟派服务人员6根据投标人拟派服务人员情况进行评审。1.服务人员组成完整、岗位安排合理,得6分;2.服务人员组成较完整、岗位安排较合理,得4分;3.服务人员组成不完整、岗位安排不合理,得2分;4.未提供相关说明,得0分。(此项需提供拟派服务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服务部分5.应急保障方案8根据投标人对供货过程中出现的临时性配送任务、食品安全事件、运输突发事件等采取的应急保障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阐述清晰、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得8分;2.方案阐述较清晰、有一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存在一定的缺陷,得5分;3.方案阐述严重欠缺、针对性不足、可操作性存在严重缺陷,得3分。4.未提供相关说明,得0分。服务部分6、包装方案3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审。1.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全面、合理、完善,得3分;2.方案全面、合理、完善但针对性不足,得2分;3.方案不全面,措施存在缺陷,得1分;4.未提供相关说明,得0分。服务部分7、售后服务方案8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措施等)1.整体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得8分;2.整体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得5分;3.整体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面、无针对性,得3分;4.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服务部分8、服务优惠承诺3根据投标人的优惠承诺进行评审。供应商每提供一条切实可行、内容具体、符合服务要求和内容的优惠承诺得1分,满分3分。此项缺项不得分。注:报价优惠除外。服务部分9、疫情防控措施3 根据投标人防疫措施进行评审。1.防疫用品配备齐全,措施合理可行、有针对性等且评价最优,得3分;2.防疫用品配备齐全,措施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措施较得当,得2分;3.防疫用品配备齐全不合理,措施不合理,措施不可行,不能满足配送需要,得0分。合计100分四、评审过程(4)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报价处理。(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2)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注: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人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4.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3.评审过程保密2.评审得分相同时,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汇总评标委员会成员得分时,以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六、确定中标人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评标及结果的任何行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期间不得与投标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私自离开评标现场,如确需离开现场须在公证员监督下进行,并按时返回。1.评标委员会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五、评标纪律(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考虑维持原结果,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八、授予合同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正当理由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须提交书面文件并阐明放弃理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公布。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七、中标通知书本次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参考合同成交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采购合同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第五章合同格式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甲方)所需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名称)经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以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为包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乙方: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5、本合同附件4、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五、付款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执行。四、合同金额三、货物、数量及规格(详细清单见附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执行。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八、质量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执行。七、货物内容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9日。六、合同期限每月按照上一个月份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机关抵扣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未提供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付款期限顺延,并不视为违约。2、质量验收:采购人收货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验查配送货物,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餐的,投标人必须1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1、索证验收:采购人查验货物各种凭证,如不合格,直接拒收。十、验收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九、知识产权货物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十一、不可抗力条款7、采购人对投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货物或投标人与中标时的样板不符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记录在案,并作为考核依据,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合同。6、采购人对配送不合格、货不对单的货物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配送在约定时间内补送。采购人对因投标人配送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供餐产生的损失(订外卖等费用),有权要求投标人全额赔偿。5、收货人验收货物品种、数量、质量后,送货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分别交给收货人、送货人各留存一份。4、投标人、采购人对质量有争议的的货物,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负责。3、品种验收:采购人收货员按提前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查验配送货物品种是否一致,对和订单不相符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货不对单或漏送导致无法正常供餐时,投标人必须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后合同生效。十三、合同生效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十二、售后服务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3、凡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报价未按照合同执行,经采购人查出,取消供货合同。2、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投标人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安全事故的,投标人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同时立即停止投标人供货,并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投标人的赔偿预付款。1、因投标人配送不及时导致采购人伙食供应延时但经投标人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10%作为投标人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以上情况出现三次取消供货合同。十五、违约条款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十四、合同保存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所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十七、补充协议十六、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日照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5、一方违约的,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4、凡所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实际标示的5%的,每查实一例,在当月应付货款中扣除1000元。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单位:开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定义合同通用条款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电话:电话: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装要求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知识产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技术规范6.1每月按照上一个月份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税务机关抵扣要求的合格发票,乙方未提供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付款期限顺延,并不视为违约。付款方式5.2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5.1.1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5.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交货方式8.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通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取消项目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8.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甲方可以正确使用。8.1乙方须保证货物是新鲜、高质量过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质量保证7.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技术资料10.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索赔9.2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收货单据。9.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检验和验收8.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迟延交货10.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0.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10.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或由权威部门评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做出赔偿。10.2.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若损失超过合同总金额,由双方协商处理。10.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12.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2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赔偿1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1.1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可申请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争议的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税费13.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6.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6.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6.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经上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违约解除合同15.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5.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破产终止合同16.1.4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6.1.3.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6.1.3.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6.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6.1.3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通知19.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合同修改18.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转让和分包17.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合同生效和其它22.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适用法律21.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单位20.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名称为(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报价函附件一:报价函第六章附件23.1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版一份。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地址: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解释。6、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5、我方同意遵守贵机构有关评标会议的各项规定。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招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一切有关事宜。代理人在该项目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传真:报价一览表附件三:报价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公章):(附法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下浮率%)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是否完全认同)  为方便唱价与记录,本表格除在投标文件中制作以外,需另单独制作本表格一式三份,单独密封。(密封格式详见附件)供货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附件四:供货产品明细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注:1.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尽可能全面完整的提供能供货物的相关信息。项目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生产制造企业品牌、产地、批号备注1大米(须写明全称)(其他与产品相关的信息内容)2……………2.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差,请填写“无”。说明:1.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条款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偏差表附件五:商务/技术偏差表序号偏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实际情况偏离理由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附件六: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序号姓名职务身份证号所持证件情况附件七:服务设备一览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说明:服务人员包括经理、采购员、配送员、司机等相关人员,根据格式自行填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说明:服务设备包括车辆、工具、货箱等,根据需要自行列表。服务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品牌数量备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附件八:自开标日近24个月内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序号使用单位项目名称供货时间合同金额(元)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提供)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件十: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附件十一:格式封口格式: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条例第十九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若招标招标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附件十二:封面格式(例):于年月日14:00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于年月日14:00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投标文件(正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投标文件(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投标文件电子版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采购验收通知单招标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单位公章年月日招标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验收是□ 否□分期情况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验收内容  合 格□ 不合格□  按 时□ 不按时□  合 格□ 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意见招标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招标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属于批发业:承接企业为且照老东关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536万元,资产总额为3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名称(盖章):且照老动关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8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