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场地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五十团幼儿园2022)
一、项目编号:XJJYSS-[2022]政采云004
二、项目名称:第三师五十团幼儿园新建“安吉游戏”项目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磋商报价:2772379.47(元)
新疆诚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图木舒克市永兴镇四十六团客运站1号楼1号门面房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第三师五十团幼儿园新建“安吉游戏”项目场地建设项目二次
第三师五十团幼儿园新建“安吉游戏”项目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
新建246m围墙,舞台拆除及新建(全部贴瓷砖)主人行道宽3m,长100m,次人行道宽1.5m,长200m;院内所有绿化水管预埋,游戏水池75㎡及给排水配套,停车场820㎡,部分地面硬化200㎡,电动伸缩门3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王学云
新 2662018202209707
五、评审专家名单:
鲁彦辉,梁敬祥,刘博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五十团幼儿园
地 址:新疆图木舒克市五十团
联系方式:13319989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友友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图木舒克市城市花园泰和二期西门
联系方式:13899605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丽
电 话:13899605252
附件信息:
第三师五十团幼儿园新建“安吉游戏”项目场地建设项目(二次)-终稿PDF (1).pdf第三师五十团幼儿园新建“安吉游戏”项目场地建设项目(二次)-终稿PDF (1).pdf1.4M
小微企业(6961175734749810272).pdf小微企业(6961175734749810272).pdf116.5K
六、其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新疆诚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新疆诚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第三师五十团幼儿园(单位名称)的第三师五十团幼儿园新建“安吉游戏”项目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第三师五十团幼儿园新建“安吉游戏”项目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工程(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诚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535335万元,资产总颜为16.922593万元,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第三师五十团幼儿园新建“安吉游戏”项目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标的名称),属于工程(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诚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203.535335万元,资产总颜为16.922593万元,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诚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08月1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注释”:1.《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组成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各方共同出具;合同分包的,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主承包商)出具。2.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提供的货物、承建工程、承接服务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包括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1)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2)要求或接受联合体形式,或者要求或允许合同分包的,还应当提供联合体协议或者合同分包意向协议,该协议应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相关企业”信息为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新成立的企业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认为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4)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逐一填写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相关企业具体情况,并判断该企业类型。(5)采购文件规定:采购项目属性、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投标人新疆诚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2年08月16日)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无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签章):新疆诚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08月16日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签章):新疆诚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2年08月16日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地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