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中标结果公示(丰县农业农村局2022)
[丰]丰县农业农村局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更正(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
2 、项目名称: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3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
7
月
8日
二、更正信息:
1 、更正事项:中标结果公告。
2
、更正内容:原中标结果公告中“中标金额:
481900000.00
元(人民币)”,现更正(澄清)为“中标金额:
481600000.00元(人民币)”
3
、更正日期:2022年
8
月
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丰县南苑路
联系方式:0516-8921090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系方式:0516-8561068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涛
电话:0516-85610680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8月15日
附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一).doc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一).doc
(澄清)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招标文件.doc
(澄清)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招标文件.doc
2、供应商地址:徐州市丰县丰黄路东侧(水利局院内)1、供应商名称:江苏彭澈水务有限公司三、中标信息原中标结果公告中《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一)》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3、中标金额:481600000.00元(人民币)2、供应商地址:徐州市丰县丰黄路东侧(水利局院内)三、中标信息1、供应商名称:江苏彭澈水务有限公司更正后为:3、中标金额:481900000.00元(人民币)项目名称: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人: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招标文件江苏科建工程项美项目管理理有限公司JiangsuKejianGongchengXiangmuGuanliCo.,Ltd.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部分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总目录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6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第五章采购需求……………………………………………………19第四章评标标准………………………………………………………17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12、项目名称: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1、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一、项目基本情况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2年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丰]丰县农业农村局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申请人(即投标人、投标人,下同)的资格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5、采购需求: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包含丰县孙楼街道、范楼镇、师寨镇等十四个镇(街道)范围内农村道路厕所整治提升、环境整洁村创建、坑塘沟渠清理、无保留价值的残垣断壁和危房清理、陈年垃圾秸秆柴垛清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预算金额:48200万元。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1、时间: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7月15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2年07月15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2年07月15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投标人权益收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三、获取招标文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3、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2.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②“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需重新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投标人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①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六、其他补充事宜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2、线上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二)询问和质疑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2022年8月12日09:30(北京时间)(一)投标文件的接收: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质疑接收人:江涛联系电话:0516-8561068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五)说明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3、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2、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七)特别说明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6-89210900项目联系人:邱坛地址:丰县南苑路名称:丰县农业农村局1、采购人信息2022年7月8日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16-85610680项目联系人:江涛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招标文件《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丰县农业农村局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1、项目名称: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丰县农业农村局的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②“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需重新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投标人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①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1、时间: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7月15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2年07月15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2年07月15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投标人权益收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三、获取招标文件2.线上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四、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3.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2.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4.联系方式:0516-892109003.项目联系人:邱坛2.地址:丰县南苑路1.采购人:丰县农业农村局五、采购人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2022年7月8日4.联系方式:0516-856106803.采购项目联系人:江涛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1.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采购代理机构四、开标三、投标二、招标一、总则目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八、询问和质疑七、政府采购合同六、定标五、评标(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三)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二)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一)采购人。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八)招标文件的内容二、招标(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参加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投标人,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投标人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2.投标人应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项目要求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3.开标前答疑会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现场考察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商务条件: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投标函和价格表:要求见本章12、13,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十四)投标报价要求(十七)本项目为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其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投标人不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2.采购人应在距投标有效期满30日之前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其延长投标有效期。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0天。(十六)投标有效期(十五)投标货币。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6)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3)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十九)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十八)线上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8)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文件的退还: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二十一)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收到投标文件后注意事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二十)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0.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9.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5.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4.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四、开标2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20.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19.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18.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所有投标单位携带CA证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在到达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并宣读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二十五)开标:(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五、评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宣布评标纪律;(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二十八)评标(二十七)评标方法、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比较与评价。(2)澄清有关问题。②符合性审查。①资格性审查。(1)投标文件初审。1.评标工作程序: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4)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三十二)废标条款:(三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十)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六、定标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五)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标的履约完成、验收合格、合同期限结束(或服务期结束)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取得补偿。2.如果中标人没有遵守本章(三十八)1或本章(三十九)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中标人应当在评审结果公示日起三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三十八)履约保证金(三十七)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2.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三十九)腐败和欺诈行为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四十)询问和质疑八、询问和质疑2.投标人应注意《合同通用条款》关于腐败和欺诈行为的相关规定。(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500万~1000万0.80%0.45%0.55%l000万~5000万0.50%0.25%0.35%5000万~l亿0.25%0.10%0.20%1亿~5亿0.05%0.05%0.05%5亿~10亿0.035%0.035%0.035%10亿~50亿0.008%0.008%0.008%50亿~100亿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中标金额货物服务工程收费上限100万以下1.50%1.50%1.00%最低5千元最高10万元(PPP项目最高10万元)100万~500万1.10%0.80%0.70%500万~1000万0.80%0.45%0.55%l000万~5000万0.50%0.25%0.35%5000万~l亿0.25%0.10%0.20%1亿~5亿0.05%0.05%0.05%5亿~10亿0.035%0.035%0.035%10亿~50亿0.008%0.008%0.008%50亿~100亿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附件:徐州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服务费行业指导价格标准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四十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条款项号内容一、总则(一)本项目采购人:丰县农业农村局(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实际控制、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⑵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标准不高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招标(九)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九)2不安排现场考察。(九)3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十二投标人须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入“苏采云”系统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离线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特别说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需要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以系统为准)1(十二)2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三、价格部分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四、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投标人的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原件扫描件);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2021年度,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证明。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证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五、《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六、技术部分1、技术部分。要求见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和第五章《采购需求》;2、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七、商务部分1、投标人业绩见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投标人企业实力见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3、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八、其他部分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非必须提供):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具体以中小企业须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非必须提供)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非必须提供)。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4、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资料。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十三)2商务条件见: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1和(十二)2(十三)3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十四)2本项目不接受超过48200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其中: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和超过48200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报价包含项目完成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十五)以人民币报价。(十七)2(1)线上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以系统为准)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投标文件的,须在双方签定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十八)4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12.1和12.2(十八)线上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二、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1、未进行线上投标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说明:投标人应凭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十九)一、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8月12日09:30前。二、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8月12日北京时间09:30三、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二十)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投标人应携带 CA 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到达开标时间后,使用 CA 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四、开标(二十五)1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北京时间09:30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二十五)3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五、评标(二十六)2评标小组的组建:评标小组成员构成:7人。(二十七)采用综合评分法。各评标因素权数详见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十八)1(4)1、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投标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相同投标报价和技术指标优劣得分也相同的,按项目实施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七)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应当在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时间及退款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四十)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招标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质疑接收人:江涛 联系电话:0516-85610680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附加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1/1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自测或辩别企业规模类型口徐州工信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5千元,按5千元收取;如高于10万元,按10万元收取。超出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8折计算收取。(PPP项目按10万元)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说明:(一)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章说明:第四章评分标准(评分细则)7.多标段项目按总项目收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价格部分(15分)价格(1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15投标人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为准),且在《开标一览表》中的注明“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由投标人本企业提供服务”的,该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10%)。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术部分(60分)实施方案(35分)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实施方案的总体设想、质量保证措施、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措施、资金筹措方案等方面是否全面、科学、合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1)描述细致全面、科学合理,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5分-20分;(2)描述全面,内容较完整,符合采购需求的得19分-10分;(3)描述内容不完整,分析不全面,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9分-1分;(4)未提供具体的描述或描述不完整,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技术部分(60分)服务质量(15分)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完全响应项目要求、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切实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优得15-11分,良得10-5分,一般得4-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60分)应急方案(10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提供应急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培训方案及计划、环境整治作业实施时和发生事故时的安全组织防护措施、遇到安全问题时的处理方案等,评审小组根据方案内容进行酌情打分。优得10-8分,良得7-4分,一般得3-1分,未提供不得分。企业实力评价(25分)投标人提供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含)的项目前期启动资金的得25分,投标人提供项目前期启动资金不足3%的,每低1%扣8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低得0分,最高得2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2022年7月8日(含)之后的银行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3、投标人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和超过48200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报价包含完成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8200万元一、采购预算第五章采购需求(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项目地点:项目区位于徐州市丰县孙楼街道、范楼镇、师寨镇、首羡镇、宋楼镇、凤城街道、常店镇、顺河镇、华山镇、大沙河镇、欢口镇、梁寨镇、赵庄镇、王沟镇等十四个镇(街道)范围内。1、项目名称: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丰县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提升,以深入推进农村****、深度提升村容村貌、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为重点,加快实现所有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并向美丽宜居整体跃升,推动乡村建设、乡村发展、乡村治理等互促互进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委发〔2022〕7号《中共丰县县委丰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品质,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二、项目背景2、通过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治理,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利用效益,促进和保持生态间的良性循环,最大限度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良好的生存空间,有利于建成优良的农业生态环境系统,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1、通过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度提升村容村貌、实现所有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并向美丽宜居整体跃升,推动乡村建设、乡村发展、乡村治理等互促互进,确保全县村庄全部干净整洁有序。四、项目目标5、质量和验收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合格验收标准。4、项目实施规模:对丰县孙楼街道、范楼镇、师寨镇、首羡镇、宋楼镇、凤城街道、常店镇、顺河镇、华山镇、大沙河镇、欢口镇、梁寨镇、赵庄镇、王沟镇等十四个镇(街道)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总投资约48200万元。3、服务期限:叁年。(1)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每天常态化保洁,确保村内村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3.推进村庄清洁行动。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全县村庄全部干净整洁有序。2.推进****。组织开展农村户厕改造“回头看\",建档立卡、分类管理、动态销号.新建(改建)户厕原则上建在院内,有条件的建在室内,逐步实现由厕所向卫生间转变.新建农房要引导户厕入室,建设卫生厕所,配备粪污处理设备,满足农民现代生活方式需求.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强化施工质量和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按照方便群众、布局合理、满足需求的要求建设普通公厕和旅游公厕。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鼓励各村结合实际推动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改造提升达标户厕5万户,清运维护10万户,确保农村户厕粪污接管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农村公厕旱改水622座。1.推进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全面促进“农村公路+”融合发展.加快村内道路整治,优先向集聚提升类村庄、边远镇和基础设施薄弱的省际边远村庄倾斜。整治全县村内道路1205千米以上。五、实施内容3、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位于徐州市丰县孙楼街道、范楼镇、师寨镇等十四个镇(街道)范围内,项目实施完成后,全县所有村庄村内道路覆盖率将达到90%以上,实现全县自然村公厕全覆盖;“四清一治”全部清理、治理到位,所有村庄达到环境整洁村标准。六、项目实施要求(6)改变群众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畜禽到处散养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5)治理公共空间。对被侵占的公共空间统一收回集中治理。对村庄道路两侧、房前屋后、院墙周边、坑塘沟渠等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圈乱占、乱植乱种、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等“六乱”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对“三电”线路等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农户房前屋后空间的综合利用,倡导农户种植低矮花木、蔬菜及农作物。(4)清理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按照“边排查、边治理、边核查”的原则,围绕各行政村村庄规划区范围内长期闲置、废弃的危险房屋,建新未拆旧的危险房屋,逐户进行摸排,因户制宜,合理商定清理措施,分步有序推进清理工作。(3)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建立区域合理、方便群众交售的镇级废旧农膜回收站,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农膜回收规章制度,建好回收台账,定点堆放、定期处理。每个行政村要建立村级废旧农膜回收点,做到应收尽收。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2)清理村内坑塘沟渠。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坑(沟)塘坡面平整美观,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3、组织机构2.3落实绿化指标,保护、管理好项目内各种植物,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项目竣工后,需经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验收合格。2.2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符合《徐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和环卫部门要求。2.1加强实施期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环保措施,不得产生环境污染。实施期内拆除、场地清理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排除的污染物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2、环境保护1、技术要求:严格依据国家、省市等相关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相关规范标准及丰委发〔2022〕7号《中共丰县县委丰县人民政府》、丰人居办[2022]11号《丰县公共空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建设管理条例》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整治实施期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安全控制项目涉及拆除管理、供电、通讯等多项内容,涉及部门众多,协调工作量巨大,成交投标人自行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关系,合理安排工期确保项目进度不受影响。本项目内容繁多,统筹安排,制定详细的总体进度计划,列出进度控制点,同时制定专业项目进度计划,合理安排项目周期,分项实施,加快进度。4、项目进度计划中标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实施团队,成立专门项目部,派遣采购人认可的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由于现场踏勘没有进行或者不详细所导致的一切问题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所作出的理解、推论和解释由其自己负责。2.1投标人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现场信息资料。2、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投标人应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内部现状、进出场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服务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上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踏勘现场费用自理。1、现场自然条件: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了解现场环境、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七、自然条件及踏勘现场1、投标人认为中标后为实施该项目全部内容应由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可在在中标后列出清单由采购人提供。九、其他相关说明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视为已充分调查、了解、核实场地现状,并同意接受而准备履约合同,不得转包和分包。投标人应对现场进行认真勘察,根据现场现状及限制性因素向招标人查询,并自主报价,提供分项价格表。报价包含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八、投标报价2.4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采购协议草案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草案十、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草案》。3、疫情防控期间,外地来徐报名企业的人员,严格执行江苏省、徐州市疾控中心及丰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2、中标单位除按相关规定与采购方签订服务合同,必须服从招标方的监管考核。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服务方(乙方):采购方(甲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纳入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范畴。2、依据丰委发[2022]7号文《中共丰县县委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及依据丰人居办[2022]11号文《丰县公共空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文件。1、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鉴于:中标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持中标通知书原件与采购人签订本合同。友情提醒:(一)定义第一条定义和解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本项目达成本协议。6、丰县农业农村局(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的承接主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程序和资质要求。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5、丰县人民政府授权丰县农业农村局(甲方)作为本协议项下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服务的购买主体。4、丰县人民政府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该项目,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采购方式已经由丰县政府财政局批准实施。6、本项目:指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5、第三方:指甲乙双方以外的人和自然人、法人、机构、组织、单位、实体等4、乙方指定代表:姓名,联系电话:指依据本协议条规定,由乙方指定的代表乙方行使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接受甲方通知的全权代表。3、乙方:即承接主体,指提供服务项目的一方,本协议指,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设立,在(地点)注册,营业执照编号为,法定代表人为。乙方的合法承继人和允许的受让人视同乙方。2、甲方指定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由甲方指定的代表甲方行使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并接受乙方通知的全权代表。1、甲方:即购买主体,指丰县农业农村局,该机构代表丰县人民政府依据本协议购买乙方的服务,甲方的合法承继人和允许的受让人视同甲方。除非本合同另有说明,下述词语在本合同中应适用本条规定的释义:(二)解释10、一日:指一个工作日。9、书面形式:指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包括合同文件、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8、服务:指甲方依据本合同第3.1条规定从乙方购买的各项服务。7、项目交付日:指本合同规定的,由于项目完成、终止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乙方向甲方移交各种服务事项的管理权及相关财务的所有权的特定日期。1、本合同及其各项修订文件;(一)本合同由下述文件构成:第二条合同构成及适用顺序3、“修订”包括补充、更新、替换或重新制订(“被修订”应作相应解释)。2、“资产”包括现有和将来的任何类别的财产、收入及权益;1、“一方”或“各方”指本合同的一方或各方。本合同的各方均包括其各自的继任者和获准的受让人;(五)本合同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条款内容的解释。(四)除合同性质及双方约定终止执行的合同条款外,本合同在乙方完成服务后依然有效。(三)本合同构成签约方就本合同所涉及的事项而订立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任何先前的协议或安排。(1)本合同;(2)合同附件;(3)招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澄清文件。上述文件中上一序位文件与下一序位文件内容相矛盾时,应优先适用上一序位文件标准澄清本合同的规定。(二)任何关于本合同内容的争议应按照下述顺序适用本合同文件予以澄清:2、本合同附件。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购买下述服务: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服务(二)服务范围和内容2、本项目服务周期:叁年。1、该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实施内容包括丰县孙楼街道、范楼镇、师寨镇、首羡镇、宋楼镇、凤城街道、常店镇、顺河镇、华山镇、大沙河镇、欢口镇、梁寨镇、赵庄镇、王沟镇等十四个镇(街道)范围内,农村道路厕所整治提升、环境整洁村创建、坑塘沟渠清理、无保留价值的残垣断壁和危房清理、陈年垃圾秸秆柴垛清理等。(一)服务项目概况第三条服务项目及服务范围、期限3、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中一项或多项服务不能按照本合同中双方同意的期限完成或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在发现该等服务不能按期完成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就有关服务期限修改及对乙方还款能力的影响达成书面意见。2、甲方可以在本合同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指示乙方就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及/或本合同期限作出更改、修订、省略、增添或其他修改。乙方可依照甲方的书面指示作出修改,接受对于本合同特定条款的修改。除非甲乙双方已经就服务范围修改所产生的合同价款变化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用支付标准依然适用于变更事项。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内容、期限及标准提供所需服务,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指示,否则乙方不应提供本合同规定以外的服务,也不应该延迟提供服务的期限。(四)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的修改甲乙双方确认,在任何情况下,除非甲方另行书面同意,乙方完成本项目规定的所有服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服务期限第六条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二)甲方承诺将积极筹集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资金。(一)甲乙双方确认,按照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公开招标结果,本项目中甲方购买乙方服务的协议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第五条合同价款甲乙双方确认本项目所需要的立项、环评等审批由甲方在项目开始前负责落实。第四条项目所需的审批手续及落实责任(四)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式是基于对项目各方面要求综合考察的结果,如果本合同中任何一方或双方认为合同价款及支付标准、进度需要作出调整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上述支付额度不因甲方与乙方的任何争议或任何其他原因(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而终止。年度暂行支付计划(二)本合同项下资金支付计划初步安排如下:(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根据相关支付计划向乙方支付购买服务费用。期间年度预算费用金额(万元)合同支付金额(万元)支付节点购买期第一年5000购买期第二年20000购买期第三年23200项目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双方认可价的100%合计482004、没有国家、省级、行业质量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可以适用的服务质量标准。3、没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应适用省级质量标准;2、没有国家标准的,应适用行业质量标准;1、国家质量控制标准;(一)乙方提供各项服务的质量标准应依据下述顺序确定:第七条服务质量及保障措施(六)如果甲方因一个或多个检查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合同解除程序处理合同解除事宜。(五)甲方对各个服务节点检查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果对甲方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甲方有权依据服务节点检查结果通知乙方停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服务。如果甲方没有通知乙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所规定的其他服务,甲方也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双方有关独立节点检查结果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乙方的交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验收时间推迟的,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限应予顺延。(四)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及服务质量及相关质量保障措施予以检查。具体检查督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对象的回访、现场检查、样品抽查、要求乙方汇报质量跟踪和检查结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服务结果予以评估等。甲乙双方应在依据项目情况确定服务结构检查节点,在服务检查节点及服务结果最终交付日前15工作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对服务节点或最终结果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三)乙方应在项目进程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服务质量标准。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乙方不能保障服务事项的质量,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二)乙方应在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前向甲方提供适用于相关服务的质量服务标准的相关文件,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后应就该项标准的适用性及完备程度予以审核并提供书面意见。该质量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确认后应作为未来本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结果验收的依据。第九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二)确定的其他配套设施。(一)项目相关工程;乙方应在项目交付日向甲方移交下述资产及与项目有关的信息资料。其中包括:第八条项目交付(七)乙方对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产品维修、消费者保护及缺陷修复、质量赔偿责任。(二)乙方已或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同其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乙方进一步确认,本合同的签署及合同项下服务的提供并不导致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建立任何劳动、劳务、雇佣等关系;(一)乙方为依法设立、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第十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三)乙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承接的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依法办理所有相关资金支付事项。(二)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一)甲方负责购买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服务与乙方签署本合同;(八)乙方自行缴付所有税项、费用、收费及款项。(七)乙方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足额投保所需的一切险种并确保该等保险在本项目运营期内持续有效,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可计入本项目实际投资额。发生投保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乙方应将保险赔偿金首先用于本项目的修复。(六)许可证或特许,并须承担因获取和保持许可证及特许而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收费及开支。(五)在本合同期间,乙方改变其股权结构和股比关系或实施董事会、监事会主要成员以及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等重大事项的变更的,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四)乙方的各项财务记录真实可靠。除已经向甲方说明的违约记录外,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事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其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其已有的任何其他合同或与其冲突。(三)乙方确认其已获得签署本合同的足够信息。乙方如因误解与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有关的任何事实或本合同的任何规定,而导致其自身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将不会获得任何额外补偿或就承扭有关法律责任获得任何豁免。乙方进一步确认其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其已有的任何其他合同或与其冲突。3、甲方有权对乙方就本项目注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行使该等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一)甲方的权利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向甲方作出的所有陈述和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真实有效。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甲方应为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由其落实的审批事项,提供合同实施条件。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甲方的义务4、除非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影响甲方就相同服务内容与其他服务提供商签署服务采购协议的权利。2、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管理中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避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落实政府审批事项并按照各项审批文件要求完成项目。(二)乙方的义务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一)乙方的权利8、乙方应建立服务台账,记录相关文件、工作计划方案、项目和资金批复、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工作汇报总结、重大活动和其它有关资料信息,以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7、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6、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本项目按计划进度执行,并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确保项目得到顺利实施。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4、乙方为本项目之目的而依据本合同签订的相关文件应当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且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3、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并受到适当培训的工作人员;乙方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的环评、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相关招标方案及合同文件应当报甲方予以确认。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之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知识产权。(一)权利保证第十三条权利保证和权利归属11、服务结束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10、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三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该等记录和账目。9、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关联企业。(一)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关联企业。第十四条转让和分包2、甲方拥有本项目形成的所有资产的所有权和支配权。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或甲方指定之第三方所有。(二)权利归属(一)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甲方所代表之政府及项目的所有信息和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记录、数据、报告等资料均属甲方之保密信息。第十五条保密(六)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分包的,应就分包部分向甲方承担责任。(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转让或分包的,应选择具有特定资质的第三方。(四)乙方意欲将项目转让或分包时,应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三)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关联企业。义务,不应承担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一)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履行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四)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代理人等遵守本条有关保密的约定,且该约定不因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而失效。(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使用、转让、复制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为本合同之履行需要向其工作人员、代理人等披露的除外。(二)乙方应对该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且仅得为本合同之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第十七条违约责任(六)如果自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双方不能根据上述第5项之规定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单方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五)如果任何不可抗力事件阻止一方履行其义务的时间持续超过30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四)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除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外,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期限可以适当的延长,延长的期限等同于不可抗力对该义务造成影响的期限。(三)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之影响。(二)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乙方履行合同的相关条件,如开工所需的政府审批文件、工地施工条件或公用设施使用杈等;(五)甲方发生下述违约行为时,乙方有权要求相应顺延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四)违约补偿应优先适用损害赔偿及其他违约补救措施。因违约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仅适用于一方严重违约并且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导致守约一方履行本合同产生根本性障碍的情况。(三)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违约赔偿的具体标准及方式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双方协商该确定。但不限于违约金、现金赔偿及实际履行等。(二)任何一方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时,主张违约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违约方子以改正,受到违约通知的一方应立即就对方违约通知予以回复,双方应就违约事实认定及补救措施充分协商,尽可能减少违约损失。(一)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均属违约。除非本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一方违约不应成为另一方违约的理由,也不能免除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守约一方应尽量减少违约损失。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金钱支付义务;(1)停止违约并赔偿损失;(2)重新提供相关服务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聘请第三方机构纠正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4)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合同标底的千分之一/每天);(5)要求乙方中止相关服务,重新配备履行合同的人员或其他条件;(6)其他解除合同以外的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补救措施:(六)乙方发生下述违约,甲方有权以下述一种或多种方式获得违约补偿:4、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验收义务。3、甲方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调整后拒绝调整政府补偿标准;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或服务价款或政府补偿款等金钱支付义务;7、确系乙方原因造成相应服务未达约定的服务标准的,乙方应在10日内负责完善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甲方认为乙方服务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10日内对甲方的不达标通知予以答复;5、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相应服务或服务结果;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擅自转让或分包本合同;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有关信息提供及配合甲方质量检查的义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一)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可向(市/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八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一方收到对方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履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解除和终止的后果4、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由。3、非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完全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双方无法预见的困难,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可经协商决定解除本合同。2、项目非因可归咎于任何一方的原因终止的,双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要求立即解除本合同。1、如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则双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要求立即解除本合同或针对本合同项下服务另行签署其他书面协议。3)乙方已投入资金的合理回报。2)实际支出的货币补偿费用;1)乙方为工程订购的且已验收合格并接收的工程设备和材料,原则上由乙方协商供货商退货,由此造成的费用差额由甲方支付;已完成且尚存的工程,具备验收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并按照审计结论进行决算;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经委托有资质的造价鉴定机构及质监部门进行造价鉴定及质量许定,依据造价鉴定的结果进行支付;3、双方应进行清算。经乙方提供书面证明文件,甲方应按下列方式支付价款,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乙方应配合并促使其与本项目相关之各合同相对人(甲方除外)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就与本项目有关之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签订权利义务转移合同并办理相应手续,以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享有与本项目有关之各项合同项下之所有权益。1、本合同并不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或其他关系,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的名义行事。(二)合同效力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放弃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除非该方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任何一方未坚持要求对方严格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行使其在本合同中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条款的放弃或对今后行使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一)不弃权第二十条其他约定4、本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解除或终止的,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本页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签署页)6、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贷款银行执份,其余报政府财政等相关部门备案。5、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资金,本合同方终止。4、本协议经各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3、本合同任何条款被主管部门或法院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的,或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的变化而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的,该等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电话:联系人:邮编: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甲方(盖章):邮编: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乙方(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传真: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签约日期:年月日传真:电话:联系人: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打印并盖法人公章)(项目编号:)投标文件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5.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偏离表3.分项价格表2.开标一览表1.投标函目录11.项目实施方案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9.投标人概况(格式自拟)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中小企业声明函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根据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致: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投标函13.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5.投标人不在投标初始有效期内撤回投标。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电话:地址: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9.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定。7.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的有关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项目名称: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开标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投标人:(盖电子签章)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说明:2、服务期:投标人承诺:1、本项目由投标人本企业提供服务。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备注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详见投标文件总价与《分项价格表》合价一致总价(大写):3、分项价格表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投标人:(盖电子签章)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项目名称: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①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注: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说明: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4、偏离表(技术/商务)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②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注: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年月日投标人:(盖电子签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岁民族:族受托人:性别:男(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委托人(盖电子签章):受托人(签字或电子签章):特此授权委托。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经济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身份证号:职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填空!);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项目名称: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6.中小企业声明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投标人:(盖电子签章)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本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项目名称: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单位在参加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9.投标人概况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3、2、1、设备: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项目编号:JSZC-320321-JSKJ-G2022-0046…………3、2、1、专业技术能力:…………11、项目实施方案日期:年月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3、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内容应包括但不限实施方案、服务质量、应急方案等。)(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小写¥大写:人民币。(以下无正文)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